食材供应保障方案范文(精选6篇)
食材供应保障方案范文 篇1
x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2月28日,位于邯郸市邯山区南堡乡北泊村南超盟农产品市场B区,公司一直致力于为邯郸地区学校、部队、企事业机构食堂提供生鲜食材一站式配送服务,提供健康食材服务解决方案。经过全体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现已成为邯郸地区食材配送服务行业最具影响力的企业之一。
我公司专业为各类机构食堂提供优质的蔬菜、水果、粮油、肉、禽、蛋、水产、南北货、调味品等16大品类三千多个单品的一站式加工配送服务。公司拥有20__余平的综合配送中心,并自建大型冷藏库、冷冻库。
1、公司理念及发展
我公司一直积极倡导的`“品质保证、配送及时、服务细心”的配送服务理念,得到了各行各业客户的一致认可。目前优配生鲜配送已覆盖邯郸市企业单位80多家,包括邯郸市教育体育局、七色光教育集团、北斗童星教育集团、丛台区税务局、银监局邯郸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邯郸分行)、邯郸银行、中国银行、安琪儿教育集团、蓝天教育集团、邯山区交通局、市政工程管理处、邯郸市中心医院等合作单位。
2、优配食品安全
优配坚持“食品安全重于泰山”的理念,每日都严格执行蔬菜农药残留检验,并且公司将于20xx年初设立更为专业的食品安全检验室,坚决杜绝食品安全隐患,杜绝农药残留、瘦肉精等食品安全因素流入客户单位餐桌,确保客户单位的食品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从而避免发生食品公众事件及产生不良影响。
3、优配生鲜·郑重承诺
1.所有肉类来源都是国家正规屠宰厂家的特选合格产品,保证优质安全,杜绝私宰;
2.所有蔬菜来源均为绿色无污染的蔬菜种植基地,确保新鲜、安全、无毒、无公害;
3.所有食用油均来自邯郸的各品牌省级经销商采购,杜绝地沟油;
4.实时关注全国各地食品安全事件,第一时间掌握食品安全资讯,提早做好防范措施。
4、优配膳食营养
营养健康食谱不是食物的简单相加,是基于对食物营养的了解以及科学的设计,优配生鲜邀请营养师,结合当地的时令蔬菜,根据“平衡膳食宝塔”的原则,结合优配不同年龄层的客户,合理设计每周菜谱供优配客户参考;
食材供应保障方案范文 篇2
为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因突发肺炎情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不稳定,积极做好可能引起短缺的生活必需品品种调度,切实保障突发情期间极端情况下我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稳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xx〕105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盂县应对突发肺炎情保障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方案》。县府决定成立盂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职责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做好粮食(米面)、食用油、蔬菜、鸡蛋、猪肉、火腿肠、方便面及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需情况的应急监测、生产调
度、物资运输、终端销售、储备投放、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坚持以属地负责、市级支援、统筹联动的原则,按照封控、管控、防控管理级别,分级响应、分级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责任。建立以事发地府为主,相关部门和周边地区配合支援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切实做好应急工作。
(二)坚持实时监测,快速反应。在出现情区域实施防范、管控、封控管理时,快速做出反应,及时了解掌握本区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状况,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府及县商务局。
(三)坚持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在出现情区域实施防范、管控、封控管理时,在县府的统一指挥下,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方案,各部门之间通力配合,确保市场供应,增强人民群众生活的安全感。
三、组织体系及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盂县应对突发肺炎情保障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县委、副县长王占山任组长,由县发改局局长李华青、县商务局局长田晋中、县府办副主任高伟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财x局、县公安局、县民x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镇社区办事处、县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红十字会、各乡(镇)府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田晋中同志兼任。
(二)领导组职责
在县新型病毒肺炎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置工作,办理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三)领导组办公室职责
执行领导组的决定;组织编制、修订工作方案;及时准确的收集发布信息;受理、处理市场异常波动的报警;协调应急工作的指挥、保障、解除等环节的有关问题。
(四)成员单位职责
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调研;指导企业加大产销对接,提高商品采购量和库存量;统筹协调生活必需品物资调运支持。
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做好舆情引导工作,维护市场稳定,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发改部门:负责做好情期间的市场价格监测工作;落实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动用计划和指令;关注全县粮油市场、重要物资的供应动态工作;做好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好粮、油、肉、菜、蛋等生活必需品的种养、屠宰、加工等生产活动,提高农产品自给率;做好产能、产量监测;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门: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负责生活必需品运输道路畅通。
门: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费用及时到位。
卫健部门:负责做好生活必需品相关企业人员的核酸检测;做好高速卡口运输物资车辆消杀等工作;指导培训生活必需品供销企业做好日常消杀工作;协调组织对我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开展医疗救治、事件现场卫生处理及流行病学调查;做好通报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信息。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为应急生活物资运输提供交通运力保障;协调生活必需品供销企业运输车辆出入绿色通道,必要时发放应急通行证。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经营活动和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督检查,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受理情防控期间消费者投诉和举报。
民x部门:组织、指导全县慈善捐赠工作;负责全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社会互助活动;指导城乡社区组织发动群众开展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全面落实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关心关爱措施。
县城镇社区办事处: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统计本区域内居住人员情况及所需物资情况,反馈至应急供应领导组,按照领导小组安排划区域进行分包,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居民物资发放配送工作。
县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县级机关的涉情防控事务管理工作,承担情防控工作期间车辆和大型办公设备等资产的委托采购、配置、调配等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外地来盂支援队伍人员的食、宿、行等综合保障工作。
县红十字会:根据肺炎情的具体情况,向社会发出紧急救援救助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并依据有关规定分配募捐款物,组织志愿者服务团队,开展帮扶救助。
各乡(镇)府:负责本区域内的人员及物资需求摸排情况。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本区域内的物资保障供应工作。
四、应急响应措施
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是指因情防控需要采取防范、管控、封控管理,群众外出采购生活必需品不便;或因情原因造成我县粮、油、肉、菜、蛋等市场供求关系突变,主要生活必需品大范围脱销,府采取针对性必要措施,确保生活必需品稳定供应。
(一)启动市场供应监测
启动粮食(米面)、食用油、蔬菜、猪肉、鸡蛋、方便面、火腿肠、瓶装水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生产和供求情况日报制度,异常波动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市场供应、销售、库存、调运、价格等变动情况,发现脱销、断档、抢购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处置。(责任部门: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组织协调开展应急调度保供,督导生活必需品生产商、供应商、流通终端商积极组织货源,加强产销衔接,提高生产企业储备和商贸企业库存,加大调运、投放力度,保障市场供应的有效供给。应急情况下,优先安排保供企业、生产企业及配送企业员工核酸检测、防配备,确保工作人员及时安全到岗;采取团购配送、电商配送、帮扶配送、移动配送等应急供应方式,保障居民特定情况下的生活需求。(责任部门: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府)
(三)做好应急商品替代品的研究工作
强化市场监测、分析研判,在可能出现部分应急商品断供且无法通过外调解决的,积极开展本地有生产或储存的替代品研究工作。(责任部门: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适时开展储备物资投放
在市场供应严重不足时,根据县府统一调度,按照县府指令适时投放区级储备物资,保障民生需求,市场稳定。县级府物资储备不能保证应急供应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向市级和省级申请储备物资投放。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生活必需品销售实行定量销售干预。(责任部门:县发改局)
(五)畅通物资运输通道
对涉及运输生活必需品的人员核酸检测、车辆消毒、通行等开辟绿色通道,及时为保供骨干企业以及配送骨干企业自有车辆以及外埠生活物资车辆提供应急通行证,确保生活必需品高效、低成本运输,保证辖区运输畅通。做好司机闭环管理,并注意物质和精神关怀。必要时,在情地区外围合适地点设置运输中转站,中转站应具备消杀、物资中转、临时储备、综合配套等功能,实行“无接触”物资交接,确保保障极端情况下进出城市物流通道畅通。极端情况下,协调征集非专业运输类车辆投入短途生活物资配送,提升商超与社区间生活必需品运送能力。(责任部门: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和体育局、各乡(镇)府)
(六)加强信息发布、舆论引导
按照稳定市场的原则,积极开展舆情监测工作,及时通过主流媒体、网站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正确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回应社会关切,稳定消费预期,维护社会安定秩序。(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
五、不同风险等级区域保供制度
为有效应对情发展态势的变化,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开展保供工作,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一)低风险地区。生活必需品供应主体保持正常营业,按照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体温检测、扫码亮码、佩戴口罩、限流限距等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营业时间。
(二)中风险地区。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重点保供企业保持正常营业,严格按照情防控要求,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体温检测、扫码亮码、佩戴口罩、限流限距等防控措施,遵守中风险地区府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凭出入证购买生活必需品”的管控措施,控制购物场所内总人数,避免出现因人群聚集导致交叉感染情况发生。组织企业实行“点对点”供应,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支持开展“线上下单、线下配送”的无接触购物配送服务。针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建立“销售企业+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采买配送队伍,提高配送组织效率。
(三)高风险地区。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重点保供企业停止线下经营活动,全部启用线上销售模式,实行“点对点”分包负责、定向供应,在居民生活区附近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进行定时集中配送,实现高风险区域全覆盖。针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建立“销售企业+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采买配送队伍,提高配送组织效率。必要时,可采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等工作量。
六、防范、管控、封控区域不同场景保供响应措施
基于我县肺炎情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形、风险场景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协调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配合商务部门,及时调整门店供应和应急投放点供应的销售模式,做好不同供应方式转化时的商品配送。
(一)在防范管理情况下,实行“强化社会全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措施。若在较大范围内发生抢购粮油、肉、菜、蛋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引起商品脱销,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情况。
1.启动响应
在发生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后,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要第一时间向属地府汇报,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区域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同时,县领导组根据情况适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
2.响应措施
(1)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启动粮食(米面)、食用油、蔬菜、猪肉、鸡蛋、方便面、火腿肠、瓶装水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生产和销售供求情况日监测,掌握重点企业主要生活必需品日产量、销量、存量、调运量、来源(产地)、供货渠道、价格等基本情况,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为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县商务局组织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主体提高粮、油、肉、菜、蛋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的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引发居民心理恐慌。督促生活必需品供应主体严格落实情防控要求,控制购物场所内总人数,引导居民有序购物,确保生活必需品安全供应充足。县农业农村局要组织生产企业提高产能、产量,有效扩大生活必需品的`自给率。
(3)县商务局与县农业农村局要引导协调生活必需品经营主体及时与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和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对接,利用市场化手段建立稳固可持续的市内外供求关系,及时保质保量采购、调运、储备足量的主要生活必需品,满足居民基础需求。
(4)当重点保供企业库存量不足时,县商务局要协调指挥企业从周边县(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调剂,组织开展市场应急投放。
(5)迅速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对外发布宣传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的形势,宣传府稳定市场的措施和效果。
(6)如果出现全县生活必需品紧缺断供,县商务局将立即上报市商务局,请求给予支援。同时,积极向其他兄弟县区请求协助,给予跨区域货源调运支持。
3.终止(或调整)应急响应
县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防范管理后,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
(二)在管控管理下,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措施,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
1.启动响应
根据属地府发布的情管控管理级别,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立即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响应,开展区域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同时,县领导组根据情况适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
2.响应措施
在防范区应急处置的基础上,增加以下针对性措施:
(1)成立由县相关领导任组长的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组,下设数据收集整理、物资供应、物资运输、物资配送、市场监管、治安疏导、舆情管控、防护消杀8个工作小组,全面投入物资供应和保障工作。由各街道社区为单元分区域进行保供。
(2)由街道、社区(村)等工作人员组成数据收集整理组,统计管控区居住人员情况,反馈至物资供应组,结合每家保供企业供应能力,划区域进行分包负责。
(3)物资供应组组织保供企业严格落实情防控要求,实行“点对点”供应,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移动售货车,分时错峰,负责分包供应该区域居民,每户2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购买生活必需品物资。支持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的“无接触”销售服务,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针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由社区、村或物业按照需求代为采购配送。
(4)物资运输组依托供应商自有物流配送系统或统筹辖区内物流运力,统一发放车辆应急通行证,确保民生物资车辆便捷快速通行。同时负责开展跨区域调运。
(5)物资配送组指导重点保供企业、外卖平台等配送人员和管控区域内配送人员,严格落实卫健、疾控部门要求,提供安全放心的“无接触”配送服务。根据管控区域需求充实一线工作人员。
(6)市场监管组及时做好稳定辖区市场价格工作,保证市场生活物资质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行为。
(7)治安疏导组全力做好物资运输、配送过程中的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配合做好管控区内市场秩序维护工作。
(8)舆情管控组负责涉生活物资保障舆情管控,主动发声,正面引导,防范不实炒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遇有异常情况,即时上报、即时处置。
(9)防护消杀组统筹检卡口、物资保障现场所需防、消杀物资;组织相关区域消杀工作;对临时设立的企业应急投放点工作人员和管控区内一线配送人员进行上岗前相关培训并监督落实;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3.终止响应
县肺炎情工作指挥部决定终止管控管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稳妥有序推动辖区企业复工复产。
(三)在封控管理下,执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措施,保障社会必需品供应。
1.启动响应
根据属地府发布的情管控管理级别,县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立即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响应,开展区域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同时,县领导组根据情况适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
2.响应措施
在防范区应急处置的基础上,增加以下针对性措施:
A.针对村(小区)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1)成立由县相关领导任组长的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现场指挥部,下设数据收集整理、物资供应、物资运输、物资配送、市场监管、舆情管控、防护消杀7个工作组,全面投入物资供应和保障工作。
(2)由街道、社区(村)等工作人员组成数据收集整理组,统计封控区居住人员情况,罗列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品名、种类、数量等)。
(3)物资供应组立即对接封闭村(小区)附近的重点保供企业,根据数据收集整理组反馈的居民人数,确定一定数量的保供企业作为直接供货商,指导企业根据村(小区)区域分布和居民主要分布情况分散设立应急投放点,应急投放点只供应采取封闭管理村(小区)的居民生活需求。根据反馈的需求情况,每日定点配送、投放,根据封闭、封控管理区域不同要求采取多种供应方式。
(4)物资运输组依托供应商自有物流配送系统或统筹辖区内物流运力,统一发放车辆应急通行证,确保民生物资车辆便捷快速通行。
(5)物资配送组指导重点保供企业在为投放点配送物资的人员、封控区域内配送物资的人员,坚决服从属地情防控指挥部指挥,严格落实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封控区域内配送人员统一配置防护用品,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根据封闭管理区域需求充实一线配送人员,配送人员应当从封闭管理区域卡口位置将物资送至居民家门口。
(6)市场监管组及时做好辖区内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行为。
(7)舆情管控组负责涉生活物资保障舆情管控,主动发声,正面引导,防范不实炒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遇有异常情况,即时上报、即时处置。
(8)防护消杀组统筹物资保障现场所需防、消杀物资;指导监督指挥部工作人员的防防护工作;组织相关区域消杀工作;对临时设立的企业应急投放点工作人员和封控区内一线配送人员进行上岗前相关培训并监督落实;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B.县区全域封控管理的应急处置
(1)成立由县相关领导任组长的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组,下设数据收集整理、物资供应、物资运输、物资配送、市场监管、舆情管控、防护消杀7个工作组,全面投入物资供应和保障工作。以各街道为单元分区域进行保供。
(2)由街道、社区(村)等数据收集整理组梳理封控区居住人员情况,罗列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品名、种类、数量等)。
(3)物资供应组梳理可正常经营的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根据数据收集整理组反馈的居民人数,划区域进行分包负责、定向供应,或可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供应方式。必要时,上报市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给予协调调运,组织周边县(区)进行支援和帮助。需动用府储备,按程序分级启动物资投放工作。
(4)物资运输组依托供应商自有物流系统或统筹辖区内物流运力,负责本区域内生活必需品运输及开展跨区域调运。
(5)物资配送组指导重点保供企业在为投放点配送物资的人员、封控区域内配送物资的人员,坚决服从属地情防控指挥部指挥,严格落实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封控区域内配送人员统一配置防护用品,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组织辖区力量,联合街道对村(小区)进行配送,村(小区)相关配送人员从封闭管理区域卡口位置将物资送至居民家门口。根据各封闭管理区域需求充实一线配送人员。
(6)市场监管组及时做好辖区内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行为。
(7)舆情管控组负责涉生活物资保障舆情管控,主动发声,正面引导,防范不实炒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遇有异常情况,即时上报、即时处置。
(8)防护消杀组统筹检卡口、物资保障现场所需防、消杀物资;组织相关区域消杀工作;对保供企业配送人员和封控区内一线配送人员进行上岗前相关培训并监督落实;按照要求做好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3.终止响应
县肺炎情工作指挥部决定终止封控管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稳妥有序推动辖区企业复工复产。
七、保障措施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街道及县直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治责任,始终保持高度重视、高度警惕、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毫不放松抓好情及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县商务部门做好本方案的实施,协调各方组织情防控市场应急响应、调控和处置工作。各街道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能力。
(三)加强舆论宣传。宣传、网信部门要建立宣传快速反应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的正向主流引导作用,积极宣传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的形势,宣传府稳定市场的措施和效果,形成正面引导、及时报道的舆论环境。
食材供应保障方案范文 篇3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__〕62号)明传电报、省商务厅《关于加强猪肉市场监测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益政办发〔20__〕31号)要求,为保障猪肉市场供应,提高市场调控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积极做好猪肉市场运行动态监测
加强猪肉市场供求和运行监测,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变化,做好市场预测预警相关工作,准确把握市场走势。
1.启动桃江县猪肉价格及供销日报制度,桃江县商务和粮食局要对辖区主要超市、农贸市场猪肉价格、日销售量、肉品来源进行监测,及时分析市场需求情况。其它区县(市)要提前做好辖区猪肉市场的预测预警,有情况立即上报。
2.加强与农业、财政、发改、工商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情况交流,做到信息共享、情况互通。联系农业畜牧部门,对辖区生猪屠宰场日屠宰量和存栏量进行监测,及时掌握辖区猪肉供应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二、认真做好猪肉及替代品采购供应工作
1.除桃江县外,各区县(市)要统筹协调本辖区内猪肉市场供应工作。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我市非洲猪瘟防控期间,桃江县肉食由湖南颐丰食品有限公司等A类屠宰场定点、有序供应。
2.充分发挥我市承担省级、市级生猪活体和冻肉储备任务企业的骨干作用,及时组织调运储备资源供应市场。同时,争取省商务厅支持,调运省级储备猪肉投放我市,确保我市猪肉不断供、不脱销。
3.鼓励相关商贸流通企业发挥连锁优势,扩大经检验检疫确认合格的猪肉供应,加强牛肉、羊肉、水产品、禽类及蛋品等肉食替代品的采购、供应。
三、配合做好猪肉等副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农业、公安、卫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进一步落实猪肉质量安全监管措施,防止注水肉、病死猪肉、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进入市场,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正常的肉品市场供应秩序和供应安全。
四、做好信息公开和宣传引导工作
1.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通报猪肉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的有关情况,避免因不实炒作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市场的有序供应。
2.引导市民合理消费,科学调整饮食结构,增加牛肉、羊肉、水产品及禽蛋类食品消费,缓解猪肉产销压力。
食材供应保障方案范文 篇4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攻坚战稳定生猪生产保障肉类市场供应的意见》(桂政发〔20__〕39号)和《桂林市实施菜篮子工程保障肉品供应方案》文件要求,为稳定我区生猪生产,保障肉类供应,进一步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疫情防控和生产保供同步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抓好生猪促生产、保发展,确保市场肉品充足供应,“菜篮子”肉价相对平稳,肉类质量安全有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菜篮子”首长负责制。各乡(办)要切实履行辖区内生猪生产及肉类市场供给的主体责任,稳定并提高生猪生产,确保猪肉供应,并列入考核内容。要统筹谋划好各项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生猪生产、市场流通、质量安全监管和调控保障能力。加大要素资源投入,加快释放潜在产能,推进养猪业提质增量发展,做到疫情防控和肉品供应两手抓、疫情防控和产业健康发展两促进。
(二)深入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转变生猪生产方式,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导向,深入推进环境友好的生猪生态养殖。推广节水、干清粪、“微生物+”等生态养殖工艺,提升生猪生产、环境控制、动物防疫、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环节标准化改造。多渠道支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改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建设完善车辆洗消中心、人员与物品洗消间、防疫隔离带、实验室检测仪器、高温加压消毒设备等,推广自动化、智能化设施装备,提升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鼓励和引导标准化规模猪场在加强生物安全防范的前提下积极增养补栏,对购买引进种猪要给予财政支持,稳定提升生猪核心产能。
(三)优化生猪产业布局。根据桂林市政府划定的畜禽禁养区和限养区,科学规划生猪产业布局,杜绝盲目禁养限养,不搞“一刀切”,不随意扩大禁养区划定范围。对禁养区划定前已有的符合环保要求的养殖场户进行关停搬迁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并安排用地支持异地重建。非禁养区要大力发展标准化养殖,推进种养结合和农牧结合。要按照国家对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有关要求,完善生猪产业用地政策,将生猪种业、规模化生猪养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屠宰加工等生猪产业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安排用地规模,满足生猪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用地需求。
(四)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途径,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实施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粪便全量收集利用、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扶持养殖场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建设粪便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支持在田间林地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扩大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范围,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促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
(五)科学完善产业链条。按照“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运输、冰鲜上市”原则,大力推动猪肉供应由“调猪”向“调肉”转变,由热鲜肉向冰鲜肉转变,促进猪肉冷链产业发展。引导、鼓励养殖、屠宰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生产、加工、销售联结机制,推进繁养育、产加销一体化。鼓励屠宰企业向主产区转移,建设冷库等设施,配备冷藏车,引导主销区建设冷鲜肉品流通和配送体系,构建生猪主产区和主销区的有效对接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提高终端产品的配送能力。鼓励生猪屠宰加工企业与养殖企业强强联合,以需定产、以销定产,形成养殖与屠宰相匹配、屠宰与消费相适应的产业布局。
(六)发展替代肉类产品生产。统筹畜禽养殖发展,支持发展生长周期短、饲料转化效率高、替代性强的家禽生产。鼓励支持家禽生产企业扩大生产,同时完善市场舆情管理,引导家禽养殖企业及时调整养殖规模,防止禽肉产业大起大落。鼓励生猪养殖场在加强防疫管理和养殖废弃物处理的.前提下,抓住当前有利时机,转型其他品种畜禽养殖。加大扶持力度,保障禽肉和牛羊肉等畜产品供给,优化肉类结构,多渠道满足市场消费。
(七)加强生猪养殖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对复核授信条件但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养殖企业,金融机构应积极予以信贷支持,进一步稳定预期、稳定信贷、稳定支持,不盲目停贷、限贷、断贷。要积极配合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全面落实生猪产业政策性保险各项工作,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生猪养殖场受保率。探索建立规模养殖场联合担保贷款机制,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创新担保方式,为生猪产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切实解决生猪养殖融资难问题。扩大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覆盖面,适当提高保额,努力做到应保尽保。畜禽养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办)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稳定生猪生产工作,深刻认识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和社会问题来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切实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
(二)强化信息引导、宣传和技术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生猪生产定点监测和市场价格调度,加强信息推送和服务,多渠道宣传解读利好预期,准确解读国家在稳定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鼓励生猪养殖场增养补栏。积极引导好舆论,针对消费者的疑虑和关切,及时答疑解惑,积极回应社会热点。要密切关注相关舆情动态,依法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和恶意炒作行为,避免恐慌情绪扩散,防止不法商家囤积居奇,坐地涨价。要通过举办培训、实地指导等多种形式帮助养殖场户解决生产和防疫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特别加大对种猪场和规模猪场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防疫能力。
(三)统筹整合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积极支持规模生猪养殖场挖掘产能潜力,保护种猪生产能力,大力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提升生物安全水平。
(四)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要优化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立免疫档案台账、开展疫情调查、协助产地检疫、实施防疫消毒等工作,保障辖区无动物疫情发生。
食材供应保障方案范文 篇5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要求,积极应对非洲猪瘟疫情,保障我县猪肉市场供应,确保全县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肉”,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经研究,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县政府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的系列文件、会议精神和指示要求,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的原则,以生猪统一定点收购屠宰、肉品集中配送、增加冻猪肉储备等方式,建立制度完善、监管到位、分工明确、协作有序、效果良好的应急机制,保障我县猪肉市场供应的稳定有序。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澄迈县应对非洲猪瘟疫情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周领军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徐伟松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乔飞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欧阳斌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廖忠兰县商务局局长
张山旭县财政局局长
周序坚县卫健委主任
王海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黄行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昌政县交警大队队长
何其位金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应运大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尧老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黄光涛福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蔡笃汉桥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广深中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杰仁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秋颜加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应宁文儒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洪祊新永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曾令京瑞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黄世敏金安筹备组组长
杨芳澄迈城乡旅游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善浩澄迈城乡扶贫开发公司执行董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澄迈县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生猪定点收购、屠宰、销售等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和职责变动的由接任者接替,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菜篮子”县长负责制,实施全县生猪城区定点屠宰,建立起衔接有序、运转顺畅的猪肉集中配送体制,健全完善猪肉安全监管体系,完善肉品市场供应体系,强化产销对接,推动建立安全可靠的肉品供应链;建立和完善冷冻猪肉储备制度,通过收储和投放机制,切实保障应急调控需要;充分利用现有屠宰企业产能,切实做好生猪养殖屠宰环节准出与生猪产品加工环节准入管理的衔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贩卖加工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尤其是端午节将至,我县将迎来猪肉消费高峰,要力保我县市场猪肉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确保我县人民随时吃上“放心肉”。
四、操作模式、流程及费用保障
(一)采用“五个统一”的保障模式
由县政府授权澄迈城乡扶贫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应对非洲猪瘟保障猪肉供应的市场运营主体,由县城乡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到县畜牧局指定的无疫情养殖场进行统一收购后,运输至县畜牧局指定的合格屠宰场进行统一屠宰,按照县商务局的指导统一冷链配送至各相关市场和大型超市(附表1),按照市场批发供应价供应,并按照县发改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收储要求统一收储至冻库,便于应急使用。
暂定瑞今生猪屠宰场为我县本次配送保供屠宰场,构建猪源检验供应—生猪运输—屠宰检疫—配送—市场监管的保障服务体系,切实保障生猪肉品供应。
(二)生猪供应
1.设立安全猪肉供应点。选定金江第一、第二农贸市场、瑞佳超市、千秋超市等超市和市场为安全猪肉供应点。在各安全猪肉供应点挂“安全猪肉供应点”“放心猪肉销售点”宣传牌、“检测结果公示栏”和“价格公示栏”等宣传标识,引导市民放心消费。根据猪肉需求情况,安全猪肉供应点将陆续增加。
2.建立计划台帐。由县商务局动员各安全猪肉供应点卫生条件好、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肉品经销商和信誉度高、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生猪批发商参与生猪肉品保供配送工作,协调生猪批发商与肉品经销商签订供销协议。各肉品经销商每天将次日销售计划报送给县商务局,由县商务局及时上报给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汇总销售计划后,制定次日生猪采购、屠宰计划。
3.生猪采购。生猪来源为经当地官方兽医现场检验合格、采样送检呈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阴性结果的规模养殖场。由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按猪肉供应计划进行“点对点”采购,并组织车辆运到瑞今生猪屠宰场指定地点存放,运输车辆须在畜牧部门检测备案,车辆专线运输,禁止交叉使用;禁止无产地检疫合格证、无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阴性检测结果、无免疫标识的生猪进入屠宰场。
(三)生猪屠宰
瑞今生猪屠宰场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操作规程,组织人员屠宰生猪;宰前检疫由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局)派驻官方兽医负责实施,宰后检验、检疫在派驻官方兽医监督下,由瑞今负责实施。未经检疫、检验,“两证两章一结果”(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和非洲猪瘟检测结果)不齐全的生猪肉品禁止出场,确保猪肉质量安全。发现疑似不合格生猪要及时报县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并无害化处理。
(四)肉品配送
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组织冷链专用配送车将生猪肉品从瑞今生猪屠宰场配送给各供应点,配送车有专人跟车卸货,保证沿途安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指导做好猪肉供应点、生猪运输车、猪肉配送车每天消毒工作,并做好台账记录。
(五)市场监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安全放心猪肉供应点销售的监管,做到明码标价,组织打击损害消费者利益违法行为,确保不能掺杂不明来源的猪肉。
(六)相关流程及费用保障
1.收购。由县畜牧局牵头负责,对我县存量生猪进行摸底调查并检验检疫,并指定收购点,由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按照需求分批次进行收购及投放,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收购生猪(200斤以上)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收购。由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统一租赁消毒后的生猪运输车运输至畜牧局指定的合格屠宰场进行屠宰。
2.投放。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按市场批发供应价格将猪肉投入各大市场及超市,由具有营业资格的个体户或商户批发收购后进行市场销售,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销售所得全部为公司所有,同时承担在非洲猪瘟防控期间稳价保供的社会责任,起到稳定市价的作用。
3.补贴。由县财政局按照700元/头的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下达县商务局,县商务局每月按照实际收储情况拨付给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为保障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有关工作的开展,可根据县商务局的收储要求,县财政局可预拨一部分补贴给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最终在补贴总数上进行核减。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结束后,由县商务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生猪保价稳供成本进行核算报县政府审定,不足部分由县政府进行最终补贴。
五、部门职责
(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局):负责摸底调查我县目前无疫情的生猪存栏底数,负责提供安全生猪来源信息,为进入屠宰场的待宰生猪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阴性检测结果;负责监督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运输车辆在装载前、卸载后的清洗消毒;负责每日将次日可采购的生猪地点、数量、联系方式及屠宰点汇总报给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负责生猪屠宰场屠宰生猪同步检疫工作;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
(二)县商务局:实时启动应急状态下市场日监测制度,对各大市场及大型超市、商场的猪肉经营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及时掌握市场动态,负责将各市场及超市关于生猪肉的次日需求及时汇总报给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便于统一屠宰运输;负责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冷冻猪肉收储要求;加大鸡鸭、牛羊等替代品种的供应力度,缓解市场需求压力,保障猪瘟疫情期间市民的消费需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坚持正面宣传、科学宣传,做好非洲猪瘟疫情猪肉供应保障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消费预期。
(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检查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投放生猪的超市或摊点是否合规经营,负责生猪肉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依法取缔生猪肉品无证照经营摊点,严防未经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流入生猪肉品市场;负责农贸市场安全猪肉供应点明码标价,打击价格欺诈、哄抬物价及不正当竞争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
(四)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人员深入销售一线,查处涉及生猪肉品安全的违法活动,严厉打击制售伪造假冒印章票据等行为;配合各监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加工、生猪肉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健康证件的审查、发放、年检工作,依法开生猪肉品卫生监督。
(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开展对全县生猪肉品流通市场的价格监管和监测工作,指导销售生猪肉进行的补贴价格;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收储计划报县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六)县财政局:负责加强资金保障,及时拨付各职能部门及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所需经费。
(七)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公路分局:县交运局负责根据商务局要求,制定专门路线,保障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供应生猪肉的收购路线及配送路线的科学、合理;建立健全活畜禽承运车辆监管制度,负责对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承运车辆的备案;县公路分局负责国道和省道生猪及猪运输的把关;负责“点对点”公路生猪及产品运输车辆的监管。
(八)县交警大队:督促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严格落实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入境生猪及产品指定通道制度,加强运载工具消毒,严禁从疫区内调运生猪及其产品;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生猪市场流通监管、调运监管等防控措施。
(九)各镇政府:负责协调做好本镇生猪屠宰点关闭及生猪肉品集中收购、配送中的有关协调工作;正面宣传、科学引导本镇人民到指定销售点购买生猪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病害肉上市销售等违法行为。
(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配合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或雇用人员对农贸市场猪肉供应点、生猪运输车、猪肉配送车消毒工作。
(十一)县城乡扶贫开发公司:负责按照有关部门要求选定租赁合格冻库及时完成冻猪肉收储任务;负责租赁生猪调运车辆及冷链物流车辆,负责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做好屠宰前后承运车辆的消毒工作;负责按照规定做好生猪统一运输、统一屠宰有关工作;负责与相关市场及超市商户签订购销合同,及时投放猪肉,保障市民需求;负责严格规范使用有关资金,做好核算台账。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应对非洲猪瘟疫情保障猪肉市场供应,是各部门职责所在,也是关系民生的一件大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非洲猪瘟疫情的严峻性、危害的严重性和防控的艰巨性,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严防死守、联防联控,坚决打赢非洲猪瘟防控这场硬战。
(二)主动作为,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内容,及早谋划,提前介入,主动作为,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安排,遇有重要突发情况及时报告。
(三)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加强横向协作和纵向联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切实履行职能职责,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洲猪瘟疫情的防控和市场监管工作,确保猪肉市场有序供应。
食材供应保障方案范文 篇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__〕31号)及7月23日全国全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做好当前促进生猪生产保障菜篮子市场肉品供应等相关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各县(区、开发区)要落实属地政府责任,按照高质量、高水平、规模化、生态化发展方向,推进畜牧业提质增量发展,加大要素资源投入,加快释放潜在产能,提高生猪生产、市场流通、质量安全监管和调控保障能力,做好产销对接和冻猪肉储备及投放,做到疫情防控和肉品供应两手抓、疫情防控和产业健康发展两促进。(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粮食与物资储备局)
二、加快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构建标准化生产体系
按照“品种优良化、设施现代化、防疫规范化、粪污资源化、产品安全化”的要求,加快推进规模猪场转型升级,继续创建一批高质量的生猪标准化示范场。大型养猪场加快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应用,不断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中型养猪场逐步普及智能化环境控制、自动化饲喂、机械化清粪等设施设备,实现提档升级;小型养殖场、家庭农场强化防疫、粪污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或引入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推进种养有机结合。支持畜牧大县规模养猪场(户)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合理规划、切实保障规模养猪场生产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支持生猪养殖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产业链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
三、科学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切实落实生产猪产业发展用地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环保部、农业部印发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科学规划生猪产业布局,杜绝盲目禁养限养,不搞“一刀切”,不随意扩大禁养区划定范围。对超范围划定禁养区、随意扩大禁养限养范围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坚决整改,重新调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辖区新建生猪大型养殖基地或种猪繁育基地,特别是涉及重大项目的,所在地政府提早介入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帮助协调解决用地及水电路等问题,优先审批生产设施用地;对新建、扩建的生猪规模养殖场,优先从各类项目中安排资金支持。服务好大型生猪龙头企业,推进生猪规模养殖重大项目尽早落地开工建设投产,加快释放潜在产能。(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投资促进局)
四、抓好其他肉类替代品生产,确保市场供应
加快家禽、肉牛羊等产业发展,重点抓好种源供应,指导做好肉鸡肉鸭等“短平快”替代肉品生产,出台专项支持政策,增加市场“菜篮子”供应,平抑物价。对生猪养殖场转型其他种类畜禽养殖的,加强防疫管理和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指导工作,防范动物疫病及养殖污染,密切关注市场动态。(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五、加强监测预警,做好市场保供干预准备
加强生猪生产动态监测及市场价格信息预警,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多渠道宣传解读各级政府扶持政策,增强生猪养殖业主信心,引导养殖场(户)增养补栏,主动恢复生产。完善生猪活体(冻猪肉)储备补偿机制,加强生猪(冻猪肉)收储、轮换、动用的监督管理,完善生猪及其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制度,强化市场形势研判,根据需要启动猪肉收储和动用市场储备保供。(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与物资储备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六、加快完善产业链条,强化产销对接和冷链体系建设
落实生猪调运政策,加强生猪及其产品产销对接,保障符合条件的种猪和商品仔猪正常流通,支持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厂“点对点”调运生猪,提高自身供应保障水平。鼓励生猪养殖、屠宰加工企业实施“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运输、冰鲜上市”模式,大力推动猪肉供应由“调猪”向“调肉”转变,由热鲜肉向冰鲜肉转变,由初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引导、鼓励养殖、屠宰龙头企业通过自建、联建、订单、协议等方式,建立稳定的生产、加工、销售利益联结机制,推进繁养育、产加销一体化。推进生猪主销地屠宰加工企业与养殖企业强强联合,通过参股、重组等方式组建产销一体化公司,以需定产、以销定产,努力实现产销平衡。引导鼓励屠宰加工企业引进国际先进的生产线,提高精深加工产品比重,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猪肉产品品牌。加强冷链物流基础建设,完善城乡冷链物流网络,鼓励屠宰加工企业、肉品流通企业、农贸市场共同建设或完善自有冷链仓储配送体系,不断提升全市冷链物流配送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
七、加大对生猪生产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
通过财政、金融、保险等多渠道支持保障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多渠道广泛宣传落实自治区关于提高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金额比例的新政策,引导养殖场(户)积极参保,扩大保险覆盖面,积极协调解决养殖场(户)在投保和赔付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增强养殖场(户)应对非洲猪瘟的风险抵抗能力。积极引导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加大对生猪产业担保融资力度,不断创新增信手段,拓宽融资渠道,分散风险,提振复产信心。对养猪场保种、引种、增养补栏及贷款利息给予一定财政补贴,支持能繁母猪繁育,确保生猪产能和市场供应,具体实施细则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制定。
各级财政加大现有渠道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积极支持规模养殖场挖掘生猪产能潜力、保护种猪生产能力、提升生物安全水平。市级财政重点支持生猪国家核心育种场、自治区级原种场、市级父母代扩繁场和大型生猪规模场;各县区要统筹整合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充分利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等,大力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县区也要尽快出台生猪生产扶持政策,有效补充产能,保障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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