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消防应急预案(通用4篇)
小区消防应急预案 篇1
根据公安部门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住宅区的实际情况,为了确保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和业租户人身财产安全,小区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扑救和疏散人员,抢救财产,把火灾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此预案。
一、报警程序
(一)发现火情的报警
1.若有员工发现火情,都有责任有义务立即向消防中控室报警。
2.每名员工向中控室报警的同时,将自己的姓名、部门告知消防中控室。
3.员工发现火情时,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沉着、语言清晰地将火情发生的区域,具体地点报告中控室。
(二)员工发现火情的工作程序
员工发现火情后,如果火情较小,并且能够将其扑灭,应先灭火后报警。遇火情较大难以扑救时,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应按照下列程序工作:
(1)立即用火场附近电话通知消防中控室,如附近无电话时,可打碎火场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完成报警。
(2)采用电话报警时,话音要清晰,要讲明起火地点、物质燃烧的种类、是否有人被围、火势的情况以及是否正在采取扑救措施等,然后通报自己的姓名和部门,之后注意倾听消防中控室的补充询问,并做认真回答,得到允许后方可挂断报警电话。
(3)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使用火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4)关闭火场附近的电源、煤气开关及门窗。
(5)切勿在火场附近区域高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6)引导火场附近的人员从安全通道撤离,禁止使用电梯。
(7)灭火后要保护好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三)消防中控室报警
消防中控室接到火情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核查,确认火情后,应严格按照程序报告火警。
消防中控报警程序:
1.立即按报警要求通知负责保卫工作经理。
2.立即通报负责保卫工作经理,消防领班。
3.坚守岗位,注意观察火情附近区域的火警信号。如有报警,应立即派专人赶赴现场察看。
4.接到项目经理或主管保卫工作的经理传达的向市消防局“119”报告火警的指令时,应立即按报警要求进行报警。
5.接到项目经理或主管保卫工作的经理传达的在接待处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进行播音。
6.如有人打电话询问,请告知客人:“火情正在调查中,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同时提醒关好门窗。
7.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部过程。
负责保卫工作主任接到消防中控室的火情通知后,如果消防中控室无特殊要求,应立即按照下列顺序通知有关人员或部门。
(1)通知项目经理和主管保卫工作的经理。
(2)通知工程部经理。
(3)通知管业部经理。
(4)通知总经办。
(5)通知火警区域的相关负责人。
(6)通知电话总机室。
在火情期间,电话总机值机员要坚守岗位,沉着冷静,并确保与火场有关通信线路畅通,直至接到撤离指令才能撤离。
二、灭火工作程序
以下程序都必须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认真执行!
(一)项目经理、主管保卫工作的经理
1.接到火情报警后,立即直赴火场,并与负责保卫工作的主任和工程部经理研究制定灭火方案。
2.指挥义务消防员参加灭火战斗。
3.根据火势的变化,及时调整制定相应的对策。
4.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向市消防局“119”报告火警。
5.项目经理和主管保卫工作的经理根据火场情况,决定是否用警铃和事故广播的报警方式。
(二)保卫部
1.负责保卫工作主任
(1)得知火情报警后,立即赶到火场。会同工程部经理,根据实际火情,协助项目经理,制订灭火方案。在项目经理未到达火场之前,应组织并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工作。
(2)协助项目经理指挥义务消防队员灭火,并将火灾的扑救情况随时向总经理和主管保卫工作的副总经理汇报并请示新的指令。
(3)如遇特殊紧急情况,负责保卫工作经理有权决定向市消防局“119”报告火警和下达在起火区域进行事故广播的命令。
(4)当消防局到达现场时负责向消防局介绍火情,并协助做好灭火工作。
(5)火灾扑灭后,负责保卫工作主任组织人力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消防局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
(6)负责组织书写火灾事故报告及火灾原因调查报告,及时上报项目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
2.消防领班
(1)接到火警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火场,查看火情,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根据火势向负责保卫工作的经理提出救火方案。
(2)按照灭火指挥部的指令,带领义务消防队员扑灭火灾。
(3)灭火期间,与负责保卫经理保持联系,根据火势,请示和建议灭火指挥中心采取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断风、打开排烟装置以及提议是否向市消防局“119”报告火警。
(4)负责引导消防队员进入火灾现场进行灭火。
(5)配合负责保卫工作的经理布置火灾扑灭后的现场保卫工作。
(6)协助市消防局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
(7)负责起草火灾事故以及火灾原因的调查报告。
3.保安班长
(1)接到火警通知后,立即会同保卫经理布置失火区域的警戒工作。
(2)带领其他保安赶赴火灾现场,参加灭火工作。
(3)火灾扑救期间,负责维护火灾现场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4)带领保安,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救护、疏散及物品的营救工作。
(5)绝对服从火场指挥人员的指挥。
(6)火灾扑灭后,负责布置好火灾现场的保护工作,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4.保安人员
(1)接到火情通知后,保安人员应听从保卫经理和队长的统一调遣,不得擅自行动。
(2)岗上保安应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加强警戒,对进入失火区域的人员严加控制。
(3)重要部门的保安人员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不在岗的保安,接到火情通知后,应统一听从队长的安排,携带灭火器材立即赶赴现场,听从火场指挥员的指挥,积极参加灭火战斗。
(5)负责引导客人从安全出口处撤离。
(6)灭火期间要注意安全,发现有人被围困时,应先营救被围困人员脱离危险场所。
(7)火势较大时,一般不要单独进入火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时,应告知火场指挥人员,并做好进入火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8)火灾扑灭后,听从火场指挥人员的安排和布置,保护好火灾现场。
(9)设备损坏情况,以保障公物不被继续破坏或丢失。
(三)工程部
1.经理
(1)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通知检查本部各个控制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
(2)任何部位起火都应组织本部义务消防队员立即赶赴火场,扑灭火灾。
(3)根据火势的程度和火场的环境及因火势而引起的各种变化,工程部经理负责向灭火指挥中心提出相应有效的建议。
(4)根据灭火指挥中心指示,会同保卫负责人指挥灭火。
(5)组织本部消防队员,负责处理火场区域的水、电、煤气等技术问题。
2.工作人员
(1)空调系统: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关闭起火区域的空调机组。
(2)配电室(高压、低压):接到火情通知后,密切注意火场附近的电力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切断火场的电力供给,当接到切断火场电源指令后,应立即按指令控制设备。
(3)电梯: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将电梯降到首层,同时火场区域的所有电梯均须停止运行。
(4)供水系统:接到火情通知后,保证好消防用水的供应工作,并做好供水设备的抢修准备工作。
(四)管业部
1.管业部经理
(1)接到火情后,应立即布置本部员工,做好人员疏散及火场区域内部贵重物品的抢救工作。
(2)带领其他员工利用消防设备扑救和控制火灾。
(3)起火区域管理员,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投入灭火工作。
2.工作人员
(1)立即通知火场区域及附近区域的人员从安全通道撤离。
(2)关闭火场附近的门窗及通风设施。
(3)利用消防设施扑救、控制火灾。
(4)抢运火场区域及附近受火灾威胁区域的贵重物品至安全场所,并要求保安人员负责看管。
(5)楼层管理员应反复认真的检查火场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房间,并关闭门窗及空调,并保证所有人员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6)楼层管理员应清查房间,确认无人后,应在各个房间贴上“已清查”的标志。
(五)管业前台
1.前台工作人员应听从指挥,坚守工作岗位,沉着冷静的回答问题并参与疏导撤离人流。
2.前台工作人员在回答客人询问电话时,应首先稳定业主及租户的情绪。如通道受阻,应告知从防火楼梯撤离火场,禁止乘坐电梯疏散。撤离前,关闭好房间的门窗及空调。
3.保管好贵重物品及从火场抢运出的所有物品。
4.应协助做好车辆的疏导工作,同时立即打开通道门以保证前厅道路畅通。
(六)财务部
1.经理
(1)接火情通知后,应考虑是否能够威胁至本区域而采取相应对策。
A、无威胁时:应通知所有人员整理好各种现金、账目、单据等物品。
B、有威胁时:应通知所有人员整理好各种现金、账目、单据等物品,做好疏散工作。
(2)接到疏散指令时,应整理好自己负责的贵重物品,做好转移工作。
(3)接到疏散指令后,应带好自己负责的贵重物品,关闭电脑,携带分管的各种资料,锁好房门,及时赶至通知的集合地点(不能带走的文件应统一锁在保险柜内,将钥匙保管好)。
2.接待处领导及服务员
(1)接到火情通知后,应保持镇静,并随时与灭火指挥中心保持联系。
(2)安慰客人,耐心回答客人提出询问。
(3)接待处着火,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灭火,并疏散客人,同时立即向消防中心报告火警。
(4)打开所有疏散通道并做好疏散客人准备。
(5)火情期间,接待处管理人员应立即派专人协助收银员保护好现金、单据及所有贵重物品。
(6)关闭起火区域的电源开关、空调及门窗。
(七)义务消防队
1.听到报警后,各部门、单位员工都是义务消防队员,应立即带好消防器材和灭火工具赶赴着火现场等候命令。
2.在消防管理员的带领下,按照灭火指挥部交给的任务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三、其它要求
1.灭火指挥中心是指在遇有火情时,由项目经理和主管保卫工作的经理组成的临时灭火指挥小组。火情期间,对于灭火指挥中心下达的各项指令,各部门均须无条件服从、执行,各部门负责人应随时向中心汇报执行情况。
2.消防中控室是火情扑救期间的另外一处指挥场所,是传达灭火指挥中心的命令和转达各方面的执行情况的中枢部门。火情期间,该处下达的命令,各部门应该严格按要求认真执行,并将完成情况向该处汇报。
3.火情期间,如部门经理不在现场,则须立即选出一名临时负责人,带领本部员工统一执行灭火任务。
4.火情期间,非着火区域的部门员工应遵照本方案的要求尽职尽责,服从灭火指挥中心的命令。
5.在发生火灾区域内工作员工应按照报警、灭火、疏散人员、抢救物品的程序投入灭火工作。
6.员工在接到灭火的指令后,首先应当关闭自己工作地点的窗户,锁好房间后再积极投入到灭火工作中。
7.发生火情时,各部门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和抢救贵重物品,危急关头各部门员工均应以疏散人员为重。
8.火灾发生后,每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他人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9.当火灾扑灭后,各部门员工应将本区域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清点本区域的轻便灭火器材的使用情况并上报,及时更换、补充使用过的灭火器材。
10.火灾扑灭后,各部门经理负责统计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人员伤亡的`情况,并如实上报灭火领导小组和项目经理。
小区消防应急预案 篇2
根据公安部门和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方圆小区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方圆小区的正常运行和人身财产安全,使小区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扑救和疏散住户,抢救小区财产,把火灾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北京方圆小区消防应急预案》。
1、报警程序
1.1 发现火情的报警
1.1.1无论什么时间,每个员工一量发现火情,都有责任立即向小区消防中控室报警。
1.1.2每一名员工都要记住中控室的报警电话""或用对讲机呼叫,将自己的姓名、部门告诉消防值班室。
1.1.3员工发现火情时,不要惊慌失措,要冷静、沉着、语言清晰地将火情发生的区域、地点、楼层、房号,报告中控室。
2、员工发现火情的工作程序
2.1 员工发现火情后,如是初级火情自己能将其火扑灭时,应先灭火后报警。遇火情难以扑救时,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工作:
2.1.1立即用火场附近电话通知小区消防中控室,如附近无电话时,可打碎火场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完成报警工作。
2.1.2采用电话报警时,请拨内部报警电话"恤"。报警时话音清晰,要讲明起火地点,物质燃烧的种类,是否有人被困,火势的情况以及是否正在采取扑救措施等,然后通报自己的姓名和部门,之后注意倾听消防中控室的补充询问,并做认真回答,得到允许后方可挂断报警电话。
2.1.3在扑救人员未到火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使用火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2.1.4关闭火场附近的电源、煤气开关及门窗。
2.1.5切勿在火场附近区域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2.1.6引导火场附近的业主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业主不要使用电梯。
2.1.7灭火后要保护好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灭火工作程序
运行经理接到火情报警后,立即直赴火场,并同时通知总经理,会同保卫部安全、消防主管和工程部工程师或经理一同研究灭火方案。
3.1.1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工作。
3.1.2根据火势变化,及时制定相应的对策。
3.1.3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向市消防局"119"报告火警。
3.1.4运行经理根据火场情况建议总经理是否启用警铃和事故广播等报警方式。
4、保安主管
4.1接到火情报警后,立即直赴火场。会同运行经理,根据实际火情,制定灭火措施。同时组织并指挥义务消防员参加灭火工作。
4.2协助运行经理指挥义务消防队员灭火,并将火灾的扑救情况随时向总经理和运行经理报告,同时汇报和请示新的指令。
4.3当消防局到达现场时,负责向消防局介绍火情,并协助做好灭火工作。
4.4火灾扑灭后,负责组织警力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消防局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
4.5负责组织书写火灾事故报告及火灾原因调查报告,及时上报运行经理。
5、保安部
5.1接到火警通知后,会同警卫队人员提出保证其他区域和客人安全的方案,防止有人在火灾期间进行违法活动。
5.2立即会同警卫队迅速布置好小区内部及外围警戒。
5.3协助客户服务部搞好住户的疏散及安顿工作。
5.4负责保护从火场内救出的贵重物品。
6、保安领班
6.1接到火警通知后,立即布置小区的警戒工作。
6.2马上把各层消防逃生梯门打开。
6.3带领其他保安员赶赴火警现场,参加灭火工作。
6.4火灾扑救期间至扑灭后,负责维护火灾现场秩序和保护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6.5带领内保警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救护、疏散物品的工作。
6.6绝对服从火场指挥人员的指挥。
7、保安员
7.1接到火警通知后,应听从保安主任和领班的统一调遣,不得擅自行动。
7.2岗上警员应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加强警戒,对进入小区的人员要严加控制。
7.3要害部门的警卫人员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7.4不在岗的警员接到火警通知后,应统一听从保安主任和领班的安排,到岗后携带灭火器立即赶赴现场,听从火场指挥员的指挥,积极参加灭火工作。
7.5负责引导住户从安全出口处撤离。
7.6灭火期间要注意安全,发现有人被围困时,应先营救被围困人员脱离危险场所。
7.7火势较大时,一般不要单独进入火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时,应告知火场指挥人员,并做好进入火场的安全保护工作。
7.8火灾扑灭后,听从火场指挥人员的安排和布置,保护好火灾现场。
7.9配合清理已经勘察完毕的火灾现场,回收灭火器空瓶,统计灭火设备损坏情况,以保障公物不被继续破坏或丢失。
8、客户服务部
8.1 客户服务部主任
8.1.1接到火情后,应立即布置本部员工,做好客人疏散及火场区域内贵重物品的抢救工作。
8.1.2带领其他员工利用消防设备扑救和控制火灾。
8.1.3起火区域物业人员,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投入灭火工作。
8.2 具体工作程序:
8.2.1立即通知火场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客人从安全通道撤离。
8.2.2关闭火场附近的门窗及通风设施。
8.2.3利用消防设施扑救、控制火灾。
8.2.4抢运火场区域及附近受火灾威胁区域的贵重物品至安全场所,并会同保安部内保人员看管物品。
8.2.5物业助理应反复认真的检查火场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房间,关闭门窗及空调,并保证每一位业主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8.2.6清查房间,确认无人后,应在各房间贴上"已清查"的标志。
8.3 接待员
8.3.1物业接待员应听从指挥,坚守工作岗位,沉着冷静地回答问题或疏导。
8.3.2接待员在回答业主询问电话时首先稳定业主的情绪。如通道受阻,应告知业主走防火楼梯撤离火场,勿乘坐电梯疏散。撤离前,关闭好房间的门窗及空调。
8.3.3接待员应保护好房间钥匙、贵重物品及资料。
8.3.4保管好业主的物品及从火场抢运的物品。
8.3.5应协助做好车辆的疏导工作;同时立即打开通道以保证前厅通道畅通。
9、 义务消防队
9.1听到报警后,各部门、单位员工都是义务消防人员,应立即带好消防器材和灭火工具赶赴着火现场等候命令。
9.2在消防负责人及有关领导的带领下,按照灭火指挥部交给的任务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10、 其他要求(指小区遇有火情时除以上对各部门的专项要求外还应遵守的要求)
10.1遇有火情时,各部门均须无条件执行灭火指挥中心的命令,各部门负责人应随时向指挥中心汇报执行情况。
10.2消防监控室是火情扑救期间的另外一处指挥场所,是传达灭火指挥中心的命令和转达各方面执行情况的枢纽部门。火情期间,该处下达的命令各部也应该严格要求认真执行,并将完成情况向该处汇报。
10.3火情期间,各部门负责人如不在小区内,各部均须立即选出一名临时负责人,带领本部门员工统一执行灭火任务。
10.4火情期间,非着火区域的部门员工遵照该方案要求尽职尽责,服从灭火指挥中心的命令。
10.5小区内无论哪个区域发生火灾,该区域内工作员工应按照报警、灭火、疏散客人、抢救物品的程序投入灭火工作。
10.6员工在接到灭火的指令后,首先应当关闭自己工作地点的窗户,锁好房间后再积极投入到灭火工作中。
10.7发生火情时,各部门员工的责任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和抢救贵重物品。危急关头各部门员工均应以疏散人员为重。
10.8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好业主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10.9当火灾扑灭后,各部门员工应将本区域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清点本区域的轻便灭火器材并将使用情况上报小区保安部门,及时更换、补充被使用过的灭火器材。
10.10火灾扑灭后,各部门由经理负责会同部门员工统计损失情况以及人员伤亡的情况,并如实上报至灭火领导小组和经理办公室。
小区消防应急预案 篇3
一、接到火警后,小区物业科消防管理人员前往现场,向现场人员问清情况和侦察火情后,根据火警范围大小、程度多少确定报警范围。
1、通知安全、保卫部门及应急分队。
2、通知着火区域单位负责人到现象。
3、通知维修人员到现象。
4、报告公司领导。
二、应急分队接到火警后,5分钟内赶到现场。
1、侦察火情再次确定报警范围。
2、立即抢救受困人员和疏散物资。
3、立即运用消防器材灭火和附近消防栓救火。
4、协助义务消防队共同扑灭火灾,并负责调查起火原因。
三、安全、保卫部门接到火警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调义务消防队和医务救护人员赶赴现场。
1、义务消防队赶赴现场后,第一梯队所有成员迅速携带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并启动现场的消防设施进行抢救火灾。
2、义务消防队第二梯队对现场通道进行清理,对人员和物资进行疏散,同时保障前线救火人员的消防器材供给。
3、医务救护人员在火灾现场准备抢救火灾伤病人员。
四、维修中心接到火警后,立即派人到现场协助扑救火灾。
1、根据需要采取着火区域停电。
2、保证消防所需的电力、水力的正常运转。
五、公司领导(即火场总指挥)视情况需要,调集人员援助。
六、应急分队应在起火后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火势控制和灭火,义务消防队应在起火后10分钟内到现象抢救火灾,其他协助人员应在起火后12分钟左右赶到现场进行消防抢救工作。
七、消防安全须知
(1)应熟知物业内的灭火器、消火栓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及报警电话(119)。
(2)若是轻微失火,尽可能将火扑灭,但切勿冒险。
(3)如人身安全已受到威胁,而火势不可能即刻得到控制,应立即逃生;如情况允许,可将通往火场的门窗关闭,以隔离及控制火势。
(4)报警或通知物业公司,撤离火场并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的指挥。
(5)如被火焰和高热所困:
①有可能的话,致电“119”求助;
②谨记烟和热空气都是上升的,接近地面的空气含氧量较高,温度较低,故应蹲着身子或爬行逃生;
③如情况许可,请打破窗户以求空气流通。
(6)隔在火场上层的人,应向天台方向逃生;如身处火场下层,则应向下逃离,寻找最近的逃生出口。
(7)发生火警时,物业公司职员会协助消防或公安人员在火场尚未宣布安全之前阻止任何无关人员的进入。
(8)各单元楼前均设有消防水栓,物业公司将向业主介绍其使用方法,以防不测,该设施关系到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妥为保护。
八、紧急联络
用电话报警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报案人姓名或有关单位的名称及联系电话;
(2)紧急事故的位置或所在街道的交界处;
(3)人员受伤与否;
(4)紧急事故的种类、性质、范围;
(5)当对方确认上述资料后,方可挂断电话。
九、实施方法
在每栋楼单元内的公告栏上张帖本应急措施,以达到让每位住户都了解、熟记。
十、结语
没有任何物业可以完全避免天灾人祸的发生,紧急事故和各种灾害可能随时发生,制定并贯彻应急措施、方案,能够切实保护所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物业公司会在紧急事故发生时迅速做出反应并采取相应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然而,请务必谨记,无论措施如何详尽周全,仍须全体业主保持高度警惕方可避免意外发生,以实现本应急程序之目的。
小区消防应急预案 篇4
第一条总则
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我昌宁高速L1标经理部全体员工和工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全体员工和工人应认真遵循消防法,以法治标,加强消防,确保工地施工安全。
为了有效地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全体施工人员人身和公共财产的安全,维护本标段安定,保障施工的正常秩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工作的责任管理部门
经理部安劳部是本标段管理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具有以下工作职能:
一、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上级汇报经理部消防工作的开展情况。结合不同时期、不同季节工地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消防宣传教育的方案。不定期编发宣传橱窗,向工人宣传消防知识,宣讲不同时期社会火灾的重大案例,以活的典型事例对工人进行消防教育,警醒工人提高消防意识,深切理解“消防工作重于泰山”的重大意义。
2、对工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不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二、组织消防检查
1、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经理部、工区、工人居住区进行全面或局部的防火检查,主要检查不同时期贯彻执行消防法的情况;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整;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消防责任制是否落实;公共场所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是否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火灾隐患是否存在等,并写出检查情况书面通报。
2、通过检查,如发现有的部门违反消防法规定,或未履行经理部消防安全责任制,存在火灾隐患时,应向有关责任部门发出《消防整改通知书》,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消防处罚,必要时提出行政处分的建议。
三、配置消防器材、设施
1、会同行政后勤管理部门根据经理部消防工作的需要,按消防要求,全面配置经理部及工区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2、建立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档案,对消防器材购置的变动、丢失、失效、报废建立帐簿进行登记,以确保本标段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整。
3、会同行政后勤管理部门,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用电设备定期组织检验、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4、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四、健全消防管理制度
1、制定经理部消防管理工作制度、消防值班制度、消防工作实施条例;
2、划分经理部及工区防火责任区;
3、编制设计消防处罚通知单、消防工作巡查日志、消防值班登记表;
4、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等。
五、落实消防责任
1、落实消防合同
(1)消防合同的拟定:根据经理部和工区工地消防工作的特点和各部门承担消防责任的不同情况,拟定经理部与工区消防责任合同;
(2)消防合同的签署:具体组织签署消防责任合同;
(3)消防合同的执行:检查消防责任合同的履行情况。
2、安排消防值班
(1)确定值班人员,编排值班表,且每次必须有副部级以上干部值班;
(2)实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双方必须签字;
(3)特殊情况的换班及值班、请假应严格按照手续办理;
(4)值班人员应随时保持联系,有情况应立即上报。
3、配备消防专干
(1)确定保卫干部具体担负消防管理工作;
(2)确定一名副部职干部具体领导、管理消防工作,安劳部长协助管理消防工作;
(3)安保部门主要负责人经常过问消防工作。
六、落实消防措施
督促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施工人员离开工作场地,要注意正确停机、关窗、切断电源、检查烟头。对电线老化、漏电应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向行政后勤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条消防工作责任制及消防责任合同的签订
我标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经理部、工区、个人防火责任制”,实行分级、分区负责,自觉履行职责,分担义务。
一、消防责任人的确定
1、项目经理全面组织、领导、负责工地的消防工作,是工地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经理部将消防责任按地域、设备、房屋等划分至有关部室。分管各系列工作的副经理直接组织领导所辖部室的消防工作,是所辖部室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3、分管各重点防火区域部室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组织重点防火区域的防火工作,并承担工地重点消防区域的消防责任,是该消防区域防火工作的主要责任人。部室对自己所辖防火区域担负消防的日常管理工作。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本部室所辖消防区域的消防主要责任人。部室其他领导有义务协助部室主要负责人,做好本部室的防火工作。当部室主要负责人因公或因其他原因外出暂不在岗时,部室其他领导承担本部室的主要防火责任。
4、本标段所有工人有义务认真履行国家消防法和经理部消防制度。每个工人在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的同时,亦承担相应防火职责,是自己担负岗位工作的消防直接责任人。
二、消防责任合同的签订
经理部在每一个聘任期内要逐级签订消防合同,把消防责任明确落实到每个部门和具体的消防责任人。
(1)项目经理与项目副经理签合同;
(2)副经理与所辖部室主要负责人签合同;
(3)部室主要负责人与各分管副部长签合同;
(4)分管副部长与工区签合同。
第四条失火责任的界定
1、直接当事人应承担的失火责任
经理部及工区失火并导致经济损失,应根据情节轻重、受损程度大小,追究直接当事人的责任。
2、各级领导应承担的失火责任
经理部失火并导致经济损失,属于个人为责任的,如属下列情况,除追究直接当事人的责任外,应区分防火区域,分别追究其主管领导的责任。
(1)未安排落实好消防值班;
(2)未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关于消防的指示要求;
(3)未根据季节变化特点和消防工作活的事例,对所属员工进行消防教育;
(4)未将消防工作列入工作重要日程;
(5)未对所属员工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
(6)下班后所辖工作场所未落实人员关窗、关门、关灯、关电、关总闸、关空调,未清理其他不应摆放在工作场地的易燃易爆物品,清扫烟头、火种。
(7)因上述第6条原因导致电器起火,火源火种进入工作场所或自身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自燃自爆导致起火。
(8)重点消防区域未安排专人登记消防日志。
(9)对所辖防火区域的防火设施(如水龙头、水枪等)的损坏,灭火器具(灭火器、头盔、防毒面具等)的丢失未及时报告。
(10)安排临时工独自在岗位值班,工作不力或失职。
3、班组应承担的失火责任
(1)由于教育不力,本班组工人在居住区使用经理部不允许使用的电器设备、在房间内用蜡烛照明、在工区、居住区、等处焚烧废纸,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等而导致火灾。
(2)未对工人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值班人员的失火责任
(1)未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在失火发生时,本人未留在经理部、擅自离开经理部、未在工区或未在施工范围内失火时找不到人,致使无人组织扑救火灾、无人报警,造成公有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
(2)职工管理系列值班干部或值班人员失火时不在经理部、不在岗、未及时组织职工撤离火源地或因处置不力,导致工人伤亡。
(3)值班电工在失火或电线起火时,不能在第一时间关闭变电房总闸,造成电线起火,火势蔓延。
(4)值班司机擅自离开经理部,在失火时不能将汽车开出快速撤离火源地,导致汽车燃烧。
5、部室失火责任划分
办公室是消防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行政部承担供电和消防设施维护的任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把消防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经理部或工区一旦失火,经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存在,这两个部室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6、消防管理部室的失火责任
1)经理部行政办公室应承担以下失火责任。
⑴未预先安排好安全保卫消防值班。
⑵未定期检查各部门消防责任合同的履行情况和消防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写出检查报告。
⑶未向各防火责任人及时通报检查发现的火情隐患或消防薄弱环节,必要时未及时向有关防火责任人发出整改通知书。
⑷未主动与行政后勤部门联系,在重大节假日和寒暑假安排好值班室用房和24小时留守电话。
⑸未及时检查值班电话是否畅通,未主动与行政后勤部门联系,保证晚保安值班人员必须有一台火警报告电话。
⑹值班人员请假未及时安排人员代班。
⑺对失效灭火器材未及时更换。
⑻对各部室各部门报告的火情隐患未及时主动与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或遇重大隐患未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
2)行政部应承担的失火责任。
⑴未对消防设施定期进行维护。
⑵对反映的消防设施的损坏(水龙头、水龙带)、水枪、灭火器的丢失,未及时进行维修或采购补充。
⑶未对电线线路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
⑷对反映的漏电或电起火问题未进行及时的维修。
⑸对各部室反映的属于行政部门处置的消防隐患,未进行及时处置。
⑹对容易导致电路起火的险情隐患,未组织及时的更换或维护。
⑺按经理部安保部门通知的区域和时间,于每晚或于某一时期时间段内,未按时关闭电路总闸。
⑻批准电工外出公干或因个人原因请假,但未在经理部安排电工值班。
⑼重大节假日前,未安排妥值班室专门用房及24小时固定通讯电话。
第五条奖励
一、每月对经理部各部室和工区消防工作进行评比。对履行消防合同,成绩显着的部室消防责任人应进行奖励。对重点防火区域消防工作做得好的要对消防责任人进行重点奖励。
二、对下列个人应区别情节予以奖励
1、发现火情,及时呼救或及时拨打火警电话,有效地制止火灾。
2、积极组织救火或个人积极参加灭火,表现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