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教师招聘考核方案范文(精选3篇)
培训学校教师招聘考核方案范文 篇1
一、本项考核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1、由教学研训室组织考核小组对音体美信息技术教师集中听课(课堂实际效果包括教师和学生两部分),最后取小组成员分的平均分。(此项占总合计的60%)
2、由各学校校长、教务主任、学科组长组成临时考核小组提前进行听课考核打分,取小组平均分。(此项占总合计的40%)
注:1项中所得百分制的分为课堂教学得分,也可单独得分(由小组再次听课得分)。
二、本项考核中所涉及扣分项目。
1、音体美各科未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所布置的各项任务及活动的扣5分,(未完成记录,扣1分;未完成任务,扣3分;未按时上交任务,扣1分)。本项可查记录及校务日志。
2、信息技术教师扣分项目包括:
(1)远程教育资源下载(以中央、河北为主),查看电脑资源。不全的少一期扣分,未及时下达通知教务处或老师的少一期扣分。此项查记录及各期通知单。
(2)上级教育部门及学校组织的各项电脑大赛等相关活动,未完成记录,扣1分;未完成任务,扣3分;未按时上交任务,扣1分。
三、考核中的加分项目。
1、由主管领导(负责人)认定工作量超标的加2分。
2、由教育主管部门直接认定工作量超标或工作上有突出贡献的,加3分。
培训学校教师招聘考核方案范文 篇2
为满足正常教育教学需要,解决我校相关学科教师短缺问题,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决定由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学科优秀教师,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在考核的基础上,面向社会招录研究生和重点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共招聘教师若干名,其主要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等学科专任教师。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工作的慢性疾病,适应教育教学要求。
2、应聘教师须符合以下条件:
⑴全日制师范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⑵普通话水平达国家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师要求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以上;
⑶符合教师岗位专业要求。(语文教师: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数学教师:数学类专业;英语教师: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专业;物理教师:物理学类专业;化学教师:化学类专业;生物教师:生物科学类专业;政治教师:政治专业教育类;历史教师:历史学类专业;地理教师:地理科学类专业)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邮寄方式。应聘者报名时请附上如下材料:
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及能说明个人成绩、业绩的材料等(复印件)。
应聘者请将材料邮寄到:湖北省桃仙中学办公室(邮编433000),信封左下角注明应聘岗位。
五、程序及要求
(一)资格审核
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岗位条件者参加试教。
(二)试教
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试教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学能力(说课、试讲)、教育能力(教育案例分析等)。试教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三)体检
在试教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试教成绩高低递补体检人员。
(四)确定拟聘用人
按照应聘人员的试教成绩高低以及体检、考核结果,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在湖北省桃仙中学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和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纳入国家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项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湖北省桃仙中学网页,联系电话: 。
未被录用者的资料恕不退回。
培训学校教师招聘考核方案范文 篇3
为加快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强化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推动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0名幼儿辅助教师到相关幼儿园从事辅助教学工作,为做好本次工作,特制定本招聘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岗位及性质
(一)岗位:幼儿辅助教师
(二)性质:劳务派遣制(即不占编制)。
二、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数190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幼儿辅助教师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往届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45周岁及以下(19xx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教师资格证;
4、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__〕1号、人社部发〔20__〕19号、人社部发〔20__〕82号、人社部发〔20__〕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情形及师德师风方面存在问题等其他情形的;
6、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四、工资待遇
薪酬待遇为4000元/月,含单位缴纳“四险一金”部分,不含个人缴纳部分。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地点:教育和科技局五楼1号会议室。
(二)报名时间:20xx年2月16日至2月19日,共4天。(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幼儿辅助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准确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同时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并保证通讯畅通。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一)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加分事项
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师、幼儿师范、幼儿教育、幼儿艺体教育、学前辅导与保育、学前教育学的在总分上加0.5分,教师资格证为学前教育的在总分上加0.5分。
八、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体检环节,考生成绩第190名出现并列时,以具有麻江县内学校从教经历的考生优先列为体检对象,没有麻江县内学校从教经历的考生不列为体检对象;如都有麻江县内学校从教经历的或都没有麻江县内学校从教经历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xx〕1号)、《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82号)和《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__〕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费;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和科技局统一组织安排在有资质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
九、入职审查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后,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参照招聘(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政审有关规定进行。20xx届毕业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职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和档案为主要内容;其他人员以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考核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三)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四)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且无正当理由的;
(五)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及师德师风方面存在问题等其他情形的;
(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十、聘用
(一)选岗
经面试、体检、入职审查符合拟聘条件的人员,在县人民政府的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聘用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出现成绩并列的以抽签形式决定选岗顺序)。
(二)签订《劳动合同》
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时限一年一签。
十一、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招聘工作的命题、监考、面试考官、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招聘过程中,如遇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顺延递补,递补时限截止20xx年3月底。
十三、疫情防控要求
1、请各位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各环节之前,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
2、请各位考生如实填写《幼辅助教师公开招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3),报名、进入考场时一并提交。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须如实告知,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各位参加考试考生需在微信小程序中下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确认未到中高风险地区,且健康码为绿色后,方能参加考试。
4、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须提供考前5日内间隔24小时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面试;省外其它低风险地区考生入黔前必须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余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面试。
5、考生入口处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6、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请各位考生考前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四、本《方案》由县教育和科技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