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报告(精选3篇)
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篇1
xx区公安分局城所:
安昌路小学接到你局的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我校领导十分重视,立即安全相关人员进行整改落实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关于靠安昌河堤一侧围墙过低,我校已派人制作请示报告,并已具体分管安全的领导签批,等局是管财经的局长签批的,再由区教文体局向区政府下报告,对围墙改造一事予以落实,一旦批准,我校将立即组织实施。
2、关于学校保安人不够,这是目前城区小学普通存在的一个现实问题,据局领导通报,此一状况将在6.1后改变,因为涪城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已决定,由区政府出钱,由专人保安公司派人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保安的`培训管理,安保工作落实,指日可待。
3、关于无技防、物防设施设备,这一现实我校在积极争取、力争在可能的情况下加大此一方面的投入,争取有一个较大的提升。
4、关于学校周边建筑工地的施工对校门安全隐患,我校对此项工作有涛的认识,针对出现的复杂的安全形势,我校校长和分管人员书都在关注校园周边安全,发现情况及时进行了协调,并以电话和书面报告形式向居委会、城区办事处、区安办、及区教文体局分管领导,涪城区公安局城西所进行了请示汇报。
以上就是我校到目前为止,对于你局的整改通知书下达后所做的工作进展情况,我校将进一步努力把相关工作继续做好。
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篇2
我镇对于民交委办函〔20xx〕19号文件中所提到的问题做了深刻的检讨,并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全镇近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接到通知,我镇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近期全镇的交通安全形势进行了分析研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交管站”工作人员为成员,同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任务,为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针对运送葵花籽的农用车、拉运洋葱的平板车、传输农作物的皮带传输机上路行驶及违规载人现象多见的安全隐患。我镇交管站人员积极联合派出所,不定时在民武公路59公里处、什字等重要路段进行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并在夜间加强对重要公路的巡检。
(二)针对镇区路段摊点占道经营,电动车及其他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影响通行的安全隐患。镇交管站结合全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安排专人在街道商铺门口,清理占道经营的摊点6处,纠正乱停乱放行为21起。
(三)针对交通安全检查劝导效果不明显,农用车、电动车、摩托车违规载人现象多发,尤其是部分电动三轮车驾驶人为未成年人的安全隐患。交管站、劝导站、交管室,严把出镇关、村口关、上路关,组织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和协管员在重点时段,采取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手机拍照举报交通违法等教育劝导机制,对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并严格落实县上农用车“五个一”要求,为辖区所有的农用车驾驶员发放路交通安全读本、上一次安全教育课、签订一份安全行车承诺书。为每一辆农用车张贴一条反光标识、喷涂一条警示标语。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四)针对辖区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不浓,驾驶人安全出行意识不强的问题。通过标语横幅、进村入校反复宣传、广泛传播;利用短信、微博、微信等现代媒体,向农村群众开展广泛宣传,提高农村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第三季度以来我镇共悬挂宣传标语8条,发放宣传资料2800余份。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通过近期的集中排查整治,我们坚决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我镇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村民交通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下一步工作我们主抓以下几方面:一是继续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群众自觉参与到交通安全中来;二是继续加强执法检查的力度,及时纠正各类交通违章违法行为,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进入常态化;三是全面深入排查镇区道路交通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的安全隐患及时与上级单位沟通解决,着力做好我镇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行政村和民委会成立由村(居)委会主任任组长,各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村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负责辖区村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村(居)委会应当履行下列村级道路安全管理职责:
(一)负责将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各村民小组或居委会干部,与村民小组长签订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状。村民小组长或居委会干部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半年、年终目标考核;
(二)及时排查村委会主干道和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建立道路及道路产能安全隐患工作台帐,按照道路养护等级及时报告。属于村委会整改的,筹集资金、组织劳动力加以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采取组织人员抢修、设置警示标志等临时性安全防护措施;
(三)建立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台帐,督促车主及时办理牌证和保险,对村民无正驾驶、违法载人或驾驶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验和检验不合格、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行为进行劝阻,消防安全隐患。对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查处;
(四)加强恶劣天气、学生放假、村民红白喜事、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时组织人员上路巡查、说服、劝阻交通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五)积极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和公安、交通、农村等部门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协助处理交通事故,维护社会稳定。采取多种形式对村民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教育,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六)完成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三、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村级道路安全管理责任制,将村级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现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在村级道路安全管理工作中有违纪违规、失职渎职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或法律责任。各村(居)工作人员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没有按照规定实施安全检查,管辖范围内存在车辆不符合营运安全技术条件从事客运业务,或驾驶人员无从业资质营运的;
(二)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责任制工作不力,辖区内存在货运汽车、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等车辆违法载客;未取得客运许可的车辆从事非法载客营运;客运车辆超员、超速、驾驶人员酒后驾驶的;
(三)对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报告或者未及时整改到位的;
(四)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不及时处置,或者处置不力,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五)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后,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上报,或者隐瞒不报、拖延报告的;
(六)阻碍、干涉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的;
(七)其他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或者失职渎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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