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承包经营合同(精选3篇)
股东承包经营合同 篇1
联合办企业,发展经济是社会潮流,是综合经济的体现,对国家和个人都有益,团结就是力量。
本合同赵玉清为股东甲方,查代初为股东乙方。甲乙双方签订合同,规范企业各项行为原则、义务、权力等具体事项如下:
一、企业名称:兴建共青城再生资源交易大市场(前身是共青城再生资源回收经营部),甘露区土地租赁及共青供销社承包经营都是五十年期限,与本合同同有效期;
二、承包兴建性质是共青城供销社收取5%的股东利益,其余95%由甲乙股东投资承包支付一切,自负盈亏;
三、兴建期双方各出50%的资金,按投股分红(除供销社外)各50%,增加股东在甲乙双方的大股中各自产生;
四、一切收支帐目清楚规范,双方签字生效,拒绝单方签字入帐,收购一切材料、货款、招投标经济类别事宜有监督权,双控(签字到场);
五、发展中不得无 故退股,不得转让,不得单方同意争股;
六、该企业的合同原件于甲方保管,甲方在复印件上签字说原件在甲方手中保存;
七、任何一方不得将租用土地合同、企业合同单方出去抵押、贷款、转让。若企业有需甲乙双方到场同意后方可进行(注:有其三者对企业有关人入股再定);
八、未尽事宜,双方同意后再补充,(补充协议服从本协议主题);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受法律约束。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股东承包经营合同 篇2
甲方:陕西讯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充分发挥陕西讯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品牌优势,更好的做好 通信工程业务,经业务申请,集团公司经过研究,同意乙方自 年 月 日起承包经营甲方授权的 通信工程业务。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经双方认真研究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为壹年;
二、 承包方式
在承包期间乙方作为集团在 通信工程业务负责人,要认真屡行好集团公司赋予的各项任务、忠实做好集团在 各项通信工程的组织、协调、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工程审计等工作。在不影响集团公司工程任务的情况下,允许乙方承揽部分工程施工任务,乙方承包的工程任务实行承包责任制,包经营、包管理、包投资、包安全和质量责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干预乙方的正常合法经营,对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安全及其它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 经费管理
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揽的工程任务的工程款一律汇入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扣除相关费用后,于工程款到帐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全部付给
乙方。
四、 工程承包管理
乙方承包的工程,按结算总造价(发票金额)的5%计取管理费作为甲方证照审验,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管理人员工资、差旅费等费用;管理费按发包方拨款逐笔扣除后汇至乙方指定帐号。
五、 技术服务、提供资质
甲方向乙方提供技术服务,资质证书和证照复印件,以便乙方开展业务。投标需证件原件时,由甲方派员持原件参加,所需费用由使用者承担。留给乙方保留的证件,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严禁未经甲方同意向第三方提供证件,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甲方将收回并有权终止合同,暂扣乙方工程费用。
六、 业务指导、违规、违法经营责任
甲方不定期派员对乙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乙方必须守规、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如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民事与经济纠纷,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 施工队伍建设、安全责任
乙方应注重施工队伍建设、加强质量管理、维护甲方品牌信誉;加强安全管理,注重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每位施工者都要签订安全责任书,给每位施工者都要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要确保安全措施到位,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若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八、 按期缴费
乙方必须按时缴纳管理费,并确保推荐的施工队伍按时缴纳管理费和手续费。如逾期不交,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缴费用的权利。
九、 解除合同
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合同解除后,允许乙方继续利用甲方相关证件处理完在建项目后续事宜,但乙方不得在解除合同后承接工程,否则甲方不予办理。
十、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陕西讯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东承包经营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为开拓快递服务业务,提高快件派送效率,实现合同双方互赢共进,甲方现将快递业务发包于乙方。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承包合同:
一、承包范围:
1、乙方承包经营快递业力范围: 区域之内。
2、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上述区域内经营,不得超出该区域外进行经营活动。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变更经营区域范围,不得擅自缩小、扩大快件收揽、派送范围,不得接纳或互换其他承包人的经营区域。
二、承包期限:
1、本合同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 年 月日止,其中甲方对乙方的试承包期为1个月。试承包期内,如乙方有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本合同立即终止,不再履行。
2、乙方欲继续承包的,应在承包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三、费用结算:
1、承包风险抵押金、中转费、管理费、派送费标准按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执行。
2、中转费、管理费和派送费等费用为预付款结算方式,发生前述费用时,直接从预付款中扣除。预付款不足以支付中转费、管理费和派送费的,乙方必须及时充值,否则快递操作系统自动停止任何操作,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需向甲方缴纳承包期间的风险押金,作为乙方违约保证金以及其他依法或依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担保。风险抵押金因故减少的,乙方应在 10 日内补足。承包期满,乙方不愿继续承包经营业务,且无其他任何违约行为的,在合同期满六个月后,风险抵押金如数退还。
四、权力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授权乙方使用:“申通”或甲方自有字号、商标、标志的权利。
2)授权乙方经营快递业务的权利。
3)对乙方经营活动有管理权、知情权、调查权、退议权。
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追究权。
5)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经营模式、制定价格政策、适当调配乙方经营区域。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确保本合同所的区域范转与甲方其他承包区无重叠和交叉。
2)甲方保障乙方快件包装材料(如:信封、面单、塑料袋等)的供应。
3)维护乙方经营区域的合法权益,按照本合同约定阻止、处罚甲方其他承包人对乙方经营权的侵害。
4)甲方不得随意调整费用(含风险抵押金、中转费、派送费、管理费、材料价格)标准,但上经公司作出调整决定的除外。
3、乙方的权利
1)在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内,使用“申通”或甲方自有字号、商标、标识。
2)在约定的区域内合法经营快递业务,不得经营除申通以外的其他快递。
3)乙方享有独立对外经营的相关权益。
4、乙方的义务
1)负责提供合法的经营、运营所需设备设施、工作人员。
2)独立 核算,自负盈亏。承担承包期间的一切费用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各项行政税费、生产经营费用、人员工资与福利、罚款、罚金等。
3)维护公司形象和声誉,接受甲方监督与管理,遵守甲方及上级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4)及时收取、派送邮件物品,及时上传派件、收件数据信自。因乙方原因导致邮件物品毁损、灭失、迟延投递的,负责承担赔偿责任。有公司到件记录的派件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5)遵守由甲方及上经公司制定的价格政策,不得随意降低或提高服务收费标准。
6)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非承包业务活动。
7)不得超越甲方授权使用“申通”和甲方自有字号、商标、标识。
8)有义务将他人侵犯甲方知识产权以或甲方其他承包人不正当竞争的情况及时通知甲方。
9)乙方对在双方合作过程中获悉的甲方有关经营、产品、市场、技术 等一切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乙方的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实际运营人以及他们的近亲属负有同样保密义务、乙方有义务要求其员工保密。未经许可,乙方及上述人员不得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甲方秘密。乙方与上述人员对此项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10)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与甲方同行业企业、个人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不得经营、投资与甲方相竞争的企业或产品,也不得在与甲方同行业或相竞争 的企业担任任何职务。未经甲方许可,以为的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实际运营人以及他们的近亲属也不得从事上述行为。本合同终止 1 年内,乙方及上述人员亦应遵守此项义务。上述人员违反对此项义务视为乙方违约。
11)乙方必须以现金向甲方购买快件 包装材料(如:信封、面单、塑料袋等)。乙方不得将从甲方购得的材料转卖其他申通业务员或者承包区(人)。
12)乙方负责管理、培训自聘工作人员,乙方及乙方自聘人员与甲方无劳动合同关系。
13)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合法经营,并独自承担生产经营过程中因经营不当、行为违法、违反甲方和上经公司制度所产生一切风险及损失,独自承担承包经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经济纠纷、用工纠纷等法律责任。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转包、出租承包业务、乙方擅自转让、转包、出租承包业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不服从甲方及上级公司的管理,严重违反甲方及上级公司所制定的承包区管理制度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第10项约定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5、乙方违反约定没有足额预存中转费、管理费、派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不得在承包期间内解除合同,除非发生重大事情,在得到甲方同意,并结清各项账款后本合同方可终止。
7、如出现不可抗力,本合同的改造可以中止,因不可抗力事件持续 合同终止。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阻止并且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战争、自然灾害、社会骚乱、罢工、传染病等突发事件以及政府行为。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乙方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2、甲方在合同承包期限内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风险抵押金。
3乙方违反合同第四条第4款第10项约定的,乙方所交风险抵押金不予退还,还应当另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
4、乙方擅自转让、转包、出租承包业务的,其转让、转包、出租协议无效,乙方所交风险抵押金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退还。
5、合同承包期限内,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所交风险押金甲方不予退还。
6、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七、本合同未尽条款,由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交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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