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圃苗木购买合同(精选3篇)
苗圃苗木购买合同 篇1
甲方: (买方) 乙方: (卖方)
甲、乙双方秉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乙方将位于 约 亩的苗圃卖给甲方,具体事宜如下:
1、乙方以 元(大写: 元)的总价,将该苗圃卖给甲方,包括苗圃内现有的所有苗木、苗圃的现有经营权及苗圃现有土地租用权。
2、乙方必须保证该苗圃的产权归乙方所有,且已与该苗圃的其他股东协商好,自愿卖出该苗圃,若由此在后期发生纠纷,视作乙方违约,将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并承担相关违约金。
3、自本合同签定日起,该苗圃原有的所有债务、债权关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合同签定以后,该苗圃新发生的债务、债权关系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4、合同签定后,乙方有义务帮甲方将该苗圃的所有租地合同以甲方的名义重新签定;乙方有义务帮甲方协调该苗圃后期事务(如:甲方在苗圃内修一些临时建筑、土地硬化等)。
5、合同签定后,该苗圃内所有苗木的成活与乙方无关。
6、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先付 万(大写: )给乙方,余下 万(大写: 元),甲方在 年 月 号之前付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将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承担 万(大写: 元)的违约金。
甲方:
(签章)
乙方:身份证号: 签定日期:
苗圃苗木购买合同 篇2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的原则就苗木采购内容达成以下协议。
一、苗木品种、规格、数量:
二、苗木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方式:
1、 验收标准
① 从 公分起量树杆直径达到 公分,允许偏小一公分,但偏小的数量不得超过整车数的20℅.土球直径要求 公分,允许偏小5公分,但偏小的数量不得超过整车数的20℅。
② 树冠要求:
树杆弯度以树杆两端点拉线垂直偏差不得超过10公分。
③ 苗木装车与运输过程中正常皮损不得超过 平方厘米,不明显影响树形的断枝,一般性的土球松动(掉土不超过整土球的五分之一)视为合格品。
2、验收方式
① 由乙方(或甲方)出具供货清单,甲、乙双方专人按合同验收标准当场验收,填单,签字。甲方当场垫付运费和结清货款。
② 不合格的苗木由甲、乙双方当场协商变价处理,严重不合格的交由甲方当场抛弃。
三、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由乙方组织车辆将货物运到合同约定地点,运输中的一切相关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货物到达约定地点后卸货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期限:
五、付款方式:
甲方预付乙方定金 元。每车货品运到约定地后,甲方按实际验收情况当场垫付本车运费和结清货款。定金在最后二车货品结算时抵作货款结算。
六、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收取合同额10﹪的违约金。
七、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优先乙方所在地仲裁机构办协调解决。
说明 :
1、本合同根据《民法典》的有关条文依法签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有法律的约束力。买卖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按《民法典》关于变更和解除的条款办理。
2、 本合同由一方本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根据《民法典》的有关条文规定,责任方药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3、 本合同正本 份,双方各持 份。副本 份,送合同管理机关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及银行。
4、 本合同为苗木买卖合同,乙方不承担甲方苗木成活率任何风险,但有为甲方提供技术指导的义务。
5、 合同有效期:
采购方(甲方):(盖章) 供货方(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苗圃苗木购买合同 篇3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第二条
所需苗木的品种、规格、单价和数量表
品种
规格(cm)
单价/株
数量(株)
金额合计(元)
备注
高度
干径
冠径
分枝点高
泥球规格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交货规定
1.到(交)货地点和交货单位(或交货人)。
2.到(接)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3.交货日期:
4 .运输费: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1%~20%)的违约金。
2.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乙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
5.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15天内做出处理,如乙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甲方无故拒收送货的产品,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乙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20%的违约金。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乙方交货日期得顺延,甲方并应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5.甲方如向乙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6.甲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7.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第七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的补偿金。
第八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条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
购货单位(甲方):(签章)
供货单位(乙方):(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