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员工劳动合同(精选3篇)
人事代理员工劳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兹因甲方工作需要,决定采用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乙方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_月,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月。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
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内履行以下义务:
工作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责及要求: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劳动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现金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采取工资制,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按照市人才交流中心规定。
3.甲方支付乙方必需的劳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聘期管理
1.甲、乙双方执行_____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合同_____号》。
2.聘用期间,乙方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由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3.聘用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续聘合同另行签订。
4.在聘期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聘用关系,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根据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五、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情节较为严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须撤消岗位,又无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5.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6.按照国家及甲方有关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关系的。
六、甲,乙双方聘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乙方自谋职业
七、甲,乙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合同终止不再续聘或解除合同的,乙方须按甲方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八、本合同在执行期间产生的争议,由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请上级政府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九、乙方若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按甲方人事代理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其他未明确的,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乙方若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事项,丙方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并经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鉴证后生效,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聘用关系终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甲方人事部门、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人才交流中心鉴证: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人事代理员工劳动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流动人员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档案法》和中组部、人事部有关规定,为乙方代管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
2.负责提供寄存档案存放的场地、技术设备、管理人员;
3.保留其原有身份、核算工龄、核定档案工资;
4.负责寄存档案的保管、保护,确保档案安全;
5.经乙方申请,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为乙方提供下列服务: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各种证明,出国政审、整理档案、代投社会保险、代办职称、技术等级评定、报考。因乙方未将人事关系转入甲方,如申请档案转出,甲方只开具《转递干部档案材料通知单》,而不开具《干部调动行政介绍信》。
6.对寄存期满不取走的档案有权进行处置;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遵守现行人事政策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档案及人事管理规定和计划生育有关管理规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乙方申请上述服务时,需根据服务的需要和甲方的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确保其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
3.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签订《代办社会保险缴费协议书》。
4.乙方应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费。标准按_________元/月。需一次性缴纳本协议有限期内人事代理服务费。逾期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务。
5.本协议期满应及时办理续期或转出手续。逾期半年(从合同期满第_________个月算起),甲方将乙方档案封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此协议失效。
6.自觉遵守《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并与甲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非_________户口的乙方个人(指借调人员,不含应届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不变,协议期满,将人事档案转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三、费用
1.根据省物价部门的规定,乙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__项方式向甲方支付费用:
(1)以整体服务方式支付服务费________元/年,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申办上述第一条第5项各项服务时,不需另行付费
(2)以单项服务方式支付保存人事档案_________元/年,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申办上述第一条第5项各项服务时,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另行支付代办费用。
(3)乙方在协议期内办理调动的,由转出人事关系下月起计算,甲方退回代理费;
(4)乙方的人事档案转入时若未经整理或未达到档案管理标准的,应当另行支付整理档案服务费,由甲方负责整理档案;
2.乙方未能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且未办理人事档案调出手续的,甲方可拒绝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针对甲方仍在管理乙方人事档案的事实,甲方将依规定按上述第三款第2条所约定的标准向乙方计收费用;同时自欠费的第_____个月起,计收每月_______元的滞纳金。
3.若乙方需解除本协议,则应持书面意见到甲方处办理解除协议手续并将人事档案转出。协议期内提前解约的,所缴人事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四、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六、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七、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九、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人事代理员工劳动合同 篇3
甲方: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所聘用人才的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委托甲方代理。
二,甲方为乙方委托代理人员提供以下服务:人员调动,辞职录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接收,职称评定(确认),辞职,出国(境)政审,出具人事证明,人事档案管理及转递等。
三,乙方负责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医疗,假期,专业培训及思想教育等。乙方与聘用人员的其他权利义务由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具体约定。
四,乙方应确定一名专职或兼职人事管理人员负责人事业务工作。甲方对乙方的人事业务工作予以指导。
五,乙方按规定缴纳聘用人员人事代理服务费,标准每人每月20元整。经双方商定,同意委托银行采用同城专项收款结算方式,乙方按月划拨受聘人员人事代理服务费给甲方。
六,乙方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协助办理其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七,乙方如遇停业,破产,解散等情况应妥善安置聘用人员,甲方协助办理聘用人员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八,乙方每年工商年检后15日内须向甲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帐户:建行岳阳支行
账户:
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二层
邮编:361012
电话:(总机) 5396632
传真:5396666 5396620
网站:
邮箱: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人事负责人:
人事经办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邮箱:
上一篇:制浆造纸技术人员劳动合同书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