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汽车买卖合同书(精选31篇)
石家庄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1
甲方(出卖人):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证件类型:身份证口护照口永久居留证口
证件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_________
生产厂名称:_________出厂时间:_______
首选颜色:_________次选颜色:_________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台。
车辆总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运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出库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附件二)。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即付定金:_________元,在结算时冲抵车款。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四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 年 月 日前。
2.年 月 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_________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理。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五条 双方特别约定:_________。
第六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不得采取恶意损毁对方名誉或妨碍经营、生活的行为,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厦门市汽车流通协会汽车消费纠纷调解中心或消费者保护组织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如双方当事人不同意仲裁条款可另行协商其它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当事人另行约定的方式为:_________。
年 月 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石家庄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买受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邮编: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首选颜色:
次选颜色: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x元,大写.
数量:x台。
购车总价:x元,大写.
运费x元,由x方承担。
出库费x元,由x方承担。
车辆交付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备忘录(见附件一),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x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x元,大写。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
2.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x%,计人民币x元,大写。
2.2x年xx月xx日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x元,大写。
乙方可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其他付款方式:
4.车辆交付时,定金可以抵作车价款。
第四条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x年xx月xx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 100公里
(2)xx公里
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 (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二),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关于定金
1.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x元,大写。
2.乙方不能按约支付车款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能按约交付约定车辆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双方特别约定: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五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10%(进口车辆、特种车辆为20%,下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亦有权将此项违约金款在乙方已付车价款中直接扣除,余款在合同终止后十日内退还乙方,除此之外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约定的车辆,乙方有权按已支付的车价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甲方偿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后,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五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在合同终止后十日内连同乙方已缴付的车价款一次性交付乙方。
3.对上述违约事项,双方有定金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对方既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选择其一。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
5.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0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汽车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如属乙方使用、保养不当或擅自改装、装潢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无权索赔。
7.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当到甲方或生产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在保修期内经五次以上(含五次)修理,车辆的安全性、实用性和舒适性仍达不到出厂检验标准的,或者在60日内(国内无库存的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不计在内,下同)未能修复,甲方应当负责换车或退车还款(扣除折旧)
8.保修期中,乙方所购车辆出现质量故障,在30日内未能修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按照车辆价款的1‰的标准赔偿乙方因延误使用该车辆造成的损失。
9.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认定或生产厂自认,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0.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或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11.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乙方应当按照生产厂公布的具体要求办理交涉。
12.违约金、赔偿金应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加倍支付利息。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或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
第十一条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石家庄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3
甲方(卖方):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住址:
乙方(买方):
姓 名:
身份证号:
一、车辆信息:
购买车型
车架号
颜色
数量
装饰( 元)
车价( 元)
合计(大写): ¥
二、付款:
1.1、全款购车
定金: ,合同签订后立即付款。
余款: ,交车后立即付款。
1.2、贷款购车
定金: ,合同签订后立即付款。
首付: ,合同签订后立即付款。
其他费用: ,(含资料费、GPS、上牌费、购置税、调查费、续保押金、保证金、担保费、保险费)合同签订后立即付款。
1.3、乙方选择贷款购车的,在甲方收取贷款资料(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等)后不得要求选择全款购车,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相应损失并支付10000 元(壹 万 元整)手续费给甲方。
三、交车、验车:
2.1、交车地点:
2.2、交车时间:
2.3、交车前乙方如有合理原因需要变更交车时间因以书面形式于交车之日提前3天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确定新的交车时间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按时顺利交车产生损失由乙方承担,后续如需再次交车由乙方承担1000 元交车手续费;甲方如遇运输故障、公路事业中断、停顿等不可避免因素,甲方可以顺延至以上因素排除后交车,合同继续履行,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合理的交通费。
2.4车辆验收:交接车时按车辆出厂标准由乙方或其委托人验收,乙方或其委托人如发现车辆不符合规定应当面提出质疑并记录于车辆交接单上,否则视为验收合格,车辆交接完毕后因汽车质量原因导致的损失由汽车厂方负责,因甲方过错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5质量保证:如甲方所售车辆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可按车辆保修卡之规定在指定的维修服务站进行维修。
四、违约责任:
3.1、甲方应按合同严格履行交车义务并按产品说明提供相关手续及随年配置并保证向乙方提供的车辆为原厂制造。交车时,乙方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已预购车型的车辆时,甲方告知乙方再次交车时间地点后任无法完成交车的,甲方有权按照乙方违约处理。
3.2、乙方应按产品说明标准验收车辆,在验收时须仔细检查车辆,车辆验收合格后签字接车。车辆签收交付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车和退款,但若车辆确有非人为的严重问题,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厂家进行索赔。
3.3、乙方因特殊原因交车时未付清余款的,应按合同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如超过付款期15日任未付清余款的,甲方按未结清余款的金额每日向乙方收取5‰的滞纳金,有权收回车辆,并按乙方违约处理。
3.4乙方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即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照车辆全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催收费、差旅费、邮寄费、司法程序所需费用(如诉讼(仲裁)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律师费、处置费、过户费等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全部费用。违约情形如下:
①因乙方原因无法按时交车,经告知二次交车时间地点后任未完成交车的。
②出现本协议中3.1和3.3项下情形的。
③乙方提供虚假资料导致银行按揭无法成功办理的。
④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
⑤乙方因本协议作出的任何声明与保证不真是或部分不真实的,或违反了任何其于本协议而作出的任何声明、保证、或承诺,或违反了任何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履行的.义务。出现上述情况之一、部分或全部的。
3.5一方构成根本违约的,守约方单方向违约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本合同自解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解除,同时守约方即可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滞纳金等费用可以从定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
五、其他:
4.1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2乙方联系方式:
送达地址:
乙方确认本送达地址使用于诉讼各个阶段,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执行。
4.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明确了解并自愿承担购车后面临的车辆正常贬值和市场波动造成的降价风险。
4.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其效力与合同效力一致。
4.5本合同由甲、乙上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特别提示:本合同是甲、乙达成合意的表现,双方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并在此确认,对合同各条款均无任何异议。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石家庄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销售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第二条定金
乙方在 年 月 日,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定金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甲方交车后,定金抵作车款。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大写) (¥ 元)。
2.分期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大写) (¥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大写) (¥ 元)。
3.汽车消费贷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首付款人民币 元,余款人民币 元在乙方办理按揭后支付。
第四条车辆质量
1.车辆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汽车质量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等。
2.双方对车辆质量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现车于 年 月 日前交付;订车于汽车生产厂商将车辆送达甲方之日起 日内通知乙方提车。
2.交车方式: 。
3.交车地点: 。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为: 公里。里程表记录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如有)及商品检验单(复印件);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并协商解决。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后(见附件一),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条售后服务的约定
1.车辆售出后,其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可供选择的、由生产厂商认定的维修保养网点,由乙方自行选择。
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汽车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保养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4.如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项下的汽车生产厂家因生产计划或车辆运输方面的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交付车辆,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可以要求甲方退还定金或已交付的购车款,本合同则解除;双方也可以重新商定交车期限。
3.乙方在接到提车通知后五日内来甲方提取车辆,若乙方在 日内没提取车辆,期满后甲方可将车辆另行出售。乙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在 日内到甲方提取车辆,应在 日内向甲方说明原因,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安排。
4.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乙方可以向生产厂或甲方主张赔偿,乙方可以向生产厂主张权利时,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当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应承担相应责任。
5.如果甲方所售车辆存在质量问题,无论乙方在使用前还是使用中发现,乙方均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有权要求甲方返回购车款并承担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或者给他人造成的人身、财产伤亡损失。
第九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本合同即生效。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石家庄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5
买方: 卖方:
电话: 电话:
一、买卖双方约定交易车辆
1、 车辆品牌及型号:
2、 车型:
3、 颜色:
4、 车辆台数:
5、 车辆单价(人民币):
6、 其他:
7、 车辆总计(人民币):
8、 交车地点:
二、结算:选择( )方式
1、一次性购车
(1)签定合同时,支付预付款¥ 人民币(大写):
(2)余额,交车支付
(3)财务确定
2、按揭购车
(1)签定合同时,支付预付款¥ 人民币(大写):
(2)余额,交车支付(保险在本公司做)
(3)财务确定
三、质量及服务约定:
1、本合同交易的车辆由 整车购进,买方享有 和供方提供的所有售后服务项目。
2、卖方保证所提供单证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卖方可协助买方办理汽车上牌,(但牌照号码不在承诺范围),汽车上牌所需要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四、其他约定:
1、买方要求变更定购车辆,包括车型、颜色和配置,需取得卖方书面认可。
2、因生产厂家调整生产计划等原因导致买方已预定车辆无法按约供货,买方同意供方更改车型、车身及内饰颜色或延期供货,卖方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3、若遇生产厂家调整产品配置及价格,则按提车时新的配置和价格责任。
4、如发生人力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均不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五、本合同如发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则提交卖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买方执一份,卖方执二份。
买方: 卖方:
经手人: 经手人:
石家庄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6
卖方:
买方: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20__年4月27日 至20__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20__年8月。
行驶公里数:25万公里。
车辆使用性质:(/ )客运、( /)货运、(是 )出租、( /)租赁、( /)非营运、(/ )其它。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11万元;大写 十一万元整 。
买方应于20__年9月 1 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后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允许办理车辆过户时30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当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全部由买方负担。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费凭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改气合格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车船使用证、社会集团体会员证、保险单各一份。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养路费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
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 2 %的标
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 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
卖方(章) 买方(章):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地址:
石家庄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7
卖方:___,____年_月__日出生,住________号(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年_月__日出生,住________组(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东风金霸货车出售给乙方,双方协定条款如下:
一、出售车辆车型:所售车辆车型:东风金霸货车,发动机号。
二、所售车辆作价及付款方式:所售车辆作价元整,里程为公里。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实施细则》有关条款之规定,车辆所有权发生变化,需办理过户登记。如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自__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自____年__月__日以后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自____年__月__日起车辆如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赔偿。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在见证人面前将车辆一切手续交乙方,乙方自签订合同表示履行完毕。
五、合同双方自愿签订,不得反悔。
六、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单位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
石家庄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8
甲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身份证□暂住证□护照□永久居留证□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
经双方协商,乙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给甲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_________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_________
生产厂名称:_________
排气量:_________
首选颜色:_________
次选颜色:_________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1.车辆成交单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含乙方所在地的交货价及正式完税发票)。数量:_________台。
2.其他费用:_________,由_________方承担。运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出库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3.车辆交付后,如甲方需委托乙方代办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书(附件二),有关费用及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甲方选择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乙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余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甲方可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甲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办理贷款手续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分期付款: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作为定金。定金可以抵作车价款。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在乙方把甲方订购的商品车交给甲方,并经甲方办理交车手续时,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上牌手续,则经双方协商有关合同车价的余额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在乙方办妥有关委托事项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其他约定:_________。
4.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
第四条 质量及相关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乙方提供汽车办理牌证的随车资料,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
4.乙方保证售卖给甲方的车辆,在交给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车方式(在□中打“√”选择):□甲方自提;□乙方送车上门;□其他约定:_________。
3.交车地点:在乙方的经营场所内,或_________。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在选取栏打“√”):
(1)100公里□,
(2)_________公里□。
(注: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发生的公里数。)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车辆合格证(国产车)或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进口车)。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5)随车工具、备配件及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甲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基本使用功能和随车工具(备配件)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内饰、随车物件及功能等有异议的,应当场向乙方提出,经乙方确认后负责调换、处理。
7.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车及随车物件,双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附件一),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乙方应提前3天以上通知甲方接收车辆,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时接收车辆的,双方应协商延期。如协商不成或甲方延期提车超过7天的,视为甲方放弃,乙方有权处理有关车辆,不退还定金。
9.从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第六条 关于定金
甲方未按约支付车款,或不能按时提车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未按约交付车辆的,应当在合同解除后十日内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双方特别约定:_________
第八条 违约金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乙方有权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后,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亦有权将此款项在甲方已付车价款中直接扣除,余款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解除通知书后十日内退还甲方。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约定的车辆,甲方有权按已支付的车价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同时退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车价款。
第九条 有关维修、保养
1.生产厂家(或乙方)指定以下的特约维修店向甲方所购买的本合同所述的车辆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乙方查询。
维修站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2.乙方售卖给甲方的车辆,按照生产厂家规定的保养、保修手册进行维修、保养。
(1)乙方售卖给甲方的车辆的保修期,为_________年或者_________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如果车辆用于出租或营运则保修期为_________年或_________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保修期的起始日期以购车发票上的日期或商品车辆交接日期为起算日期,以最后到达者为准。
(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公布规定执行或参照保养和保修手册。
3.乙方有责任督促车辆维修站按照保养、保修手册和用户手册的内容对所售车辆进行保养。
4.甲方使用汽车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如属甲方使用不当、保养不当或擅自改装、装潢造成而引起的相关联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乙方或生产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在保修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总成质量问题经2次以上(含2次)修理,车辆的安全性仍达不到出厂检验标准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负责向生产厂家申请换车或退车还款(扣除折旧),具体执行按生产厂家的保修手册。
6.保修期内,如因自身故障致车辆停用时间累计超过_________天,则保修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重新起计,具体执行按生产厂家颁布的保修手册。
7.保修期中,甲方所购车辆出现质量故障并经厂家特约维修站确认的,在_________日内(按厂家规定时限内)未能修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向生产厂家主张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赔偿。
8.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认定或生产厂自认,甲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甲方有权向乙方或生产厂家主张索赔,乙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乙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9.甲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公布的具体要求办理交涉。
第十条 甲方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1.甲方是乙方所购车辆的最终用户,在办理上牌入户前不得为任何商业目的转售所购车辆。不得将所购车辆用于有损乙方及该车辆品牌标志形象的活动。
2.甲方不得故意移卸、添加或以其他方式来掩盖、替代所购车辆上的商标、徽章等标志。
3.甲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或符合当地相关的规定所要求的资格,并且已了解甲方入户所在地对入户车辆的一些限制性法规,保证能够在购车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一切相关的牌证手续,否则因此造成对乙方的任何损失、索赔、纠纷等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对于违约事项,双方有定金约定条款和违约金约定条款的,一方违约时,对方既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选择其一。
2.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质量问题或证件不全导致甲方无法上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和退车,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同时采取各种合理手段减少不可抗力给双方造成的影响,并应在10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任何一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且非属该方的过错或过失致使其迟延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洪水、地震、暴乱、爆炸、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运输工具或其它公用事业的中断或停顿或在乙方供应商的工厂内发生的罢工或停工。
5.乙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车辆,或要求乙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6.滞纳金应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佛山市及各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佛山市各级消费者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佛山或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对车辆质量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确定由双方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如双方不能共同确定检测机构的,则由佛山市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该产品手册的技术质量的,鉴定费由对质量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另一方承担。
第十三条 双方的联系方式及资料
1.甲方联系资料
详细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日间)_________(夜间)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
2.乙方联系资料:经双方协商,确认任一方采用以下任一种方式进行联系都有效。
详细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部门:_________
联系电话:(日间)_________(夜间)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
工作手机号码: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
3.双方以上的通讯方式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只包括信件、电子邮件、传真)通知对方,否则如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变更方负责。手机或其他移动通讯工具的短信仅作为普通讯息传递之用,建议不作重要事项的通知。
4.由于甲方改变通讯方式,令乙方无法及时通知甲方提车的,乙方有权保留甲方订购的车辆7天,超过7天乙方可以不为甲方保留车辆,不退还定金。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如阿拉伯数字与大写数字有矛盾时,以大写数字为准。
第十五条 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盖印)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商品车辆交接书
甲方(买受人):_________
乙方(出卖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汽车买卖事宜,曾签订号买卖合同,现乙方按约把甲方购买的车辆交予甲方,并就有关车辆交接事项作如下确认:
1.乙方交付给甲方的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为: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颜色:_________。甲方经过验收,认为上述车辆符合双方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同意接受。
2.甲方已付清全部的合同车价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乙方已开具全部发票给甲方。
3.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有提供的请打“√”,没提供的请打“”):
(1)发票□
(2)合格证□
(3)报关证明文件□
(4)商检证□
(5)使用说明书□
(6)保修卡□
(7)简易操作手册□
(8)拓印纸□
(9)□其他:_________
4.经双方确认,在下列完好无损、运转正常的车辆项目右侧打“√”,反之打“”,未完善的请补充说明。
5.补充说明:_________
6.其他交接事项:_________。
7.以上车辆经验收完成后,买卖双方应当场签定本交接书,签署后则视该车辆已交付完毕。甲方所购车辆的所有权及风险从卖方(乙方)转移到买方(甲方)。
8.本交接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相同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盖印)后生效。
甲方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购车,请凭委托书派经办人接收车辆)
经办人所属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交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所属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交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
代办上牌办证服务委托书
甲方(买受人):_________
乙方(出卖人):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购买了车架号码为:_________,发动机号码为:_________的车辆,双方已办理交接手续,现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该车辆的上牌及领取证照的相关事项:
一、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要求代理的打“√”,不需要代理的打“”):
1.代办银行按揭□
2.代办上牌的相关手续□
3.代办保险□
4.代办购置税□
5.代办车船税□
6.代办养路费□
7.代办年票□
8.代办其他项目:_________。
二、委托报酬:
乙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代办劳务报酬(简称代办费),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银行按揭。费用概算如下:
代办费:_________元。
2.代办检测、上牌的费用(已含行驶证等证件费用)概算如下:
代办费:_________元。
3.代办保险费元(请注明险种:_________,保险公司:_________);保险生效时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时_________分起生效。
4.养路费:_________元。
5.车船税:_________元。
6.购置税:_________元。
7.注册费:_________元。
8.其他:_________元,合计约_________元。
9.代办其他项目。费用概算如下:_________
以上费用按支出凭证向甲方结帐。
10.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
1.甲方预付_________元。
2.乙方垫付。
五、委托完成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六、特别声明条款:
1.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甲方应自行或委托乙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乙方建议甲方争取在保险合同上书面专门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车辆保险,乙方应把保险的有关条款告知甲方。
2.如因车辆管理部门或相关牌证部门或厂家特殊原因导致延迟入户的,不属乙方违约,届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在代办牌证过程中,车辆仍是甲方的财产,甲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自有财产的安全。由甲方本人以及甲方委托的除乙方职员以外的人员驾驶车辆时所引起的一切交通意外由甲方负责。
4.如甲方委托乙方职员代为驾驶车辆,双方先明确有关的责任和义务,乙方有义务督促职员遵守交通规则,如因乙方职员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交通意外,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如非乙方职员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交通意外,由甲方承担责任。
5.乙方仅代办有关车辆上牌及有关证照的申领手续,按有关部门的规定,甲方应一同前往办理有关的业务。
6.在代办服务过程中发生车辆损毁、灭失的,甲方应当先向保险公司或侵权人索赔,赔付不足部分如属乙方原因导致车辆损毁、灭失的,则由乙方予以修复或赔偿。
七、在代办上述委托事项时,如有关部门要求车主本人亲自到场的,甲方应配合,否则造成委托事项拖延办理的,不属乙方违约。
八、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后,如甲方需乙方代为保管车辆,则乙方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手段保管好甲方的车辆,如因乙方保管不当造成车辆损伤的,由乙方负责修复。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撤回委托的,应承担乙方的损失。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代办上牌证照的服务中途终止的,应承担甲方的损失。
3.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委托业务无法进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遇不可抗力一方应尽早通知对方,并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把对方的影响减到最低。
十、乙方完成上述委托事项后,与甲方办理车辆及有关证照的交接手续。双方另行签定车辆交接书。
十一、其他约定:_________
十二、本委托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后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委托书具同等效力。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的消委会、工商部门投诉,也可通过佛山或_________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委托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名称(盖章):_____ 乙方名称(盖章):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三
代办上牌手续车辆交接书
甲方(买受人):_________
乙方(出卖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汽车买卖事宜,双方签定号买卖合同,乙方已把车架号码为:_________,发动机号码为:_________,品牌及规格型号为:_________的车辆售卖给甲方。双方已按合同的约定办理了商品车交接确认手续。其后,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上述车辆的上牌办证的有关手续,并签定了有关委托书。乙方已办妥甲方委托的上述车辆的牌证手续,现把有关车辆及文件交还甲方,双方确认如下的交接事宜:
一、乙方把如下的甲方的车辆交付甲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_________;
车架号码: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
二、乙方把如下的文件、凭证及收据移交甲方(请在有提供的项目打“√“,没提供的项目打““):
三、乙方把如下的随车附件移交给甲方(有的打“√”,没有的打“”):
1.车匙套□(已含摇控器□;不含摇控器□)
2.前后车牌号码牌□
3.随车工具□(包括:_________)
4.千斤顶□
5.点烟器□
6.警示牌□
7.内饰□(包括: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
四、双方交接时,甲方检查车辆的如下项目或性能,请在完好无损、运转正常的项目打“√”,反之打“”。
补充说明:_________
五、里程表显示数:_________公里。
六、其他交接事项(有的请直接填写,没有的请打“”):
七、双方就以上物件交接事宜当场验收无误,双方签定本交接书。签署后视上述车辆交付完毕。
八、本交接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名称(盖章):______ 乙方名称(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注:
1.合同编号方法:单位简称+年份(4位阿拉伯数字)+合同序号(4位阿拉伯数字)。
2.在本合同中需选择的项目,以打“√”为准。
佛山市汽车买卖合同范本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买卖汽车的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买卖标的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_________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_________
生产厂名称:_________
排气量: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
出厂日期:_________
已行驶公里数:_________
车辆类型:_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
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编号:_________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_________
有效期从_________至_________
最后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
1、卖方向买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买卖车辆本身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对其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2、卖方向买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卖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车辆不是国家禁止的走私车、拼装车或明令淘汰的汽车产品,也不是违反交通安全、环保等法规要求的汽车产品。
三、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台
车辆总价: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运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出库费: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担
四、履约保证金
1、买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卖方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买卖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_____天。
3、如买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卖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卖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_____天内退还买方。
五、付款方式
买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第_________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卖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全部车价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履约保证金可抵作车价款。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_____%,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余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分期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买方支付卖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作为保证金。保证金可以抵作车价款。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卖方将车辆交付买方,并经买方办理交车手续后,支付车价款的_________%,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买方委托卖方办理上牌手续,待相关事项办妥后,支付剩余_________%的车价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4)其他约定:_________。
4、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
以上合同价款均以现金汇票支票_________方式结算。
六、交付
1、交付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交付地点:买卖车辆的成交经营场所或_________。
3、交付方式:
(1)实行送货上门的,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_____(接收地点),交付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代运的,卖方应按买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付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3)实行自行提货的,卖方应在交付日_________日之前,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将提货时间通知买方,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4、卖方在交付车辆的同时,还应向卖方提交下列文件:(以下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1)购车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七、验收
1、买方应在车辆交接的当场对所购车辆的外观、基本使用功能和随车工具(备配件)、卖方提供的卖车相关文件和手续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内饰、随车物件功能及相关文件等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或_________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经卖方确认后负责调换、处理。
2、车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车辆交接,并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卖方还应在协助买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从车辆正式交付验收合格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八、风险负担
1、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卖方负担。
2、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3、因卖方的原因致使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卖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
4、车辆由卖方交承运人运输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方承担。
5、卖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车辆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九、维护维修
1、买卖车辆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卖方应在生产厂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2、卖方售卖给买方的车辆的保修期,为_________年或者_________万公里,以先到达者为准。
3、在保修期内卖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在保修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或主要部件总成质量问题经_________次以上(含_________次)修理,车辆的安全性仍达不到出厂检验标准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卖方应当负责向生产厂家申请换车或退车还款(扣除折旧)。
4、在保修期内,如买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方自行负责。
5、买方所购汽车存在设计、制造缺陷,并由此缺陷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买方有权向卖方或生产厂家主张索赔,卖方应积极协助。
6、保修期后的产品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十、违约责任
1、卖方应保证其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若第三人对车辆提出主张,造成买方与第三方发生争议,卖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2、卖方应如实向买方陈述车辆的状况,并保证车辆状况陈述的真实性,若卖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买方未能按时支付车款的,每逾期1日,应支付卖方全部车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4、卖方未能按时交付车辆的,每逾期1日,应支付买方全部车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5、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6、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质量问题或证件不全导致买方无法上牌,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和退车,因此而造成买方的实际损失,卖方应当予以赔偿。
7、卖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买方有权拒绝接收车辆,或要求卖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8、买方选择以抵押贷款的方式付款的,如买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视为买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买卖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买卖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十二、保密
买卖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四、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五、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六、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八、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九、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_(盖章) 卖方: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石家庄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9
汽车买卖协议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甲方有一辆 轿车(车牌号: )需要出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购买甲方该辆轿车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买价格为 元(此款包括支付银行车贷款),乙方于 年 月 日之前支付 元给甲方,剩余车贷款由乙方直接到银行付清还贷。
二、乙方付清车款后,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三、甲方必须保证该车没有其他纠纷,如有其他纠纷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返回购车款,并承担 元违约金。
五、协议双方签字后即生效,不得反悔,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石家庄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10
甲方(出让方): 合同签订地:浙江临海 乙方(受让方):
经__________中介介绍,甲方愿将自己所有的车辆出卖给乙方,现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交易车辆基本情况:牌照____________;品牌型号________________;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车辆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__。 。
二、车辆出卖价格为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
三、付款方式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乙方定金__________元,余款待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当日全部付清。
四、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应当将车辆及随车工具和相关证件交付给乙方,证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税本、车船使用税票、机动车辆保险单以及其它证件)。
五、甲、乙双方委托中介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乙方支付_______元中介费及交纳________元的代办过户费。因办理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必须互相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六、车辆在过户之前所产生的任何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包括未处理的违法记录)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过户后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应保证其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办理过户、转籍手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无法过户或转籍的,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协议约定,如一方违约的应当承担定金责任及赔偿中介方的所有损失。如甲方违约的,甲方应当返还定金,另外再支付同定金等额的违约金,违约金由乙方和中介方各得50%;如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没收的定金由甲方和中介方各得50%。
九、如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各执壹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手印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记录以下备注条款里。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中介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石家庄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11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色牌汽车(车牌号:_____,发动机号:_____,车架号_____:,行驶证登记人:_____)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转让给乙方,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万_____千_____百元整(¥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二)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与甲方无关。
(三)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及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四)该汽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时间之前,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
(五)双方约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甲方协助乙方过户,车辆必须按合法的手续过户,如不过户,由乙方承担车辆转让之日起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后果。
(六)该车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乙方承担。
(七)该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售车方(甲方)签字:
购车方(乙方)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石家庄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12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为此,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品牌、型号、颜色、数量
乙方按自己的意愿选购____产__________牌,车型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底盘号__________,功率_____,车架号 _____,外观为____颜色的汽车壹辆。
第二条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
汽车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辆(小写¥:_____________元),以上价格仅为提货的裸购车款,并不含汽车因上牌、上路、营运等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汽车,具体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足额支付汽车总价的 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____拾____万___仠佰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
②后续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余购车款人民币(大写)拾___万___仟___佰___元整(小写¥:_____元),分个月支付,自___年___月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额元直至乙方将尚余购车款付清为止,每月__日前交至甲方。
3、由于乙方尚未支付的购车款,占用甲方资金按照有偿的原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的比例结算。
即按乙方未付购车款总额乘以占用天数计付给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项,采取先结资金占用费再还购车款的结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购车款的,甲方应予以准许,资金占用费结算至乙方付清购车款的当月。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余的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
第三条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车
1、乙方携带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甲方与原件核对),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并经核实后,甲乙双方方签订合同,乙方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3、乙方付清首期车款、上牌税费、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等应付税费。
4、汽车所有的移动,包括提车途中、定制车箱、装修等工作均应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风险责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汽车的质量、验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以生产厂家符合国家的全新整车技术质量标准,包括厂家产品出厂前对汽车的部分技术数据和结构变动未作声明的其他技术指标为准。
乙方在收车单签字时未提出质量异议的,即视为乙方对汽车质量验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购买已上牌使用的汽车,其质量和其他技术指标以实物为准。
3、汽车交付乙方后,不得再对该车的车况、配置、部分改装、规费标准收取等提出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或者相关合同的义务,汽车的灭失、毀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4、汽车的售后服务,按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甲方不承担售后服务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担保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双方约定采取如下( )种担保形式:
1、保证。
乙方特请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四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所有的_____________财产为乙方全部债务提供抵押,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或利息以及各种税收、保险费用时,甲方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抵押需办理登记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随上牌税费一次性向甲方缴清。
抵押担保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四年。
3、乙方如要求甲方为其购车提供担保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反担保,并另行签订书面反担保合同。
4、担保人在本合同签字或盖章的,即视担保或保证合同成立并生效。
第六条汽车所有权归属和所有权的转移
1、分期付款期间,乙方未全部付清购车款和其他税费前,甲方保留汽车的所有权,本合同项下的汽车所有权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乙方享使用、经营和收益的权利。
若乙方与他人有诉讼之争,也与该财产无关。
2、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之前,有义务向他方声明所使用的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的情况。
乙方在使用和经营汽车时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他方建立动输合同关系,因使用汽车或者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任何亏损,或者造成第三方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交通事故侵权损害,或者违法行为而被有关机关处罚等后果的,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乙方按合同付清全部车款及其他相关的费用后,汽车的所有权归乙方,乙方应当在次月(也可协商时间)将汽车转籍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保险
分期付款期间,为减少意外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汽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第三者商业险,并必须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使第三者商业险的投保金额化,甲方予以积极协助配合。
其他险种必须根据银行按揭贷款的要求足项、足额投保。
投保手续由甲方在办理汽车保险入户时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险单由甲方统一保管并代办理赔手续。
第八条汽车转籍或转让
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汽车转籍过户或者转让他人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购车款及资金占用费。
第九条特别约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不必再以任何方式告知乙方,甲方即有权采用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或者通过法院等方式收回汽车,并授权甲方可将汽车进行任何的处置,处置汽车的价格均由甲方决定,乙方均予以认可。
甲方处置汽车的所得的款项可用于直接偿付乙方未付清的购车款、各种税费(含收回汽车后发生的税费)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因此造成汽车停运期间的任何损失和因收回、变卖汽车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如有剩余,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1、利用汽车从事违法活动的;
2、逾期支付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达60天的;
3、未按本合同约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足额第三者商业险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汽车转让、转租、抵押等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5、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权益行为的;
6、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若造成汽车毁损责任事故,影响汽车价值或正常营运的。
第十条其他约定
1、乙方同意甲方以本合同的汽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办理贷款,贷款由甲方负责偿还。
乙方以接收汽车的单据及甲方出具给乙方的收费票据为凭,自愿承担与贷款有关的费用。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项下的购车款及资金占用费付清和未作汽车过户登记之前,甲方对该汽车保留所有权,乙方只对该汽车拥有使用权和经营权。
在此期间,乙方有义务向他方声明该情况,并以乙方的名义与他方建立动输合同关系,甲方与乙方仅发生汽车买卖关系,没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货运业务。
双方也未就汽车的使用、经营进行任何合作、合伙等活动,没有从中收取任何利益。
3、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车期间,因乙方使用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汽车对第三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但乙方应及时报告保险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
如乙方交通事故确需甲方派员处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费用(含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使用、经营汽车期间,汽车的保养、维修费用和营运中应交的税金、规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使用汽车在营运中出现的货运纠纷,货物损失等问题,由乙方承担有关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5、当事人在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真实可靠。
任何一方如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的三天内,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相对方。
在没有变动的书面通知之前,所有通知、函件均以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准,通知或函件一经到达通讯地址,不论何种情况即视为送达。
6、甲乙双方签订的与购车的有关合同,包括但不仅限于向银行按揭贷款、借款、车辆代管合同、协议及委托授权书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有权选择分别履行或者合并履行。
第十一条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的,按逾期应付额(本金)×3‰×实际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超过30天的,除应支付滞纳金外,还应从逾期支付之日起计算,每逾期一天,按1%比例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至少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债权债务清偿完毕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章):_____________
财务登账盖章: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石家庄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13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书范X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二、质量要求
1、卖方向买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卖方向买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___)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三、车款与验收
1、车款为(不含税费)__元;大写:___。买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__(现金、支票、汇票)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____日内向卖方支付车款的_____%,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即时支付剩余车款。
2、卖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后____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______。
四、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_____。
五、风险负担
1、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买方负担。
2、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六、卖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卖方在买方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方提供:(以下
3、
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证。
七、买方权利义务
1、买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2、买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3、买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5、如买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方自行负责。
八、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4、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卖方未向买方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九、保证 卖方须保证汽车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十、担保 担保人须对卖方保证,买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十
一、声明及保证
(一)买方:
1、买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买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买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方的39;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卖方:
1、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卖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
二、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
三、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
四、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
五、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六、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
七、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
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卖方(盖章):_________买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石家庄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14
订立合同双方:
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招待;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备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醛 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出卖人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2)出卖人代运(出卖人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买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招待仲裁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贷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受买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分送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章)
>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 出卖人(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 年 月 日订
石家庄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15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依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品牌名称、型号、颜色、数量、金额、产地
汽车品牌
颜色
甲方赠送配置
生产地
车辆单价(元)
百事杰汽车
型号规格
数量(台)
乙方选购配置
生产厂家
车辆总价(元)
合计金额:_______大写:_______ 。以上车价不含为车辆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车辆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甲方应在上述材料上盖章确认),符合当地人民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二)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三)甲方必须保证汽车为新车,保证汽车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
(四)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一)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 元,如乙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日后抵为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20%。
(二)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计人民币 _______元,大写:_______ 。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_______ %,计人民币 _______元,大写:_______ ;
(2) 余款计人民币 _______元,大写:_______ ,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过双方共同确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余款。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A.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非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除外);
B.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非由于乙方原因除外),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_______ %,计人民币 _______元,大写:_______ ;
(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_______ %,计人民币 _______元,大写:_______ ;
(3) 年 月 日前,支付剩余车款,计人民币 _______元,大写:_______ 。
第四条 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一)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二)交车地点:_______ 。
(三)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四)交车时,汽车里程表数不得超过 _______公里。
(五)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经双方验收,签订车辆交接书。(附件一)
第五条 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一)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验收车辆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三)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售后服务
(一)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务
(二)当汽车生产厂家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时,乙方可选择要求甲方履行相应义务。
(三)当汽车出现故障时,如甲方、生产厂家或二者委托的承担维修义务的第三方距发生故障地点超过 公里时,乙方有权就近选择其他具有资质的维修方修理,事后,乙方可凭发票要求甲方报销。
第七条 无效条款
甲方或生产厂家提供给乙方的说明书及其他材料中,排除或限制乙方权利、免除或减轻甲方责任的条款无效,无论该条款是否通知乙方。
第八条 关于修理、退货或更换的特别约定
(一)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二)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公布的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但发生第六、(三)条事项时除外。
(三)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乙方有权退车。
(四)在车辆使用 1 年或行驶 2 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五)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
(六)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可免除本条上述第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
(七)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八)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九)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车或迟延支付车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车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十五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本合同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
(二)在 年 月 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或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也可以选择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行使上述约定权利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三)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甲方可依据国家关于召回的法律法规协助汽车制造商主动召回有问题的车辆;由车辆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乙方可向汽车制造商要求赔偿,也可向甲方要求赔偿。如乙方选择向汽车制造商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该车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时,甲方应该明示告知,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甲方不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赔偿乙方为维修汽车而花费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购买汽车配件费、交通费等。
(五)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 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偿。
(六)甲方有其他违约情形时,每有一次,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偿。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发生不可抗力后没有采取补救措施和通知义务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3 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0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双方特别约定
经双方协商,甲方为乙方:
(一)代办保险□ (二)代办按揭□ (三)代办上牌服务□
代办上述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附件二)
第十三条其他
(一)双方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四)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进行仲裁/诉讼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
(五)其他约定条款: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照种类及号码: 证照种类及号码: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石家庄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1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品牌名称、型号、颜色、数量、金额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二)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三)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三条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甲方收取乙方定金________元,如乙方不履行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可抵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一)一次性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二)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首付全部车款的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过双方共同确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余款。
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三)分期付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一)交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二)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提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经双方验收,签订车辆交接书。
第五条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一)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验收车辆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三)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车或迟延支付车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车款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迟延超过一个月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一方难以履行合同的,可依法办理提存。
(二)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三)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甲方可依据国家关于召回的法律法规协助汽车制造商主动召回有问题的车辆;由车辆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乙方可向汽车制造商要求赔偿,也可向甲方要求赔偿。
如乙方选择向汽车制造商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
若甲方对该车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
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发生不可抗力后没有采取补救措施和通知义务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双方特别约定
经双方协商,甲方为乙方:(一)代办保险(二)代办按揭(三)代办上牌服务
代办上述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
第十条其他
(一)双方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应在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四)其他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种类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 证照种类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石家庄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17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____________;号牌号码:___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____;行使公里数:____________;车辆使用性质:非营运。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1、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乙方应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同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车款的____________元,剩余车款双方按照约定用乙方的建筑材料折抵。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甲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乙方应按照约定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甲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5、由于该车辆以较低的价位卖给乙方,该车自_____年_____月到现在的所有交通违章由乙方自己处理。
6、由于该车辆乙方需要保留车号,该车辆暂不过户,如需过户卖方应该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的手续。该车辆自交付给乙方即日,所有权即发生转移,交付后因该车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如:违法处罚、交通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7、乙方提供的建筑材料折抵剩余车款,其建筑材料价格不得高于同行业价格。
8、因该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过户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提交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库尔勒分会仲裁;
第五条其他
1、___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备案机关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
石家庄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18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第一条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_________
号牌号码:_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年____月。
行驶公里数:_______万公里。
车辆使用性质:(___)客运、(___)货运、(____)出租、(___)租赁、(____)非营运、(____)其它。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万元;大写____万元整。
买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后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允许办理车辆过户时30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全部由买方负担。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费凭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改气合格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车船使用证、社会集团体会员证、保险单各一份。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养路费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2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后即生效。
卖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家庄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19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现将 辆车转让给乙方,车牌号为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范文之合同范本:二手车转让协议书。
第一:双方商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乙方将该车的产权、使用权等所有权全部买断。
第二:甲方须保证该车证件齐全有效(包括车辆行驶证、购置证),无假牌、无假证,并且没有抵押给他人,如经查实该在交通车管部门中档案手续不齐全,甲方将退还所有的购车款给乙方。
第三:该车在 年 月 日转让前,甲方在外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刑事责任和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
第四:在 年 月 日转让后,该车的支配权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以后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刑事责任和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在壹个月内办理车辆转户手续,由甲方协助办理,乙方自负费用。
第五:转让时随车交付的证件有:行驶证本,购置证本以及 .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身份证: 身份证:
石家庄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20
出卖人: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
一、汽车金额:__________
二、交车方式:__________
交车地点:__________交车时间: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__________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 (6)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方(签章):__________卖方(签章):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
石家庄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2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双方平等协商,甲方自愿将_____车卖给乙方,车牌号:_____, 车架号:_____,发动机号:_____,购车全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小写:_____,乙方将购车全款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此车购买之日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以前出现一切债务、抵押、肇事、交通违法等事宜由甲方负责。购买之日起以后出现一切债务、抵押、肇事、交通违法等事宜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甲方保证此车车架号、发动机号无变动,如有变动所产生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保证此车是非营运车辆,能提档、能过户,并且保证所出示的车辆有关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真实合法有效,甲方无偿将强制保险商业保险过户给乙方:乙方有权处置强制保险商业保险等相关事宜,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提档、过户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
双方达成协议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车辆的售出及购买做出单方反悔。如有一方反悔愿赔对方人民币壹万元整。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备注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石家庄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22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现有壹辆长城牌红色皮卡车,车牌号: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登记日期: ____________,乙方已现场核对一致,于____年 ____月 ____日时有偿转让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乙方对该车外观及内在质量状况已充分了解。
二.本车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成交。
三.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将购车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本车使用性质非营运车辆,随车交付证件(行驶证正、副本,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辆登记证书)。由乙方现场过目清点确认后交接。
五、甲方需对以上所有证件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历不明或被抵押、查封等其它甲方因素而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
六、本车甲方不作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异议。
七、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甲方负责,签字成交后一切事宜(含交通违章、事故、债务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八.如在该车交付后,乙方有权转卖该车,此后所发生的一切纠纷、赔偿等事宜,均与甲方无关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时起生效即成。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家庄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23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住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车辆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基本情况
品牌型号: 车架号:
车牌号:出厂日期:
发动机号: 车体颜色:
二、甲方关于交易车辆的声明:
1、甲方保证该车辆符合国家《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及二手车上市交易的有关规定和政策法规,由于违返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保证此车手续真实有效,不是套牌车,发动机和车架号必须与档案相符(无修改迹象),如有不符行为,愿负全部责任,退回车款,承担因此造成的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保证此车无任何经济纠纷(产权、债务、抵债)、盗抢及交通纠纷。如有不实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本协议签订前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车辆交付后,出现任何故障、损坏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四、该车在 年月 日 时 分之前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甲方全部责任。该车在 年 月 日 时 分以后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交易金额为 元(元)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更名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对手续、车况外观、内饰认可后双方签字,签字后此协议生效,并具法律效力。
七、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石家庄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24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汽车品牌型号
生产厂商产地
发动机号合格证号
车架号海关单号
商检单号配置(标准配置/选用配置)
车身颜色内饰颜色
单价(人民币)
数量
总价(人民币)
备注
第二条定金条款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_______%(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2、分期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3、汽车消费贷款方式:首付款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办理贷款手续的`,甲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预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预付款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_________时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四条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质量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为:_________公里。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2) (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将汽车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条售后服务的约定
1、车辆售出后,其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可供选择的、由生产厂商认定的维修保养网点,由乙方自行选择。
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汽车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4、如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___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_______ %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3、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当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面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证照名称:证照名称:
证照号码: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附件一
车辆交接书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甲、乙双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______________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经过验收,认为符合双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约定(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同意接受。
2.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发票□ (2)合格证□ (3)说明书□ (4)保修卡□ (5)海关证□
(6)商检证□ (7)进口车关单□ (8)进口车商检单□ (9)其他:________________
3.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
外观_______,发动机运转_______,其它_______
4.里程表显示数:_____________公里
5.其他交接事项: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石家庄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25
卖方:___,____年_月__日出生,住________号(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年_月__日出生,住________组(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东风金霸货车出售给乙方,双方协定条款如下:
一、出售车辆车型:所售车辆车型:东风金霸货车,发动机号 。
二、所售车辆作价及付款方式:所售车辆作价 元整,里程为 公里。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实施细则》有关条款之规定,车辆所有权发生变化,需办理过户登记。如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自__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自____年__月__日以后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自____年__月__日起车辆如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赔偿。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在见证人面前将车辆一切手续交乙方,乙方自签订合同表示履行完毕。
五、合同双方自愿签订,不得反悔。
六、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单位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单位:_______法律事务所
____年__月__日
石家庄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26
范本 出卖人:签定地点: 买受人: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 品牌型号发动 机号合格 证号车架号海关 单号商检 单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39;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____市场主办单位留存 份(市场留存期________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 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章) 出卖人名称(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石家庄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27
出卖人(甲方):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第二条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销售地政府规定的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争议的,应依据国家法定汽车质量监督检测部门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汽车质量监督检测部门由双方共同选定或由解决争议的第三方指定。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4、附件选装件应明示乙方,不得强制加价销售。
第三条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20xx年xx月xx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计元作为定金;甲方交货时,可将定金冲抵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按第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20xx年xx月xx日前,支付全部车款。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2.1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2.2余款计人民币元(可扣除定金),大写元,于20xx年xx月xx日前通过金融机构办妥汽车消费贷款手续。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办妥消费贷款手续或者未能足额办妥消费贷款,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支付或补足余款。否则,按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
3、其它付款方式:。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20xx年xx月xx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公里以内,里程表记录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的票据、资料:
(1)销售发票;(2) (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6)其他交付物件:。
6、车辆交接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验收项目持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乙双方应在车辆交接时,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日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乙方。
第六条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但保修期不得低于《浙江省新“三包”商品目录》(两年四万公里)的有关规定。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到生产厂商认定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损坏的;或使用、保养、装潢、改装不当等非车辆本身原因造成的;或到生产厂商认定和双方约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从其规定。双方应按国家《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
6、在同等条件下,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7、乙方接收车辆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车辆保险、附加费、上牌等相关手续,及时缴纳税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逾期交付车辆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车款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交付车辆超过1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已交付定金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未交付定金的,按车款的%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逾期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应付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1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可将乙方原订购车辆另行出售。乙方交付定金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未交付定金的,按未车款的%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车辆规格型号与约定不符的,或者车辆的配置等与广告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更换。甲方难以更换或未能在乙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更换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未能交付车辆的违约责任。
4、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或已明示的质量标准,情况属实的,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5、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质量问题与甲方发生争议纠纷的,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如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6、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误导欺骗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8、任何一方遇到以下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如水灾、风灾、暴风雪、地震等恶劣灾情;社会动乱、政府禁令或重大事故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负责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说明。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公开承诺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其他约定:。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章)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签订时间、地点:__________
石家庄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28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 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 元。
(2) 余款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 余款元,可分十次支付,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月止,每月日前支付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前条第
(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____日支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若无法履行
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 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 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见证人(丙方):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附:
轿车的标示____________牌照号码: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型式:____________引擎号码
石家庄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29
(按揭版)
甲方(卖方):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汽车并办理按揭,或乙方通过其他汽车销售商购买汽车后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相关手续等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品牌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
车价:__________。
二、购车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车辆;( )
2、乙方向______汽车销售商购买车辆,再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
三、交车时间、地点及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乙方提车确认单为准。
2、乙方向_______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汽车经销商及乙方签名盖章的提车确认单为准。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及期限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____元。
2、分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首付_____元,其余车款乙方委托甲方向____银行____分行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年限___年,按揭____%,金额(大写)_______元。
五、权利与义务
1、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质量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汽车时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乙方通过其它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乙方负有审查所购车辆证件,发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若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6、如乙方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协助乙方或协助汽车销售商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六、有关汽车按揭的约定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的',乙方应切实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自提车之日起至银行贷款发生之日止,须配合甲方及银行的资信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2、乙方提车后,须及时上牌,并把车辆登记证及购车发票原件交与甲方。
3、按揭期内,乙方未经银行同意,不得将抵押车辆私自转让给他人;如私自转让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在按揭期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不得以经营状况不良或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5、乙方不得以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为由,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6、乙方签订的本合同及银行贷款合同后,应严格履行,不得私自更改抵押权人,若由此而生的抵押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甲方为乙方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费用(含保证金、续保定金、担保手续费、工本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贷款期内必须履行保险义务,乙方的续保定金在贷款期最后一年充抵保金,相关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若乙方不履行保险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承担。
8、乙方若变更住址及联系电话,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甲方及贷款银行,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2、乙方不履行按揭付款义务的,除按按揭贷款合同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罚息、调查费、律师代理费等。
八、送达地址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九、附则
1、本合同所指的汽车销售商,系指乙方所购汽车的开票单位。
2、本合同一式叁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借款银行备案一份。
3、本合同及其附属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肇庆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甲方(签章):___
联系电话: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签章):___
联系电话: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石家庄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30
买卖协议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共和国《旧机动车交易管理规定》。《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之原则,就车辆交易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甲方同意将 车出售给乙方。
该车基本 如在
厂牌型号 车身颜色 发动机号
车牌号码 首次落籍时间 车架号
二 甲方同意将此车以人民币 转让给乙方。
三 甲方将下列手续,随车证件一起交给乙方。【机动车登记证书 行车证 购置附加费 养路费 保险单 身份证复印件】
四 车辆过户由 ¬{ } 负责办理。过户费用由{ }负责, 无条件协助 办理。甲方保证此车无盗抢,及任何经济问题,将车款全额返还给乙方,将车收回,并包赔全部经济损失。
五 此合同书签字生效之日起,以前此车涉及的交通违章事故,所欠费用及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并即日结清。以后此车所有事务由乙方负责。
六 违约责任
①;第三人交易车俩主张权利致使过户,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②;甲方不履行本合同,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 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石家庄市汽车买卖合同书 篇31
甲方(卖方):____
单位或姓名:____
住址:______县______镇富民街781号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
单位或姓名:____
住址:______县______乡西______东北庄242号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鲁Q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底盘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厂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身颜色:白色
协议内容
一、甲方自愿将车卖给乙方,车辆产权属于卖方,内容真实,无产权纠纷,一旦发生问题由甲方负责;
二、经双方协商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
三、此车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以前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此车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以后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乙方负责;
五、过户由乙方办理,甲乙双方出示手续,一切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期限为10天
六、因车是二手车,甲方不负责以后车况孬好及维修费用,乙方在使用中因车况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七、双方签字协议生效以后,车辆产权属于乙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