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通用35篇)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商超采购产品质量的最优,以及给后期产品的维护、供应商的筛选和进一步合作提供可靠的信息,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向商超长期提供大批量的原、辅材料及工具器材等价格较高的物品的厂商,零售商除外。
第二章 具体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供应商的资质
采购人员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证件的扫描件或是复印件,且必须在相关网站上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
1.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账号;
2.ISO9001/20xx版证书;
3.产品认证资料,如3C认证证书、SGS检验报告、ROHS证书等。
4.我方需要其他的资料。
第二条 供应商的基本信息
1.企业的全称及相应的简介,详细的办公地址
2.商超的固定联系方式:固话和传真等
3.商超的网址
第三条 采购部门在认真的核实了供应商的信息后,需填写《产品采购单》的基本资料部分,并提交相关部门存档。
第四条 采购合同及品质保证协议
1.采购合同:采购部门在与供应商进行洽谈且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有“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采购合同需含有以下内容:一是,双方的`全名、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等信息;二是,所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三是,质量协议,违约责任等。
2.品质保证协议:采购部门在确定供应商之后,需与其签署品质保证协议,以保证所采购物品和后期服务的质量。品质保证协议需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承诺产品符合本行业的质量标准,不以次充好;二是,若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条款,则需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三章 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2
为适应现代商业的发展和需要,加快商品高效、安全的物流运转,及实现一个全面合理仓库管理运作工作,所以特制订以下条例:
1、仓库内严禁吸烟及携带一切明火和易燃物品进入,对于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入内,商场营业人员领货需开调拨单和主管(营运领班)跟着一起进入,由仓管人员统一查找、配发,仓库内一切工具借用需填借用单。
2、商场内人员如需进仓必须填写进仓进入单,并且严格服从仓库人员的合理安排,不得在仓内随意丢弃、损坏、脚踏和试用、试吃商品。
3、仓库人员必须冷时上班、下班时不得早退(特殊情况有主管或领班安排后方可下班),如有事假、病假需向主管当面请事、病假,并且按公司有关规定出示有关证明、电话,捎假无效。
4、仓库人员不得在上班时间在仓内聊天、睡觉及偷用、偷吃商品,如有发现,一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5、对于供应商、业务人员未经上级领导批示,不得随意进入仓内看货、定货、查货,违者将给予50至200元的`罚款。
6、对于供应商及一切来货一定要按公司管理程序及公司规定收货,对于缺订货单、超过订货时间、清单紊乱的给予拒绝收货。(超过订货时间,如公司急缺需报采购领班批示后方可)。
7、仓库内商品一定摆放整齐、明显,或行或线(特殊商品除外)。
8、仓库内商品做到无拥挤、堵塞消防通道,破烂随便丢弃现象,商品要做到先进先出,由内到外的程序。
9、做好“三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水)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鼠、防虫工作。
10、对于打开滞销、变质、发霉、破损商品,根据其程序、数量,及时向采购部或上级领导部门上报处理。
11、定期不定时经常检查、测试仓库内各种消防系统。
12、仓库任何人不得偷吃、用、拿商品,如有发现按公司规定论处,情节严重将交司法部门处理。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3
规范公司总库及各门店库房日常工作,做出以下规定:
一、总库工作职责规范
1、门店常规性货物的分配:目前公司物流配送时间为每周二、四、六,各门店需在每周一、三、五下午2:30前将本门店的要货计划以文件方式报至太原总库库管,总库亦有责任提醒门店发送要货计划,经提醒后最晚不得迟于下午3:30前报送计划。如门店延误报送影响本门店配送及总库工作安排,责任在门店库管,每次处以责任库管员20元罚款。总库根据门店计划及库存数量安排配送,确保在配送日10点前将货物分配完毕。
2、新产品的分配:新品到货,需将机器配置及数量、颜色报至营销部经理,根据营销部安排确定的数量进行首次分配,并在E商公布分配情况。
3、整理门店要货差异,并以文件形式报至公司采购部做为采购参考。
4、对到货的机器及时入账,对于没有订单的入库机型,通知采购部,采购部也要与供应商做好送货沟通工作,以确保订单及时审批,以便于总库办理入账工作。凡有订单的机型做到:入库时实物与E商账在当天达到一致,出库时,调拨单在调拨当日做出。如因系统网络或订单的原因造成实物与账务没有同步的,需在QQ群中与各门店做好解释工作,并尽快解决。
5、协助采购部做好需要退库机型的收货验收工作,如有供应商工作人员到总库取货,需有采购部确认取货人身份,由公司物流去供应商退货,开好手工出库单据,依据供应商签收单做退库单工作处理流程。
6、公司向运营商的铺货机型,在发货当日与公司指定货位对接人确认并做到其在途库位。
二、各门店库房(包括总库)日常工作规范
1、收发货注意事项:
1)总库及地市门店签收由物流公司配送的机器,在签收货单前,要首先检查外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被重新粘贴的痕迹。核对包装箱内实物与出库单上的数量是否相符,务必在验完货后再在物流单上签收,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2)公司由物流公司发货要使用公司内部带有“迪信通”标志的专用胶带进行打包。地市门店发货要选择信誉度较高的`邮政物流或宅急送进行配送,不要选择一些小型的物流公司。发货方要开具手工出库单随货同行,收货方接到外包装完好的货物,核对手工单无误后,进行E商入库。
3)各门店收到由厂商直接发货达门店的机器,收货后需把机器串号报至太原总库,由太原总库通过系统给门店做单。
4)门店之间调货,填写一式三联的调拨单,单据记载项需齐全,调出方店长需与调入方店长亲自电话核实好后方可调出机器在,调出方库管开具手工单后由调出方店长及调入方接货人员在手工单据上签字确认。手工签单按月整理装订好保存一年以上。
5)门店退回总库需填写手工调拨单,单据记载项需齐全。
6)总库配送至市内门店的手工调拨单,需由物流带回签收单,并由总库专人保管。
2、系统调拨注意事项:
1)各门店调拨机器需在机器发出时应同时在E商或ORC系统中做单。如异地之间由物流公司配送的,在做调拨单时要在调拨入库单摘要处注明物流单号(见以下截图),以方便查询记录,发货方有责任跟踪物流公司配送的安全运达。如在常规时间内未送达至收货方的,需跟踪物流配送方查询。如果是手机调拨,做单时要必须将串号录入,未按此要求做的罚款20元/次。
2)同城内物流配送或调拨应在收货方取得货物当天全部接入本库位,异地配送应在签收物流单据无误后当日接收系统单据,不得出现已收货物不接收系统单据的行为。此项工作由公司ERP专员负责落实,有出现不及时接收在途库的门店每次给以库管员罚款20元的处罚。
3)如在货物接收当日存在没有系统账的产品,门店要做好未入E商账产品记录,以便跟踪单据接收工作。
3、库房货物的管理
1)保持库房货架的整洁,货架上要铺有硬质干净的纸装,以保护货物的干净。货物不能直接放在地上,如在整理库房或货物清点时,不要随意放在地上,要铺上干净的纸张。
2)货物在货架的摆放要整齐有序,按品牌、型号分类放置。对高端产品,尤其是外包装容易弄脏的机器要附着有塑料保鲜袋包装。机器放置时要能分清哪些是先入库的,哪些是后入库的,这样在销售时才能正确的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取机。
3)对于销售过程中临时出柜的机器或配件,在销售员取机时在借机单上登记(串号、配置),这类货物或销售或由借机员工归还库房,在归还时要验清配置是否完整。临时借机不得在营业员手中停留半小时以上,库管员有责任催收临时借出的机器。在归还手机的过程中,如有任何短少或毁损,要当面告知,经核实后,由借机人当面做出书面说明。
4)对于店内有厂家或供应商促销的,如促销员在销售借机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要告知店长并在当天通知采购部及财务部。如未通知管理部门,出现损失的由店长、库管员承担损失。
5)出组摆放的机器必须有真机袋保护机器安全和清洁,每日营业结束柜组内手机需放入折叠毛巾中收回真机。真机袋和毛巾由总库配置,店内未使用经检查发现的,对库管员以20元处罚。
6)库房机器不得私自借给任何人私用,在盘库过程中发现这种情况,给以库管员100元、店长200元处罚。
7)库房不应该存放有非公司所有的机器,如果出现此种情况,应按店内私自销售自已的产品对库管员和店长进行处罚。
8)店内销售不能私拆原装配件销售,在盘库过程中发现这种情况,对库管员、销售员、店长进行处罚。
9)各店库管每日营业结束,录入完毕,清空在途库、处理完未审核单据后,必须做好盘库工作,盘库表必须由店长签字。在盘库表是要注明哪些是未录E商的货物、哪些是差异部分。盘库表按月整理成册,未按规定做的,对库管员给以50元罚款/次。
4、库管员对库龄信息的反馈
库管员应熟悉本库位的产品库龄,为防止产品积压提供信息,应将此信息报至店长及总库,为营销部制定积压机销售任务提供依据,此项工作每两周进行一次,库管对此项工作如不参预,经总库提醒后仍不重视信息提供的,将给以处罚。
三、关于奖励
公司财务部对以上各项工作按月进行汇总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将给以奖励50-100元奖励,在工资发放中体现。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4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为控制进货的质量,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对供应商建立调查、评定、选择以及重新评价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1.2范围:适用于采购过程的各个阶段。
2、职责:
2.1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调查,并组织品保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必要时,应组织到供方现场实地考察。
2.2采购部负责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3、工作程序:
3.1采购部对现有供应商采用《供应商调查表》的形式,对其进行调查,以了解供方质量保证能力,作为评定的依据。
3.2采购部在调查的基础上,组织技质部,生产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3.3在评价的基础上,选择合格供应商,总经理审批。
3.4每年底根据供应商的业绩进行一次重新评价。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5
1、仓库的主通道宽度不少于2m,通道保持畅通。
2、库房中不能安装电器设备,所有线路和灯头都应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商品保持一定距离。
3、仓库中不能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使用的电灯泡不能超过60W。
4、库房中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5、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与杂物。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6
1、保障库存商品销售供应,及时清理端架、堆头和货架并补充货源。
2、讲究文明卫生,经常保持环境清洁。
4、按要求码放排面,做到排面整齐美观,货架丰满。 5、及时收回零星物品和处理破包装商品。
6、保证销售区域的每一种商品都有正确的`正确的价格卡。 7、整理库存区,做到商品清楚,规律有序。 8、先进先出,并检查保质期并注意货物防潮。
9、保管员是物资保管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对物资入库验收,出库复核和保管保养的责任。
10、严格手续,出入库物资做到:收有凭,发有据,及时记帐,手续清楚,帐物相符。
11、掌握保管物资的性能和要求,提高保管水平。
12、加强管理,合理规划,库房使用要做到“堆垛整齐,方便收发,方便检查”。
13、要妥善保管好库存物资,分门别类摆放整齐,按时做好物资的清盘报表工作。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7
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理顺商超与供应商之间的供求保障关系充分了解供应商的各项实力,搞好商超内外部的衔接管理,确保满足安全生产,稳定连续生产的条件,进一步搞好商超生产原格物料保质保量的采购供应工作,特制定供应商管理制度篇:
一、对商超所需的各种原料的生产厂家要广泛的进行信息收集和了解,对有实力,有信誉的原料生产厂家列入供应商储备登记表,并逐步收集各类相关资料予以备案。以备供应商选择时参考。
二、各类供应商选择,要进行全面的分析了解,特别是关系到安全生产的大宗原料、重要备件的A类供应商,要全部充分进行市场调查、及实地考察,索取各种证件资料,如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危险化学品还要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对所供原料进行现场取样分析;B类原料供应商在完备以上资料后,可送样品来商超进行分析验证,部分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其它供应商要求资料齐全。资质、资料不齐全供应商选择的否定条件。
三、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签订供应商合作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并建立供应商档案,各种资质资料装入供应商档案中;供应商档案内的资料要不断的更新,随时记录供应商的最新信息资料。
四、根据供应商的评价办法,每年对全部的供应商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价(遇特殊情况可缩短评价时间),达不到要求的给予淘汰;合格的给予续签合同。
五、供应商评价条件:
1.产品质量;
2.技术服务;
3.交货速度;
4.对用户的需求能否作出快速反应;
5、供应商的信誉;
6、产品价格;
7、延期付款能力;
8、销售人员的素质(才能、品德);
9、相关资料的优劣。每项分优秀、良好、较好、差、极差五个等级,从四分到零分依次递减;36分为满分,低于22分淘汰,详见“供应商评价准则”。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8
1)每天下班后由仓库管理员检查门窗是否关闭,按仓库十二防”安全原则检查货物,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2)门禁管理:非仓库人员谢绝进入仓库,如需要进入必须予以登记方可进入。
3)仓库内严禁吸烟和禁止明火,发现一例立即报告处理。
4)高空作业需要使用作业车,并注意安全。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以保证人员安全。
2、物料管理(异常处理及呆滞物料处理)
1)物料品质维护:在物料收货、点数、借料、摆放、入库、归位、储存的`过程中,遵循仓库“十二防”安全原则,防止物料损坏,有异常品质问题进行反馈处理。
2)发现物料异常信息,如储位不对、帐物不符、品质问题需要及时反馈处理。
3)每月对库存物料进行呆滞分析和召开会议进行处理,根据处理结果对物料进行分别管理。
4)保持物料的正确标示和定期检查,由仓库管理责任人负责。对标示错误的需要追查相关责任。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9
一、目的
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采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及设备、零部件等符合相关要求,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控制。
二、范围
适用于对原材料供应商、辅助材料及包装材料供应商、设备零部件等供应商的控制和管理。
三、职责
1.责任部门:财物部
2.相关部门:生产生产技术部、运输部、办公室
四、程序
1.材料供应商的评定和管理
(1)物资采购根据《企业检验采购原材料标准》和生产生产技术部提供的验收标准寻找供应商,初步确定若干个候选供应商。
(2)物资采购向候选供应商发出需求信息,并要求其提供本企业所需求材料的样品,质量标准有关的技术资料,产品技术说明资料,一书一签,企业有关经营许可资料等信息。由物资采购进行评审,评审的内容应涉及到产品价格、企业规模、商业信誉、供货能力、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等因素。
(3)物资采购将评审结果填入《合格供方评审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确定为合格供应商,并编入《合格供方名录》中。
2.合格供应商的管理
(1)合同签订:企业应与合格供方签订供货合同,供货合同中除应有一般的采购信息和标准要求外,还应增加安全管理要求的条款。
(2)供应商跟踪和验证:物资采购应组织相关部门每三个月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价,并填写《合格供方跟踪表》,归入物资采购原材料合格供方档案中。
(3)供应商改进对在跟踪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物资采购应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供应商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4)供应商续用:经考核评价,供应商各方面都达标的,特别是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及售后服务较好的供应商予以继续保持合作关系,并列为优质供方。
3.设备供应商的评定和管理
(1)设备供应商的评定:设备供应商必须是行业内的知名企业,采购设备时,应从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说明、技术参数、价格、售后服务(三包)、安全特点、相关资质等方面进行确认和选择。并在采购前要求其提供以上完备的资料,确认后方可采购。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0
1、生鲜处仓库的环境标准
(1)湿度、通风符合商品储存条件。
(2)照明、防火设施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3)灭虫、杀虫符合卫生防疫标准。
(4)地面无垃圾、积水、油迹,货架无散开货、未封商品、灰尘等。
2、保质期控制:
限截止最后销售日(有效销售期) 1—3天保质期最后一日
1—4天保质期前一日
8—5天保质期前两日
16—30天保质期前五日
30天以上保质期前十日
备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能出售,只能作退货或报废处理。 接近保质期限的食品,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降价、促销等。
3、蔬果(商品与自用品库存)库存的控制与周转
(1)订货时,每一种水果的库存的周转期限在三天以内;
(2)发现某种商品的库存过大时,要采取必要的促销、降价的手段清除库存。
4、肉科(商品、自用品、原料库存)库存的控制与周转
(1)订货时,每一种保鲜的库存的周转期限制在两天以内; (2)发现某种保鲜商品的库存过大时,要采取必要的促销、降价、转货的手段清除库存;
(3)冷冻商品与原材料的库存,要与订货周期内的使用数量相匹配并有少量余货为最佳。
5、鱼科的库存管理
(1)水质、水温、氧气、清洁度等要求必须符合要求,水循环、氧气循环、清洁程序必须时刻保持畅顺;
(2)冰鲜商品陈列必须有足够的冰覆盖以保持温度始终如一;
(3)保证冷冻商品、海鲜干货销售在保质期内,并及时将腐烂变质冰鲜及反肚、死掉的.活鲜、破包装的冷冻品、发霉潮湿的干货挑出。
6、面包的仓库管理
(1)分类存放,依次考虑的原则有商品分类、岗位分类、供应商分类。
(2)先进先出的原则,不仅有明确保质期,先到货商品存放在最外面。
(3)整齐、安全、拿取方便。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1
1 、贯彻落实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制度;
2 、对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入库推荐和资质初审,推荐企业信誉好、产品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3 、根据永煤控股安排组织或参与对拟入库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考察;
4 、按照永煤控股要求做好在库统购物资供应商的考评和日常监督;
5 、及时反馈统购物资供应商所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履约信息。
6 、制定裕东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监督执行;
7 、建立健全裕东商超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库,组织对拟入库供应商进行准入审核,必要时参与考察;
8 、收录和维护裕东商超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对在库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
9 、牵头组织对自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定期评审,并实行优胜劣汰;
10 、组织调查裕东商超自购物资供应商的不良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11 、负责处理自购物资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2
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商超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商超对外采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以下统称为采购物品)。
三、职责权限
1.总经理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
2.分管副总、财务总监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核;
3.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制定。
4.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的采购由企管部负责;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
四、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商超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企管、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物品,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6、审计监督原则: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或商超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商超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商超《员工奖惩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采购流程
1.采购申请:物品(物资)需求部门根据生产或经营的实际需要,由企管部负责采购物品每月25日前、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采购物品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请购单》,请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按采购申请流程,由各相关部门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门采购。各审核环节对采购申请提出议异者,应于2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申请部门。
2.询价比价议价:
(1)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2)采购员接到报价单后,需进行比价、议价,并填写《询价记录表》,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3)属下列情况者,无须进行比价、议价: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原厂零配件无代用品,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
3.样品提供和确认:
(1)若须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须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人员负责追踪,收到样品后,须第一时间送交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需会同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予以确认。
(2)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须作封样处理,以便日后作收货比较。
4.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
(3)信誉良好者。
(4)客户认可的供应商。采购人员须建立供应商信息台帐。
5、合同签定:
(1)供应商经送样审查合格后,由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2)交易发生争执时,依据合同的核定条款进行处理。
6、进度跟催
(1)为确保准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采用电话、传真或亲自到供应商处跟催,以确保物品(物资)能适时供应。
(2)若采购物品(物资)无法在预定时间内交货的,采购人员须提前通知需求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并须重新和供应商确定新的交货期,并知会需求部门。
7、验收入库:采购物品(物资)到商超后,属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大宗劳保用品等经需求部门验收,办公用品等常用品经库管验收合格后,库管开具《入库单》,按流程办理入库手续。如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部门通知采购部门,2日内办理换(退)货手续。
8、对帐付款:采购物品(物资)办理入库后,由采购员凭《入库单》按合同或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9、采购流程图:(附后)
六、考核:
凡违反本制度的人员,依照商超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行政部,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3
1、仓库安全
1)每天下班后由仓库管理员检查门窗是否关闭,按仓库十二防”安全原则检查货物,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2)门禁管理:非仓库人员谢绝进入仓库,如需要进入必须予以登记方可进入。
3)仓库内严禁吸烟和禁止明火,发现一例立即报告处理。
4)高空作业需要使用作业车,并注意安全。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以保证人员安全。
2、物料管理(异常处理及呆滞物料处理)
1)物料品质维护:在物料收货、点数、借料、摆放、入库、归位、储存的过程中,遵循仓库“十二防”安全原则,防止物料损坏,有异常品质问题进行反馈处理。
2)发现物料异常信息,如储位不对、帐物不符、品质问题需要及时反馈处理。
3)每月对库存物料进行呆滞分析和召开会议进行处理,根据处理结果对物料进行分别管理。
4)保持物料的正确标示和定期检查,由仓库管理责任人负责。对标示错误的需要追查相关责任。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4
一、目的
通过制定仓库作业规定及奖惩制度,指导和规范仓库人员日常作业行为,通过奖惩的措施起到激励和考核人员的作用。
二、范围
仓库工作人员
三、职责
仓库管理员负责物料的收料、报检、入库、发料、退料、储存、防护工作;
仓库协调员负责物料装卸、搬运、包装等工作; 采购部和仓管部共同负责废弃物品处理工作; 仓管部对物料的.检验和不良品处置方式的确定; 四、验收及保管
1、物资的验收入库仓库管理制度
1.1物资到公司后库管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1.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使用人、货管科主管签字后,库管员、财务科各持一联做帐,采购人员持一联做请款报销凭证。
1.3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a)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b)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c)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1.4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2、物资保管仓库管理制度
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2.3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物资的领发仓库管理制度
3.1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主管或总经理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3.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 3.3领料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写请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人员及时采购。
3.4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3.5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领用的各种工具均要上工具卡,并由领用人和总经理签字。
4、物资退库仓库管理制度
4.1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4.2废品物资退库,库管员根据"废品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5
为切实加强店内仓库管理,提高仓库利用率、减少损耗、提升进出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范围
本制度管理范围为所有商品仓库,包括联营及otc仓库,不含赠品仓、团购集货仓、物料仓、设备仓。
所有商品仓库内只允许存放商品、场内赠送赠品(试吃试用品),不得出现任何道具、物料、工具及其他非商品物品。
二、出入管理
1、进出仓库需两人同行,严禁无证人员进入库区,严禁非本店员工、促销人员借用本店人员工号牌卡进出仓库;
2、二楼大仓入口防损人员负责仓库人员进出管理工作,所有员工、促销员进入仓库都需留下工号牌卡;
3、门店设有加货专用车,禁止普通购物车进入仓库,仓库门岗应做好现场管理工作;
4、二楼大仓实行定点开放制,非开放时间禁止员工、促销员进入仓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仓的,需由分管业务主管向防损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
5、otc精品仓库仅限总台人员出入
三、台帐与责任
1、各部门应根据员工分管商品品类设定仓库责任区,责任到人、到货架;
2、所有仓库的管理,处长为部门负责人、课长为区域负责人、员工为货架第一责任人,促销员负责协助整理工作;
3、各仓库货架责任人负责本货架商品的现场管理、三信管理、台帐管理工作,如因保管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损失的,由货架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4、各部门查询商品由对应商品货架责任人负责管理;
5、赠品等同于商品,所有赠品按所属品类、品牌由商品货架责任人负责统一管理;
6、otc精品仓库由总台负责管理,所有商品应建立仓库库存管理台帐。商品短少由货架责任人按进价赔偿;
四、库区商品管理
1、仓存商品的管理应遵循:分类存放、先进先出、封箱储存等原则;
2、分类存放原则:
①各部门仓库应设单位的赠品存放区、查询商品存放区,与正常商品区别存放;
②仓库应按公司新分类原则按货架、层板进行分类管理,不得出现混放现象;
3、先进先出原则:所有商品的进出应按商品进货时间、生产日期,按先进先出原则管理和提取,以确保商品品质;
4、封箱存放原则:
①仓库储存商品应整箱存入,如在上货过程中出现零散商品的,应用大小合适的纸箱、封箱后存放,并将商品码、商品名称、数量标于外箱上;
②商品存放尽量做到一箱一品,需拼箱存放的,每箱品种数不得大于3个,同时应在外箱标明商品码、品名及数量;
③禁止商品开放存放、严禁使用购物车、购物篮、周转知筐存放商品;
④外箱破损的商品,应及时更换外箱,以减少商品储存过程中出现的`商品损耗;
5、所有商品应离地离墙放置,离地不少于10cm,离墙距离不少于5cm;
6、商品存放时应将重量较大的商品放于底部,避免压坏商品;
7、易碎商品应在外箱上标注“易碎”标志,以提醒员工搬运、上货时轻拿轻放;
8、货架商品的存放应确保外箱外侧面拉平,无通道两侧凹凸不平的情况出现;
9、货架顶部存放商品应注意高度,离灯带距离不得小于40cm;
10、使用仓板存放商品的,堆垛间间距不得小于50cm,高度根据商品的承压能力和商品特性确定,并以提取方便为宜,沿窗口存放的商品还要防晒、防雨淋;
11、商品拿取应轻拿轻放,如因人为原则造成商品损失的,由责任人按进价赔偿;
12、因三信原因撤架商品应单独存放,用红色封箱带封箱后,应在外箱注明商品码、品名、撤架原因
13、破包、变质等商品应单独存放于查询区,根据商品属性定期清理----按商品品质情况及保管要求(如蛋类需每日清理,百货可按月清理);
14、买断破包不可换货商品应做好商品记录,每月结转次日由业务处提交清单及处理意见,经经理室审核后确认处理方式,避免出现商品积压;
15、各部门应保证库存货架之间的畅通,不得以库存大为由在通道内存放商品、不得堵塞货架间通道及仓库主通道;
16、所有部门不得将商品存放于消防黄线范围内; 17、各部门应重点关注易失窃商品的储存情况,重点商品、贵重商品应在货架上放置库存卡,登记商品进出情况;
18、各部门应保持库存卫生清洁,不得在仓库内大量存放纸箱、每日应安排人员进行库存卫生清理工作;
19、退货商品应单独存放于退货区域内,并按要求在外箱粘贴退货单据;
20、食品、生鲜商品的储存,应关注其储存条件,避免因保存不当出现商品质量问题;
21、门店允许供应商活动用道具临时存放于仓库内,但应在活动结束的三天内清理出门店;不正常使用的供应商陈列架不得长期滞留在仓库内;防损部门有权定期(每月末)清理;
22、严禁在仓库内使用明火
五、禁止事项
1、严禁无证人员进出仓库
2、严禁在仓库区使用明火
3、严禁在仓库内使用、放置非加货专物车;
4、严禁商品开放储存
5、严禁所有物料、道具存放于仓库内;
6、严禁一人单独进仓;
7、严禁商品着地存放;
8、严禁堵塞通道
9、严禁在消防黄线内放置任何物品;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6
为加强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安全管理,使其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止因为承包商和供应商的责任而影响公司的声誉和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承包商和供应商(以下称相关方)包括为公司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以及供应原材料、设备设施、配件的单位和个人。
二、相关方参与公司的承包活动前,必须由归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预审的主要内容有: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的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持证、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
三、相关方由公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并建立承包商档案。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在开始活动前对相关方的主要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作业过程进行安全监督,评价其表现情况,明确续用的方法、标准和要求等。
四、相关方在与焦化公司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应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合同与施工、购销合同一起存档保管。
五、相关方要认真学习和遵守焦化公司的企业规章制度,服从管
理。相关方还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教育,确保职工遵章守纪,达到文明、安全施工。
六、在施工过程中,归口管理部门应派专人对施工队伍进行管理,协调劳动关系,及时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安全施工。
七、相关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技术人员对工程安全进行巡查,保证作业质量和安全。
八、相关方要严格遵守安全合同,应接受焦化公司的归口管理部门、设备安全处和所在区域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九、在作业过程中如果相关方多次违反焦化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且拒不整改的,归口管理部门要责令相关方停止作业。
十、有不良表现,给焦化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影响企业形象的相关方,在以后的活动中,不得让其参与。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7
1、目的
为加强对承包商与供应商安全管理,防止承包商与供应商因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而影响本公司的声誉和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公司承包商与供应商。
3、职责
1)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承包商的选择。负责对承包商开工前的准备的审查,作业过程监督,施工完后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进行评价,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2)综合管理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协助公司领导对供应商的选择,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企业相关负责人负责对承包商和供应商进行选择。
4、承包商管理制度
4.1资格预审
1)安全生产管理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发布招标通知书,提出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投标承包商进行预审,审查内容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往业绩表现;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2)对没有相应资质证书、没有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没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高、业绩不佳、人员持证不齐全的承包商,坚决不录用。
3)审查完毕,选取符合要求的承包商上报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
4.2选择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协助公司相关项目负责人对承包商的投标书中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部分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并对负责人对承包商进行选择作出建议。
2)选择好承包商后,应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有安全管理要求及约定双方的安全职责范围。
4.3开工前的准备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中标后的承包商在开工前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计划是否符合实际要求;
(2)是否对所有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3)是否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是否对作业相关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检查;
(5)是否为施工项目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承包商进行相应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为承包商办理入厂证。
3)若发现承包商没有做好上述安全要求或没有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立即与承包商进行交涉,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方面提出整改建议,监督其改正,承包商整改完成,经安全生产部验收通过后方可施工。
4)若承包商拒绝接受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上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承包商的施工资格。
4.4作业过程监督
1)安全生产管理部应对承包商的作业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工程符合本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
2)若承包商公司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时,应及时制止其施工活动,并向承包商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跟踪复查,确保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符合本企业的要求。
3)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根据制止其施工作业,并上报至公司相关负责人取消其施工资格。
4.5表现评价与续用
1)项目完工后,项目相关管理部门应结合安全生产管理部的安全监督考核情况对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
2)安全生产管理部对合格的承包商录入合格承包商名录,作为是否续用的依据,并建立承包商档案,内容应包括:
(1)承包商资质证书复印件;
(2)过去3年的安全生产业绩;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5)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
(6)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3)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的存档、保管和定期更新工作。
5、供应商管理制度
5.1资格预审
1)由购销部门、质量管理、技术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联合编制、发送招标书(包含安全要求)。
2)接受供应商投标书后,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进行预审。
3)预审完毕后,选取合格的供应商送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选择。
5.2选用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方面进行确认,选择供应商。
2)必要时需成立一个由采购、质管、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对质量水平、交货能力、价格水平、技术能力、服务等进行评选。
3)对所需的产品质量、产量、价格、付款期、售后服务等与供应商进行逐一测试或交流。
4)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小批量的生产、交期方面的论证。
5)根据合作情况,签订供应合同(包括安全管理要求条款),逐步加大采购的力度。
5.3续用
1)购销部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对产品质量好、售后服务好的给予续用。
2)购销部门应将合作良好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
3)购销部门应及时识别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等采购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4)购销部门不能只考虑预测和防范采购风险,更应该站在整个公司的角度上,考虑由此对公司制造、物流、财务、营销、质量、售后服务等各方面造成的影响。耍注意核算企业总权益成本,而不只是采购成本;使得整个公司的利润最大化、成本最低、风险最小。
6、相关的文件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合格承包商名录与档案》、《合格供应商名录与档案》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8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工厂在采购时对供应商的管理,保证生产所需物料的供应,对供应商的资质和本事进行客观的评价,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对供应商进行管理时的相关事宜。
第2章供应商的调查
第3条工厂的采购人员应随时随地地进行市场信息的收集,关注与工厂生产所需物料相关的供应商的信息及供应价格,建立供应商调查表,以记录整理潜在或合格供应商的信息。
第4条建立的供应商调查表的资料。
1.供应商的基本资料,包括供应商的名称、资质、地址、法人代表、联系方式、注册资本、是否进行直销等。
2.供应商的物料供应状况。
3.供应商供应的物料品质状况。
4.供应商的专业技术本事。
5.供应商的生产本事。
6.供应商的管理水平。
7.供应商的财务及信用状况。
第5条采购人员在寻找潜在供应商的途径。
1.工厂与供应商的历史交往记录。
2.供应商的商品目录。
3.相关行业的行业期刊。
4.工厂固定供应商的介绍。
5.销售代理的介绍。
6.工厂的销售代表。
7.网络搜索。
第6条凡是愿意与工厂建立供应关系且贴合条件的供应商,都应制作供应商调查表,并不定时进行填写,作为对供应商评价的依据。
第7条当供应商调查表中的供应商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时,采购人员应及时更新供应商调查表中的相关信息。
第8条对于与工厂目前存在供应关系的供应商,采购人员应做好与供应商发生每次供应关系的详细记录,并将相关资料及时填入供应商调查表中。
第3章供应商的评审
第9条采购人员应不断地对新的供应商及现有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淘汰不贴合条件的'供应商。
第10条合格的供应商应贴合的条件。
1.供应商应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和与工厂规模相匹配的综合实力。
2.供应商已建立起质量体系并经过了验证。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用和良好的售前、售后服务本事和服务意识。
4.供应商能够满足工厂所需物料的供应和紧急物料的供应。
5.供应商所供应的物料在同等的价格上,质量占优;在同等的质量上,价格更便宜。
6.供应商所供给的供应物料的样品经过试用并且合格。
7.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则应调查其生产厂商是否贴合以上条件。
第11条供应商评审小组成员构成及职责。
1.供应商的评审工作由供应商评审小组负责。
2.评审小组由采购主管、质量主管、技术主管及财务经理等人员组成。
第12条供应商的评审的资料。
1.本事,包括供应商的生产本事、创新本事、财务本事、配送本事、技术水平等。
2.质量,包括供应商供给物料质量的控制、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产品的质量认证等。
3.价格,包括采购价格的稳定、采购的相对价格、付款条件等。
4.时间,包括供应商所供给物料的生产周期、订货周期、交货周期、交货时间、紧急物料的交货时间等。
5.服务,包括供应商所供给的售前服务、售后服务、订单跟踪服务等。
6.其他,包括供应商的抗风险本事、人员的稳定性、安全方面的措施等。
第13条对于工厂临时的且供给物料的总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供应商,可直接由采购部对其进行审核,报采购部经理批准即可。
第14条对于工厂的长期合作供应商,必须到其生产地进行实地评审,并编制评审结果。
第15条供应商的评审时间。
1.普通供应商一般的评审周期为一年。
2.供给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至少每半年评审一次。
3.与工厂签订长期供应合同的供应商至少每季度评审一次。
第4章合格供应商档案管理
第16条采购人员应将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工厂进行采购时将首先研究名单中的供应商。
第17条采购部所编制的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必须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进行审批。
第18条采购部应在工厂所需物料的每个品种下应根据评审分数的高低选择2~3家供应商作为工厂的主要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为备选供应商,并按照评审等级的高低进行采购数量的分配。
第19条《合格供应商名单》不是一成不变的,实行优胜劣汰原则,即每次评审后将不合格的供应商从档案中删除。
第5章供应商考核
第20条由采购部按照不一样频率对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考核。
第21条考核方法。
对供应商实行评分分级制度,满分为100分。
1.90~100分为一级供应商。
2.80~89分为二级供应商。
3.70~79分为三级供应商。
4.70分以下为不合格供应商。
第22条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
对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如下表所示。
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表
第23条考核频率。
关键、重要物料的供应商每月考核一次,普通物料的供应商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24条考核结果的处理。
1.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的供应商,优先采购。
2.考核结果在80~8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部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存档。
3.考核结果在70~7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部组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决定是否对其采购或是减少采购量,其结果应报主管副总及总经理审批。
4.对考核结果在70分以下的供应商需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并终止对其采购。
5.考核标准和考核结果由采购人员书面通知供应商。
第25条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1.质量管理部和采购部应保存合格供货方的供货质量记录,对于批量产品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应商,产品不合格的对供应商提出警告,连续两批产品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另选供应商或待其提高产品质量后再行采购。
2.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第6章附则
第26条本制度由工厂采购部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27条本制度由工厂采购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第28条本制度报工厂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29条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相关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的最优,以及给后期产品的维护、供应商的筛选和进一步合作提供可靠的信息,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向公司长期提供大批量的原、辅材料及工具器材等价格较高的物品的厂商,零售商除外。
第二章 具体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供应商的资质
采购人员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证件的扫描件或是复印件,且必须在相关网站上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
1、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账号;
2、ISO9001/20xx版证书;
3、产品认证资料,如3C认证证书、SGS检验报告、ROHS证书等。
4、我方需要其他的资料。
第二条 供应商的基本信息
1、企业的全称及相应的简介,详细的办公地址
2、公司的固定联系方式:固话和传真等
3、公司的网址
第三条 采购部门在认真的核实了供应商的信息后,需填写《产品采购单》的基本资料部分,并提交相关部门存档。
第四条 采购合同及品质保证协议
1、采购合同:采购部门在与供应商进行洽谈且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有“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采购合同需含有以下内容:一是,双方的全名、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等信息;二是,所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三是,质量协议,违约责任等。
2、品质保证协议:采购部门在确定供应商之后,需与其签署品质保证协议,以保证所采购物品和后期服务的质量。品质保证协议需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承诺产品符合本行业的质量标准,不以次充好;二是,若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条款,则需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三章 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供应商管理制度二
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理顺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供求保障关系充分了解供应商的各项实力,搞好公司内外部的衔接管理,确保满足安全生产,稳定连续生产的条件,进一步搞好公司生产原格物料保质保量的采购供应工作,特制定供应商管理制度篇:
一、对公司所需的各种原料的生产厂家要广泛的进行信息收集和了解,对有实力,有信誉的原料生产厂家列入供应商储备登记表,并逐步收集各类相关资料予以备案。以备供应商选择时参考。
二、各类供应商选择,要进行全面的分析了解,特别是关系到安全生产的大宗原料、重要备件的A类供应商,要全部充分进行市场调查、及实地考察,索取各种证件资料,如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危险化学品还要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对所供原料进行现场取样分析;B类原料供应商在完备以上资料后,可送样品来公司进行分析验证,部分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其它供应商要求资料齐全。资质、资料不齐全供应商选择的否定条件。
三、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签订供应商合作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并建立供应商档案,各种资质资料装入供应商档案中;供应商档案内的资料要不断的更新,随时记录供应商的最新信息资料。
四、根据供应商的评价办法,每年对全部的供应商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价(遇特殊情况可缩短评价时间),达不到要求的给予淘汰;合格的给予续签合同。
五、供应商评价条件:
1、产品质量;2、技术服务;3、交货速度;4、对用户的需求能否作出快速反应;5、供应商的信誉;6、产品价格;7、延期付款能力;8、销售人员的素质(才能、品德);9、相关资料的优劣。每项分优秀、良好、较好、差、极差五个等级,从四分到零分依次递减;36分为满分,低于22分淘汰,详见“供应商评价准则”。
供应商管理制度三
1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本企业能得到及时、长期、稳定的高质量的物料和服务,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影响产品的质量以及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长期向本企业提供原辅材料、零部件、设备以及配套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3职责
3.1 采购部门负责对外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等级评价。
3.2 质量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对供应商品质体系进行评估与定期稽核。
3.3 总经理负责批准《合格供应商名单》。
4内容
4.1 实施程序
4.1.1 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生产、质量、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 采购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调查内容包括供应商的供货水平、产品质量状况、价格水平、生产技术水平、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和管理水平等。
4.2 样品需求与样品确认
4.2.1 如企业有样品需求,由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送交样品,采购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品名、规格、包装方式等。
4.2.2 样品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代表性产品,数量应多于两件。
4.2.3 样品在送达企业后,由企业的设计部门、质量部门完成对样品的外观、性能指标等质量方面的检验,并填写《样品确认表》。
4.2.3 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上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
4.2.4 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两件,一件返还供应商,作为供应商生产的依据,一件留在质量部,作为检验的依据。
4.3 管理评审
4.3.1 质量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价,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召集本部门、采购部门及技术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相关评审。
1)企业根据所采购材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采购材料分为关键、重要、一般材料三个级别,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
2)对于提供关键与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质量部要组织采购部、技术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
审,并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采购部、技术部签署评审意见。
3)对于提供一般材料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现场评审。
4.4 合格供应商名单
4.4.1 采购部门将相关供应商资料经过筛选后,报送企业最高管理者批准,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2 原则上一种材料,需准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以供采购时选择。
4.4.3 对于唯一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如客户提供供应商名单,采购部必须按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4 《合格供应商名单》要在每次的供应商考核结果得出后进行修订。删除不合格的供应商,重新订立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经企业最高领导者批准生效。
4.5 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4.5.1 质量部和生产部保存供应商的供货记录,对于供货不合格的采购物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连续三次物资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4.5.2 合格供应商应每年重新评价一次,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评价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并将评价结果列出清单,合格供应商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成为下一年的的合格供应商。
4.6 合格产品供应商档案建立
4.6.1 采购部负责编制和维护合格供应商档案以及供应商评价的相关资料等。
5 记录
《样品确认表》
《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合格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综合评价表》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20
一、目的
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持续监视,以确保其能为公司提供合格的产品与服务。
二、使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给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三、职责
供应部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原材料样品测试工作,选择合格的原材料。
四、管理要求
对供应商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并定期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
(一)采购
1、采购应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安全要求,危险化学品供方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对供方及采购产品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取决于采购的产品对随后的产品安全实现或最终产品影响。
3、将需要采购的产品按对最终产品安全影响的程度分类以及对相应供方分类:
(1)应根据供方按要求提供产品的安全能力进行评价,并选择合格供方。
(2)应制定对供方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
(3)对供方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予以保持。
(二)采购信息
1、对采购产品的安全要求、交付要求和服务在采购文件中予以规定,必要时包括:
(1)有关程序、过程、设备、人员的要求。
(2)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3)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的要求。
(4)在与供方沟通前,应确保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安全要求是充分和适宜的。
2、采购产品的验证
(1)对采购产品根据其危险性类别分别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及基础设施控制中有关规定实施验证。
(2)具有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要求时,应在采购文件中规定验证安排和放行方法。
(三)供应商的责任
1、化学品供货人,无论是制造商、进口商或批发商,均应保证:
(1)对经销的化学品在充分了解其特性并对现有资料进行查询的基础上,进行危险性分类和危险性评估。
(2)对经销的化学品进行标识,以表明其特性。
(3)对经销的化学品加贴标签。
(4)为经销的危险化学品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提供给用户。
2、危险化学品的供货人应保证,一旦有了新的安全卫生资料,应根据国家法规和标准修订化学品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及时提供给用户。
3、对提供还未分类的化学品的供货人,应查询现有资料,依据其特性对该化学品识别、评价,以确定是否未危险化学品。
(四)采购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
具备剧毒化学品你、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准购证。
具备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五)建立合格的供应商档案
包括合格供应商的资格预审、业绩评估等资料
供应商档案:
1、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公路运输通行证;
2、合格危险化学品供应商登记表;
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5、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6、供应商预审合格表;
7、品管检验合格证明。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21
1、目的
为了有效的评价和选择合格供应商,优化公司供应结构,完善公司供应体系,提高供应水平,确保供应商其供货质量、价格、生产交付能力能持续符合公司要求,并能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的需要。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在采购原辅材料、五金配件、机器设备、机械加工、办公用品、维修、工程、劳务、物流运输时开发供应商;对供应商的日常管理考核的工作程序、规范。
3、职责
评定小组–供应商资质评定。
采购部-采集供应商的资料和查证合格供应商的日常管理考核;对供应商的交货能力、价格、售后服务的资质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品环部–参与供应商资质评定、样品验证、供货质量管理及考核。
4、供应商开发评定
4.1合格供应商的选定
4.1.1合格供应商必备条件
4.1.1.1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如属特种行业,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相关资质。如有知识产权注册,应注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4.1.1.2必须具有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的生产营业场所;有必需的行业法规,具有相应的生产、供应交付与服务能力。
4.1.1.3具备符合要求的质量保证和检测能力,并同意缴纳质量保证金。
4.1.1.4供应商必须以“诚信、质量第一”的原则提供产品及服务。
4.1.2选择原则
1)采购员在采购物资时应按比质、比价原则。
2)在市场上有一定的知名度,有行业应用经验,可以提供相关客户使用案例。
3)体系建立前已与公司有往来且绩优的供应商。
4)公司指定承认的供应商。
5)若供应商已取得QS9000/ISO9000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合格证书的,则优先考虑。
6)经以下程序规定评审合格的供应商。
4.2新供应商评价
4.2.1采购业务人员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基本了解后,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
4.2.2对供应原辅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业务人员对供应商情况基本了解后,应组织品环、生产部门人员对供应商进行质量、生产能力现场评估,现场评审一般由采购部、生产部及品环部人员一起进行。
4.2.3现场评估结束后应组织评审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告知供应商以及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
4.2.4现场评估完成后,参与评审的采购、品环、生产等相关人员应根据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在《供应商供货能力评价表》上打分并出具评审意见,对达到合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采购部门将此表及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其它资料,按照供应商审批程序上报,经领导批准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2.5对小五金配件、办公用品新供应商评估时,视具体情况可以免除现场评估,但必须核对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基本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
4.2.6对一次性采购或偶尔采购(同样产品一年采购不超过3次)的非生产常用的材料或配件设备供应商,视具体情况可以免除供应商评估,但必须核对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基本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且在做采购呈批时,应在呈批表上注明是“一次性采购”,且将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其它相关资料附后。
5、质量异常的处理
5.1当发现合格供应商供货质量发生波动时,采购部门应组织品管和技术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工艺技术验证,分析原因,提出改善措施。并由双方书面确认。
5.2当发生重大质量事造成损失,应按质保金制度向供应商索赔。经评审后整改不力、质量仍不稳定的应予以撤销供应资格。
6、供应商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
6.1为规范对供应商的管理,采购部应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及时更新,在未经公司允许的情况下,采购部门不得向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里的供应商采购。
6.2为确保供应商的交货质量、交付期限持续不断满足公司要求,必须强化对供应的日常乌鲁木齐双剑农机具制造有限公司
管理工作,采购部负责将供应商的交货状况及服务记录在《供应商供货情况统计表》中,品环部将供应商的交货质量记录在《供应商供货质量合格率统计表》中,作为半年一次的供应商考评依据。
6.3每半年由采购部组织品环部对供应商的业绩考核一次,考核时间定在当年的6月、12月份,评分标准按照《供应商业绩考核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轻微不合格、严重不合格四种,考核结果按照公司审批程序批准后生效。
6.4对评为优秀的供应商应视具体情况适当增加采购量予以表彰,对不合格的供应商终止采购并发出整改通知,整改评审合格后方可继续供货。
6.5未经审核的供应商财务有权不支付货款,并由评定小组对经办人进行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直至辞退。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22
1 、贯彻落实永煤控股供应商管理制度;
2 、对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入库推荐和资质初审,推荐企业信誉好、产品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3 、根据永煤控股安排组织或参与对拟入库统购物资供应商进行考察;
4 、按照永煤控股要求做好在库统购物资供应商的考评和日常监督;
5 、及时反馈统购物资供应商所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履约信息。
6 、制定裕东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监督执行;
7 、建立健全裕东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库,组织对拟入库供应商进行准入审核,必要时参与考察;
8 、收录和维护裕东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信息,对在库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
9 、牵头组织对自购物资供应商进行定期评审,并实行优胜劣汰;
10 、组织调查裕东公司自购物资供应商的不良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11 、负责处理自购物资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2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的最优,以及给后期产品的维护、供应商的筛选和进一步合作供给可靠的信息,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给大批量的原、辅材料及工具器材等价格较高的物品的厂商,零售商除外。
第二章 具体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供应商的资质
采购人员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要求供应商供给以下证件的扫描件或是复印件,且必须在相关网站上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
1、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账号;
2、ISO90012000版证书;
3、产品认证资料,如3C认证证书、SGS检验报告、ROHS证书等。
4、我方需要其他的资料。
第二条 供应商的基本信息
1、企业的全称及相应的简介,详细的办公地址
2、公司的固定联系方式:固话和传真等
3、公司的网址
第三条 采购部门在认真的核实了供应商的信息后,需填写《产品采购单》的基本资料部分,并提交相关部门存档。
第四条 采购合同及品质保证协议
1、采购合同:采购部门在与供应商进行洽谈且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有“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采购合同需包含以下资料:一是,双方的全名、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等信息;二是,所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三是,质量协议,违约职责等。
2、品质保证协议:采购部门在确定供应商之后,需与其签署品质保证协议,以保证所采购物品和后期服务的质量。品质保证协议需包括以下资料:一是,承诺产品贴合本行业的质量标准,不以次充好;二是,若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条款,则需承担的违约职责。
第三章 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24
一、目的
对供应商合理评定和选择,确保供应商具备提供本公司规定要求的产品的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提供本公司产品生产用原、辅物料及测试、设计、生产工具、设备仪器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增加、删除、更改、提供其它与品质无直接关系的供应商不受本办法的控制。
三、职责
四、程序细则
(一)供应商来源的控制
1.《合格供应商名单》原则上是针对生产厂商而非销售商,如果工程部经理认为需要时,可以同时列明厂商的原料编号,如果只列明生产厂商,则任何能供应该生产厂商产品的销售商,均视为合格供应商。
2.如某销售商为生产厂商指定代理商,则该销售商代表生产厂商。
3.每种物料可以有一个以上合格供应商,工程部产品开始人员认为需要时,可以在产品bom表上列明某项物料的特定合格供应商,该供应商必须是《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采购、检验或生产部门作业时都应考虑供应商是否为bom表中列明的合格供应商。
4.《合格供应商名单》记载于电脑系统中,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名单的增加、删除、更改。
(二)供应商的评估/选择标准
1.新供应商由采购发出《供应商信函调查表》,供应商填妥回传,正本采购部保存,副本分发品管部及工程部。
2.品管部经理在可能的情况下,派员到供应商生产现场考察其品质运作,对其品质体系进行评价并记录于《供应商品质体系调查表》中。
3.如该供应商以前曾供应过其它物料,可以依其以前表现评估。
4.对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的新供应商,除非产品开发人员有充分的理由证明该供应商提供的物料符合品质要求,否则工程部经理应要求采购人员进行小量采购作试产之用。对此物料的采购申请,申请人应在单上注明。
5.当物料试产后《无件试验报告》反映结果合格,由工程部经理决定是否增加该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增加程序见本程序(四)之4点。
(三)供应商表现的评估
1.由品管iqc填写《供应商品质表现评估表》,依“进料检验程序”对供应商来料进行品质评估。
2.进料检验时,若iqc发现并非来自合格供应商的来料,或合格之销售商提供并非合格生产厂商的物料,亦判定来料不合格。
3.由采购部及计划部每月填写《供应商价格、交货表现评估表》,提交经理审核,并决定是否要求工程部经理更改供应商。
(四)供应商的更改
1.工程部经理决定更改合格供应商时,由产品开发人员发出《物料更改通知单》,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更改电脑系统内之相关资料。
2.《合格供应商名单》以电脑中存储本为准,由工程部依《物料更改通知单》进行控制,任何电脑打印表单只限打印当天参考。
3.如属删除某供应商,则心须于《物料更改通知单》上列明删除该供应商后本公司物料处理方法。
4.如增加产品用料中的合格供应商,而该供应商不属《合格供应商名单》内,则填写《物料更改通知单》时,同时更改产品bom表中相关物料及将该供应商列于《合格供应商名单》内。
5.如为一供应商代替另一供应商,则视为增加一供应商,另一被删除,程序同上述之3、4点。
6.由品保部经理复核本程序之3中物料处理方法的效果,并填于《物料更改通知单》正本上。
7.工程部经理每三个月派员核查电脑系统中存储之《合格供应商名单》,确保正确无误,核查结果工程部保存至少两年。
六、附件
(一)《合格供应商名单》
(二)《供应商信函调查表》
(三)《供应商品质体系调查表》
(四)《供应商品质表现评估表》
(五)《供应商价格、交货表现评估表》
(六)《供应商总体表现评估表》
(七)《物料更改通知单》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2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建立健全科学、公正、长效的供应商管理机制,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过程实施控制,开发和培育优质供应商,规范供应商管理,优化供应商梯队,促进战略性采购体系建设,持续为集团从外部获取优势资源,提高集团供应链竞争力,现根据采购职能和相关制度,结合集团发展战略,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原辅包、代理品牌和委外加工的供应商管理。
第三条 术语定义
一、新供应商:指前期从未与我司合作过的供应商,或者超过一年未实际合作的供应商。
二、原辅包:指所有投入生产成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包材,以及仓库发货使用的纸箱、胶带、气泡膜等。
三、代理品牌:指我司在各类渠道代理或经销的非自有品牌的产品。
四、关键指标:指决定营养、食用或使用的关键性指标,如主粮的蛋白质含量、纸箱的抗压、软包装的剥离力、用品的使用性能等。
第四条 各部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产品运营中心采购部(以下简称“采购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供应商寻源工作;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方面的澄清交流;
(三)负责组织研发技术中心、产品运营中心品控部(以下简称“品控部”)共同对新供应商的准入评价工作;
(四)负责组织研发技术中心、品控部共同对供应商的季度动态评价工作;
(五)负责供应商评价表的拟定、组织会签、发布和存档;
(六)向供应商下达整改要求并跟进供应商整改计划;
(七)负责根据供应商评级结果进行科学的订单分配;
(八)负责与供应商商务合作关系的日常维护;
(九)负责供应商档案和合格供方名录的建立、保管和动态更新。
二、研发技术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与供应商在产品验收标准方面的澄清交流;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技术力量、创新本事等方面的评价;
(三)负责与供应商关于技术方面的交流;
(四)负责对新原辅料的样品验证、跟踪、反馈和引进审批。
三、品控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与供应商在检测方法和实操方面的澄清交流;
(二)负责与供应商在硬件条件、品控本事、体系管理等方面的评价;
(三)负责与供应商关于品质方面的交流;
(四)负责对供应商到货产品的检测与反馈。
四、产品运营中心产品部(以下简称“产品部”)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负责代工产品和代工厂的开发、迭代、代工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负责与代工厂在代工产品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方面的谈判和合同签订;
(三)负责在代工产品新品立项、老品升级、切换工厂过程中与供应商对接产品方面事宜。
五、产品运营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对供应商评价结果进行审核;
(二)负责对供应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六、审计与风控中心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受理公司内部、供应商对供应商管理工作中不公正现象的投诉和举报;
(二)负责供应商管理工作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追查。
七、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范围
(一)负责根据集团发展战略提出供应商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目标;
(二)负责对参与供应商管理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的表现进行最终裁定。
第二章 供应商准入制度
第五条 评价范围
凡属于第三条规定范围的新供应商,必须按本章制度进行准入评价。
代工厂的准入,由产品运营中心产品部主导,完成前期调查、资格认证、样品认证、实地考察、商务谈判等全流程,遵照《产品运营中心新供应商引入标准及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 资格认证
一、在引进新供应商前必须经过实地调查、间接了解等各种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资格认证。
二、证件:新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或行业要求具备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如饲料生产许可证、兽药生产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条形码印刷资格证)等。
三、设备及生产环境:新供应商应供给《设备清单》和《厂区、车间平面图》,且具备贴合我公司要求的生产设备;有独立的完整车间,贴合品质管控要求的隔离和封闭防护措施,无重大污染源。
四、生产本事:必须具有满足我公司需求量的生产本事,必要时供给财务报表。
五、经过的相关体系认证,实验室检测设备及检测本事,实验室人员检测资质及操作水准。
六、外部环境(工厂附近是否有重大污染源、大型露天堆货场等)及污染处置方法。涉及到的供应商,需供给污染处理证明或其他与污染相关的污染物处置证明。
七、信誉:与集团的历史合作情景、行业地位、媒体关于供应商的正面或负面报道等。
第七条 样品验证
一、原辅料样品由研发技术中心验证、评定。
二、委外加工的成品样品由产品部、研发技术中心、品控部共同评定。
第八条 实地考察
一、新供应商,在正式合作前,必须由品控部、采购部、研发技术中心、审计与风控中心、产品部到供应商处实地考察(具体详见第四章)。
二、对于因需紧急采购或其他特殊原因在合作前无法实地考察的,应进行文审。文审资料包括:供应商证件、设备清单、厂区及车间平面图、实验室仪器一览表、供应商生产本事评估报告、供应商体系文件等材料。
第九条 商务谈判
由采购部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账期、交货期等商务条件的谈判。
第十条 综合评定
品控部、采购部、研发技术中心三部门分别对新供应商在资格认证、样品验证、实地考察、商务谈判等方面进行分项评分后,做出《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详见表1。
第十一条 试合作、整改与淘汰
一、经评定为试合作的新供应商,纳入合格供方名录(详见表2),由采购部签订合同和《质量承诺书》试合作。试合作期间按C级供应商的订单分配比例下单。
二、经评定为整改的新供应商,由采购部发送整改通知单(详见表3)给供应商,要求整改并反馈,集团根据其整改成果重新评定。
三、经评定为淘汰的新供应商,或有重大不合格项且无整改本事或意愿的,直接淘汰。
四、供应商评价制度、评级标准及订单分配比例详见第三章。
第十二条 到货验证
一、新供应商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后的三个月为试合作期。
二、到货后经检验不合格且供应商有异议的,可进行复检、对标或委托第三方检验,检验结果以复检或第三方检验为准。复检由品控部负责;对标由研发技术中心和品控部负责;委托第三方检验由品控和采购部负责。经对标讨论后,确实需要修正验收标准的,由研发技术中心负责修订;确实需要修正检测方法的,由品控部负责修订。
三、在试合作期限内,到货不合格的供应商,将由采购部下达《不合格物资整改函》(详见表4)给供应商,供应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整改计划,在五个工作日内整改结束并反馈。
(一) 试合作期间内,到货不合格批次累计≤2批,且能按时整改并整改有效的,届满后保留合格供方资格。
(二) 试合作期间内,累计到达三批到货不合格的,延长试合作期三个月。延长试合作期后到货均合格的,保留合格供方资格;延长试合作期后到货再次出现不合格的,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一年内不得再合作,一年后若需继续合作,必须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
(三) 试合作期间内,出现到货不合格且逾期不整改的,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两年内不得再合作,两年后若继续合作,需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
四、在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后,供应商与集团正常合作过程中,出现同一指标连续两次到货不合格的,应在当月组织重新实地考察。
第三章 供应商评价制度
第十三条 供应商评价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
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所有供应商,都应依照本制度要求统一管理;所有供应商都应当得到公平公正的评价;所有被评价的供应商都应当收到评价结果。
二、目标一致原则
供应商管理的目的在于经过持续向供应商提出改善提议,以不断提高供应商的交付质量和本事,进而达成战略合作,实现互惠共赢。如果供应商不具备共同发展的战略理念,不认可集团供应商管理制度,则应当择机将其替换淘汰。
三、竞争择优原则
科学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应能强化供应商之间的良性竞争,经过竞争择优,不断优化供应商梯队。
四、整改优先原则
应审慎执行淘汰。对于不合格供应商,应先中止合作,同时给予整改机会,经证实不具备整改本事或意愿后再淘汰。
五、持续改善原则
供应商管理是采购管理和供应链管理工作的重心,是一项持续改善的工作,应纳入日常工作并持续改善。合格供方名录应动态更新。
第十四条 供应商评价标准
合格供方实行动态更新原则。在合作过程中,每季度末将严格按表5《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组织评价和评级,更新合格供方名录,并作为下一季度订单分配的依据。
第十五条 供应商评价程序
一、在日常工作中,采购部、品控部和研发技术中心应当针对《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中所载指标,各自建立供应商表现的原始数据收集模型,如采购部的价格一览表、订单执行报表,品控部的来料检验记录,研发技术中心的技术交流记录等。
二、采购部每季度末联合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共同对在合作供应商依照《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中所载指标进行季度评价,数据来源于当季度本条第一款所指的原始数据收集模型,以及当季度供应商在硬件设施、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投入,和其在行业内的新闻与评价等。
三、采购部每年12月下旬至次年1月上旬,联合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共同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产品运营中心审核后提报至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
供应商评价结果与订单配额实行挂钩联动;
(一)得分≥90分:优秀供应商(A级),第2年列为主供供应商,配额≥40%。
(二)80≤得分<90分:合格供应商(B级),第2年列为补充供应商,配额15%-40%。
(三)70≤得分<80分:考察供应商(C级),要求供应商对评分较低的指标出具书面整改函并实际作出有效整改后继续合作,第2年列为后备供应商,配额≤15%。
(四)得分<70分:不合格供应商(D级),暂停合作1年,1年后按新供应商准入制度进行评定。
四、公司每年三月底前,为上一年度评价为A级优秀供应商发放“优秀供应商”奖牌并激励其持续改善,对B级供应商书面提出改善提议,对C级供应商书面通知中止合作并提出整改意见,对D级供应商书面通知终止合作并明确指出不足之处。
五、非季度及年度评价时光,如行业内同时有多家供应商出现负面新闻或停产等异常情景,采购部将组织评价。
第十六条 供应商的档案管理
一、 采购部负责更新和保管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评价档案,以备客户审核、体系审核与工作交接之用。
二、 采购部负责供应商证件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印刷许可证等收集、更新和存档工作。
三、 负责印刷类业务的采购员,应联合品控部每月对版本记录整理一次,并做好档案登记。
四、 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档案属于集团一般性密级文件,原则上不对除采购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及上级主管部门以外的组织及外部公司开放,如有查阅需求,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由采购部负责人同意后方能查阅。
五、 采购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等参与供应商管理工作的组织和个人对合格供方名录和供应商档案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章 供应商实地考察制度
第十七条 供应商实地考察原则
一、新供应商准入前必须进行供应商实地考察,合格供方必须每年轮动一次动态实地考察。
二、实地考察形式包括预约检查和飞行检查两种形式。
三、实地考察时必须进入对方车间、实验室实地考察,同时经过与对方技术、品控、管理部门多方面交流,全面真实地了解对方管理本事、环境设备、制程控制、品控本事、员工素养、纠偏本事、交付本事、创新本事等各方面情景。
四、实地考察由品控部组织,由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与采购部(必要时联合审计与风控中心、产品部)共同参与,各部门均有各自评价的资料及权利。
第十八条 供应商实地考察资料
一、供应商实地考察资料包括管理本事、环境设备、制程控制、品控本事、员工素养、纠偏本事、交付本事、创新本事等八个方面资料。
二、以上资料经过《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详见表6)呈现。
第十九条 对供应商实地考察结果的考核
一、 《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的结果,是《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和《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的重要资料。
二、 《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的填写务必客观、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对该评价人员罚款20xx元次,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重犯开除,给集团造成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将对该评价人员按照损失金额的10%进行索赔,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 《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结果分类
(一) 实地考察未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则将分数计入《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或《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
(二) 实地考察出现重大不合格项,供应商有整改意愿并有本事的,则中止合作并向其下达整改通知单(详见表3),待其整改后重新考察,未再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将分数计入《新供应商综合评价表》或《在合作供应商评价表》;若再出现重大不合格项则淘汰。
(三) 实地考察出现重大不合格项,供应商无整改意愿或整改本事的,则淘汰。
第五章 供应商淘汰制度
第二十条 供应商淘汰标准
凡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者,将列为不合格供应商进行淘汰:
一、 在合作过程中,一个季度内连续两次到货关键指标不合格,或者一个季度内累计到达三次货关键指标不合格的;
二、 在与我司合作过程中发生欺诈行为并导致我司损失的;
三、 经过联盟、串标、排他、控制供货量等方式,牵制我司采购业务正常开展的;
四、 不能供给有效资质证件,或供给的证件存在作假的;
五、 与我司发生过重大业务纠纷的;
六、 与我司业务操作中存在重大遗留问题且未落实处理的;
七、 在行业内及被各类新闻媒体及社会组织负面曝光,我司认为存在商誉或品牌公信度连带风险的;
八、 产品或企业被监管部门查处的;
九、 在业务操作中经过贿赂我司员工以达成合作的;
十、 行情发生变化时,不执行已生效的合同,经催告后仍然拒绝履行的;
十一、在准入、季度或年度供应商评价中,被评定为D级供应商的;
十二、供应商多次到货不合格,且整改无效的。
第二十一条 淘汰的执行与发布
一、淘汰的执行与发布由采购部负责。
二、不属于第二十条第十款的供应商淘汰,采购部应组织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会签,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过后方能执行。
三、采购部应将淘汰供应商及时从合格供方名录中清除,并向淘汰供应商发布淘汰通知及原因。
三、代工厂的淘汰,采购部组织产品部、品控部、研发技术中心讨论,报上级部门审批,以便产品部提前匹配、及时补充新供应商。
第二十二条 黑名单期限
凡被淘汰的供应商,一年内不得合作。一年后,如要重启合作,必须按供应商准入制度重新评定,评定合格后方能合作。
第二十三条 淘汰的审慎原则
对出现潜在问题、有可能列入淘汰名单的供应商,采购员应对其出具书面的限期整改通知单,规定期限内未落实整改或整改无效的再作淘汰。
第二十四条 对不公正评价的惩处
任何有权参与供应商评价的人员,均不得以私人原因对供应商做出无理由淘汰评价,否则,将对其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为集团采购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保留前期《供应商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运营中心新供应商引入标准及管理办法》继续有效。本制度条款与除上述两个文件外的其他制度冲突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解释权归集团产品运营中心。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26
供应商档案管理是公司采购管理的重要内容,而不能把它仅仅理解为是供应商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建立完善的供应商档案管理系统和供应商管理制度,有利于更好的了解供应商之制程能力、品管功能,更清楚地确认其是否有提供符合成本、交期、品质之产品的能力,是建立长期供需合作关系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一条供应商档案管理对象:
1、从时间序列来划分:老供应商、新供应商、未来供应商。新供应商和未来供应商为重点管理对象。
2、从交易过程来划分:包括曾经有过交易业务的供应商、正在进行交易的供应商和即将进行交易的供应商。对于第一类供应商,不能因为交易中断而放弃对其的档案管理;对于第二类的供应商,需逐步充实和完善其档案管理内容;对于第三类供应商,档案管理的重点是全面搜集和整理资料,为即将展开的交易业务准备资料。
3、从供应商性质来划分:特殊公司(与本公司有特殊业务等)、普通公司等。这类供应商因其性质、供应特点、供应方式、供应量等不同,对其实施的档案管理的特点也不尽相同。
4、从供应数量和市场地位来划分:包括主力供应商(供货时间长、供应量大等),一般供应商。不言而喻,供应商档案管理的重点应放在主力供应商上。
第二条供应商管理内容
1、供应商基础资料,即公司所掌握的供应商最基本的原始资料,是档案管理应最先获取的第一手资料。这些资料,是供应商档案管理的起点和基础。供应商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传真、e—mail、网址、负责人、联系人;公司概况、设备状况、人力资源状况、主要产品及原材料等。
2、供应商特征:供应能力、发展潜力、企业规模和知名度等。
3、业务状况:主要包括目前及以往的销售实绩、经营管理者和业务人员的素质、与其他竞争公司的关系、与本公司的业务联系及合作态度等。
4、交易活动现状:主要包括供应商的交货状况、存在的问题、保持的优势、未来的对策;企业信誉与形象、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等。
第三条供应商档案管理方法
1、建立供应商档案卡。作为供应商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建立供应商档案卡(又称供应商管理卡、供应商资料卡等)。采用卡的形式,主要是为了填写、保管和查阅方便。
供应商档案卡主要记载各供应商的基础资料,这种资料的取得,主要有三种形式:
①提供供应商资料卡,由供应商填写。
②由采购员通过平常的业务活动或其他各种渠道了解、收集供应商的相关资料。
③通过本公司和供应商已发生的采购情况(包括产品性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实际情况)。
然后根据这三种渠道反馈的信息,对供应商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核实汇总,填入供应商档案卡。
2、通过采购员与供应商沟通建立供应商档案卡的主要做法是:编制供应商信息周报,由汇总整理,周会时上报总经理,据此建立综合的供应商档案。
第四条供应商档案管理应注意问题
1、供应商档案管理应保持动态性。供应商档案管理不同于一般的档案管理。如果一经建立,即置之不顾,就失去了其意义。需要根据供应商情况的变化,不断地加以调整,消除过旧资料;及时补充新资料,不断地供应商的变化,进行跟踪记录。
2、供应商档案管理的重点不仅应放在现有供应商上,而且还应更多地关注意向供应商,为公司选择新应商,开拓新市场提供资料。
3、供应商档案管理应“用重于管”,提高档案的质量和效率。不能将供应商档案束之高阁,应以灵活的方式及时全面地提供给业务人员和有关人员。同时,应利用供应商档案,作更多的分析,使死档案变成活资料。
4、借阅供应商档案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请借阅人员注明借阅期限。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27
一、目的
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采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及设备、零部件等符合相关要求,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控制。
二、范围
适用于对原材料供应商、辅助材料及包装材料供应商、设备零部件等供应商的控制和管理。
三、职责
1.责任部门:财物部
2.相关部门:生产生产技术部、运输部、办公室
四、程序
1.材料供应商的评定和管理
(1)物资采购根据《企业检验采购原材料标准》和生产生产技术部提供的验收标准寻找供应商,初步确定若干个候选供应商。
(2)物资采购向候选供应商发出需求信息,并要求其提供本企业所需求材料的样品,质量标准有关的技术资料,产品技术说明资料,一书一签,企业有关经营许可资料等信息。由物资采购进行评审,评审的内容应涉及到产品价格、企业规模、商业信誉、供货能力、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等因素。
(3)物资采购将评审结果填入《合格供方评审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确定为合格供应商,并编入《合格供方名录》中。
2.合格供应商的管理
(1)合同签订:企业应与合格供方签订供货合同,供货合同中除应有一般的采购信息和标准要求外,还应增加安全管理要求的条款。
(2)供应商跟踪和验证:物资采购应组织相关部门每三个月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价,并填写《合格供方跟踪表》,归入物资采购原材料合格供方档案中。
(3)供应商改进对在跟踪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物资采购应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供应商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4)供应商续用:经考核评价,供应商各方面都达标的,特别是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及售后服务较好的供应商予以继续保持合作关系,并列为优质供方。
3.设备供应商的评定和管理
(1)设备供应商的评定:设备供应商必须是行业内的知名企业,采购设备时,应从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说明、技术参数、价格、售后服务(三包)、安全特点、相关资质等方面进行确认和选择。并在采购前要求其提供以上完备的资料,确认后方可采购。
五、附件
《合格供方评审表》aq-bzh43《合格供方跟踪表》aq-bzh44
《合格供方名录》aq-bzh45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28
供应商管理制度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提高经营合理化水准,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之供应商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办理。
1.3权责单位
(1)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供应商管理规定
2.1供应商开发
供应商开发程序如下:
(1)供应商资讯收集。
(2)供应商基本资料表填写。
(3)供应商接洽。
(4)供应商问卷调查。
(5)样品鉴定。
(6)提出供应商调查申请。
2.2供应商调查
供应商调查程序如下:
(1)组成供应商调查小组。
(2)分别对供应商之价格、品质、技术、生产管理作评核。
(3)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列。
2.3订购、采购
订购、采购程序如下:(1)请购。(2)询价。(3)比价。(4)议价。(5)定价。(6)订购。(7)交货。(8)验收。
2.4供应商评鉴
供应商评鉴程序如下:
(1)每月对供应商就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项目作评鉴。(2)每半年进行一次总评。
(3)列出各供应商之评鉴等级。(4)依规定奖惩。
2.5供应商复查
(1)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查。(2)复查流程同供应商调查。
(3)有重大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问题时,随时可以作供应商复查。
2.6供应商辅导
(1)对C等以下之供应商采取必要的辅导。(2)不合格供应商应予除名。
(3)不合格供应商欲重新向本公司供货,应予辅导及重新作调查评核。
2.7供应商奖惩
2.7.1奖励方式
对优秀之供应商有下列奖励方式:
(1)A等供应商,可优先取得交易机会。
(2)A等供应商,可优先支付货款或缩短票期。
(3)A等供应商,可获得品质免检或放宽检验。
(4)对价格合理化及提案改善,品质管理、生技改善推行成果显著者,另行奖励。
(5)A、B、C等供应商,可参加本公司举办之各项训练与研习活动。(6)A等供应商,
年终可获公司“优秀供应商”奖励。
2.7.2惩处方式
(1)凡因供应商品质不良或交期延误而造成之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2)(2)C等、D等之供应商,应接受订单减量、各项稽查及改善辅导措施。
(3)(3)E等供应商即予停止交易。
(4)D等供应商三个月内未能达到C等以上供应商之标准,视同E等供应商,予以停止交易。
(5)因上述原因停止交易之供应商,如欲恢复交易,需接受重新调查评核,并采用逐步加量之方式交易。
(6)信誉不佳之供应商酌情作延期付款之惩处。
标准的采购流程可以划分为战略采购和订单协调两个环节,战略采购包括供应商的开发和管理,订单协调则主要负责材料采购计划,重复订单以及交货付款方面的事务。
统一标准的供应商情况登记表,来管理供应商提供的信息。这些信息应包括:供应商的注册地、注册资金、主要股东结构、生产场地、设备、人员、主要产品、主要客户、生产能力等。通过分析这些信息,可以评估其工艺能力、供应的稳定性、资源的可靠性,以及其综合竞争能力。在供应商审核完成后,对合格供应商发出询价文件,一般包括图纸和规格、样品、数量、大致采购周期、要求交付日期等细节,并要求供应商在指定的日期内完成报价。在收到报价后,要对其条款仔细分析,对其中的疑问要彻底澄清,而且要求用书面方式作为记录,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
后续工作是报价分析,报价中包含有大量的信息,如果可能的话,要求供应商进行成本清单报价,要求其列出材料成本、人工、管理费用等,并将利润率明示。比较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你会对其合理性有初步的了解。
A:申请人按“申购程序”提出申请,经本部门经理审查签批后,交供应部经理,,进入“寻价比价程序”。
B:供应部经理按资金使用情况,经“寻价比价程序”后,转交财务部,进入“采购申请申查程序”。
C:财务部有关人员分别进行成本、利润核算、出纳备款审核后,决定签批,报总经理批准后,进入“采购程序”。
C1:在财务部审核后决定签否的情况下,将资料退回申请部门,申请部门视情况进入“坚持申请采购程序”或放弃申请。
C2:经过“坚持申请采购程序”后,报总经理审核,如总经理签批,进入“采购程序”;如总经理签否,仍退回申请部门,由部门经理放弃申请,用其他方法解决。
D:进入“采购程序”后,由供应部经理根据采购属于属长期及大宗情况,进入“合同签定及审核程序”;若属小额采购,则由供货商处直接采购。
E:进入“合同签定及审核程序”,由供应部根据供货商提供的资料,形成合同文本,交财务部进行成本利润分析,财务部审核签批后,报总经理,签批后交供应部签定合同并执行,进入“收货程序”;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核后浅否,退还供应部与供货商重新谈判。
F:收货人员按“收货程序”检验所购物品,如不合格,进入“退货程序”
G:收货人员按“收货程序”检验所购物品合格,进入“入库程序”和“结算环节”。 G1:进入“入库程序”后,通知申请部门,可以进入“使用、销售环节”。
G2:进入“结算环节”后,由采购部、财务部共同按财务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付款。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2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供应商寻源,优化供应商队伍,规范公司的供应商管理工作,加强对供应商的履约评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寻源可通过员工推荐、合作方推荐、集团公共平台、第三方寻源软件、及供应商自荐的方式实现。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参与到供应商寻源以及评估考核的工作当中。
第三条集团及下属公司分别建立《供应商信息库》,作为招标采购及供应商合作使用的`依据。
第四条对未纳入《供应商信息库》或经审核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与其签订合同。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下属所有分子公司。
第二章
供应商资格预审
第六条供应商入库之前,须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并按照表中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文件。
第七条对于涉及金额较大且未有合作过的材料设备、工程类供应商,需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考察,并填写考察报告,考察报告纸质版作为附件附在《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后。
第八条集团供应商资格审核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及附件留存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装订成册并归档;项目公司供应商资格审核由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及附件纸质版留存项目公司招采部,电子档资料提交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以便同步录入集团供方系统。
第三章
供应商等级划分
第九条
供应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试用、不合格。
其中优秀、良好、试用等级为合格供应商,可以直接参与投标或予
以合作;待考察类在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转为“试用”等级或“不合格”等级;“不合格”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投标及合作。
供应商资料欠缺,单位情况不明,予以“不合格”;合作后履约评估分数为0-60(不含),予以“不合格”;
供方商资料齐全,审核及考察通过,予以“试用”;合作后履约评估分数为60-70(不含),予以“试用”;
已合作,履约评估分数为70-90(不含),予以“良好”;
已合作,履约评估分数为90-100分,予以“优秀”;
第十条供应商等级为“试用”及以上的方可参与投标,其中,供应商等级为“优秀”的享有优先中标的权利,集团战略集中采购优先从“优秀”供应商中选取。
第四章
供应商履约评估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类履约评估内容包括:产品价格、供货能力、公司体系、服务、产品质量(使用情况)等。其中产品价格、供货能力、公司体系由招采部进行评估,服务及产品质量(使用情况)由所属项目部进行评估。《材料设备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见附件二。
第十二条工程类履约评估内容包括:施工质量、施工进度、验收情况、价格等。其中施工质量、施工进度、验收情况由所属项目部进行评估,价格由招采部进行评估。《工程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见附件三。
第十三条供应商履约评估每半年一次。具体流程为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编制《供应商履约评估表》,由招采部各采购经办人评分,评分完毕后交由项目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由项目部负责人分派具体经办人评分,评分完毕后返还招采部进行汇总评级,评级结果通过文件审批件流程由项目公司招采部负责人、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对各项目合格供应商进行汇总,并编制《集团X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集团X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每年发布一次。
第十四条项目公司须建立《采购价格信息台账》。在与供方签订合同后须按实填写《采购价格信息台账》,项目公司招采部《采购价格信息台账》每月提交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采购价格信息台账》见附件四。
第五章供应商信息库的建立
第十五条集团及各项目公司分别建立《供应商信息库》,项目公司须及时反馈新增供方信息至集团招采成本中心,所有供应商信息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统一管控。
第十六条集团ERP供应商管理系统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新增与管理。
第十七条供应商信息须包括:类别、供应商等级、单位名称、经营范围、资质等级、注册资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公司地址、是否合作、合作项目及涉及金额、履约情况等。
第十八条项目公司须设立供方信息联络员,负责供方资料审核入库、《供应商信息库》日常维护,新增信息的反馈以及一切与集团《供应商信息库》管理人员的联络工作。
第十九条《供应商信息库》模板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统一下发。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集团招采成本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30
为加强公司食品的卫生管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降低采购成本,特订立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大米、油、肉类等主食物,蔬菜、调料等副食品。
二、采购要求
1、了解各种食品采购要求,保证食品新鲜,符合卫生营养要求,对于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必须退、换货。
2、了解和熟悉市场行情信息,多家询价比价,建立各类食品货源点。
3、不易变质食品,如干货、油、盐、味精、糖等,应按月需求量购买,减少采购次数。大米、肉类及蔬菜按市场价格适量采购,大米以壹周量采购,其他以一两天用量为准,不得造成积压和浪费,防止变质。
4、注意和避免出现食品短斤少两、掺假或劣质品。
5、供应负责人及餐厅负责人应定期到多家市询价比价,选择好而优的食品货源点。
6、食堂应关注每次就餐后员工倒掉未吃完的饭菜,对于经常吃不完而倒掉的菜,建议少采购或不采购,减少浪费。
三、采购流程及验收方式
1、每次采购时,供应部及餐厅各派一名去市场买菜,餐厅人员负责记账,供应部人员付款。
2、每次买菜完成,参与人员应在购买清单上签字确认,购买清单包括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
3、菜进餐厅后,通知配件库人员到现场过磅(配件为人员应及时到场),确认购买清单数量准确无误签字后,餐厅人员方可使用,至此签字完成的购买清单将作为报销凭证。食品的质量由餐厅人员验收。
4、买菜前一天由餐厅人员到财务借款,交供应部买菜人员,当日购买金额合计后与借款人结账,餐厅每月定期报账。
四、供应方式
自提,大米送货上门。
五、付款方式
现金采购,供应、食堂和财务监督。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31
一、目的
规范集团公司设计类、行政类、营销类、物业类、咨询服务类、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类等各类采购业务的供应商的管理,通过对供应商库的建立、评估、管理,为公司的招标采购提供支持,提高集团的招标采购的质量和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产各类工程及非工程采购业务,此制度中供应商含义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材料设备供应商、各类工程承包商、各类咨询、营销、设计等服务的提供商。集团成本管理中心负责组织供应商库的建立、评估、维护;同时,负责组织地产的战略采购供应商、集中采购供应商的建立、评估、维护体系。
成本管理中心招标采购部门负责在集团招采系统中录入招标项目供应商信息并组织考察,组织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评估,并及时将考察评估资料保存至供应商管理系统中。
三、供应商评估分类
(一)潜在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由招采部门录入到供应商库,但未经考察和评估的供应商均为潜在供应商。
(二)合格供应商:通过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综合评定得分高于60分的潜在供应商,即可成为合格供应商,成为地产合格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可在两年内参加集团该评定类别的招标采购部工作,每两年由招采部门组织全部供应商的总评与定级,刷新该供应商的综合等级,综合等级合格可继续续期两年。
(三)不合格供应商:未通过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综合评定得分低于60分,即确定该公司为不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在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司的所有该评定类别的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合作中的供应商经过标准程序的履约评估或售后评估低于60分,也将被划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四)合作黑名单: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行贿等行为,一经发现并经审计部确认,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中;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恶意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中。被列入合作黑名单的供应商将被禁止参与公司所有项目招标及合作。
(五)集中采购供应商:由招采部门组织的联合多区域、多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通过资格预审和考察,通过招标并中标成为集中采购供应商,可在招标范围内与各个项目按照集采的中标价格签订供货合同。
(六)战略合作供应商:由集团组织的战略招标采购工作,通过资格预审和考察,并通过招标或议标谈判程序中标即可成为战略采购供应商;战略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一般签订两年,两年内涉及该项招标内容的所有约定区域所有约定采购项目,均应遵守该战略合作协议,与该战略供应商直接依据协议价格及原则直接签订具体单项合同。
(七)其他方式确定为战略合作供应商的公司,可依据公司确认的事项审批,将该司列入战略合作供应商名单,并签订相关的战略合作协议。
四、供应商库的建立
(一)所有供应商均可以通过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审核后进入供应商库,成为潜在供应商。所有供应商均应提供完整信息资料,统一交由集团成本管理中心,经审核后由招采部门录入到供应商库,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的资格预审和考察,确定其综合评定等级。未取得综合评定等级的潜在供应商在招标采购系统中将不能被选做招标项目的入围供应商。
(二)成本管理中心招标采购部门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符合招标要求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信息,需要通知这些供应商提交资格审核资料,并通过资格审核成为潜在供应商,进而通过考察获得综合评定等级,综合评定等级高于D级(60分)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综合评定等级为D级的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
(三)根据招标采购工作制度的操作流程办理的各项入围资格预审和考察,并经入围评定合格的供应商经过招标采购部门审核并考察评级通过后,可直接成为合格供应商,资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资格预审材料、企业宣传册、产品图册等。
(四)资格预审和考察入围程序参照集团下发的招标采购工作制度中的内容和表单执行,各项招标应首选供应商库中综合评定等级高于C级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已通过资审参加集中采购和战略采购招标的供应商可直接进入供应商库成为合格供应商。
(五)以往通过入围的供应商未进行考察评级,可暂时录入到供应商库中,成为潜在供应商。参与新项目投标时,需重新进行考察给出综合评定等级。
五、供应商库的维护和更新
(一)成本管理中心招采部门是供应商库系统的维护责任部门,负责供应商资料审核及日常维护。
(二)成本管理中心招采部门负责供应商注册的资料审核工作,审核和考察通过后即可成为合格供应商;供应商信息的完善及更新由该注册的公司提交审核后,由招采部门负责更新。
(三)供应商信息发生重大变更时,招标采购部门应组织对该供应商进行再次核实,审核通过后,该公司才可以继续成为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重大变更事项包括法人变更、经营范围调整、资质等级、投标联系人发生变化等核心信息。
(四)每月新增的合格供应商均必须完成资质评估,招采部门负责汇总及审核。
(五)每年维护更新发布一次合格供应商库。
六、供应商的评估
(一)供应商的评估分为资质评估、履约评估两部分。
(二)供应商的资质评估分为供应商资料审核、考察综合评定和投标入围审查。招标采购部门将安排对通过资料审核的注册供应商进行考察评分,考察评分大于60分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入围招标项目。
(三)供应商招标入围阶段的评估参照中瑞恒基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中的评定表格和操作办法进行打分评价,参与评估人不少于两部门三人。其资质评估等级由招标采购部门根据定级原则将潜在等级调整为评估后的等级,在招采系统中发起审批并上传评定资料。选择入围供应商之前必须先确认该供应商的资料信息已更新为最新。
(四)履约阶段的评估应包括合同履约、售后维保两个阶段进行,合同履约阶段的'评估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评估时间可依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组织,原则上每季度应对所有正在履约供应商进行一次履约评估,所有合同支付结算款之前都应对拟付款的合作供应商的履约评估进行评审,合同履约评估的参与部门应包括工程、成本、招采、设计等相关人员,参与评估人不少于三人,售后评估应包括物业公司人员评价;采用评估打分的形式进行加权打分评定。每次履约评估的成绩及资料由招采部落实签字并扫描提交给总部招采中心,由招采中心核准最终评估成绩,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上传资料和发起审批。
(五)甲供材料的供应商履约评估以招标采购部门为主,项目部、成本管理部门参与,参考表单为《材料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总包及分包的供应商履约评估以项目部为主,招标采购部门、成本管理部门参与;参考表单为《工程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造价咨询、设计、营销类合同的履约评估以对
应负责的成本、设计、营销部门为主,相关配合的部门参与评估,参考表单为《咨询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任何一个阶段的不合格评定均可判定该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附表供评估时参考,评估表具体内容可以依据实际履约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调整评估项内容及分值。
(六)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履约评估分值低于60分,承办部门应协同法务判断付款风险,风险解除后才可以继续履行付款程序;出现恶意违反合同条款,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中。
(七)售后维保阶段的评估由公司招标采购部门组织,相关项目的物业公司根据每年的供应商的售后服务及配合情况进行打分评估,参与评估人不少于两部门三人,售后评估合格C级以上(含C级)才可以支付售后保修款。评估成绩最终汇总到招采,由招采核准最终评估成绩,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上传资料和发起审批。
(八)招标采购部门负责收集各个阶段供应商的评估资料及归档并负责供应商的评估与定级的更新。
七、供应商的评级与选择
(一)供应商的打分评定根据分值划分为ABCD四档;A级优秀100~86分;B级良好85~71分;C级中等70~60分;D级不合格小于60分。ABC级评定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D级评定的供应商为不合格供应商,评定表格参照招标工作指引中供应商考察打分表。
(二)供应商的评级因项目和合同执行阶段不同会有不同的评级分值,评估持续的整个过程是动态的,后期评级总优先于其先期进行的评级,即以最近期的评级为该供应商的最新评级。
(三)招标项目入围,应首先选择供应商库中的厂家作为投标方,同为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应首先选择评分及评级更优的供应商作为投标入选厂家。
(四)被评为D级的供应商两年内不得参与公司所有项目的投标及合作,两年后如该供应商报名投标,经招标采购部门再次资审并考察合格,可接受其报名,并对其入围资格做进一步审核。
(五)在招标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严重违规的供应商将被列入合作黑名单,合作黑名单的确认由招标采购部门发起,并征询相关人员意见,经审计部门及公司主管副总裁审批通过,则该供应商被列入公司合作黑名单,合作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公司所有项目的招标和合作。
八、年终总评与定级
(一)供应商的总评与定级每年进行一次,由招标采购部门组织。
(二)根据供应商的资审评级、履约评级、售后评级情况,按照最新评分占权重70%,以往各期评分平均值权重占比30%的原则,综合核定供应商的年终总评分,并根据年终总评分,确定其年终总评的定级,定级原则同第七章第一条规定。
(三)汇总意见后,由招标采购部门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发起审批,通过审批后的供应商将被刷新其在供应商库中的综合等级。
(四)年终总评定级的同时,由招标采购部门发布最新年度的战略合作供方及集中采购合作供方名单。
九、表单
1.《材料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
2.《工程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
3.《咨询设计类供应商履约评估表》
4.《售后维保评估表》
5.《中瑞恒基集团合格供应商库》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32
一、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采购食品或食品原料要认准“QS”标志,必须向供方索取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其它相关证件。严禁采购无生产厂址、无生产日期、无质量检验单的“三无”产品。
三、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新鲜、无污染,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感官性状。
四、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的食品及其原材料。
3、超过保质期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五、采购食品添加剂必须选购国家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六、运输食品的工具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须有保温设施。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33
1.目的
加强对供方的管理,确保供方提供满足公司要求的产品。
2.适应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产品的销售或最终产品有影响的配料供方的评价、重新评价与管理。
3.职责
3.1采购中心负责供方评价的组织工作。
3.2生产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参与供方的评价。
4.工作程序
4.1建立合格供方评价小组。
4.1.1采购中心牵头建立合格供方评价小组。
4.1.2对供应商生产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各推荐一名评价小组成员。
4.1.3填写供方评价小组名单,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2供方的准入
4.2.1通过ISO9000认证的企业作为首选供方,没有经过体系认证的要求逐步经过认证或通过第二方审核。
4.2.2授权准入:对一次性购买或批量很小的、临时性、试验性产品,在使用前对产品进行检验,作出评定后,经批准可作为供方进货。
4.2.3根据公司经营工作需要,选择资金实力强,能承担起一手托两家(生产厂家、使用厂家)的中间商,根据其供货质量、供货能力及信誉等方面对其进行评。
4.2.4准入:由采购中心评估市场需求种类选择供应商。
4.3新供方的评价
4.3.1评价新供应商的资质水平。包括:国家质量认证证书、资质证明、企业简介、产品介绍等资料对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运输能力、信誉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4.3.2供应商在供货期间更名,需重新填写供方评审表,注明更名的新名称,对其按新供方重新评价。
4.4对合格供方的重新评价与管理
4.4.1评价内容
4.4.1.1对供方交付时限、供货能力进行评价。
4.4.1.2对供方提供的产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4.4.1.3对供应商资金实力情况进行评价。根据实际情况,由各评价成员对以上方面评价。
4.4.2供方的评定等级
根据供方的经营业绩,竞争力及供需双方的依赖程度,将供方分为:A级供方、B级供方、C级供方。
A级供方:能够长期稳定的供应,对需求方的供应具有全局性或局部战略需求的影响,生产资源优势明显。
B级供方:能够在产品之外提供潜在或增值服务,在质量、数量、交付、价格、服务保证方面能够达到基本满足。
C级供方:能够满足合同约定的当前运作要求,在质量方面偶尔会出现小的质量波动或不稳定的情况。
4.4.3管理控制
4.4.3.1等级确定:采购中心对合格供方的供货情况进行分类评价,实行A.B.C三级分类管理,根据供货质量合格率确定等级:供货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为A级供方;达到85%以上(即全年供货出现轻微质量问题,采取补救措施后可达到标准要求或许可使用)确定为B级供方;供货质量在85%以下(即全年供货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或不能投入使用的),确定为C级供方。
4.4.3.2动态管理
a).对各级合格供方,在分类评价中,根据到货质量合格率确定级别。如果已确定级别的,在下一年全年没有供货的则可免除评价,对级别有变化的升、降级的合格供方,要说明升、降级的原因,降级的还要求制定并落实相关的质量整改措施,以提高产品质量。
b).如果供方在供货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由采购中心组织各评价小组成员针对供方出现的质量情况随时进行评价,由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4.5 评价工作分工
4.5.1采购中心负责对供方基本情况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能力资料的收集,对供方交货时限、供货能力等情况进行评价。
4.5.2技术研发中心提供采购标准,提供新矿点考察资料,并对供方样品化验结果及入库原料生产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4.5.3采购中心组织评价小组成员根据上述情况对供方逐一综合评价后,填写评价小组意见,建立合格供方名录,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6对已确定的合格供方,建立其供货质量记录,对不合格批次,要求按照PDCA循环法,进行整改落实。
5.供方退出
根据供方ABC三级管理.凡出现以下情况考虑退出:
5.1连续两年被评定为C级供方的,采购中心要积极寻找质量更好的供方逐一替代。对确因资源紧张不得不使用的C级供方,要通过进行第二方审核限期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改进质量。
5.2凡供货中出现质量问题,整改措施屡次得不到实施,且质量得不到提高的,不能满足公司技术要求的。
5.3凡发生欺诈、违约、背信等不法行为,造成影响恶劣,且行为得不到纠正的。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34
一、目的
XX公司制定本《供应商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为“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采购业务的供应商管理流程,以建立统一的供应商管理体系,确保供应商管理的合理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授权审批的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
XX公司采购业务部门
三、供应商分类
按照采购策略,对供应商分类
编号
供应商类型
分类特征
1、战略供应商
与其有着长期、广泛合作或频繁交易的正式供应商,此类供应商为公司提供核心技术产品或可能是唯一的供应商,对公司的存在和发展极为重要且难以更换,或者更换的成本很高,其符合以下条件:
(1) 与其签订年度框架协议,明确规定有关付款条款、法律条款、采购价格(或不固定价格)等内容;
(2) 当每次采购申请提出后,如框架协议中有确定的采购价格时,则无需再进行询价、比价工作;
反之,仍必须进行询价、比价工作;
(3) 向此类供应商采购时,可以直接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无需再行签订采购合同。
2、优先供应商
针对某一类产品或服务,与其有着长期合作或频繁交易的正式供应商,此类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其他供应商处也可获得,但其在价格、质量、交付、提前期、反应时间等综合绩效中有优势,总体绩效较好,符合以下条件:
(1) 与其签订价格备忘录,以确定年度采购价格;
(2) 当每次采购申请提出后,若申请采购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已包含在价格备忘录中,则无需再对其进行询价、比价工作;反之,仍必须进行询价、比价工作;
(3) 同时,根据采购合同有关规定确定需要签订采购合同时,需就该笔采购签订单独的采购合同。
3、普通供应商
与其有过合作或交易,但未签订任何框架协议或价格备忘录的正式供应商。需就每次采购申请进行采购询价、比价,然后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单独的采购合同。
4、临时供应商
在现有合格供应商数据库中,不存在采购需求物料的供应商;但是采购紧急,没有时间开发新的供应商,执行常规的询价比价过程,而采用的供应商。
5、淘汰供应商
公司根据供应商定期评估结果,确定不再与其进行交易的供应商。同时,在采购系统中供应商选择时不允许选择。
6、黑名单供应商
公司根据供应商定期评估结果,发现有欺诈、舞弊或诚信不佳的行为,确定需要提请采购职能部门注意,不再与其进行交易的淘汰供应商。
四、供应商管理流程
1、供应商调查
(1)采购部实施采购前,应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调查工作,目的是了解供应商的各项管理能力,以确定其可否列为合格供应商名列。
(2)由采购部、工程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供应商调查小组,对供应商实施调查评估,并填写《供应商调查表》。
(3)评价结果由各部门做出建议,供总经理核定是否准予成为本公司之合格供应商。
(4)未经过供应商调查认可的厂商,除总经理特准外,不可成为本公司的供应商。
(5)对供应商的调查评估包括价格评估、技术评估、品质评估等,所需考虑因素如下:
◆ 价格评估:对于供应商所提供的物料价格,采购部应评价原料价格、加工费用、估价方法和付款方式。
◆ 技术评估:对于供应商的生产技术,技术部应评价技术水准、技术资料管理、设备状况及工艺流程与作业标准。
◆ 品质评估:对于供应商的品质,采购部应评价品质管理组织与体系、品质规范与标准、检验方法与记录、纠正与预防措施等。
表 2 供应商调查表模板
供应商调查表
供应商编号
供应商名称
调查时间
调查次数
调查评估项目
得分
评分说明
调查评估者
备注
成本
材料价格
加工费用
付款方式
质量
技术水准
资料管理
设备状况
跟踪服务
及时性
到货及时性
到货齐货性
合计
2、供应商定期评估
(1)供应商定期评估小组成员至少应包括:采购部采购员及经理、需求部门经理、财务部经理、合同管理部经理或相应部门的经理授权人。采购部负责召集和领导供应商定期评估小组的工作。
(2)除已淘汰供应商外,供应商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具体的。除定期评估外,还可以在项目完成后进行项目评估。若供应商的交货期、品质、价格或服务产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对供应商做出评估。
表 3 供应商定期评估表模板
供应商定期评估表
说明:
1:本评估表目的是对合作供应商的绩效的综合评估,以持续提高供应商
2:评估相关规定详见供应商管理制度,绩效评估相关责任部门必须本着客观公正进行评估。
3:本表中,除特别注明“非必填项目”外,所有项目必须完整填写。
4:对本评估表存在任何疑问和建议,可咨询采购部。 供应商基本信息
供应商名称:
填写供应商全称,必须与系统中供应商名称一致 供应商编号:
填写供应商完整编号,必须与系统中供应商名称一致 供应商所属物料种类:
填写供应商主要所属类别,与系统中保持一致,如建材类供应商
供应商目前等级:
目前在系统中所属的级别,如A类供应商 评估周期:
评估周期,如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评估内容
评分类别/权重
评分项目
得分(0-5分)
价格50%
· 价格下降率
· 价格弹性
每天报价时
· 价格透明度
评估其他说明:
非必填项目,如有需要单独说明事项,可另做文字说明。
评估部门: 价格评估一般供应商管理组 评估人: 评估人签名 评估日期:填写评估日期 付款条件20%
· 付款账期
· 付款条款弹性
评估其他说明:
评估部门: 评估人: 评估日期: 交货15%
· 供货及时度
· 供货完整性
· 送货弹性
· 退货难易度
评估其他说明:
评估部门: 评估人: 评估日期:
品质及服务 15%
· 符合ISO等专业质量标准认证 · 产品质量稳定性
· 问题处理的及时性
· 紧急应对能力
· 增值服务
· 对祈福重视度
评估其他说明:
评估部门: 评估人: 评估日期:
诚信
· 是否存在不诚信记录
评估其他说明:
评估部门: 评估人: 评估日期:
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 审批人:
数据维护人:
(3)供应商定期评估及分类方法:首先,评估人员需确定具体评估指标及其相应的'权重(%),权重之和为100%;
然后,评估人员给各个评估指标打出考核分数,分值为5分到0分的整数,参考标准详见表4;其次,该供应商的总得分=;最后,根据供应商评估结果对其进行分类: 得分在几分以上(含)的供应商评为优秀供应商,采购交易时应予优先考虑,建议其所属供应商类型为框架协议供应商或价格备忘录供应商;
考核总分在几分(含)-几分(不含)的供应商评为符合要求供应商,可以正常交易,建议其所属供应商类型为普通供应商;
考核总分在几分(含)-几分(不含)的供应商评为待整改供应商,建议对其进行订单减量、各项稽查及改善辅导措施。 考核总分在几分以下的供应商评为淘汰供应商,终止交易,供应商信息在“采购系统”中供应商选择时禁用。 评估过程中评为黑名单供应商,终止交易。供应商信息在“采购系统”中供应商选择时禁用,并提示所有部门在以后的交易中不选择该供应商。
3、供应商资料的维护和变更
(1)新增供应商
采购部筛选确定新增供应商后,应尽快在进入正式交易谈判之前获取供应商的如下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适用于法人供应商)或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个人供应商)、最近财年的财务报表(适用于上市公司)、供应商诚信声明函、公司银行账号说明(适用于法人供应商)或个人签字的收款银行账户说明(适用于个人供应商)、相应的资质证书或质量认证证书等。
采购员将上述资料收集完整后,填写《承办商/供应商资料表》并提交采购部经理审核,以建立供应商档案。在与供应商的业务合作过程中,采购部就及时更新《承办商/供应商资料表》。
(2)供应商信息变更情况主要包括:供应商收款方名称、开户行及银行账号变更、供应商名称变更、供应商地址变更、供应商联系人或联络方式变更、根据供应商定期审核结果变更。
供应商信息变更必须由供应商提供的相应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l 供应商收款方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变更:加盖其公章的收款公司银行账号说明(适用于法人供应商)或个人签字的收款银行账户说明(适用于个人供应商);
l 供应商名称变更:加盖其公章的供应商名称变更通知函、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l 供应商地址变更:加盖其公章的供应商地址变更通知函;
l 供应商联系人或联络方式变更:加盖其公章的供应商联系人或联络方式变更通知函。
采购员收集上述资料后,需填写《供应商信息变更清单》,以确认供应商资料收集的完整性,然后一并提交采购部经理审核。供应商资料和信息的变更由采购部经理审批后,采购员更新《承办商/供应商资料表》和《合格供应商名录》并予以存档。
五、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采购部制定,经总经理核准签发,自20xx年几月几日起实施执行,未尽事宜以采购部发文为准。本制度由采购部负责解释。
六、附件
附件2、供应商信息变更清单
供应商信息变更清单
供应商名称:
采购类型:
序号
变更类型
资料名称
是否已获得(Y/N)
是否变更(Y/N)
备注
1供应商收款公司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变更
供应商收款公司银行账号开户证明(法人供应商) 个人签字的收款银行账户说明(适用于个人供应商)
2 供应商名称变更
加盖其公章的供应商名称变更通知函
3 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加盖其公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 加盖其公章的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 待准入考察供应商资料提供检查清单
7 供应商地址变更
加盖其公章的供应商地址变更通知函
8 供应商联系人或联络方式变更
加盖其公章的供应商联系人或联络方式变更通知函
附件3、合格供应商名录 合格供应商名录
序号
厂商编号
名称 联系方式 供应材料 最后复查时间 备注
审批人签字: 日期: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35
1、供应商的选择
1.1根据企业的生产要求,确定需要采购的原辅料、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等是否符合危险品目录中的危险品,对这些危险品进行学习,了解产品的特性。
1.2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考核,要求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资料,如:危险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标签等证明材料。
1.3营销科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批,对该供应商所供产品进行试用(不需试用的由化验室化验,直接由车间使用),根据该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情况,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价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确认,选定合格供应商。
1.4把确定好的各供应商分门别类的归档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纳入《供应商管理台帐》。
2、采购程序
2.1采购各产品时,按照采购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危险品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指导说明书、危险品标签等资料以及合格证,以确保产品符合安全要求。
2.2进行初步检验以后,不符合条件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料或选择退货;符合条件的才可以进公司、入库,办理相关的手续。
2.3采购负责人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把信息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风险,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3、供应商的安全管理
3.1供销科负责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确定资格预审程序和要求、选用和需用的标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定期对合格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设备等的质量、售后服务进行审查,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3.2各有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时,公司营销部门编制、发送招标书(招标书中应有安全的要求)
3.3有关部门选用供应商时,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方面进行确认,来选择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合同中应有安全管理要求的条款。
3.4有关部门续用供应商时,应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交货业绩考核,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好的,对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供应商给予续用。
3.5公司供应部门,应经常识别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氯化亚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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