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门禁管理制度大全精彩(精选3篇)
企业门禁管理制度大全精彩 篇1
为了科学、规范的进行学生公寓门禁管理,完善对三中学生公寓的.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学生公寓门禁管理在住校生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所有出入学生公寓的人员都必须佩戴学生本人“三中学生胸卡”,进入公寓楼时主动接受检查。宿管员对出入人员佩戴胸卡情况进行监督,对忘记戴胸卡的学生提醒按要求佩戴;对无卡人员进行认真登记,根据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决定是否允许出入。未带胸卡者出入公寓,必须在公寓值班人员处登记。
二、楼门开启时间:
早上:6:40——7:30;
中午:12:00——12:40;
下午:13:40——14:10,17:50——19:20;
晚上:21:00——21:15(第一节晚自习课间)。
注:特殊情况以临时通知为准。
三、所有住校生出入宿舍楼必须遵守时间,非住校生不得进入宿舍楼。
四、上课(含自习、活动课)期间学生不得滞留或回宿舍,特殊情况(生病等)须持有班主任(或校医等)签字的证明单,并进行详细登记后方可出入。
五、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严禁男生(含教师、家长)进入女生楼层。
六、外来陌生人员确需入楼者,必须到班主任出开具出入证明、出示有效证件、核实身份、履行登记手续。
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保持值班室内外整洁,杜绝闲杂人员滞留等。
八、宿管员与学生因门禁管理发生激烈矛盾,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时,由班主任会同政教处共同处理,对责任方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校外人员因不服从宿管员管理,与宿管员发生矛盾甚至发生争吵或打人事件,由学校保卫处(校警)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企业门禁管理制度大全精彩 篇2
为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维护公司财物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持良好的门禁秩序,促进公司的良好发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员工出入管理
1、员工出入公司大门必须佩带工牌,没有工牌的员工自行打电话给本部门负责人或人事行政部到门岗处领人并做好登记,否则一律不得入内;
2、坐通勤车上班的员工,必须在厂门口下车步行入厂,并出示工牌接受保安查验;
3、坐私家车上班的员工,除驾驶员外,随车人员必须下车步行入厂,并出示工牌接受保安查验;
4、新进员工入职后需佩带临时工牌,人事行政部必须在一周内办理正式工牌,以便于保安检查;
5、骑摩托车、电瓶车等非机动车辆进出门岗的.员工,必须停车出示工牌并接受保安检查;
二、车辆管理
6、所有货车一律走东大门,客车一律走南大门;本公司的机动车辆进入大门(除客户车辆、总部领导出差来的车辆由公司行政提前通知车牌号),必须出示车辆通行证,并将通行证放于前挡风玻璃处,以方便保安查验,从东门进入时,请走有通行证车道(东门口有标示),
7、没有办理车辆通行证或车辆通行证丢失的车辆,需从东门进入时,请走无通行证车道(东门口有标示),听从保安引导,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下车到门卫室登记换证,方可进入。车辆通行证丢失必须在当天补办;
8、东门进入车辆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必须穿各公司的工装和佩戴工牌,无工装工牌人员需下车到门卫室登记换证方可入内,车辆凭车辆通行证方可进入园区;各司因业务需要临时雇佣车辆的,车辆无通行证,人员无穿工服及佩戴工牌的,各公司要提前通知保安部以便保安员检查及备案。
三、外来人员管理
9、外来访客需进入公司,应先登记,门卫询问事由,电话通知接洽人到门口接应,并用有效证件换取来宾证,有车辆的发放车辆临时通行证,并指出车辆停放位置;如接洽人不愿接见的,保安应委婉拒绝;
10、快递人员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换取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入前台送件;
四、违规处罚
11、无工牌冲岗人员,罚款50元/人/次,无车辆通行证冲岗的车辆,罚款100元/辆/次;
12、物业将在公司南门岗设门禁刷卡机,公司员工需刷卡方能进出园区,东门除操作部正常生产作业车辆以外,任何车辆及人员不得丛东门进出,违规人员罚款50元,违规车辆处以100元的罚款。
13、以上罚款由各公司财务负责代收,月底汇总罚款数额及当事人名单报物业部,物业部汇总报实业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自20__年3月10日至9月30日试运行,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企业门禁管理制度大全精彩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鼓励技术创新,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提高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第七十七条、七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并参考一些知名公司的成熟经验,将原有的《新产品开发奖励办法》和《机械工艺、设备改进创新项目的奖励办法》合并、归纳、完善后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
第二章技术创新类别和奖励范围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创新为公司各部门为了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所进行的一切有价值的、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技术改进和创造活动,包括技术创新、发明专利和技术改造。
第四条技术创新指为了研发新产品或提升现有产品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专利)等:
1、研发新产品:根据市场需求,新研发的产品;
2、产品技术创新:创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配方,提高现有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节约原材料等;
3、工程技术创新:通过对设备、工艺过程、操作技术、工、夹、量具、试验方法、计算技术、运输及储藏等的改进改造,从而提高效率或降低成本;
4、通过对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改进,提高安全水平,减少工伤事故;
5、其它创新: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引进技术(人才),使公司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等。
第三章创新评审和奖励机构
第五条公司成立由分管副总领导,项目投资部、财务部、企管办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创新管理与评审委员会,领导公司创新管理和评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公司生产和经营需要,公布创新需求,指导公司有关机构、人员的创新工作;
(二)对公司创新项目进行评审;
(三)对有关创新项目进行奖励。
第六条公司项目投资部代表创新管理评审委员会,履行创新管理日常职责;项目投资部可召集有关部门对创新项目的奖励征集意见。
第四章项目的立项、批准和验收
第七条提出项目设计方案者,要将设计方案提交到本部门负责人,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属意见后报总工程师,经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为正式立项;
第八条项目获得立项后,项目主要实施部门负责项目推进和阶段检查,若无法按原方案实施,则应提出项目终止申请报告或项目方案改进报告;
第九条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部门提出项目完成验收申请,由总工程师或责成某部门组织项目验收。
第五章奖励标准
第十条公司采取多样化的创新奖励方式,包括奖金、实物、带薪休假、旅游等。
第十一条公司职工根据生产或客户的需要,创新发明新产品或新技术、新工艺,应用于生产或销售并取得授权专利的,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在随后的三至五年中再给予效益提成奖励。
第十二条发明专利每项奖励5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20xx元;外
观设计专利每项奖励1000元。
第十三条专利产品实施后,从新增利润中再给予提成奖励;其中,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年提奖15%,第二年提奖12%,第三年提奖8%;第四年提奖5%;第五年提奖2%;外观设计专利,第一年提奖10%,第二年提奖5%,第三年提奖2。5%;专职外观设计人员按上述标准的50%计奖。
第十四条非专利类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从项目实施后的新增利润中给予提成奖励;第一年提奖15%,第二年提奖10%,第三年提奖5%;
第十五条对本公司持有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在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后收取转让或使用费用的,从税后的收益中提取15%作为项目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励。
第十六条对职工的非职务创新和发明,如被公司采用并能产生效益的,参照上述标准给与奖励。
第六章技术创新奖励评审
第十七条申报评审的创新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一)必须是已实施的;
(二)经验证、核算产生实际经济价值的;
(三)附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图纸资料和技术总结等;
(四)创造的经济价值经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受益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所属各公司、部门、子(分)公司每年自行组织1—2次内部创新发明初评;属于独立核算的公司,报公司分管领导和财务部、项目投资部备案后直接实施奖励;非独立核算的公司或部门将项目材料报送公司财务部和项目投资部进行初评;初评合格的创新项目提报集团公司评审委员会审定。
第十九条每季度项目投资部将经财务部审核后的创新项目资料进行整理和技术审核,并将结果提交创新评审委员会。
第二十条公司创新评审委员会每年组织一次创新项目评审,并实施奖励。
第二十一条创新项目经审核通过后,涉及到工艺流程或标准的,纳入公司有关正式工艺流程、标准当中,由有关部门、子(分)公司负责推广落实,并考核实施情况。
第二十二条创新项目评审程序:
1、项目完成并正式进入生产或销售阶段验证三个月后(对时间跨度较长的大项目,可以分阶段申请),于每季后20日内由项目完成人(或项目完成部门)经部门经理(部长)提出申请,并附项目的论述报告、总结报告等相关书面材料,报公司项目投资部进行初步筛选和技术审核,由项目提出部门经理和公司项目投资部共同确定项目的保密等级。
2、公司项目投资部在收到申请后3个月内组织审核小组验收审核,并给出审核意见后向创新管理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评审委员会每年可做两次评审,上半年提报的项目,于第三季度完成评审;下半年提报的项目于来年的第一季度完成评审工作。
3、审核实行回避制度,参加审核小组的成员不能审核自己或同部门人员的项目。
4、项目投资部及审核小组对申请人的以下资料进行审核并提供审核意见:
1)项目的立项背景和理由。
2)项目的创造性、实用性及应用范围。
3)项目实施前后的效果对比;此项需有详细、具体的效益指标计算。
4)项目对公司今后的发展影响自我评价。
5、跟踪、推广。评奖3—6个月内,由审核小组对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反馈;对于具有推广意义的项目,由审核小组拟定项目推广意见书,报公司批准后在适用范围内进行推广;有推广或执行不力的,将给予一定处罚。
第七章、奖项的控制
第二十三条项目经评审委员会审定认为不符合奖励条件者,应据实书面通知原申请人或部门。对于经济效益不容易估算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可按其作用大孝技术难易、创新程度、推广价值,给予科学、客观、公正的评判,确定相应的奖励标准。
第二十四条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公司评审委员会有权撤销其荣誉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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