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部规章制度(精选6篇)
安保部规章制度 篇1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遇事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领导。
(二)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防止治安案件的发生。
(三)坚持原则,是非分明,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各项治安防范活动,努力完成治安服务工作。
(五)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15个不准。
1、不准酒后值勤和在上班时饮酒。
2、不准在岗位上与他人发生争吵或打架。
3、不准在值勤时间吸烟、吃零食。
4、不准在夜间值勤时打瞌睡。
5、不准在工作时间看书、看报、下棋、打牌、做私活。
6、不准擅离岗位、脱岗、串岗。
7、不准弯腰曲背,不准在岗位上与人闲聊。
8、不准留鬓角、长头发、长指甲、小胡子。
9、不准向游客借钱或索讨财物。
10、不准带亲友到岗位上“陪岗”。
11、不准私分或挪用拾遗物品、无主车辆及现金。
12、不准打人、骂人。
13、不准知情不报或包庇坏人。
14、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和赌博。
15、不得故意损坏公物和他人财物。不得影响他人工作。
安保部规章制度 篇2
1.不准酒后执勤和上班时饮酒,如被发现者,首先警告,或者罚款20—50元。
2.不准在岗上与其他人员发生争吵或打架如被发现者,写下书面检查,视其情节严肃处理。
3.不准值班时间吸烟,吃零食,一经发现批评教育。
4.不准在夜间值班时打瞌睡,违者警告或者扣除当日工资50元。
5.不准在上班时间下棋、打扑克、做私活、看影像,违者罚款20元。
6.不准擅自离岗、脱岗、串岗、严重者扣除工资。
7.如在值班时领导发现问题或提出批评,扣发当天工资。
安保部规章制度 篇3
1、熟悉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岗位人员加强区域内的安全防范,保证园区财产不受损坏。
3、熟悉和掌握园区的地理位置,重点要害部位和设施布局的基本情况。
4、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和消防工作,做好对保安的领导工作,调解各种纠纷。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种。
安保部规章制度 篇4
1.带班长对本班负主要责任,带班长对各岗位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督促,主要是检查形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不定期对保安各岗位进行检查,人员在岗情况,执勤情况,着装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带班长对本班出现的好人好事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保安部经核实后予以恰当的奖励或处罚。
安保部规章制度 篇5
1.必须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旷工;
2.加强值班巡查制度,发现不安全因素要果断处理,处理不了的问题要立即向上级报告,严禁私自隐瞒;
3.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严禁与外来闲杂人员交谈,绝对禁止干私活,除领导临时指定替换,门卫人员不得私自安排换班,替班人员;
4.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交接班登记,交班人员须将当班情况及未处理完毕的事项交接清楚,双方确认后签名及注明日期;
5.严禁园区外人员使用水、电,提高节水、节电、节能意识。夜班巡查需注意及时关闭无人区域的电源和水管,并及时告知相关人员注意关电关水;
6.雨雪天需提前做好防汛,防滑安全隐患措施,及时巡查危险地区,预先做好警示设置;
7.负责园区内的所有设施、设备、材料、工程重地、仓库及其他办公地点、树木蔬菜等财务的看管工作,防止丢失和损坏,做好看守职责。如因疏于管理和工作失职引发的问题依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8.负责大门、道路的环境卫生。不得堆积杂物和垃圾,勤于清扫,保持整洁。
安保部规章制度 篇6
一、校长为治安保卫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健全保卫组织,配齐专职保卫人员,完善各项保卫制度。
三、完善各种防范设施,排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四、加强对师生的法制、安全教育,防止师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五、配合公安、文化等职能部门,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秩序。
六、保证各项安全防范制度的.落实,为师生创造良好的教育学习环境。
七、图书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保管室、计算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课(班)后要即使关好门窗和电源。
八、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维护、更换,确保安全。
九、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热设备,严禁吸烟和私拉乱接电线。
十、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操作,液化器罐与灶头应保持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十一、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十二、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