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公司规章制度(精选4篇)
租赁公司规章制度 篇1
一、工作程序
维护保养人员对收回的车辆经检查、维修、维护、保养后符合待租条件,由维护保养人员签发,租赁部签收《车辆待租合格通知单》——向客户介绍车辆情况、租车条件、所需手续和其它要求——查验客户(或担保人)租车手续——客户试驾——现场查看客户(或担保人)房屋或其它财产——签订租车合同——收取客户预付租金和违章保证金——验车、填写《汽车检验单》——向客户交待车辆行车操作注意事项——放车
二、工作内容
1、租赁部收回车辆后,通知保险部维护保养人员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维护、保养及清洁。符合待租条件后,由维护保养人员签发《车辆待租合格通知单》,租赁部签收后方可对外出租。下班期间收车后又继续出租的车辆,由收车人负责检查车况,履行和承担维护保养人员工作和责任。
2、介绍情况
租车前,租赁部应主动详细向客户介绍车辆情况、租车条件、租车价格、公里和时间限制、所需手续、租车合同条款主要内容和其它租车须知,以及我方提供的相关服务。让客户明明白白消费、放放心心租车。
3、租车手续
个人租车,需提供客户本人有效身份证、驾驶证、房屋或土地权属证书原件。单位租车,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委托书和驾驶员驾驶证原件。公司留存所有手续复印件一份。
4、客户试车
租赁部应主动邀请客人试驾,利用此机会可以观察客户驾驶技术的熟练程度。以此确定是否租车。如果客户驾驶技术轻差,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应要求客人提供驾驶技术熟悉的驾驶员陪驾,方可租车。
5、现场查看
租赁部应跟随客户现场查看客户房屋或其它财产,观察和了解客户相关信息,仔细核对房屋或其它财产所有权属证书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包括所有权人姓名、财产地址、楼层、单元、门号等。有产权争议或被抵押的财产不得租车。
6、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前,应主动提醒客户认真阅读《租车合同》条款,耐心做好合同条款解释工作。填写合同时,应如实填写车辆型号、车辆号牌、租车价格、起租时间、租前累计公里数、预收款和保证金金额以及预租天数等内容。要求客户和担保人本人亲自签名,并如实填写家庭常住地址、工作单位、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合同一式三份,公司办公室、租赁部和客户各执一份。
7、收取租金预付款和违章保证金
客户租车前,必须交纳租金预付款和违章保证金。租金预付款金额,按照客户租车天数和租车单价,确定预收金额。违章保证金每次每车预收500元以上。预收款由公司出纳直接向客户足额收取,出据收款凭证。特殊情况租赁部在外交接车收取的客户预付款和保证金,应在当天交付公司财务,公司财务出据收款凭证。
8、交车验车
租赁部凭《车辆待租合格通知单》在公司办公室领取车钥匙,填写《放车、收车登记表》。租赁部交车验车时,应与客户一道,当面检查车辆外观是否有损伤;转向系统、刹车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液、轮胎、车外灯光、各种指示灯、仪表显示、空调、音响、导航仪、倒车雷达、车窗门锁和遥控、雨刮器、引擎盖、油箱盖、后背箱等是否正常。验车后,应逐项填写《汽车检验单》一式三份,客户和租赁部各执一份,交公司财务部门一份结算使用。
9、向客户交待车辆行车操作注意事项
根据所租车辆性能和特点,租赁部应主动向客户讲解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指导客户正确使用操作车辆。避免造成人为车辆损坏。同时要求客户:随时保持通讯畅通。租车期间,超过两日以上无法联系,我方将引起高度重视,查看监控,了解情况,作出应对。
三、租车期间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监控车辆——回访客户——处理车辆故障或事故或租车异常情况——了解租期届满客户还车时间——催收超期和续租客户租金
二、工作内容
(一)、租赁部应严密监控和掌握所租车辆租用和运行状况,与客户随时保持通讯联络,主动询问客户用车情况,帮助客户解决租车期间遇到的疑难问题和困难,保证客户安全、顺利用车。
(二)租车期间,一旦发现所租车辆运行异常,即车辆停驶三天以上,或两天以上无法与客户取得联系,租赁部应引起高度重视,通过监控跟踪,现场查看,调查了解等方式,弄清真-象实情。若异常属实,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根据公司指示和布暑,会同公司保险部一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应对。
(三)、所租车辆发生机械故障或交通事故处理
1、在离市区20公里以内,租赁部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理,需修理人员现场修理的,马上通知修理人员到场修理;需运回指定厂家修理的,通知修车厂拖车。
2、在离市区20公里以外50公里以内的,通过电话联系,向客户仔细了解情况,正确判断故障原因和故障起因。为了节约路途费用,修车费在800元以内的,可委托客户就地修车,要求客户现场监督修车,更换配件和修车费用需我方确认。要求客户尽可能开据付款凭证随旧配件一并带回。便于还车费用结算时,判断故障起因,明确责任。修车费用超过800以上,租赁部和保险部应赶到现场,了解情况,确需运回德阳指定厂家修理的,通知厂家拖车。属客户全部或部分人为原因造成的车辆故障,应现场明确责任,现场收取修车费预收款,结算时,多退少补。
3、所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车辆损失,租赁部应首先弄清情况,轻微交通事故,在外地,原则上由客户自行处理,在市区内,应客户要求,我方应当现场协助处理。发生较大交通事故,租赁部和保险部人员应立场到场施救,协助客户处理相关事宜。事故车辆应尽量运回公司指定厂家修复。因客户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依照租车合同相关规定,及时解决和落实客户损失赔偿事宜,由租赁部、保险部与客人共同协商一致后,报公司领导同意,确定损失赔偿方案,能当场确定损失赔偿金额的,应尽量与客户当场了结。并签订损失赔偿协议。尽可能现场结清全部费用,或收取客户部分损失赔偿金。剩余欠款,限期付清。现场不能确定损失赔偿金额时,应向客户收取不低于预计金额的60%损失赔偿金预付款。待相关情况明朗后再向客户索赔全部损失费用。
(四),客户租车期限届满,租赁部应提前主动与客户联系,了解和掌握客户还车时间,以便安排后期租车。对逾期或续租客户,应准确计算出客户预付金余额,若不足以弥补超期或续租天数租金,应在客户还车前,及时催收欠缴租金。欠费超过500元,限期不补交或续交的,应强行收车。以免给公司造成更大经济损失。
四、收车后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收回行驶证、车钥匙——检查验收车辆——填写《收车验收单》和《租车合同》对应项目内容——处理车损赔偿等事宜——向公司办公室递交《租车合同》、向财务部门递交《收车验收单》——办公室、财务部共同核实后办理租车费用结算
二、工作内容
(一)、验车、收车
1、客户还车时,租赁部收回车钥匙、行驶证和车内临时配置物品,查看和记录客户租车行驶里程数和还车时间。对照交车时填写的《汽车检验单》验车记录,逐项核对,仔细全面检查车况和随车工具,如实填写《租车合同》和《汽车检验单》对应项目内容,及时通知公司财务办理费用结算手续。
2、租赁部收车后,及时将车开回公司,车钥匙交公司办公室保管,填写《放车、收车登记表》,终止租车时间。同时,将收车验收时和客户反映的车况问题告知公司维护保养人员,经维护保养人员检查和维修、维护、保养和清洁,符合待租条件后,维护保养人员签发,租赁部签收《车辆待租合格通知单》。维护保养人员负责将车辆集中统一停放于公司门前待租,放置租车标志牌。
(二)、赔偿
收车时,车辆损伤或车内物品丢失,租赁部应通知保险部现场处理:
1、丢失的物品:照价赔偿。
2、车辆损失赔偿:
①客户全额自负:由租赁部和保险部根据损伤情况,合理确定车辆修复费用金额,填写《客户车损赔和其它费用结算单偿单》客户、保险部、租赁部分别签字认可。交财务部作为结算依据。当场结清。
②保险公司赔付:车辆损伤属保险公司赔付范围,由保险公司赔偿修车费用,客户提供相关理赔资料。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客户自负。同时,客户承担所租车辆保险费总额的10%补偿金,作为所租车辆下一年度购买保险时保险费增加金额。确定客户损失赔偿和保险费补偿金后,填写《客户车损和其它费用赔偿结算单》客户、保险部、租赁部分别签字认可,交公司财务部作为结算依据。当场结清。
③因客户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坏其修车期间车辆停驶损失费由客户赔偿,保险部根据所需修车时间确定赔偿天数和赔偿金额。随租金和赔偿款一并结算。
(三)、结算
租赁部收车验收后,当场计算出客户租车天数(含车辆损坏修复停驶时间)和应付租金金额(含超时超公里加收金额)及其它应收费用。将数据填写在《租车合同》和《汽车检验单》对应项目内容中,经客户签名确认后《租车合同》交公司办公室存档一份,《汽车检验单》交公司财务作为结算依据。公司办公室对《租车合同》和《汽车检验单》与《放车、收车登记表》进行核对,签署核实结论,财务部根据办公室核实结果,当场与客户办理租车费用结算,除预留客户交纳的租车违章保证金外,结清全部租金和其它应付费用,并出据收款凭证。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严禁客户欠款。否则,由租赁部和财务部负责催收。造成欠款无法收回,由租赁部和财务部有关人员负责赔偿。
五、违章信息查询和处理
一、工作程序
车管所或电脑查询——打印违章信息——填写客户违章登记表——通知客户限期处理——代行客户处理——向公司财务递交代行客户处理凭证——保证金保证期到期通知客户退款或结算
二、工作内容
(一)、租赁部负责客户租车违章信息查询,一旦发现客户租车违章(将违章信息打印成纸质,以便客户查阅),填写《客户违章登记表》并及时通知客户限期处理,超过5日客户未自行处理,租赁部根据客户违章罚款和相关费用金额,按照公司《借款和报销制度》在公司财务借款,代行客户处理违章事宜。凭违章处理罚款凭证,按公司《借款和报销制度》在公司财务部报销。客户还车前出现的违章,代行处理的违章罚款和相关费用,在租车结算时了结。还车后发现的违章,代行处理的违章罚款和相关费用,在客户保证金中扣出。
(二)、客户违章保证金保证期满一个月,租赁部应在期满当日通知客户前来公司财务办理保证金退付事宜。在退还客户保证金时,公司财务部扣出公司代客户处理违章时支付的罚款和相关费用,多退少补。一次性结清。
六、责任处罚
本制度相关责任人违反本制度规定,给予以下处罚:
(一) 违反租车前工作内容和要求
1、租车前未主动向客户介绍相关情况,还车时与客户发生纠纷,罚款50元;造成经济损失的罚款 100元;
2、因租车手续不全或手续无效,罚款 100元;造成经济损失罚款200元;
3、未指定客户正确使用操作车辆,客户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罚款100元;
4、签订合同不规范,漏填、误填、未填,罚款50元;造成经济损失罚款200元;
5、未收或少收预付款和保证金,罚款100元;造成经济损失罚款200元;
6、无《车辆待租合格通知单》发放车钥匙租车,分别处办公室和租赁部责任人罚款各100元;造成车辆租用期间出现车辆故障,影响客户使用,受到客户投诉,罚款各200元;造成经济损失,罚款各300元
7、维护保养人员未履行车辆检查、维修、维护、保养责任,影响租车,罚款200元
8、交车时,未认真检查交接车辆,《汽车检验单》内容漏填、误填,客户还车时,发生纠纷,罚款50元;造成经济损失,罚款100 元;
9、交车时未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和故障,造成客户租车期间发生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分别处维护保养人员和交车检查人员罚款各100元;造成经济损失,罚款各200元;
10、维护保养人员未通知美车部清洁车辆,影响租车,罚款50元;
11、美车部接维护保养人员通知后,未及时清洁车辆,影响租车,罚款50元;
(二)违反租车期间工作内容和要求
1、未主动与客户保持联系,帮助客户排忧解难,受到客户投诉,罚款50元;
2、未及时发现租车情况异常,廷误收车时间或造成经济损失,罚款200元;
3、所租车辆发生机械故障或车辆损坏,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影响客户用车,受到客户投诉,罚款100元;客户私自在外修车,造成修车费用增加或出现修车质量问题,罚款200元;
4、处理客户车辆损失赔偿不及时或处理不当,造成客户拖延、拒赔,造成经济损失,罚款100元;
5、催收客户欠款不及时,造成欠款无法收回,罚款200元
6、与客户串通或私自挪用、截留或多收少交赔偿金,一经发现,除退出所有款项外,另罚款200元;达到犯罪金额,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
7、客户超出预租时间未及时催收客户续租租金,导致客户欠费,由租赁部负责催收;造成经济损失,罚款200元;
(三)违反收车后工作内容和要求
1、未收行驶证,影响租车,罚款50元;
2、车内工具、配置物品丢失或车辆损坏,未收取客户赔偿款,罚款200元;
3、未按公司指定位置停车或未放置租车标志牌或未主动将车钥匙交办公室保管,罚款100元;
4、未通知公司相关部门人员洗车或检查维修、维护、保养等,罚款100元;
5、贪污、挪用租车租金,一经发现,除退出所有款项外,另处罚款500元。达到犯罪金额,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
5、未收取或私自截留、挪用、贪污客户超时或超公里数租金或保险理赔补偿金,一经发现,除退出截留、挪用款项外 ,另罚款200元;
6、未及时查询客户违章信息并通知客户处理、或受客户委托或公司安排,造成违章处理困难或影响公司车辆年审或过户,罚款100元;造成经济损失,罚款200元 ;
7、未办理租车手续或未经公司领导批准,私自用车,未主动缴纳租车费,一经发现,除补交租车费外,罚款200元;
8、客户保证金保证期到期,未主动提前通知客户办理退款事宜,受到客户投诉,罚款100元;
9、以上处理和罚款,由公司办公室监督执行,财务部门凭办公室开据的罚款通知单,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出,不足部分,由责任人现金支付,当月罚款,当月了清。
租赁公司规章制度 篇2
安全责任制:
安全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办事处)的用车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办事处)属下各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营运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
3.驾驶人员必须符合道路营运经营条件,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活动,设立安全专项经费,保证安全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安全第一负责人(道路营运经营者)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并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安全第二负责人(项目经理)主要工作职责:
1.布置和检查公司(办事处)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督促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项目、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参与督促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督促):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租赁公司规章制度 篇3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
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姓名)职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负责人(姓名)职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租赁公司规章制度 篇4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认真查验承租人的驾驶资格,保证其准驾资格与租赁车辆相符。
2、交接车辆前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消除隐患。
3、提醒承租人按规定驾驶车辆,严禁酒后行车、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4、及时做好车辆清洁、保养工作。对长期租赁的车辆,按照时间间隔提醒承租人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5、认真做好例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修理时,必须挂好排档,拉紧手制动,垫好三角木,以确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触易燃物品,必须随时注意防火。
6、承担接送车辆服务的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
7、公司范围内严禁吸烟,车辆停放整齐,留有充分的安全通道,闲杂人员禁止入内。
8、办公区域电线线路、用电设备要定期检查,避免电源线超负荷使用引起火灾;洗车房要重点检查,防止发生漏电事故;下班后关闭电源。
9、财务部门要做好日清月结工作,严禁大额现金在公司存放;重点库房和房间的门窗要定期检查;监控设备要保证完好。
10、厨房要做好卫生管理工作,确保采购渠道正规、食物安全,餐具灶具要保持整洁卫生,把好“病从口入”关;合理安全使用电器设备,定期检查煤气罐开关、连接管,保证使用安全。
二、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公司经理是公司安全运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工作职责是: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自觉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制定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
3、主持制定符合本企业生产实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4、组织、协调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各车队全面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5、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有组织地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6、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协助或指导事故善后工作;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办事。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部门领导安全管理职责:
1、督促各项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思路,应用科技手段,规范安全管理全过程;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落实行车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对目标责任制进行定期检查、考核、考评。
3、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及违章行为。
4、加强车辆管理,贯彻车辆机务技术管理制度,督促各车队做好车辆维护、检测和门检例检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5、建立、完善公司行车安全基础台帐档案管理,收集汇总各类报表、资料并及时上报。
6、负责公司的车辆保险、承运人责任险和安全统筹工作。督促出险车辆的事故结案率和理赔、索赔工作。
各分公司及门店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制度,结合本店的实际,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行车安全。
2、负责各类行车事故的处理,做好事故档案工作,按事故性质大小及时上报,严格执行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
3、经常组织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督促车辆按期维护、定期检测和车况门检。
4、认真做好各项行车安全管理基础档案工作,建立各类台帐和驾驶员档案,按时上报各类报表。
5、及时向公司汇报、反馈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且在醒目位置给予公布。
2.监督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运营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监督检查从业驾驶人员的资质
1.监督检查驾驶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
2.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记分管理情况,要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3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以解聘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四)监督检查企业安定稳定情况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盗等治安安全情况。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岗位工作人员必须要求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安全管理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4、驾驶员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6、维修整备人员要熟练安全使用各种设备,并按照各项工作的操作规范工作,保证本岗工作的安全顺利实施。
7、业务人员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审核承租人的驾驶资格和信用状况,避免出现骗租现象。
8、业务人员要利用GPS系统对在租车辆进行动态监控,重点监控车辆使用的异常现象,防止承租人抵押车辆。
五、安全例会制度
为全面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主持),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的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必须签名参加。
二、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指示,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2、及时分析、总结上一阶段运输的安全、不安全的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保证安全运输的生产计划。
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2、运营组要坚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公司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4、驾驶员对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负责人要严格考勤。
5、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以便备查。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车辆要按照里程要求,定期做好保养工作,对长期租赁的车辆,要定期提醒承租人进行保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业务结束收车时,要认真检查车辆,重点检查车辆的损伤及随车附属设备的完好齐全,同时根据封点标记,检查车辆重点部件,防止客户私自维修和更换部件的现象。
3、维修人员对收回的车辆,要认真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存在故障隐患要立即维修。
4、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5、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6、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7、维修和洗车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防止漏电、机械伤人等事故的出现。
八、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1、公司成立事故应急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且电话号码在业务操作中对客户明确告知。
2、充分利用省内各分公司的资源,形成救援网络,保证救援工作的及时高效。
3、承租人出现事故并电话通知公司后,负责人应通过询问准确了解事故的现实状况,通过电话指导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4、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5、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6、保护好自身的安全,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7、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司应安排人员第一时间赶往事故发生地点,协助承租人和交管部门处理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