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民办学校承诺书(精选3篇)
规范民办学校承诺书 篇1
为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教育良好形象,推动教育科学发展,我校将坚决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向社会公开作出如下承诺: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义务教育法规定,不举行或变相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或测试,均衡分班,不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二、中小学严格遵守《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办学规模适度,控制班额和班级数。小学每班不超过46人;初中不超过50人。幼儿园严格遵守《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
三、学校不违反规定办班、补课,不把教育资源提供给他人或社会机构办班、补课,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教师不组织和不参与社会办班、补课。
四、按规定开齐开全课程,开足课时,遵守正常的作息时间。严格遵守市、区教育局关于开学、放假时间的规定,确保节假日师生的合法休息时间。
五、严格规范日常考试,全面推行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不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排座位等。
六、统筹各学科作业布置,控制作业量,提高作业质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七、按照区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费用,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所有收费开具正式收据。不擅立项目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费,不强制学生参加服务性项目收费,不违规补课收费。
八、严格执行省市关于教材、教辅资料、读本选用征订的相关文件规定,做好教材、教辅资料、读本的管理使用工作。
九、不违规举办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幼儿园无小学化倾向、不使用教材。不作虚假的招生广告和宣传。
十、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监督,随时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检查。如存在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理。
本承若书一式三份,一份向社会公示,一份由谯城区教育局统一留存备查,一份由学校存档。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字):
20xx年3月____日
规范民办学校承诺书 篇2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努力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规范自身工作行为,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办人民满意学校,做人民满意教师,现作以下承诺: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依法执教,文明执教。
2、珍惜个人和学校荣誉,服从学校工作分工,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促进专业发展。
3、同事之间互相尊重、信任,讲团结、顾大局、重合作。
4、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依照教师分工、课程表和教学进度表上好每一节课,不擅自调课,不空堂,不拖堂,不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5、精心备课,认真上课,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课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到振动状态,不接打手机,收发信息。
6、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质量。做到不给一、二年级学生留书面课外作业,任教其他年级时,与科任教师协调,将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7、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积极组织学生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
8、不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学校同意的各种考试、竞赛活动。实行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对学生实行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不公布学生成绩,不按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和安排座位。
9、学期末认真规范的填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学生成绩实行等级制,班主任寄语突出个性化,在肯定、鼓励的基础上提出今后改进和努力的方向
10、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在编排座位、课堂提问、评优奖先、参加活动等方面,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利用课余辅导、家访等形式无偿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补缺补差。
11、不从事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受他人之托出面组织学生参加有偿家教、合伙补课,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
12、不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不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
13、不以复印学习资料、班费、节日活动经费等名目向学生摊派收取费用。
14、尊重学生家长,热情接待来访家长,不批评、责备家长,不得向家长索要财物,不轻易接受家长宴请。
以上承诺本人保证做到,如有违背,愿意接受批评教育和任何处分。
承诺人:
长城路小学
20xx年9月
规范民办学校承诺书 篇3
x市审计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及x省人民政府令号第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 建设项目工程决算资料报送你局,并对所报送资料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1、该项目已履行了合法的建设程序,与该项目工程经济活动有关的全部资料均已提交,我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2、该项目送审后,除因审计工作需要,按照审计机关要求补充相应审计所需资料外,不再补充任何涉及增减决算价款的资料。
3、我单位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因不配合或配合不力导致审计工作延误或审计工作无法进行的,由本单位承担责任。
4、按照《x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要求,该项目施工单位已向我单位书面承诺,经审计机关审核后,工程结算审计核减额超过报审金额10%的,超出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并由我单位在支付工程结算款时予以代扣。
同志为我单位本项目指定核对结算负责人,全权负责办理本工程结算有关事宜。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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