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公告(精选3篇)
公司转让公告 篇1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拟将以下不良资产进行公开转让,现公告如下:
拟转让债权资产:-5号资产,本金余额人民币258.93万元及利息;-6号资产,本金余额人民币100.16万元及利息;-7号资产,本金余额人民币300万元。
公告期限:x年8月3日至x年8月9日。
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请于x年8月9日前向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提出受让登记申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x年八月三日
公司转让公告 篇2
经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批准,维林光电(苏州)有限公司5.62%股权公开转让,现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
一、产权交易机构:苏州产权交易所
二、转让方:苏州工业园区领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
三、转让标的:维林光电(苏州)有限公司5.62%股权(苏州工业园区领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4.32%股权、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持有的1.3%股权)公开转让
四、转让参考价:人民币899万元
五、公告期限:自20xx年12月30日起至20xx年2月16日。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限内向苏州产权交易所申请受让该国有股权。
六、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三楼
电话:0512-67868916、67868905
传真:0512-67868639
联系人:陈小姐、武小姐
有关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报名所需材料及更详细的情况,请登陆网站或致电查询。
公司转让公告 篇3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信科技”)正在筹划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宜。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xx年12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被中国证监会受理并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xx-032),公司股票自 20xx年12月16日开市起暂停转让,并于20xx年12月29日发布了《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xx年1月6日发布的《【行政许可事项】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及申请企业情况》,公司处于正常审核状态,审核状态为“已受理”。
由于该事宜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信息披露的公平,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十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项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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