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通告(通用13篇)
电梯通告 篇1
尊敬的广大电力客户:
根据临湘市人民政府20xx(4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为配合市政府提出的城市“西进南扩”战略,加快花园城市建设步伐。经市政府同意,应《临湘市麦坡路片区棚户改造项目部》停电申请函要求,落实新建麦坡西路棚户改造建设项目,需要对峡山变电站110千伏出线峡季线、峡临线001号铁塔进行迁移。依据《临湘市麦坡路片区棚户改造项目部》停电申请函,本次杆塔迁移分两次进行,第一次为20xx年11月29日,第二次为20xx年12月12日。峡季线、峡临线是我市110千伏季太坡变电站、110千伏临湘变电站的主要进线电源,001号铁塔迁移期间会造成季太坡变、临湘变、源潭变、乘风变、黄盖湖变、定湖变六个变电站全停。临湘供电公司经过研判停电范围会覆盖整个临湘市的百分之六十的`地域。为保障临湘城区的正常生活用电,临湘供电公司决定将110千伏季太坡变电站、110千伏临湘变电站10千伏负荷转为220千伏峡山变电站供电。由于临湘城区用电负荷全部由220千伏峡山变供电,峡山变电站负荷过重,城区范围内不得不压负荷运行,会造成部分街区限停电 给您生活带来不便,还请谅解。
20xx年12月12日具体停电范围如下:
1、 临环线:
临湘市档案局,南正街,富临大酒店,酱粉厂,老房产局,桃园巷,府前巷,小商品市场,华宴席食府,粮食新村,华天大酒店,原妇幼医院,沿河北路,快递一条街,老路中财政所,长安国际花城,大成房产,范家大院,何家组,原纱厂,原酒厂,名流花园,金河小区,金河山庄、
2、 临城III线:
爱国巷,临湘市职业中专,绿化广场北面一侧,绿化广场,星河广场管理中心,河西南路,污水处理厂,北上街,北下街,河西北路,天星花园,环宇药业,荣华巷,老武装部,移动通信公司,老农业局,北苑新城,小泉巷,同心巷,同德巷,临湘六中,电信局宿舍,富食村购物广场,新天地,临湘市公安局,老临湘招待所
3、 临城II线:
彭家组,林业局,总工会,君王组,塘坡巷,临长水库家属区,粮食局宿舍,粮食II公变,银行,周家巷,国土局,绿化广场潇湘味道一侧,电力大厦,安普瑞茶楼,至尊宾馆,城西派出所,九龙宾馆,天星宾馆,和天下茶楼,长盛东路,中铁公司,朝阳汽贸,中兴二手车市场,长运加油站,涂沈队,电力局宿舍,地税一分局,三泰宾馆,公路局,机械厂,教育局,曹家巷,南苑小区,氮肥厂一生活小区,影剧院,路中南街,万和大酒店,技术监督局,农机局,夏家巷,老电力局,矿石粉厂
4、 季城II线:
日杂果品小区,花桥路,天源食品,冬立矿石厂,怡情阁茶楼,物资局,福桥路宾馆,搬运公司小区,五里菜市场,龙之源幼儿园,五里农行,五里工商银行,荷花路,五里医院,利康花园小区,五里老包装厂,五塘路,芳草坪,汽运公司,湘运公司,医药公司,百货公司,五甲巷,粮苑小区,富民米业,向阳花园,氮肥厂二生活小区,交管站,向阳路,临湘市五中,老校宿舍,第二完全小学,宏远西街,向阳郡一期,杨家巷,芙蓉巷,芙蓉西路,第六完小。御和小区,时代名都小区
5、 季城IV线:
金鹤路,五里巷,五里小学,天都宾馆,盐业公司,老木材公司,湘茶路,直属粮库,利达公司,桐梓北路,长五东路,铁路龙门吊,塑钢厂,金桥路,烟坡巷,肉食公司,五里基督教堂,老物资公司小区,肉联厂小区,仔猪市场,蓝海小区,童之梦幼儿园,五里富食村,饲料公司,童心幼儿园,水电冰厂,铁牛巷,五里牌乡镇府宿舍,红星大酒店,猫仔烧烤,燃料公司小区,芳草桥,石坳队,新屋组,老铁路工区,铁道派出所,新华纸厂,火车站广场,火车站家宿区,兑畈组,石油公司,佳宏家园小区,老国营旅社小区,桃矿铁路货运站,城东粮油厂,大米厂,王家组,糖果厂小区
6、临湘城区所有用电客户12月12日早晚有一个半小时倒负荷停电过程。
7、 其他地区 因无供电电源,聂市、源潭、乘风、江南、黄盖湖、定湖、五里(楠木方向、千针坪方向、花桥村方向)乡镇停电一天,停电时间为:
12月12日6点至12日晚上18点停电。
施工计划如遇特殊天气原因有可能工作顺延,停电期间由于停电线路随时有送电的可能,为了安全,请用户不用擅自入进行作业,以免发生危险,如有特需,请提前致电联系,临湘供电公司抢修电话24小时开通,欢迎广大客户来电咨询、报修。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帮助,我们对停电给您生产,生活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请给予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竭诚地为您服务。
20xx年xx月xx日
电梯通告 篇2
尊敬的业主/住户:
根据《XX市区实施分片轮流停电》,将对XX大道东段等片区轮流停电(包括我小区),轮停日期:10月13日、17日、19日、21日,停电时段:14:30—17:00(注:依据实际负荷情况,各轮停时段会有所提前或延迟)。望各住户提前关闭电器,备好生活用水。如有疑问请拨打供电局服务热线:95598。
因近期小区停电时间有所提前,为避免小区突然停电,造成电梯困人事件的发生,工程人员将提前一小时暂停电梯,待恢复供电后开启。
望周知!
注:请查看10月12日今报第2版
20xx年xx月xx日
电梯通告 篇3
尊敬的业主/住户:
你们好!
为提升小区电梯运行品质,增加业主乘梯舒适度,经我司与地产项目公司沟通、协商,现由地产公司出资对一、三期所有电梯轿箱内部全部进行装饰,按照计划将从2栋开始,在施工期间,将会每单元停电梯一部(轮流装饰),待电梯内装饰工程完成后再行恢复电梯的正常使用。
2栋停梯计划时间:年10月21日9:00开始--电梯轿厢内装饰完成(每次停梯计划一周左右,尽可能赶工并提前完成);
其他楼栋的计划将另外根据进度张贴通知;
另外,由于现场施工涉及涂料,电梯恢复使用时间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因施工停梯和现场装饰带来的影响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对物业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20xx年xx月xx日
电梯通告 篇4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为了小区电梯正常使用,根据深圳市对电梯使用规定,每年必须对小区的所有电梯进行一次全方位年检。物业公司联系深圳市技术监督特检验局对浪琴屿花园的22部电梯进行年度检查,届时将会对小区内所有电梯进行逐部停梯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安排如下:
7月9号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暂停使用1—10栋电梯
7月10号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暂停使用11---22栋电梯
如有疑问请来电:26056305、26056307
给您的生活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20xx年xx月xx日
电梯通告 篇5
尊敬的业主:
欢迎您乔迁入住,近日发现有乘客违规使用电梯,野蛮载货。为此,请各位业主按轿厢内物业公司张贴的(电梯安全乘坐注意事项)正确操作使用电梯,严禁超载,严禁客梯货用,如果乘坐过程中电梯出现故障,乘客千万不要惊慌,应拨打紧急救援电话,通知电梯管理部门或物业人员救援,不要乱动乱按或试图扒门逃出,等待专业人员救援是保障安全的明智选择。正确使用电梯,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延长了电梯的使用寿命,同时也保障了在电梯运行过程中乘客的安全。在此,半岛物业郑重提醒并呼吁小区业主朋友:电梯设备是你们进出小区最重要的代步工具,请您像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呵护它,只有正确使用电梯,方能保障你我安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若因业主和装修相关人员违规操作使用电梯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与物业公司和维保单位无关,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特此通告!
20xx年xx月xx日
电梯通告 篇6
各位居民:
因该电梯未履行国家法定检验程序、电梯维保单位不能依法履行维保职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本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八项之规定,决定予以就地封存,同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物业管理单位按国家法规要求迅速整改,整改经验收合格并经本局同意后,解除封存。电梯是具有危害人身安全的特种设备,望广大居民在电梯封存期间,不要使用、调试、摆弄电梯、电梯门及其它电梯附件,以免造成不安全后果,望周知。
20xx年xx月xx日
电梯通告 篇7
全体员工:
为了保证公司货运物品运输畅通无阻和承载货物的安全,防止电梯在操作过程中事故发生,请公司员工务必做好以下几点:1、货运电梯严禁载人,如被发现将处罚人民币300元钱;2、严禁货运超载,本电梯上限载货重量≤250KG; 3、请不要随便乱动电梯行程按钮,以免电梯在运行出现故章;4、电梯在运载中,如发现有异常声音、较大振动和冲击时,要立刻停机通知专业人员检查,查明原因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5、要按照《电梯操作规程》操作。
行政部
二Oxx年八月十四日
电梯通告 篇8
各位居民:因该电梯未履行国家法定检验程序、电梯维保单位不能依法履行维保职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本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八项之规定,决定予以就地封存,同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物业管理单位按国家法规要求迅速整改,整改经验收合格并经本局同意后,解除封存。电梯是具有危害人身安全的特种设备,望广大居民在电梯封存期间,不要使用、调试、摆弄电梯、电梯门及其它电梯附件,以免造成不安全后果,望周知。
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xx月三十日
电梯通告 篇9
各位居民:
为保证电梯设备更加安全、平稳的运行,根据电梯维修保养规范及我小区电梯养护计划,定于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对号楼号电梯进行维修养护。
期间会给您出行带来的不便,请您支持并理解。
特此通知物业项目部
xx年xx月xx日
电梯通告 篇10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保障我市住宅电梯使用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住宅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电梯使用安全责任,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电梯是住宅小区重要的共用配套设施,在正式向物业服务企业交接之前,由房屋开发企业履行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职责;在移交物业服务企业后,由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职责。单位(含村、居委会)自建的住宅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由建设单位履行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职责。业主自行管理小区的,由业主委员会履行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职责。业主委托非物业服务企业的其他管理人管理小区的,由其管理人履行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职责。负有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职责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单位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三)申报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显著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和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四)对用户正确使用电梯进行指导与监督;
(五)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电梯无故障运行;
(六)保持与电梯维保和应急救援机构的联系通畅;
(七)建立并长期保存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八)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物业管理单位变更时,必须向业主委员会(或原委托单位)移交电梯的全部安全技术档案和电梯钥匙。
二、落实电梯维保制度,保障维保工作质量
使用单位应与取得电梯维保资质的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合同,委托并督促维保单位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所委托的维保单位必须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配备相应的持证作业人员,具备24小时不间断服务且保证在电梯发生困人故障或其他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的能力,并在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使用单位应在维保合同生效后10日内将维保单位的名称、资质、值班电话、保养期限、维保电梯位置和使用登记编号等信息书面报告所在区县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维保单位应在维保合同生效后2日内,在所维保电梯的轿厢内张贴维保承诺标志,并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和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维保并组织实施,确保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
(二)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排除故障和解救被困人员;
(三)记录电梯发生的故障和维保情况,并将有关记录归入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四)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
(五)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六)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变更维保单位时,应当做好相关衔接工作,不得出现因变更维保单位导致在用电梯维保中断的情况。
三、做好电梯供电保障和管理工作
供电企业应做好住宅电梯供电保障工作,所的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计划停电时供电企业应提前7日下达停电通知;因供电设施临时检修需要停电的,供电企业应当提前24小时下达停电通知。电梯使用单位接到停电通知后应提前公示,并在停电前按规定程序停止电梯运行。
供电企业应加强对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用电的指导。电梯使用单位要保证高层建筑群采用双回路供电。因电发生故障等原因造成意外停电时,在恢复供电后,电梯使用单位应首先恢复电梯的供电,并对电梯的运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因意外原因造成电梯停电且不能立即恢复供电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告知并配合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解救被困人员。
四、落实电梯检验制度,保障检验工作质量
电梯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向电梯使用地所在区县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开工告知,并向规定的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在用电梯实行安全性能定期检验检测制度,检验周期为一年。使用单位应当在定期检验周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并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在用电梯超过检验有效期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电梯检验单位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接受电梯报检申请后及时安排检验;
(二)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对电梯安全性能进行检验。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应在检验结束后按规定出具《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
(三)对定期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电梯,告知使用单位停止使用并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五、做好电梯故障的应急救援工作
使用单位应保证轿厢内的应急照明和报警装置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维保单位应加强对应急照明、报警装置、对讲系统的维护保养,保证在电梯发生故障时应急照明和报警装置工作正常。
维保单位应设置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当接到电梯发生困人等故障的报告后,维保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实施救助。
电梯困人2小时以上即构成特种设备事故,使用单位应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六、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政府及质监、住建、安监、房管、供电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对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各类违规行为;对不按规定履行电梯安全职责的相关单位,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电梯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20xx年xx月xx日
电梯通告 篇11
各有关单位、广大市民朋友:
近来,全国各地连续发生多起电梯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沉痛的教训,再次敲响了电梯安全警钟。当前,正值夏季高温季节,是电梯故障的易发期、高发期,为了加强电梯安全工作、防范事故发生,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电梯使用管理工作。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要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电梯运行管理、日常巡视和值守;督促并配合电梯维保单位做好电梯维护保养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故障困人,应迅速组织救援。特别是发现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停运检修,消除隐患;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使用前应进行试运转,并对其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确认;对使用时间长、故障多、投诉多电梯,以及采用单组机械部件实施制动的制动器的电梯,应当及时提出修理、改造、更新的建议,及时采取措施,保障电梯安全使用。
二、切实做好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电梯维保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切实做好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好维护保养现场的安全防护。特别对《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xx)实施之前采用单组机械部件实施制动的制动器的电梯,要增加日常维护保养的频次,加强对制动器检查和维护保养;加强对自动扶梯和人行道检修盖板和楼层板固定可靠性及其联锁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
三、进一步加强电梯定期检验工作。各电梯检验机构在定期检验中,要对工作制动器、限速器、安全钳等重要安全部件,以及其他安全保护装置进行重点检验测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使用管理单位、维保单位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要及时向区质监部门报告。
四、强化电梯监督检查。区质监部门将积极向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在用电梯存在的安全问题,要强化对采用单机械部件制动器电梯的安全监督检查,尤其是对高层住宅电梯、公众聚集场所电梯以及群众投诉举报的电梯安全问题,重点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整改不合格危及安全运行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封停,确保电梯安全。
五、掌握正确使用电梯安全知识。广大电梯使用者要提高电梯安全意识,正确使用电梯,避免因使用不当而引发电梯故障或事故;广大业主要积极支持、配合使用管理单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居民问题电梯进行修理、改造、更新工作。市民在乘坐自动扶梯时,如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按下自动扶梯出入口处设置的紧急停止按钮,停止扶梯运行,但是非紧急情况下,禁止误按或乱按导致电梯突然停止运行,造成摔倒、踩踏事故;乘坐乘客电梯时,如遇到电梯关人故障,应冷静处置,及时通过轿厢内对讲、警铃或者拨打“电梯使用标志”上的维修联系电话、“110”救援电话等服务电话,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后等待专业人员前来救援,千万不要自行扒门、踢门或爬出电梯轿厢,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意外伤害。
武汉市蔡甸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8月3日
电梯通告 篇12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为了小区电梯正常使用,根据深圳市对电梯使用规定,每年必须对小区的所有电梯进行一次全方位年检。物业公司联系深圳市技术监督特检验局对浪琴屿花园的22部电梯进行年度检查,届时将会对小区内所有电梯进行逐部停梯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安排如下:
7月9号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暂停使用1—10栋电梯
7月10号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暂停使用11---22栋电梯
如有疑问请来电:26056305、26056307
给您的生活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深圳市卓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浪琴屿社区服务中心
7月7日
电梯通告 篇13
各有关单位、广大市民朋友:
7月17日,沈阳市华阳国际大厦发生电梯事故,12名乘客受伤;7月26日,荆州市安良百货商场发生扶梯事故,1名乘客死亡。沉痛的教训,再次敲响了电梯安全警钟。当前,正值夏季高温季节,是电梯故障的易发期、高发期,为了加强电梯安全工作、防范事故发生,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电梯使用管理工作。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要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电梯运行管理、日常巡视和值守;督促并配合电梯维保单位做好电梯维护保养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故障困人,应迅速组织救援。特别是发现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停运检修,消除隐患;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使用前应进行试运转,并对其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确认;对使用时间长、故障多、投诉多电梯,以及采用单组机械部件实施制动的制动器的电梯,应当及时提出修理、改造、更新的建议,及时采取措施,保障电梯安全使用。
二、切实做好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电梯维保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切实做好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好维护保养现场的安全防护。特别对《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xx)实施之前采用单组机械部件实施制动的制动器的电梯,要增加日常维护保养的频次,加强对制动器检查和维护保养;加强对自动扶梯和人行道检修盖板和楼层板固定可靠性及其联锁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
三、进一步加强电梯定期检验工作。各电梯检验机构在定期检验中,要对工作制动器、限速器、安全钳等重要安全部件,以及其他安全保护装置进行重点检验测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使用管理单位、维保单位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要及时向区质监部门报告。
四、强化电梯监督检查。各区质监部门应积极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在用电梯存在的安全问题,要强化对采用单机械部件制动器电梯的安全监督检查,尤其是对高层住宅电梯、公众聚集场所电梯以及群众投诉举报的电梯安全问题,重点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整改不合格危及安全运行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封停,确保电梯安全。
五、掌握正确使用电梯安全知识。广大电梯使用者要提高电梯安全意识,正确使用电梯,避免因使用不当而引发电梯故障或事故;广大业主要积极支持、配合使用管理单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居民问题电梯进行修理、改造、更新工作。市民在乘坐自动扶梯时,如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按下自动扶梯出入口处设置的紧急停止按钮,停止扶梯运行,但是非紧急情况下,禁止误按或乱按导致电梯突然停止运行,造成摔倒、踩踏事故;乘坐乘客电梯时,如遇到电梯关人故障,应冷静处置,及时通过轿厢内对讲、警铃或者拨打“电梯使用标志”上的维修联系电话、“110”救援电话等服务电话,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后等待专业人员前来救援,千万不要自行扒门、踢门或爬出电梯轿厢,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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