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公物罚款通告(通用3篇)
损坏公物罚款通告 篇1
20xx年6月28日下午18时14分,公司员工与朋友喝酒后回到宿舍,发现没有带宿舍门的钥匙。在没有与宿舍管理员沟通后就对宿舍门踹了两脚,导致宿舍门损坏,通过监控视频的排查比对,发现为XX班组曹强所为。经询问,曹对此事供认不讳。曹这种破坏行为情节非常严重,无组织无纪律,视公司的规定于不顾,在公司内部也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为了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曹强的破坏行为做出如下处理:
一、给予曹罚款200元处分,在本人工资中扣除;
二、给予曹xx6月份工资暂扣处理;
三、对曹破坏事实,全公司通报批评;
生产办
年6月29日
损坏公物罚款通告 篇2
各系(部)、各班级:
20xx年9月24日晚上9时,学院水电管理部门接到反映致善1号公寓409寝室水管断裂的电话通知。经水电人员现场勘察发现这是一起人为故意损坏公物行为,不仅给学院的公共财产造成了破坏与浪费,也给寝室安全和其他同学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为肃清影响,及时教育当事人认识错误,改正错误。请该寝室的相关责任系部、班级对涉事责任人进行认真查处、批评,责成当事人对损坏的财产进行赔偿,核定赔偿额为100元,并及时收交学院财务。
从此次损坏公物事件来看,学生爱护公共财产的意识不强,法制意识缺乏。为了加强校园财产安全工作管理,遏制公共财产人为故意破坏事件再次发生,请各系部、处室,尤其是班主任、宿舍辅导员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的力度,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爱护校园公物的意识,教育养成遵纪守法、爱护公物的良好行为习惯。
二、加强对公共财产的巡查和维护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及时报修,不留隐患。
三、加大对人为损坏公物财产行为的处罚力度。必须严格执行学院关于公共财产缺损赔偿的制度,对人为、故意损坏公物的人和事,要及时批评教育,及时追责,及时赔偿,问题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要加倍处罚,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特此通报。
后勤服务中心
二〇xx年九月二十五日
损坏公物罚款通告 篇3
关于艾曼不良产品进仓处罚通告
由于质检部管理不善,导致客户艾曼产品HTC-33不良产品进仓,原因主要是对各工序质检监管不力、巡查不到位造成,出于近段时间屡次发生类似事件,存在质量事故投诉极大隐患,针对此予以质检部主管邓钟鸣罚款200元,带班班长蒙有玷罚款80元,带班班长冉荣80元,巡检周绍东罚款30元,巡检蒋正罚款30元。希望今后各质量管理人员大力宣导质量意识,加强管理力度,及本部各员工注意检验细节,严格遵循检验规程操作,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特此通告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