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这个名字从20xx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更是被大家广为熟悉。当然,他的作品一直都是被人赞扬的。而在他的散文中也保留了他独有的感性化写作风格,文字鲜活、率真,让人感到非常的有趣;下面是有莫言爱情散文,欢迎参阅。
莫言爱情散文:文学与牛
荣获了《小说月报》奖,十分高兴,但听说要写“得奖感言”,又十分犯愁。真是得奖不易感言更不易;不易也要写,为了这个我盼望许久的奖。
记得当年汪曾祺先生到我们班上来讲课,开首就在黑板上写上了六个大字“卑之无甚高论”,这句话出自何典我忘了,汪先生当时是说过的,但话的意思还明白。谈到文学,连汪先生这样的大家都说没有高论,如我这般蠢货,只怕连低论也不敢有。不敢有也得有,因为我的《牛》得了奖,因为我很看重这个奖。
俗话说吃水不忘打井人,得了奖不能忘了我放过的和我追过的那些牛。一谈牛,就难免谈到所谓的“童年记忆”,一谈到“童年记忆”就难免遭人耻笑,但无论多么聪明的人,只要一耻笑我,就跟对牛弹琴差不多,因为他们的话都是文学理论,而文学理论我根本就听不懂,不是装糊涂,的确是不懂,有好几次我想冒充一下阳春白雪,不懂装懂一下,结果弄巧成拙,让人摸到了我的底细,就像让贵州的小老虎摸到了驴子的底细一样。
我童年时期,正逢“文革”,大人垂头丧气,小孩子欢天喜地。我们那时的一个最大的娱乐项目就是吃过晚饭后到旷野里去追牛。当然是月亮天最好。大人们点着马灯在大队部里闹革命,四类分子趁着月光给生产队里干活,我们趁着月光在田野里追牛。那时候,就像我在《牛》里写的那样,牛是大家畜,是生产资料,偷杀一头牛是要判刑的,但生产队里根本没有饲草,革命时期,明年的生产谁还去想?就把那些牛从饲养室里轰出去,让它们去打野食,能活的就活,活不下去就死,死了就上报公社,公社下来验尸后,证明是自然死亡,然后,就剥皮卖肉,全村皆欢。
当然最欢的还是那些正在掌权的红卫兵头头,这些杂种,比正在挨着批斗的支部书记、大队长还要坏,死牛身上最好的肉都让他们吃了。现在想想,这也是应该的,当官如果没有好处,谁还去当?我们一帮孩子,吃罢晚饭,等到月光上来,就跑到田野里,追赶那些瘦得皮包骨头的牛。“文革”期间,地里不但不长庄稼,连草也长得很少,牛在光秃秃的田野里,吃不饱,学会了挖草根啃树皮,还学会了用蹄子敲开冰河饮水。
我们在月光照耀下开始追牛,起初我们不如牛跑得快,但渐渐地牛就不如我们跑得快了。我们每人扯住一条牛尾巴,身体后仰着,让牛带着跑,举头望着明月,犹如腾云驾雾,有点飘飘如仙的感觉。那些老弱病残的牛,很快就被我们给折腾死了,剩下的那些牛,基本上成了野牛,见了人就双眼发红,鼻孔张开,脑袋低垂,摆出一副拼命的架势。对这样的牛,我们不敢再追了。后来又出了一个谣言,说是有几个刚死了的人的坟墓让这些野牛给扒开了,尸体自然也让这些野兽给吃了。牛野到吃死人的程度,离吃活人也就不远了。因此我们的追牛运动就结束了。这个时期,中国基本上没有文学。
“文革”结束后不久,人民公社就散了伙,先是联产计酬,紧接着就是分田单干,家家户户都养起牛来,牛的身价猛地贵了起来。人民公社时期说起来很重要实际上根本不当东西的牛,重新成了农民的命根子。这个时期,正是中国的新时期文学的黄金时代。
90年代以来,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农民对种地失去了热情,年轻力壮的人,大都跑出去打工挣钱,村子里的土地,多被大户承包,再加上小型农业机械的普及,林果的增加和粮田的减少,牛作为主要的生产资料逐渐成为历史。现在农民养牛的目的,基本上是养肥了卖肉,社会的商品化,改变了牛的历史地位,农民与牛的感情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过去,人们常常诅咒那些杀牛的人,说他们死后不得好报,现在,杀牛跟杀猪一样,成了司空见惯之事。这个时期,我们的文学也失去了它的神圣和尊严,文学创作,也正在变成一种商品生产。
我马马虎虎地感到,几十年来,牛的遭遇与文学的遭遇很是相似,农民的养牛史,活像一部当代文学史。我估计会有很多人反对我的“研究成果”,太下里巴人了嘛!我也想阳春白雪,但学不会,只能是什么人说什么话。
最后,我想说,搞文学的同志们,不要悲观,更不要绝望,科学无论如何发达,农民无论怎样变化,为了耕田而被饲养的牛还是会存在的,因此纯粹的文学还是会存在的。我想《小说月报》之所以奖励我,并不是因为我的这篇小说写得有多么好,他们奖励的是我这种为了耕田才养牛的精神。
莫言爱情散文:第一次去青岛
第一次去青岛之前,实际上我已经对青岛很熟悉。距今三十年前,正是人民公社的鼎盛时期。全村人分成了几个小队,集中在一起劳动,虽然穷,但的确很欢乐。其中一个女的,名字叫做方兰花的,其夫在青岛当兵,开小吉普的,据说是海军的陆战队,穿灰色的军装,很是神气。青岛离我们家不远,这个当兵的经常开着小吉普回来,把方兰花拉去住。方兰花回来,与我们一起干活时,就把她在青岛见到的好光景、吃到的好东西说给我们听。
什么栈桥啦,鲁迅公园啦,海水浴场啦,动物园啦,水族馆啦……什么油焖大虾啦,红烧里脊啦,雪白的馒头随便吃啦……通过她眉飞色舞、绘声绘色的描述,尽管我没去过青岛,但已经对青岛的风景和饮食很熟悉了,闭上眼睛,那些风景仿佛就出现在我的眼前。方兰花除了说青岛的风景和饮食,还说青岛人的“流氓”。她说——起初是压低了嗓门,轻悄悄地:“那些青岛人,真是流氓成性……”然后就突然地抬高了嗓门,仿佛要让全世界都听到似的喊,“他们大白天就在前海崖上吧唧吧唧地亲啊……”这样的事情比风景和饮食更能引起我们这些小青年的兴趣,所以在方兰花的腚后总是追随着一帮子小青年,哼哼唧唧地央告着:“嫂子,嫂子,再说说那些事吧……再说说嘛……”她低头看看我们,说:“瞧瞧,都像磅一样了,还敢说给你们听?”
生产队里有一个早些年去青岛贩卖过虾酱和鹦鹉的人,姓张名生,左眼里有颗宝石花,歪脖子,有点历史问题,整日闷着不吭气。看方兰花昂扬,气不忿儿,终于憋不住,说:“方兰花,你天天吹青岛,但你是坐着你男人的小吉普去的,你坐过火车去青岛吗?你知道从高密坐火车去青岛要经过哪些车站吗?”方兰花直着眼答不上来。于是张生就得意地歪着脑袋,如数家珍地把从高密到青岛的站名一一地报了出来。
他坐的肯定是慢车,因为站名达几十个之多。我现在只记得出了高密是姚哥庄,过了姚哥庄是芝兰庄,过了芝兰庄是胶西,过了胶西是胶县,过了胶县是兰村,然后是城阳、四方什么的,最后一站是老站。但在当时,我也像那张生一样,可以把从青岛到高密沿途经过的车站,一个磕巴都不打地背下来,而且也像张生那样,可以倒背如流。所以,在我真正去青岛之前,我已经在想象中多少次坐着火车,按照张生报告的站名,一站一站地到了青岛,然后按照方兰花描画出来的观光路线,把青岛的好山好水逛了无数遍,而且也梦想着吃了无数的山珍海味。梦想着坐火车、逛风景是美好的,但梦想着吃好东西是不美好的,是很难过的。嘴里全是口水,肚子咕噜噜地叫唤。梦想着看看那些风流人物在海边上恋爱也是不美好的。
等到1973年春节过后,我背着二十斤绿豆,二十斤花生米,二十斤年糕,送我大哥和他的儿子去青岛坐船返回上海时,感觉到不是去一个陌生的城市,而仿佛是踏上了回故乡之路。但一到青岛我就彻底地迷失了方向。从我舅舅家那两间坐落在广州路口、紧靠着一家木材厂的低矮破旧的小板房里钻出来上了一次厕所,竟然就找不到了回去的道路。我在那一堆堆的板材和一垛垛的原木之间转来转去,从中午一直转到黄昏,几次绝望地想哭,汗水把棉袄都溻透了。终于,我在木头垛后听到了大哥说话的声音,一转弯,发现舅舅的家门就在眼前。
等我回到了家乡,在劳动的间隙里,乡亲们问起我对青岛的印象时,我感慨万端地说:“青岛的木头真多啊,青岛人大都住在木头堆里。”
莫言爱情散文:生活是一种态度
生活其实就是一种态度,悲与乐就在自己的一念之间,想通了也就是那么回事。
萧十一郎说,他从小就失去了爹娘,与狼生活在一起,狼是最忠贞的动物,就好像他一样,从小,他就学会了在苦中做乐,他清楚的知道世界的现实,他想要逃避,想要过宁静的生活,可是现实却逼迫着他向前,不允许他停止脚步。
我知道萧十一郎本就是古龙想象中的一个人物,可是这也是他自己形象的一种典范,年轻的时候受尽了颠沛流离的生活,到老通过酗酒来渡过余生,这也导致了他英年早逝。其实,比起金庸我是更加的喜欢古龙的,至少说,比起古龙,金庸是幸运的,所以,这也是他们写作创作风格的不同之处。
古龙希望过着平静的生活,能有家的温暖的生活,就好像就是小说中的萧十一郎,正因为如此,所以萧十一郎喜欢上了沈碧君而不是风四娘,因为沈碧君代表着善良、美丽、真诚。
因为看清了世界真实的面目,所以他总是与这个世界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保持在安全线内,他的要求不多,只想着平静的生活,想要一个家,这也导致了邪恶派连城壁的出现,其实连城壁也是一个悲剧的人物,作为一个保养的孩子,没有受到过一点的亲情,知道遇上沈碧君,这而,也是问题的根源。
多次被误会,不解释,因为时间会证实一切,多好次想要了断自己的生命,可是使命却让他不能如此。所以他就这样的坚强的活了下来。原着中,本来萧十一郎的结局本不是很好,这也让大师古龙很是不满,于是又着手写了续《火拼萧十一郎》,于是有了完美的结局。其实这也是古龙自己想要有的生活的结局,可是都不能如愿。
生活其实就是如此的现实,现实得让人可怕,可是我喜欢萧十一郎的那个角色,苦中作乐,也许我是应该学习一下他的精神,学习他对于生活的态度,虽然我是没有什么护刀家族的使命,但是至少我应该为我的事业想一想。世界上的人那么多,品种又是那么的多,我能考虑的又能有多少呢,学着与这个世界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至少不要让自己受伤,不要让自己轻易的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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