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爱不需要太多理由,可能就是那么一瞬间,一眼,就确定了爱上了他。 今天小编在这分享一些关于三毛的《就那么爱上他》的爱情散文给大家,欢迎大家阅读!
那一年秋天,我10岁或者11岁,是台北市中正国民小学的一名学生。每一个学期的开始,学校必然要举行一场校内同乐会,由全校各班级同学表演歌舞、话剧和双簧等节目。
记得那一次的同乐会上演了两出话剧,毕业班的学长们排练的是《吴凤传》。我姐姐被老师选出来女扮男装,演主角吴凤。
除了《吴凤传》,毕业班的学长们还在排练另外一出话剧《牛伯伯打游击》。这两个话剧组每天中午都在学校的大礼堂彩排。我吃完了便当,就跑去看姐姐如何“舍身取艺”。她演得不大逼真,被杀的时候总是跌倒得太小心,还细声细气地叫一声“啊!”吴凤被杀之后,接着就看牛伯伯如何打游击。当然,彩排的时候剧情是不连贯的。
彩排了几天,那个指导游击戏的老师突然觉得戏中的牛伯伯打土匪打得太容易了,剧情没有高潮和激战的部分。于是,他临时改编了剧本,用手向台下看热闹的我一指,说:“你,吴凤的妹妹,你上来,演匪兵乙!”
之后的午休时间,我的任务便是蹲在一条长板凳上,面前一大片黑色的布幔将我与前台隔开。当牛伯伯东张西望地经过布幔时,我就蹦出来,大喊一声:“站住!哪里去?”有匪兵乙,当然,也有一个匪兵甲。甲乙两人一同躲着,一起跳出去,一起大喊同样的话,也各自拿着一支扫把柄假装是长枪。
在当时的小学里,男生和女生是禁止说话,也不可能一同上课的。如果男生对女生友爱一些,或者笑一笑,第二天上学的路上,准会有人在墙上涂上“某年某班某某人爱女生不要脸”之类的鬼话。在那个时代,老师居然将我和一个男生一同放在布幔后面,让我们一同蹲在长板凳上,真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我们始终没有在排练的时候交谈过——他是一个男生。我们天天一起蹲着,那种神秘而又朦胧的喜悦却渐渐充满了我的心。总是在默数到17时,布幔外牛伯伯的步子正好踩到跟前,我们便一起拉开大黑布幔,叫喊着冲出去了。
就是那么爱上他的,爱上那个演匪兵甲的人。
同乐会结束了,学校的一切照常进行。我考试不及格,被老师喝问为什么退步时,我讲不上来。于是老师责罚我,打完后我撩起裙角,弯下腰偷偷擦掉了眼泪。竹鞭子打腿其实并不怎么痛,只是我很想借此而疏解伤心。
那个匪兵甲,我只有在朝会的时候可以远望一下,要在队伍里找他倒也不难,因为他的头比别人光,也比较大。
那出戏演完后,隔壁班级的男生总是成群结队地欺负人,下课时跑到我们女生班的门口叫嚣,说匪兵乙爱上了牛伯伯。被误解已很难过了,更令人难过的是,上学经过的墙上被人涂上了鬼话——牛伯伯和匪兵乙正在恋爱。
有一天,我下课后走田埂小路回去,迎面来了一大群男生,双方在狭窄的泥巴道上对峙,那边有人开始嬉皮笑脸地喊,慢吞吞地:“不要脸,女生——爱——男——生——”
我冲上去要跟站在最前面的男生打架,大堆的脸交错着扑向我。错乱中,一个几乎是在受着极大苦痛而又惊慌的眼神传递过来,那一瞬,我的心,尖锐而甜蜜地痛了起来。我突然收住步子,拾起掉到水田里的书包,低下头默默侧身而过。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下去,朝会的时刻,我总忍不住轻轻回头,眼光扫一下男生群。那淡淡的一掠,总会被一双漠然的眼睛接住。我总固执地相信,那眼神里的冷淡,是另有信息的。
中午不再去排戏了,吃完了饭,我就坐在教室的窗口看同学。也是在那一次,我看见匪兵甲和牛伯伯在操场上打架,匪兵甲被压在泥巴地上,牛伯伯骑在他身上,一直打他。那是雨后初晴的春日,地上有许多小水塘。我看见牛伯伯顺手挖了一大块湿泥巴,“啪”的一下糊到匪兵甲的鼻子和嘴巴上,被压在下面的人四肢无力地划动着。那一刹那,我几乎要窒息,指甲掐在窗框上都快把木头掐出洞来了,眼睛却不能移位。后来,我跑去厕所里吐了。经过那一次,我更肯定了自己的那份爱情。
在那长长的高小生活里,每天夜晚,我都在黑暗中苦苦哀求垂听祷告的神,苦求有一日长大了,做那个人的妻子。我哀哀地求,坚定地求,说绝对不反悔。
当我们站在同样的操场上唱出毕业的骊歌时,许多女生哭得稀里哗啦,女老师们的眼眶也是淡红色的。司仪一字一句地喊,我们一次一次地向校长、主任、老师弯下腰,然后听见一句话:“毕业典礼结束。礼——成。散——会。”我没有按照两年来的习惯回一下头,而是跟着同学们往教室里冲。理抽屉,丢书本,打扫,排桌子,看了一眼周围的一切,这,就结束了。回家的路上,我尽可能地跑,没命地狂跑,甩掉想要同行的女生,一口气奔到每天要走的田埂上去,喘着气拼命地张望——那儿,除了阳光下一闪一闪的水波,没有什么人在等我。
进初中的那年,我穿上了绿色的制服,坐公共汽车进城上学。刻骨的思念,即使再回头,也看不见什么了。可我依然要在夜间祈祷了才能安心睡觉,那个哀求,与高小时仍一模一样。有一次,我反反复复祈愿,说着说着,竟然忘了词,心里突然浮上了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无能为力的悲哀。
“当年,你真爱过牛伯伯吧?”
我笑了起来,说:“没有,真的没有。”
许多年过去了,两次小学同学会,来的同学都带了家眷。人不多,只占了一张大圆桌。说起往事,我心中涌出一些淡淡的喜悦和亲切,毕竟这都已成往事了。
饭后,一个男生拿出我们那届的毕业纪念册——学校印的那一本。同学们尖叫起来,抢着看当年彼此的呆瓜模样。那一张张自以为是的小面孔,大半庄严地板着,好似跟摄影师有仇。
“小时候,你的眉头总是皱着。真受不了!”一个男生说我。
“原来你也偷看我呀?”我顺手拍了一下他的头。
轮到我一个人捧着那本纪念册的时候,顺着已经泛黄了的薄纸找名单——六年甲班。找到一个人名,翻到下一页,对着一排排的光头移手指,他,匪兵甲,在我眼前出现了。我连忙将目光移开,还是吃了一惊,好似平白被人用榔头敲了一下。“我要回去了,你们是散还是不散呀?”
大家喊喊叫叫地散了。坐车回家,付钱时,我手里握的是一把仔细数好的零钱。下车了,计程车司机喊住我,慢吞吞地说:“小姐,你弄错了吧!少了5块钱。”我没有跟他对数,道了歉,马上补了。司机开车走的时候笑着对我说:“如果真弄错倒也算了,可是被骗的感觉不大舒服。”
那天晚上,我躺在黑暗中,只能说一句:“哎,老天爷,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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