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物资保供方案(通用14篇)
生活物资保供方案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应急物资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为全面加强我区区级应急物资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对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万盛经开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万盛经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物资是指应急局管理并用于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救援救灾的各类装备、设备、工具、生活保障物资等。
区级应急物资来源为:本级购置、上级调拨、社会各界捐赠以及其他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和生活保障的各类物资。
第三条区级应急物资管理坚持“统一规划、统一采购、统一调拨、统一管理”和“保证急需、节约高效、分类负责、资源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万盛经开区救灾物资管理中心负责区级应急物资的统筹协调、综合管理、统一规划、统一调拨和承担区级应急物资的验收、入库、保管、出库、监督检查等仓储管理工作;应急局各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拟定相应行业领域应急物资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协助做好调拨、使用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区级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管理和运输等经费保障以及经费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区级应急物资主要储存在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必要时可以委托镇(街道)代储。对不易久存的应急物资,可通过协议储备等方式进行储备。
第二章物资采购
第六条应急局相关科室(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救援救灾工作实际,提出具体的应急物资品种目录清单,交由救灾物资管理中心汇总,报局领导审定后实施。
第七条区级应急储备物资的采购应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拟定方案。救灾物资管理中心会同办公室(财务)以及相关科室(单位),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提出应急物资采购的品种、数量、规格、金额及采购方式等方案。
(二)报批。救灾物资管理中心会同办公室(财务)将采购方案报应急局领导审批,并按照相关规定编制采购预算,按批复的预算及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组织采购。
(三)组织采购。救灾物资管理中心按照《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等相关规定程序组织采购,并监督供应商履行合同。
紧急情况下,应急物资采购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物资入库。救灾物资管理中心对需入库的应急物资及时验收入库,并完善资产管理手续。
第三章物资储备管理
第八条区级应急物资储备要健全完善仓库管理制度,建立物资管理台账,落实入库和出库管理程序。对需入库的应急物资及时验收入库,完善相关手续。对储备物资实行封闭式管理,专人负责,应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污染等措施。库存物资应设有标签,标明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生产日期、入库时间等,并分类存放,码放整齐,留有通道,严禁接触酸、碱、油脂、氧化剂和有机溶剂等。
第九条救灾物资管理中心负责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管理,代储(监控)点所在镇(街道)负责代储(监控)物资管理,应急物资使用单位负责应急局安排或配备物资的日常管理。各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单位应落实仓库安全责任,并每季度对储备物资盘库一次,确保账账相符、账物相符、数量准确、质量完好。
第四章物资调拨(临时使用)
第十条应急物资调拨(临时使用)应按照“就近就便、储新发旧、保障急需”的原则,合理选择应急物资调拨(临时使用)地点和品种。灾害事故发生后,事发镇(街道)或使用单位应首先使用本级储备物资,本级储备物资不足时,可申请调拨(临时使用)区级物资。
第十一条区级应急物资调拨(临时使用)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向应急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调拨填写《万盛经开区区级应急物资调拨申请审批单》(附件1);申请临时使用填写《万盛经开区区级应急物资使用申请审批单》(附件2)。
(二)核查。救灾物资管理中心根据镇(街道)或有关单位申请和实际需求,会同相关科室(单位)结合库存情况,提出应急物资调拨(临时使用)意见。
(三)审批。
申请调拨应急物资按照资产管理相关要求审批:
1.一次性调拨物资金额在0.5万元以内(不含0.5万元),由应急局分管领导审批;
2.一次性调拨物资金额在0.5—2万以内(不含2万元),由应急局主要领导审批;
3.一次性调拨物资金额在2—5万元以内(不含5万元),召开应急局局长办公会决定;
4.一次性调拨物资金额在5万元以上,召开应急局党委会决定。
申请临时使用应急物资由应急局分管领导审批。
(四)调运物资。申请调拨(临时使用)镇(街道)或有关单位按要求到指定地点领取应急物资。
(五)紧急情况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以先电话请示,事后及时补办书面调拨(临时使用)手续。
应急局也可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和实际需求,直接向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分配调拨区级应急物资。
调拨物资为固定资产的,按照《万盛经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万盛财企发〔20__〕16号)的规定及时进行资产划转。
第十二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在使用区级应急物资时,如发生数量、质量问题或其他意外情况,应及时协调处理并向应急局报告。
第五章使用、回收和报废
第十三条使用应急物资的镇(街道)或有关单位负责管理调拨到当地的区级应急物资,并对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物资专项用于救援救灾所需,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违法向受灾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发放和使用应急物资时,应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
第十四条镇(街道)或使用单位对应急物资使用者应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要求其妥善保管应急物资,严禁转让、租借或故意损毁。
第十五条区级应急物资分为回收类物资和非回收类物资。回收类物资是指能够重复使用的物资,如救援救灾装备、设备、工具,帐篷、折叠床、活动板房、移动厕所、净水设备、照明设备等,其他物资为非回收类物资。对非回收类物资,发放给受灾人员使用后,不再进行回收。
申请临时使用的区级应急物资,使用完毕后由使用镇(街道)或使用单位进行回收,经维修、清洗、消毒和整理后,根据要求按时送回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救灾物资管理中心验收确认后在《万盛经开区区级应急物资使用申请审批单》上填写回收情况,完成应急物资回收。
第十六条对使用完毕后失去使用价值或不能使用并无修复价值的区级应急物资,由物资责任单位进行清点、核实后,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七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应及时将应急物资的发放、使用(含受益人员的数量及分布)情况报应急局。
第六章经费保障
第十八条年度采购区级应急物资所需经费,由应急局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并编报采购预算。因自然灾害或事故灾难需紧急采购区级应急物资的,所需经费由应急局商财政局确定。
第十九条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与管理、维护等费用由财政局纳入年初预算,代储(监控)点应急物资的日常管理、维护等费用由镇(街道)或使用单位负责保障。
第二十条本级采购和上级调入我区的应急物资,以及本级接受救灾捐赠物资所产生的运输、装卸、管理等费用由应急局负责。调往事发镇(街道)或有关单位的区级应急物资所产生的运输、装卸、管理等费用由应急物资使用镇(街道)或有关单位负责。
第七章监督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应急局应定期对区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主动接受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区级应急物资重大损毁、丢失的,由物资所在单位追回或赔偿,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严肃查处挪用、侵占、贪污区级应急物资行为,对挪用、侵占、贪污应急物资的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使用应急物资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生活物资保供方案 篇2
为及时、有效地保障广阔人民群众的生活物资供应保障,保证百姓民生物资供应,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一、工作原则
遵循“依法、科学、标准、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的防控方针,加强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依法、科学、标准做好全镇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二、方式方法
由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安排部署,依托各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党员骨干、志愿者、爱心人士作用,切实保障全镇百姓生活物资供应,满足百姓日常生活需要。
1.指定商超。
镇疫情防控办公室根据辖区各类商超规模,指定3家超市(福联商店、帅帅超市、镇供销合作联社)作为全镇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商超,并上报县防控办备案。
2.需求上报。
辖区百姓将各自生活物资需求向所在村、社区具体网格信息员反响,由各网格信息员汇总百姓各类生活物资数量、规模,并上报各村、社区二级网格长(即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由各二级网格长统一上报至镇疫情防控办公室。
3.物资配送及发放。
由镇疫情防控办公室统筹各村、社区物资需求,通知各村、社区民兵连长,在指定时间到具体商超领取生活物资并运输至各村、社区。
各村、社区依托网格化管理模式,组织网格员、信息员、党员骨干、志愿者等对各网格内百姓逐家进行配送。
4.商超物资保障。
各指定商超根据各自生活物资储藏实际情况,提前向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反响,如需外出至县内进行采购,由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向县防控办沟通,并及时进行物资采购。
三、组织保障
1.所有进行物资分配、外出采购物资的车辆、人员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物资的消毒,尤其是各指定商超要做好采购物资的消毒工作。
2.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因物资供应保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和重大过错,造成百姓物资供应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责,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或互相推诿、工作不力的人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生活物资保供方案 篇3
一、主要职责
市卫生健康委后勤保障组在市卫生健康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疫情防控医用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监管体系,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高效、科学、透明进行。后勤保障组按照物资保障原则,及时采购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同时做好中长期物资采购计划,做到有备无患。同时负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防控机构预检分诊、留观病人、核酸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消杀等工作的物资保障;做好市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工作督导,重点场所人员防护(如学校和市直属教育机构),上级部门工作督导保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督导组以及执行特殊任务中的防护物资保障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协同作战,分工负责。疫情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市卫健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后勤保障组中,属于职责范围的工作当责无旁贷,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2、统一调度,专物专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持久战,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疫情防控物资需求量大、消耗量大,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由委党组统一领导,合理调度,科学安排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等,确保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3、厉行节约,保障一线。各单位在防控工作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物资,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口罩、防护服等消耗性物资,爱惜使用测温枪、消毒设施等非消耗性物资。所有防控物资首先确保一线防控工作人员,非一线防控工作人员不的使用N95医用口罩等高标准防控物资。
4、公开公正,接受监督。定期向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公开防控物资采购清单、调配清单、库存清单、接受捐赠清单,接受监督。
三、工作分工
1、防控物资采购工作。防控物资采购工作在报请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由后勤保障组统一议定防控物资采购工作。
2、防控物资储备、调配、发放工作。防控物资存放在市卫健委机关专门库房,经后勤保障组同意后,由樊学军、崔国卿和杨丽琴共同负责防控物资出入库、调配、发放工作。医用设备经刘浩副主任和医政科统一调拨各旗县市区和市直各医疗机构。同时要建立健全各种物资出入库手续。
3、防控物资合同签订、账目结算工作。由赵文亮副主任和皇甫鹏负责购置合同、协议的审核和签署;由财务科及时拨付防控物资购置费用。
四、防控物资调配范围
1、疫情防控医用设备。全部调配到市县两级医疗机构用于传染病防治中检测检验工作。
2、医用防护口罩(N95)、医用防护服、医用隔离服、护目镜等高标准防护物资。用于驰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市内各医疗机构一线疫情防护人员、预检分诊人员、留观病房工作人员;疾控中心、第四医院等各医疗机构实验室检测人员、流调人员、消杀人员;定点隔离酒店接触发热病人人员,市委政府和相关单位深入医疗机构调研督导人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各工作督导组;其他需要高标准防护使用。
3、医用外科口罩、一般医用口罩、医用手套、消杀用品等一般防护物资。用于市委政府和各相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办公使用;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使用;其他疫情防护用途。
生活物资保供方案 篇4
一、企业做好准备工作
(一)进行企业复工备案登记。
企业有复工意愿的,必须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提出复工的申请备案,审验批准后方可复工。
(二)成立防控领导小组。
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每项工作必须明确专人负责。
(三)制订应急处置措施。
制订应对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有条件的企业要配备有独立通风系统的隔离房间以及防疫应急车辆。
要与附近的医院建立沟通,确保突发情况能及时送医就诊和住院治疗。
(四)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复工前要做好充足的消杀物资准备,包括口罩、护目镜、手套、防护服、红外体温计、杀菌洗手液、消毒液、消杀喷雾器等。
(五)提前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
复工前,安排人员对工作场所、作业场地、食堂、员工宿舍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消毒防护及环境清洁,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及临时隔离室。
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前必先进行健康检查,相关信息必须登记在册。
(六)加强复产安全管控
加强节后复产安全管控,做好重要设备复产方案,排查事故风险,及时消除隐患。
二、督促员工做好返程及上下班防护
(一)进行人员核准。
企业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情况,提前做好疫情重点区域人员的疏导劝返工作,对14天内有湖北等重点区域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劝其暂时不要返岗。
(二)指导工人做好返程防护。
对于返岗员工,倡导员工错峰返程,分批、有序出行。
需全程佩戴口罩,乘坐火车、公交、地铁时,可以用携带的消毒用品(比如消毒液、消毒湿巾),对扶手、座椅等身体能够接触到的地方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生活物资保供方案 篇5
为迅速贯彻落实“要统筹推进市场保供和疫情防控,保持物流畅通,及时配送供应生活必需品”的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关于保障百姓生活必需品的决策部署,为做好疫情管控升级期间全市居民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工作组意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全力以赴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供应,切实保障紧急状态下全市居民生活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领导、精准施策;坚持部门联动、协作配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三、工作目标
以“尽早实现社会面清零,尽早恢复生产和生活”为目标,在疫情防控进入攻坚阶段,做好居民基本生活物资的保障供应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生活必需品供给保障
1.加强货源组织。全力加强与蔬菜主产区的货源对接,保证外地蔬菜进得来、调的快,稳定生活必需品货源。针对亚粮油蔬菜批发市场被关闭问题,我们将启动应急预案,发挥海吉星作为连锁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国有企业的优势,协调海吉星在国内的其它地区市场,组织货源驰援。及时协调省际、市际因疫情管控带来的生活必需品运输不畅问题,对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发放通行证,确保快速便利通行。
2.优化物资配送。按照“管住该管的人,不能封住不该封的人”的要求,抓紧把保供企业的人员和车辆解放出来。各城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对商务系统发放给保供企业员工的通行证件给予认可并放行,与社区(村)管控专班沟通,将此要求及时传达到各街道、社区,街道、社区执行,政令要步调一致、口径一致,不能各自为政、标准不一,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保供企业员工等能够上岗工作。在配送力量不足的情况下,统筹动员省、市、区三级广大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员、退役军人等作为志愿者支援保供商超企业以及街道社区,提升保供企业分拣及配送效率,保障生活必需品配送及时、到位。
3.建立应急投放机制。充分发挥现有大型商超、物流企业的物流配送主力军作用,必要时征用物流配送企业、城市公交、电商平台等企业物流配送车辆,帮助商超配送生活物资保证配送力量充足,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全市百姓生活需求。在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投放机制,市级部门将标准箱配送至X个区级物资转运站,再由属地将标准箱投放至XX个社区物资投放点,最后由街道、社区组织居民有序领取或送货到家门口。在这一机制中,仍然保留京东、美团等部分电商企业销售和配送能力,以尽量满足部分居民确实必要的个体性需求。
4.组织集中。当前保供企业人员上岗率不足平时的五分之一,但是订单量激增到平时的20-30倍以上,配送力量已经无法应对居民大量的个性化散单及非生活必需品物资。社区(村)管控专班应组织社区或小区物业,以小区为单位进行集体团购,社区统计收集居民需求清单,专人与商超企业对接,商超企业可分拣蔬菜、日用品、调料、粮油等套餐包,批量配送到小区,社区人员组织小区集中,节约配送资源。
5.组建末端配送队伍。各社区(小区)要为物资终端配送提供便利条件,社区工作者、“三长”、社区志愿者要踊跃担当“采购员”、"配送员”,打通生活物资终端配送“最后一百米"。对于封控小区,社区要有组织地拢清居民需求,主动与就近商超衔接;对于管控小区,社区要组织各小区分时、分楼栋、分单元有序组织居民错时购物(取物);对辖区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空巢老人、卧床患者等特殊困难,社区或物业工作人员要及时收集汇总购物需求,统代为下单,并安排好派送,保证所有居民需求供给;对困难,属地疫情指挥部可派发蔬菜、粮油等紧急生活必需品,保障困难生活需求。
(二)强化水、电、气、热供应保障
1.科学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加强负荷预测和监视,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地区电网保持全结线、全保护运行。细化直调电厂管理,结合网架结构、负荷变化等实际情况,滚动修订完善事故预案。开展涉疫重点部位相关输变配设备保护,低频低压减载、解列装置定值校核,“两个序位表"修订,强化设备预防性管理。增加重要变电站、输配电线路特巡频次,全面、准确掌握防疫重要用户信息,针对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隔离点、核酸检测机构等重点场所所涉输电线路,进一步完善“一线一案”专项措施。
2.全力保障涉疫重点部位。对防疫指挥机关、方舱医院(隔离点)、隔离场所、核酸检测点等涉疫重点部位实行分类管理,并结合涉疫重点部位实际,实施“一户一案一策”保供措施。以涉疫重点部位为圆心,以3公里为半径,力争全天候"常备力量随时可靠投入现场;强化与各级防疫指挥部联动,动态掌握防疫新增需求,对新增需求开办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
3.全力服务重点企业和人员。全力保障“水热油气"、持续营业的生鲜超市、封闭的大专院校、敬老院等民生重点领域用户用电安全。开展逐一与社区物业对接,推动线上线下服务全面升级。疫情防控期间,应用“网上国网”App、"吉事办"微信小程序、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满足水、电、气费交纳、账单查询、票据下载、故障报修等各类业务需求,确保客户足不出户、居家办理业务;推进封控区“跟踪保底”服务,建立网格化客户服务机制,及时响应和处置区域内居民诉求,协调解决突发问题。主动沟通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客户,及时了解需求,远程指导帮助解决问题,疫情封控解除后第一时间上门服务。
4.建立人员保障机制。提级管控期间,全市供电、供水、供热、燃气等企业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的负责人需在厂内值守,根据保证生产能力的最低人员需求,立即抽选年富力强、业务精熟的骨干力量,在厂区内提供临时居住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5.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立即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出现问题有章可循、有案可依,切实增强应急反应能力;组建应急抢险队伍,设备调试正常、人员集中待命,如有突发事件立即抢修,完工即返、闭环管理;备齐物料设备设施,做好物资储备,用于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避免外购、运输等环节造成生产停滞和感染病毒的风险;热源企业和燃气企业要加强煤炭和运输车载液化气运输环节的闭环管理,尽量降低运输过程中感染病毒的风险。
6.建立信息畅通机制。报修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接到报修信息及时处置,及时解决群众诉求。设立24小时投诉热线,接到居民对供电、供水、供热、燃气企业的投诉后,立即协调相关企业尽快解决,确保企业服务质量。
生活物资保供方案 篇6
一、编制目的
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保障应急救援行动顺利开展,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郫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应对突发事件需要采取的应急物资保障行动和措施。
四、组织领导
成立应急处置保障物资储备领导小组,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组长:郑杰
副组长:徐恒忠、芶文清、李星海、陈建敏
成员:凃继东、钱妮、陈丽、吴伟、周朝霞
朱昌茹、贺宁陈伟、叶军、张家林、胡锦、李兴华、孙苏川、张谊、周忠全、罗军、姚军、刘源
五、具体措施
1、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应急处置保障物资储备领导小组要根据不同危机事件和灾害种类,确定救灾物资购置、储存、调拨体系和方案。
2、应急物资的采购
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按照应急处置保障物资储备领导小组确定的救灾物资购置方案,对相关应急物资进行统一采购。具体采购事宜由局办公室与计财科共同负责完成,并及时将采购情况报告应急处置保障物资储备领导小组。
3、应急物资的储备
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物资储备及保管,并对其进行管理。局办公室要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以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应急物资的供应。
4、应急物资的调用
应急救援物资的调用由局办公室在应急处置保障物资储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协调。应急事件发生时,局办公室要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协调好各科、室、队、所间应级物资的调用,做好局内各科室间应级物资的调用工作。同时,要积极与县级各部门沟通,要依托社会、企业、发动和依靠各级力量做好与外单位应急物资的调用工作,保证储备物资迅速、有序、有效供应,应对突发事件。
六、实施时间
生活物资保供方案 篇7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防护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的原则,由市信局指定专专库进统管理,保管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库,并建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乘药业集中产的防控物资由市信局根据市防控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信局统库管理。
3、市红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信局备案,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信局统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是急优先保障,先保障医疗救护员,重点服务防控线;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产和存放地点实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信局统负责,市卫健局(名副局长和名科长)、市市场、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名科长到市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把”负责的归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信局负责根据每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医护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生活物资保供方案 篇8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可参照制订。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五、机构职责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联络沟通,配合地方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六、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七、信息报送
学校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一是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为各级各类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县级以上)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预防措施
(一)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填写体温登记表。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二)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杀记录制度”。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如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杀记录表。
(四)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行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七)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生活物资保供方案 篇9
为加强疫情防控极端情况下全市生活必需物资的高效组织和有效供给,根据市委、市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我市出台《温州市生活必需物资应急保供1+N工作方案》。
《方案》指出,坚持政府统筹、市场配置的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防疫封控极端情况下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水产品、蛋品、奶制品、蔬菜、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物资监测预警、采购运储、应急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推行“1251”工作法(即建立1套统一指挥体系,通过“市场化保供”“政府兜底保供”2种途径,发挥“货车司机”“配送骑手”“网格员”“楼栋长”“小区志愿者”5支队伍作用,用好1张工作流程图),确保关键时刻、极端情况下,生活必需物资“找得到、调得快、供得上、送得了”。
一、构建指挥体系
建立健全生活必需物资应急保障指挥体系,实行专班实体化运作,实施极端情况下的统一组织、协调、调度。
1.建立市县协同机制
依托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生活物资保障组,完善市生活必需物资应急保障组组织构架,压实各成员单位责任,强化统筹协调、精准施策、督导检查作用。组建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以及街道、乡镇保供应急机动队伍,实施专班化指挥、扁平化运行,加强极端情况下的市级决策统筹、县级具体保障、乡镇(街道)执行落实,促进三级贯通协同,落实常态化监测预警、应急值守等机制,把握工作主动权,全力做好全市生活必需物资保障工作。
2.落实应急响应机制
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启动全域封控后,生活必需物资保障组迅速开展专班实体化运作,各成员单位落实专人24小时值守和负责人带班制度,根据相关职责,全面加强货源组织、有效畅通物流运输、务实做好终端配送,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
3.强化监测预警机制
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市及疫情相关地区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落实常态化监测,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鸡蛋等生活必需物资的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情况和存在问题。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市生活必需物资应急保障组报告,启动相应预案。
二、加强货源组织
建立健全生活必需物资保供重点企业名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企业主体在应急保供中的重要作用,确保全市生活必需物资供应充足、采购*畅、储运有序。
4.加强市场主体供应
建立市外供应商、市内采购商、市内生产商等重点保供企业名录库,完善应急调运及储备投放机制。落实市外主要供货商采购基地名单,推动温州菜篮子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浙江人本超市等市内供应商与储备单位的协调联动,加强其与主要供货商、供应基地的沟通联系,鼓励双方签订应急合作协议,加大极端情况下的采购力度,保障货源储备。完善市内蔬菜禽蛋水产品等重点生产企业名录,做好粮油、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的应急生产、储备投放,提升市内应急生产直供保障能力。市慈善总会统筹做好市外捐赠生活必需物资的登记、发放工作,定期向社会公示。
5.强化联保联供
各地要建立网格化重点保供企业应急响应联系制度,根据辖区内人口数量确定保供物资数量,启动物资报表日报、周点、月评估机制,及时掌握重点企业存销情况、消耗用量、保障周期,并将相应情况报市生活必需物资应急保障组,由市级层面科学规划紧急时期货源调配。当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情况时,市级层面按规定程序启动14+1+N联保联供机制。如遇紧急情况,市级层面无法及时调配充足货源,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相关成员单位要第一时间与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上级部门衔接紧急调运事宜,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确保生活必需物资不断供。
6.发挥电商平台作用
深入挖掘电商供应链紧急时刻“远程交易、单独配送”的作用,探索建立应急保供“生命通道”,在出现局部异常情况后,启动生活必需物资电商直供,或借用其供应链网络、仓储设施开展紧急运送,为疫情防控和居民生活提供稳定供应。
三、畅通物流配送
加强生活必需物资运输保障,提升运输车辆及人员快速验核放行、物资应急中转站接驳转运以及封闭管理居民小区配送效率,切实保障保供物流运输体系通畅。
7.强化运输通行保障
完善生活必需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管理制度,动态更新全市生活保供类企业(含电商)、快递企业及货车司机“白名单”,推行承运企业或车主在网上自主申报—主管部门审核—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通行证”。在做好疫情防控全程闭环管理的情况下,开辟应急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全力保障运输车辆及人员的优先快速核检、即时放行,提高通行效率。市公安局要会同市大数据管理局做好来温返温货车司机数据分析,并第一时间下发至各地,各地要及时向货车司机推送疫情防控和通行管控措施详细情况,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和物流保通畅措施落实到位。
8.适时启用物资紧急中转
科学设置应急物资运输中转站,提升消杀、中转、临时储备、综合配套等功能,确保市域封控极端情况下有条件实行“无接触”交货验收。各地要完善中转站接驳预案,确保中转站接收的应急物资及时高效接驳分拨至各区域,并以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为主体进行终端配送。推动重点物流企业入驻,提高装卸转运效率,实现物资有序、安全、足量进入封控区。中转站要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按照集中隔离点要求实行集中管理,加强工作人员配备、管理和培训。
9.加强网格化管理
以网格为单位建立极端情况下的生活必需物资配送工作机制,强化网格人员力量调配,鼓励引导广大党员、机关干部、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担任“采购员”“配送员”,及时收集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三区”居民紧急生活必需物资需求,推出居家套餐、速食套餐、水果套餐等政府补贴暖心套餐,提供多样化选择。针对困难群众、行动困难、线上购物操作困难、患有重大慢性病等特殊人群,推行“点对点”配送服务,组织社区工作者、志愿者送货上门,全力保障居民的物资需求。
10.鼓励多种形式的终端供应创新
鼓励、支持各零售终端在做好疫情防护的前提下,适当延长营业时间,保证正常营业秩序,无正当理由不得关停或缩短其营业时间。支持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鼓励居民利用电商平台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
11.健全保畅协调机制
健全生活必需物资物流畅通保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交通管制、村(社区)管制、人员隔离导致的车辆通行受阻、驾驶人员无法出行等问题,完善工作联系渠道、督办方式,确保问题第一时间反馈解决、重点物流企业正常运营、物资运输通道畅通高效。各级生活必需物资保障组与保供应急机动队伍适时开展保供保畅、快检快通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确保保畅机制落实到位。
四、强化队伍建设
用好“货车司机”“配送骑手”“网格员”“楼栋长”“小区志愿者”5支队伍,提前开展岗前培训和演练,定期做好核酸检测,确保极端情况下迅速拉起队伍,形成“战力”。
12.适时组建服务队伍
根据疫情防控等级、应急保供需要,适时组建“货车司机”“配送骑手”“小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市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极端情况下的运量条件做好“货车司机”队伍的人员数量测算、人力池组织与资质审核等工作。市商务、市场监管、邮政部门要为组建“配送骑手”与快递公司建立合作渠道,完善合作机制,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各网格要做好“小区志愿者”前期意向排摸,确保“战时”第一时间能够形成志愿服务能力。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快推进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政府搭台、社会力量唱戏、群众受益”的应急志愿服务工作格局。
13.提升队伍服务水平
加强对“货车司机”“配送骑手”“楼栋长”“小区志愿者”应急服务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防疫档案,适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和演练,强化极端情况下的区域化集中服务管理,储备和明确集中服务管理场所并提供食宿、核酸检测等生活保障,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组织人手、形成“战力”,开展生活必需物资运送、配送服务。
14.强化全流程服务对接
加强各地保供应急队伍与末端配送服务各环节的衔接,合理设置通行标准和社区投放点,加强与小区楼栋长对接协作,实施分片分区精准服务和点对点配送,切实避免出现“最后一公里”“最后100米”“送不达”问题。
生活物资保供方案 篇10
为有效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根据《遵义市播州区减轻自然灾害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20xx年度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方案的通知》(播减办通[20xx]60号)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基本民生保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20xx-20xx年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批示精神,以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为目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全力减灾救灾,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二、成立冬春救助领导小组
成立南白街道冬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李俊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登辉具体负责冬春救助常规工作。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坚持救灾款物重点使用、无偿使用原则;坚持资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为辅原则。
四、救助范围、程序、标准及时间安排
(一)救助范围
20xx—20xx年冬春期间存在基本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因灾倒房重建户、因灾致贫户和因灾低保对象、因灾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灾散居孤儿、因灾留守老人、因灾留守儿童及因灾残疾人等为重点救助对象)。
(二)救助对象确定程序
按照救灾工作“四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数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总体要求,严格遵循“三榜公示”(即:确定对象一榜公示,确定数量二榜公示,发放款物三榜公示)的程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对张榜公示后,群众有异议的,要尽快组织人员复核,确实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不能纳入救助范围,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救助对象的核定按以下程序进行:
1.救助时间:20xx年12月—20xx年5月(冬寒:20xx年12月—20xx年2月,春荒为20xx年3月—5月)。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2月):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布置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于20xx年春节前全部发放救助资金、物资,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欢乐过年。
第二阶段(20xx年3月—4月):对第一阶段救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三阶段(20xx年5月):全面检查所有冬春救助资金、物资救助落实情况,对本年度的冬春救助工作进行总结和绩效评估,整理归档冬春救助资料。
2.救助程序:
①由居民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或由社区居民小组调查提名。
②各社区居委会对申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初步确定救助对象,并进行张榜公示。
③社会事务办汇总各社区公示确定的救助对象名单,严格按照重灾重补、轻灾轻补、无灾不补的原则,逐家逐户调查核实,审核确定救助对象,建立相应冬春灾民需救助人口台账报区应急局审批。
(三)救助标准
严格执行受贵州省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指导标准(暂行)。
1.口粮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口粮的标准,救助1至6个月。根据救助对象实际缺粮月份确定救助数量,按2.5-3元/斤测算,给予现金或口粮救助。
2.衣被救助,按照每户1至2床棉被、每人1件棉衣的标准救助。根据救助对象缺衣少被实际情况确定救助数量,棉被按150元/床测算、棉衣按100元/件测算,给予现金或衣被救助。
3.取暖救助,按照每户每月200元的标准,救助1至5个月。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要救助月份确定救助金额,给予资金救助。
生活物资保供方案 篇11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结合我镇实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镇行政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医疗卫生机构应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疫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把突发疫情应急工作与公共卫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通过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2、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突发疫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疫情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3、统一领导,联防联控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政府应对突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
4、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5、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设备及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风险评估,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状况及时分析、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6、加强宣传,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
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三、领导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有:防控指挥办公室、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及后勤保障组。
1、防控指挥办公室
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
收集汇总各防控处置组的调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包括镇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动态、趋势、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等;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业务指导、防控知识及医疗业务知识培训等工作;
统筹安排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密切接触都标本的采集,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实验室检测及包装运输送样工作。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
2、疫情报告组
负责掌管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县卫健局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
3、疫情处置组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对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检查及培训各村卫生室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
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品目;对不配合接受隔离治疗的患者,必要时由我镇派出所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生活物资保供方案 篇12
为科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提高xx公司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能力和水平,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全体员工有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为顾客朋友有一个放心的购物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一、目标任务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全体员工、各门店务必认真学习并坚决贯彻执行。
各门店要结合自身实际,对预案进行细化完善,并报公司防控领导小组审批。
三、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充分发挥各部门、门店动员组织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一级响应应急处置机制安排,加强与区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措施互动、力量统筹,把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小落具体。
(一)防控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
主要职责
1、制定应急预案,督促指导门店开展防护宣讲、应急救援、卫生防疫工作;
2、健全公司疫情防控工作体系,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
3、负责对疫情期间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4、落实政府及上级单位有关疫情工作的重要指令,审定对外发布和上报的疫情动态信息;
5、负责防控所需物资的购置、发放以及医废用品管理;
6、疫情防控结束后,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防控工作评估和总结。
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宣传善后组、物资保障组、卫生防疫组、督导检查组,分头负责开展防控工作。
(二)宣传善后组(负责人,成员、)
1、负责每日疫情信息收集与公布;
2、负责防控疫情知识制成手册/视频和防护知识发放与宣贯;
3、负责公司舆情监测,引导员工坚定信心,不信谣、不传谣;
4、负责疫情期间员工心理疏导工作;
5、负责公司确诊病例的后续医疗救治和保险索赔事宜。
(三)物资保障组(负责人,成员、)
1、负责疫情防护用品的购买与发放;
2、负责对废弃口罩等使用过的防护用品管理;
3、负责紧缺门店防护物资的补发;
4、指导每个门店设置一间独立隔离室。
(四)卫生防疫组(负责人,成员、)
1、负责每日收集在岗员工身体状况,跟踪反馈已请假登记员工的身体状况;
2、负责全公司消毒、员工和进店顾客体温检测等工作;
3、负责现场感染人群的救护,协助外部救援和医疗队伍开展工作。
4、组织防疫应急演练和知识培训。
(五)督导检查组(负责人,成员、)
1、负责对进店顾客是否带口罩、测量体温进行检查;
2、负责检查员工(含总部)防控防护工作落地情况;
3、负责检查店面、总部环境消毒情况;
4、负责检查门店防控资料张贴到位情况;
5、负责每天反馈公布检查落地情况。
备注各组组长每天要汇总相关情况报送公司防控领导小组。
四、日常防控措施
(一)基本要求
1、各部门、门店成立防控工作小组,制定应急方案,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建立报备制度。
2、防控工作小组应由第一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全面负责,设计有效的应对工作流程,门店第一负责人是店长,公司总部由人事行政负责,各部门由负责人负责。
3、要全面采集了解上岗员工假期动态(员工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等症状),并登记汇总。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这三个方面情况的员工暂不应返程返岗。
4、要求所有员工对待疫情,不得隐瞒,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以及与来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地区的人员有密切接触等潜在风险人员要及时报备,并要求员工应当按照要求居家观察14日,暂不返岗。
5、做好防护物资的准备。在开业前,准备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消毒水/酒精、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6、在疫情防控解除前,不允许聚众餐食,娱乐,游玩;未经上级允许,不得组织开展大规模促销活动、展览展示等活动。
7、疫情期间大量使用消毒液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使用方法执行。
8、营业时间可根据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9、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确诊或疑似病例的追踪调查,详细了解、提供所涉及经营区域及人员情况,并采取必要措施。
(二)人员管理
1、每日采集员工(含商户员工)疫情控制期间的动态信息并登记汇总。有武汉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员工应严格进行14日隔离观察。
2、动态信息良好的员工每天进入经营场所前,应检测体温,并进行洗手消毒。若员工体温超过37.3℃应要求员工自我隔离观察或及时就诊。
3、员工上班期间应时刻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保持勤洗手,坚持在工作前、操作后、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
4、减少或者避免聚集性会议,尽量通过非接触方式进行沟通。
5、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如发现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症状的,依有关流程及时报告,妥善处理,迅速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6、应根据经营场所的实际情况,进行人员、物品的流向设计,尽量保证人员和物品相互隔离,楼内垃圾等污染物品与干净物品无交叉。
7、疫情期间我司员工均需做到不恐慌不渲染不讨论不造谣不传播,不允许在朋友圈等途径转发非官方发布的有关信息;如有发声必须遵守由公司下文发布的信息;
(三)场所管理
1、配备测温仪,对所有进入超市的消费者、供应商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在超过37.3℃的情况下,应询问是否有相关接触史,观察是否有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疑似症状,视情况严重性引导其自我隔离观察或就医检查并做好必要的登记,以利于溯源。
2、每天保持店面的地面与台面清洁,无异味无杂物,门店所每日保持开窗开门自然通风,入口皮帘、门每日早中晚三次进行清洁;收货区及送货车辆应注意清洁卫生,定期消毒
3、严控接触性感染,防止污染源进入。对各个门口、停车场入口处、柜台、休息区、服务台、收银台、座椅进行清洁消毒。
4、电梯扶手、电梯按键、门把手每2小时消毒一次与做好记录与张贴,店面消毒、收银设备每日消毒三次,购物车、购物篮中午与晚上各消毒二次,。
5、在显著位置处张贴病毒防控宣传材料,提示顾客/供应商必须佩戴口罩。
6、对所有卫生间地漏排水,小便器排水,洗手池、拖把池排水做水封检查,并做杀菌消毒处理
7、母婴室、儿童游乐活动设备设施应停止使用。
8、必要时可适当缩减营业时间,但应在明显位置张贴公告,通过多种方式告知消费者。
9、可请专业清洁消毒服务商配合做好商场环境卫生工作,并向消费者公示每日消毒情况,对口罩、手套等常用防疫用品用专用垃圾桶进行集中回收处置管理。
生活物资保供方案 篇13
一、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二、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生活物资保供方案 篇14
为提高预防和处置干线公路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需要,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所造成的损害,及时恢复公路交通正常运行,保障公路畅通,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
一、储备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维护稳定的原则。应急物资储备要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物资准备充足,及时到位,有效地保护和抢救人的生命,最大限度地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市场及社会稳定。
(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的原则。应急物资储备要在省公路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延边州公路管理处负责,由各县(市)公路段具体实施,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上下联运,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的原则。应急物资储备要紧密结合我州实际情况,以常发的、影响大的灾种确定应急物资储备种类,先急后缓,保证重点。
(四)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资源共享的原则。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公路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范围内干线公路因自然灾害以及重大公路交通运输生产事故或其它事件导致交通中断、阻塞的紧急事件的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响应。
三、储备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公路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公路处处长担任组长,副处长及县(市)公路段段长担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基本生活物资保障组、专业物资储备组、运能保障组等3个应急工作组。
四、储备工作领导机构职能
领导小组职责为:审核全州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及各成员单位应急物资储备方案,确定全州应急物资资金总量及各成员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金额,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统筹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全州应急物资的使用调配。统筹规划全州应急物资仓储场地布局;在必要时向州政府报告事态变化情况,请求支援。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路处养护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为:收集、初审各成员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资金;检查各部门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管理全州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及时、准确地为领导小组提供应急物资储备动态,协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应急物资的使用调配。
各工作组根据各自职能,完成各自应急物资储备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一)基本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公路处及各公路段办公室全体人员组成,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抢险队伍基本生活所需的物资保障。如方便食品、饮用水、日用品、被服、帐篷、照明设备等。
(二)专业物资储备组。由公路处及各公路段养护科组成,负责准备编织袋、木材、钢材、石料、铁丝、钢梁等抢险物资。
(三)运能保障组。由公路处及各公路段办公室、各公司经理组成。负责运力储备和征用及应急期间应急物资的运输、装卸和安全工作。
五、储备方式
(一)应急储备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由负有应急物资储备任务的责任部门和单位按照专项应急预案、应急保障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国家、省、市标准及行业标准、规划确定,须与我州实际管理公路里程、经济发展规模和社会发展状况等相适应。
(二)应急储备物资储备的方式。采取实物储备、委托企业储备2种方式进行。各类应急物资的具体储备方式由各负有应急物资储备任务的责任单位确定,报领导小组批准。
六、储备资金保障
(一)常用应急物资储备购置、更新、损耗轮换和公路处委托企业储备所需要的资金补贴等所需资金,由承担物资储备任务的各成员单位根据有关标准测算,在每年底将次年度经费计划报领导小组初审,经上级审核同意,由公路处负责安排专项资金。
(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所需要的资金补贴,相关文件规定,从专项资金中开支。
七、储备物资的管理
(一)日常管理。各负有应急物资储备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负责各自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建立相应的储备物资管理制度。应急物资使用后应尽快补充,实行动态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工作组牵头单位原则上每半年检查1次各类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
(二)数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干线公路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将公路专业应急物资、运能配送情况等信息全部纳入其中,随时掌握物资储备情况。建立定期填报、动态更新制度。确保在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时及时、准确调用各类物资、设备。
八、储备物资调用应急响应
(一)预警信息。各县市公路管理段要密切关注各类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落实应急预警和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处置工作需调用应急物资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调用应急物资的建议。
(二)紧急调用储备物资应急响应根据处置突发事件需要,由事件主管部门及时上报领导小
组同意后,按部门应急物资储备方案调用储备物资,保障处置工作需要。因发生较大级别突发公共事件,需跨县市调用储备物资的,由领导小组及时启动较大应急响应;事件主管部门提出调用需求;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调用指令;相关部门根据指令调动储备物资,并负责运送到指定地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储备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州政府及省公路管理局汇报,提出物资支援申请,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三)应急结束。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判断和宣布物资保障应急结束。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由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的评估委员会,对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物资保障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完善有关方案。同时会同被调用物资单位及时补办调用手续,结算被调用物资资金和调用费用开支,补充物资储备,恢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九、奖惩
对在物资储备、应急保障过程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领导小组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表彰和奖励。对在储备、应急保障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或执行不力造成工作失误和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它
(一)承担应急物资储备任务的各成员单位须制定具体的应急物资储备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作为本方案的配套方案。
(二)本方案未尽事项,按照《省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方案由公路管理处负责解释。
(四)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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