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测绘合同(精选5篇)
工程测绘合同 篇1
定作人(甲方):
承揽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
1、住宅区基坑支护工程监测;
2、住宅区沉降观测。
第二条 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
1、基坑支护工程监测:埋设基点和工作点、基坑位移监测点26个、周围建筑物沉降观测点48个、观测50周次、数据资料整理,报告填写,成果提供。
2、基坑观测:埋设基点和工作点、沉降观测点32个、观测13/17次、数据资料,报告编写,成果提供。
3、观测点选择及服务时间至满足规范及工程需要。
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
第四条 测绘工程费:
1、取费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xx年修订本)。
2、取费项目及预算工程总价款:
3、计价方式:总价包干。
4、合同总价:8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含完成基坑水平位移竖向位移观测、建筑物沉降观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仪器仪表等设备的使用费,以及与完成此项工作相关的辅助工作费,利润,劳动保险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测绘工作量核计实际工程价款总额。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七 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
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 七 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并提出书面审定意见。
3、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
4、甲方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5、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生产的测绘成果。
6、甲方做好监测点的管理、保护工作,以便于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 五 日内,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
2、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 七 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3、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及国家规范、规程、标准、设计文件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并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完整。
4、乙方在监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甲方回报。
5、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
6、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7、乙方在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服从业主、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单位的管理,积极与施工方配合。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自身伤亡或他人损害和财产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测绘项目完成工期
测绘成果随工程进展情况分别提交。
第八条 乙方应当于工程完工之日起 五 日内将资料提供给甲方,乙方提交的测绘成果、报告资料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印章和单位公章,并符合工程建设行业的相关要求。乙方应对出具的测绘成果报告的有效性负责。对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山东省建设及计量行业的省级鉴定机构鉴定,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 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著作权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但可以作为乙方已项目的业绩宣传使用。
第十条 价格及支付方式
基坑监测和沉降观测测绘工程费应分别按下列方式支付:
一、基坑及周边建筑物监测 1、±0.00: 2、主体完成: 3、竣工: 款。
第十一条
乙方根据技术设计书的要求交付全部测绘成果后,甲方十日内付清全部测绘工程款(见下表) 。乙方向甲方交付约定的测绘成果 3 份。
第十二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对于乙方进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完成实际工作量支付工程款。
2、乙方进场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合同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 500.00 元/日)计算,同时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要求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影响工程进度的,甲方应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并根据本条第二项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停窝工费。
4、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 10% 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并向甲方提供测绘成果。
2、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要求及时提交测绘成果的,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 500.00 元。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不能及时向甲方报告而造成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甲方给于减免测绘费的违约责任。
3、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10% 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曲阜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贰 份,乙方 贰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测绘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
合同编号:
承揽方(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
第二条
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
序 号 标 准 名 称 标 准 代 号 标 准 等 级
其它技术要求:
第四条 测绘工程费:
1. 取费依据:
2. 取费项目及工程总价款: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工 作 量 单 价(元) 合 计(元)
工程总价款: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__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和提出技术要求。
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 __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
3.应当负责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之日起,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于__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
2.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 __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3.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按合同工期确保测绘项目完成。
第七条 测绘项目完成工期
序 号 成 果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时 间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由于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时,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甲方应支付工程总价款的50%;完成工作量超过50%时,则甲方应支付工程总价款的100%。
2.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合同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同时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延误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第九条 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的1%计算。
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
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第十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方各执__份。
委
托
方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承
揽
方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委托方单位名称(盖章):
承揽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
工程测绘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范围或地址
测区位置:
第二条 测绘工作内容和工作量
测绘工作内容: 总工作量:
其它特殊技术要求:无
第四条 测绘工程费
1.取费依据:
依据国家测绘局20xx年1月版《测绘工程产品价格》有关规定编制。
2.取费项目及工程总价款:
工程总价款: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详见《沉降监测预算书》。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 自本合同签订起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或提出技术要求。
2. 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
3. 负责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
4. 协调乙方与施工单位的关系。
5. 督促、检查施工方妥善保护沉降观测使用的测量标志情况,确保点位的长期安全。如果沉降观测使用的测量标志由于保护措施不力而被破坏,在不影响整体观测的情况下,可放弃被破坏点的观测,否则必须进行点位的重新埋设,甲方应承担重新布点的费用。
6. 及时向乙方通报施工进度,以便乙方安排时间完成观测工作。
7. 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测绘工作费。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 自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之日起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于 5 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2. 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供符合《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及《观测方案》的测绘成果。
3. 允许甲方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
第七条 测绘项目完成工期
实际按工程进度要求,及时配合,按时完成。
第八条 乙方于全部成果交付前 5 日通知甲方,甲方自接到全部成果之日起 7 日内完成验收工作。
第九条 对乙方测绘成果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规属的约定:成果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 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支付方式
测绘工程费采用分期付款方法,支付时间如下: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测绘成果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一次性支付全部测绘费用。
第十一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
乙方向甲方交付约定的测绘成果 肆 份。甲方如需增加测绘成果份数,需另行向乙方支付每份工本费 / 元。
第十二条 甲方违约责任
1. 合同签订后,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由于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时,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如因甲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时,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工作量加合同总价款的10%支付实际工作费用,当实际工作费用小于或等于定金数额时,乙方不要求甲方另行支付费用;而当实际工作费用大于定金数额时,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支付超出定金数额部分的费用。
第十三条 乙方违约责任
1. 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2. 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的1%计算。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工期正常顺延除外。
3. 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
4. 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附则
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之后,本合同终止。
2. 经甲方审定的《沉降监测预算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 本合同书一式六份,正本两份,副本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测绘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内容及范围:
用地1∶500地形图测绘,面积约500亩,详见附件B区。
第二条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2.1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现行的《测绘工程产品价格》有关条款的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的本工程单价收取。
2.2面积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工程费 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负责乙方工作期间委派专人与乙方配合工作联系,解决施工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4.2、负责委派专人与乙方测绘人员共同到现场确定测绘范围。
4.3、甲方变更委托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供的资料有误,以致造成乙方工作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工期相应顺延。
4.4、按作业技术依据对乙方的成果资料进行检查验收。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5.1、严格按照技术标准组织实施,把好质量关,测绘工程全部成果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交甲方验收(由于当地村民人为妨碍造成误工,则工作日顺延),根据甲方需要,部分急需用图优先完成。
5.2、为确保测绘质量,如提交的成果资料不符合要求,负责返工完善,费用自理。
5.3、负责处理在测绘中因乙方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设备事故。
5.4、乙方应当于全部成果交付前5日通知甲方,甲方应自收到全部测绘成果之日起15日内完成验收。 第六条 测绘工程费
在乙方提交测量成果资料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费用。
第七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成果内容(见下表):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8.1、甲方应按期提供测绘起算资料和必要的测绘成果。否则每天拖期费按 1 ‰支付给乙方。
8.2、付款时间每拖延一天按 1 ‰支付给乙方。 第九条 乙方违约责任
9.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的 1 ‰计算。
9.2、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返工直至合格以上。返工时间视作拖延工期(甲方同意除外)。
9.3、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义务做好测绘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因向第三方转让所造成的同等成果造价的经济损失的责任。
第十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无。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达不成协议,甲、乙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付款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测绘合同 篇5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国家测绘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定作人(甲方):合同编号:
承揽人(乙方):签订地点:
承揽人测绘资质等级: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
第二条 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
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序号标准名称标准代号标准
级别
其他技术要求:
第四条 测绘工程费:
1、取费依据: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
2、取费项目及预算工程总价款:序号项目名称工作量单价(元)合计(元)备注
预算工程总价款:
3、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测绘工作量核计实际工程价款总额。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
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并提出书面审定意见。
3、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 件。
4、甲方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5、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生产的测绘成果。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日内,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
2、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3、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
4、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
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第七条 测绘项目完成工期序号测绘项目完成时间备注
全部成果应于年月日前交甲方验收。
第八条 乙方应当于工程完工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日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乙方所完工的测绘工程完成验收,并出据测绘成果验收报告书。
对乙方所提供的测绘成果的质量有争议的,由测区所在地的省级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裁决。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着作权归属的约定:
第十条 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并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人民币元。
2、当乙方完成预算工程总量的%时,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工程价款的%,人民币元。
3、当乙方完成预算工程总量的%时,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工程价款的%,人民币元。
4、乙方自工程完工之日起日内,根据实际工作量编制工程结算书,经甲、乙双方共同审定后,做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自测绘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甲方应根据工程结算结果向乙方全部结清工程价款。
第十一条
1、自测绘工程费全部结清之日起日内,乙方根据技术设计书的要求向甲方交付全部测绘成果。(见下表)序号成果名称规格数量备注
乙方向甲方交付约定的测绘成果份。甲方如需增加测绘成果份数,需另行向乙方支付每份工本费元。
第十二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由于甲方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偿付乙方预算工程费的30%,人民币元;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工程价款,并按预算工程费的%(元)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进场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 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合同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元/日)计算,同时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要求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影响工程进度的,甲方应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并根据本条 第二项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停窝工费。
4、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乙方向甲方赔偿已付工程价款的%,人民币元,并归还甲方预付的全部工程款。
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生活条 件,并且保证了工程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预算工程总造价款的%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返工周期为天,到年月日完成,并向甲方提供测绘成果。
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
5、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预算工程费30%(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意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定作人名称(盖章)承揽人名称(盖章)
定作人住所:承揽人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mail:E-mail: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