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采购管理制度(精选3篇)
餐饮采购管理制度 篇1
为规范原材料的采购程序、节约采购、满足经营的需求、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采贮管理流程分采购、验收、仓管、发放四个环节,针对各企业的实际情况,具体切实做好采购工作。
第一条基本原则
1.廉洁自律,严格供应商选择、评价、甑选以保证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理好与供应商的关系,不接受供应商礼金、礼品和宴请;
2.严格遵守采购规范流程,按流程办事,能及时按质按量地采购到所需物品,在满足公司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
3.加强采购的事前管理,建立完善的设备价格信息档案,做好采购相关文档的存档、备份工作,以有效地控制和降低采购成本并保证采购质量;
4.所有采购,必须事前获得批准、未经计划并报审核和批准,除急购外不得采购,急购需按《紧急采购管理流程》要求进行采购;
5.凡具有共同特性的物品,尽最大可能以集中办理采购,可以核定物品项目,通知各申购部门提出请购,然后集中办理采购;
6.采购物品在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应在正在发生业务或已确认的供应商处购买,不得随意变更供应商;
7.科学、客观、认真地进行收货质量检查;
第二条供货商的确定原则
1.初选供货商:要深入细致的进行市场考察,要从所在城市找出三家以上有代表性的供货商,进行综合考察,在考察中要重点了解供货商的实力,专业化程度,货物来源,价格、质量极其目前的供货状况。
2.试用供货商:对于同类商品找出两家同时供货,重点从质量、价格、服务三方面来进行比较尝试。
3.确定供货商:在使用两个月的基础上、由、副总经理、财务人员、采购人员组成审查小组,以民主表决的方式集中投票表决来确定。
4.签定供货合同:确定供货商后,由总经理与供货商签定供货合同,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供货合同一式三联:一份供应商;一份财务部;一份仓管员。合同应确定定价时间、供货质保金、货物的质量要求等。
5.供货商的更换与续用:在合作的过程中,如发现供货商有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在合同期满前,由审查小组集中讨论决定是否更换、续用。
第三条市场调查原则
1.由总经理、财务人员、采购人员、长每月不少于两次进行市场调查。调查后需有调查记录,写明调查人员,调查时间、地点及调查结果,由全体人员签字后交存档。
2.调查时间、地点的选择,每项15天调查一次,以批发市场早市开市期间为调查区间,不能选择雨、雪天及极端天气情况后的当日或次日调查。市场的调查以供货商所在的市场为准。
3.调查的方法和程序。调查组应遵循先蔬菜、鲜货、后干杂调料、粮油、酒水的.原则,单项货品的调查不应低于三家。调查中要坚持集中调查的原则,调查时应实行看、闻、摸等手段、必要时可进行采样。对被调查的商品要详细的了解产地、规格、品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在询价后要进行讨价还价,切记只记录买方一口价。
4.出实地调查外,当地的报刊、杂志、电视等所刊出的价格,同行报价也是调查的手段和依据。
5.调查结果由调查小组结合实地调查结果和咨询结果进行综合讨论通过。
6.零星物品的调查由总经理或委托其他人(采购人员除外)实施。
第四条采购的定价原则
1、设立寻价员:由厨师长、仓管员、质检员组成,三人每月初、月中旬分两次入市场寻价,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每半月制定一次,零星物品的采购价格不定期进行。
2、定价程序:由总经理同采购人员一起根据市场调查的结果与供货商讨价还价后予以确认,并由总经理、采购人员签字以书面形式告知库管、财务执行。
3、价格管理原则:对于供货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制,根据不同的货品,其最高限价范围如下:
(1)干杂、调料、粮油、等执行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的6%。
(2)低质易耗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的平均数。
(3)零星物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的5%
(4)鱼类、肉类、鲜货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的4%
(5)蔬菜平均在一元以下者,其执行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的15%。价格在一元以上者,其定价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的10%。
4.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以及灾害性天气持续时间较长的月份,由于供货价格波动太大,其定价原则可适当放宽。
餐饮采购管理制度 篇2
一:原材料采购
固定原材料采购申购单分别由前厅经理和厨师长、总经理或其授权人、财务部门共同确认原材料名称和品牌后制作成单,每晚由使用部门(前厅和厨房)填写数量后交采购部门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
二:零星物料采购
使用部门根据经营收支、物资储备情况确定采购量,并填制请购单后报送采购部门。采购计划由采购部门制订,呈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实施采购计划。
三:物资以外的商品采购
1. 采购申请单由使用单位申请经本部门主管同意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2.采购实行归口管理,即采购部负责存货采购、物料采购,行政部门负责it,办公电脑及办公用品采购。
3. 采购部门根据批准后请购单进行采购。
4.订立合同使用标准合同。合同要有信用期管理,一般账期不得低于30天。
四:采购验货制度
1.以下情况验收人员拒收:无订货手续不收,送货凭证不清不收,规格数量不符不收,物资明显异样不收。
2.验收基本程序:
a)值班店长负责监督重量或数量,厨房值班组长负责核对是否和申购物品一致,质量是否符合标准,采购人员负责监督价格是否合理;
b)验收人采用鼻闻、目测、手触摸、耳听等方式对原料质量进行检验;
c)凡有外包装的货物必须打开验收,用塑料袋包装的物品必须倒至酒店漏塑料筐并沥去水分后再称重;
d)采购员应每天验收物品前检查称重工具是否准确。
3.固定原材料采购的验收人员:值班经理,仓库人员,厨房值班组长三人。
4.零星物品验收:使用部门负责人(前厅经理或厨师长),仓库人员,采购人员。
五:报损报丢制度
1.对固定用品的损坏、丢失制定合理的报损率,员工人为因素损坏餐具的由损坏人员照价赔偿,顾客损坏餐具须经前厅经理签字认可,否则将认定为损坏;
2.人为损坏的'餐具不计入合理损耗餐具;
3.赔偿金额按餐具平均价格计算,无故丢失物品由丢失本人负责赔偿,无事主的由物品所属部门负责赔偿;
4.餐具损耗额度为千分之二,合理损耗额度之外的餐具损耗将从本部门奖金中按实数扣除。
六:出入库及领用制度
为方便部门运营,所有物品的出入库及领用制度暂按直拨形式直接由使用部门领用保管,采购部及财务部门将不定时检查部门小仓库,对领用不当或安排使用不当造成霉变、过期等浪费现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报价与询价制度
财务部,采购人员,前厅经理与厨师长,行政部定期对所有物资进行广泛的市场询价,货比三家,对采购价格进行分析反馈,发现有差异及时督促纠正。对于每天使用的原材料,根据市场行情每周二公开报价一次,并召开定价例会,例会有采购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参加,对供应商所提供物品的质量和价格进行公平、公正的选择。对新增物资及大宗物资、零星紧急采购的物资,须附有经批准的采购单才能报账。
餐饮采购管理制度 篇3
为规范原材料的采购程序、节约采购成本、满足经营的需求、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采贮管理流程分采购、验收、仓管、发放四个环节,针对各餐饮企业的实际情况,具体切实做好采购工作。
第一条 基本原则
1.廉洁自律,严格供应商选择、评价、甑选以保证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理好与供应商的关系,不接受供应商礼金、礼品和宴请;
2.严格遵守采购规范流程,按流程办事,能及时按质按量地采购到所需物品,在满足公司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
3.加强采购的事前管理,建立完善的设备价格信息档案,做好采购相关文档的存档、备份工作,以有效地控制和降低采购成本并保证采购质量;
4.所有采购, 必须事前获得批准. 未经计划并报审核和批准,除急购外不得采购,急购需按《紧急采购管理流程》要求进行采购;
5.凡具有共同特性的物品,尽最大可能以集中办理采购,可以核定物品项目,通知各申购部门提出请购,然后集中办理采购;
6.采购物品在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应在正在发生业务或已确认的供应商处购买, 不得随意变更供应商;
7.科学、客观、认真地进行收货质量检查;
第二条 供货商的确定原则
1.初选供货商:要深入细致的进行市场考察,要从所在城市找出三家以上有代表性的供货商,进行综合考察,在考察中要重点了解供货商的实力,专业化程度,货物来源,价格、质量极其目前的供货状况。
2.试用供货商:对于同类商品找出两家同时供货,重点从质量、价格、服务三方面来进行比较尝试。
3.确定供货商:在使用两个月的基础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人员、厨师长、采购人员组成审查小组,以民主表决的方式集中投票表决来确定。
4.签定供货合同:确定供货商后,由总经理与供货商签定供货合同,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供货合同一式三联:一份供应商;一份财务部;一份仓管员。合同应确定定价时间、供货质保金、货物的质量要求等。
5.供货商的更换与续用:在合作的过程中,如发现供货商有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在合同期满前,由审查小组集中讨论决定是否更换、续用。
第三条 市场调查原则
1.由总经理、财务人员、采购人员、厨师长每月不少于两次进行市场调查。调查后需有调查记录,写明调查人员,调查时间、地点及调查结果,由全体人员签字后交会计存档。
2.调查时间、地点的选择,每项15天调查一次,以批发市场早市开市期间为调查区间,不能选择雨、雪天及极端天气情况后的当日或次日调查。市场的调查以供货商所在的市场为准。
3.调查的方法和程序。调查组应遵循先蔬菜、鲜货、后干杂调料、粮油、酒水的原则,单项货品的调查不应低于三家。调查中要坚持集中调查的`原则,调查时应实行看、闻、摸等手段、必要时可进行采样。对被调查的商品要详细的了解产地、规格、品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在询价后要进行讨价还价,切记只记录买方一口价。
4.出实地调查外,当地的报刊、杂志、电视等所刊出的价格,同行报价也是调查的手段和依据。
5.调查结果由调查小组结合实地调查结果和咨询结果进行综合讨论通过。
6.零星物品的调查由总经理或委托其他人(采购人员除外)实施。
第四条 采购的定价原则
1. 设立寻价员:由厨师长、仓管员、质检员组成,三人每月初、月中旬分两次入市场寻价,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每半月制定一次,零星物品的采购价格不定期进行。
2. 定价程序:由总经理同采购人员一起根据市场调查的结果与供货商讨价还价后予以确认,并由总经理、采购人员签字以书面形式告知库管、财务执行。
3. 价格管理原则:对于供货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制,根据不同的货品,其最高限价范围如下:
(1) 干杂、调料、粮油、等执行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的6%。
(2) 低质易耗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的平均数。
(3) 零星物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的5%
(4) 鱼类、肉类、鲜货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的4%
(5) 蔬菜平均在一元以下者,其执行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的15%。价格在一元以上者,其定价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的10%。
4. 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以及灾害性天气持续时间较长的月份,由于供货价格波动太大,其定价原则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