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梦到那只小羊,站在空空田野的一头,耷着脑袋,不会哭泣。
太阳很好。阳光很密很亮的时候,我通常会认定它在暗示着一些悲伤,于是摊开双手,陷进沉默。我喜欢走在大街上的感觉,躲在陌生男女的影子当中,不去接受顺着光线淌落下来的伤感。
在城市中,我永远是一个迁客,即使许多人都能叫出我的名字。开始了早晨,当各种形状的汽车占领马路的中心,街边的店铺一个接一个打开嘴巴的时候,我总是怀念着家乡的秋天。在那样的秋天里,我不记清有多少丰收的幸福笼罩在整个村庄的屋顶上,只记得成群的麻雀准备过冬,河流日渐衰老,流得很慢。我还记得许多倔强的树叶从各自的位置纵身跳下,在失去了支撑的半空中,卑微而敏感。有时,在整个观察的过程中,我会无比羡慕这些流离失所的孩子,并情愿跟它们一起滑过一生。我想,我的呼吸和生命本应跟它们连结在一起。所以,当尘灰从这个城市最低的平面升起的时候,从我眼前走过的始终是河流、麻雀、树叶的身影,佝偻的身躯、跳动的灰色火苗和那些被遗弃的孤儿。而这个时候,我便会感觉到体内的血液像地底的熔岩一样开始升温,运行;心脏在四周尘埃中间逐渐鲜活,温柔地跳动。我准备好了,度过长达一天的生活。
送走过数不清的日子,也便习惯了一个人返回。穿越水泥的国度,时常忘记自己属于哪一个窗口,那里是否真的存在幸福。许多人把自己交给大街,让它来决定命运,我想我是其中一个。不用去对白,也没有永恒,有的只是不停游移的视线和内心里喧腾的一些词语。从不想让视线停留,更不想把这些词语轻率地交给舌头去挥霍。眼睛疲倦的时候,我会登上一辆开向任何方向的汽车,陪同它和许多人一起奔赴终点。车窗外面,白天的人们表情坚定,在如同水银泻地、明晃晃的大街上,他们无暇顾及旁人,更没有时间回头捡起他们遗落的东西。于是,那些青春的面容、闪光的年华、高傲的灵魂,还有坚定的爱情,像季节中被幼鸟褪落的羽毛,躺在街心,哑默着翻滚。
夜晚的城市是一颗明亮而不润泽的珍珠,围绕着坚硬的内核,疼痛着发光。我喜欢这样的城市,掩盖了丑陋,层楼之上的点点灯光如同夜空中一群忘记飞行的萤火虫。许多次,在这样的夜里,我都很任性,固执地张开翅膀,低空掠过灯光黯淡的街道。我去祝福过每一个夜行的路人,并爱上一个脚步轻盈的女子。我会假设一段我们的爱情,从擦肩的一个叹息开始,悲欢离合,生儿育女。我想象着我们即将进行的可能平淡如水,也可能激烈如火的人生,以及每一次彼此注目的场景。我还可能为她写下许多动人的诗句,然后终老。当我们紧握的手缓缓垂下,失去温度,并肩而立的两块墓碑上,还将刻下曾经打动她的诗句:水来,我在水中等你;火来,我在灰烬中等你。当然,我并不会为这一切没有发生而惋惜。在银灯万盏的中心,我选择将许多东西遗忘,包括自己的眼睛。子夜来临,在看不见伸出手指的田野上,动物们都已回家。我没有家,只有温暖的幻想和一个供自己蜷缩的地方,这便足够。没有比夜更大的床,所有的光芒都已经合上了眼睛。这是一个与我无关的夜晚。
我时常认为自己不会长大,在流动着光阴的河岸上,我始终是一个目光清澈的旁观者,因此会不停地梦到那只童年见过一次的小羊。它就站在空空田野的那一头,耷着脑袋,不会哭泣。城市中没有秋收后空荡荡的田野,所以,每次醒来,我都不知道自己该站在哪个位置,隔着密密的庄稼茬,以一只羊,跟它对望。
※本文作者:仇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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