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制实施方案(通用4篇)
导师制实施方案 篇1
一、 指导思想
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意见(试行)》的基本精神,结合宇航学院发展现状与学科特点,推进本科生博雅教育和本研一体化培养机制;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倡导高水平教师更多地参与本科生人才培养工作,建立新型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内在要求,提升学院本科教学与人才培养的质量。
二、 组织保障
宇航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小组由院长和书记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和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基本成员为各系主任(或教学副主任)、导师代表、学生代表,学院专职辅导员担任秘书。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的起草、完善和执行,以及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反馈和调整。
学院下属各系所成立本科生导师制执行分组,配合学院工作小组开展导师制的实施,主要任务是确保本系所导师数量和质量,协助学院工作小组完成本系所导师的考核与奖励。
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小组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导师制工作研讨会。
三、 实施范围
1、本科生导师制面向学院全体本科生。从20xx级学生开始试行,逐步覆盖全体本科生。
2、本科生导师岗位主要由宇航学院在职教师担任,也可以由能达到导师岗位职责要求、热心宇航学院教育事业的其它学院教师、离退休老教师、社会知名人士、校友担任。
3、学院受聘教师(教学科研型、教学为主型、研究为主型)均应积极参与本科生导师制工作,承担学院所要求的担任本科生导师的任务。
四、 聘任基本条件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熟悉教育规律;
3、关心热爱学生和人才培养工作,奉献精神强;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适合本科生导师工作需要。
五、 岗位职责
1、思想层面。及时发现和了解被指导学生的个性特征、行为习惯、道德品质、思想状况等,对学生进行道德品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
2、学习层面。关心学生的学业状况,重点在两个意识的培养:创新意识和自信意识。从专业兴趣、学习观念(目标、动力、方法)、科技实践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发现学习成绩突出和有特长的学生,向学校提出因材施教的特殊培养计划,促使优秀拔尖人才脱颖而出。
3、生活层面。关心学生的生活,重点在两个能力的提升:自主规划和自我控制能力。指导学生自主安排日常生活,合理进行个人消费,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明确生活目标,端正生活态度,学会过充实而有意义的生活。
4、成长层面。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为每一名学生建立简要的成长档案。提高学生应对挫折的承受力,激发学生自尊、自爱、自主、自信意识,学会正确对待自己和他人。指导学生了解自己的能力倾向和职业兴趣,培养学生的爱好和特长,引导学生做好职业规划,为将来正确选择职业打好基础。
六、 实施方案
结合自身特点,面向不同年级,导师制和导生制相结合的模式。
1、实施原则
1)发展性原则:师生协商,共同成长;
2)个性化原则:尊重个性,面向创新;
3)分阶段指导原则:按照年级特征进行指导;
4)特殊与一般相结合的原则:对有特长的学生要提供特殊指导,形成有利于特殊人才成长的环境;
5)关注“边缘化”的原则:对内向、学业困难、经济困难、家庭情况特殊的学生个体要特别关注。
2、实施办法
1)采取“学生申请,双向选择,学院聘任”的基本流程进行。学生自主选择导师和学院配备导师相结合,以学生自主选择为主,学院发给聘书。
2)导师个人申报后,由导师制工作小组审议,批准后备案;
3)学生自愿申报导师,由师生双方相互选择。导师在同一届学生中招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
4)导师独自承担本科导师的各项工作。
5)新生入学后,从第二个学期补考结束后启动选聘工作,期中考试前完成聘任。
6)学生与导师的关系允许调整。学生可以选择中途更换导师,也可以同时选择多个导师。
2、与导师制配套的导生制
由同一导师指导的博士生、研究生担任,可协助导师指导学生。一方面可协助导师将指导工作精细化,另一方面利用导生与低年级学生年龄差距小、对学生需求理解强的优势,在导师和学生之间起到有效的协助、联系和反馈的作用。
导生制与导师制配套,目的在于全面提升学生素质和能力,增强学生对学院的归属感,促进师生双方的相互了解,便于人才的选拔和个性化培养。导生制用于辅助和完善导师制,导生不能代替导师履行其应有职责。
七、 工作要求
1、导师根据学生的个性成长需求,对被指导学生进行思想指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和生活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一、二年级本科生导师侧重在专业引导、大学生活适应和生涯发展辅导方面;三、四年级本科生导师侧重在专业指导方面,包括科技活动、社会实践等。
2、导师要及时了解被指导学生的思想动态,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指导频率,视学生状态和需求而定。
3、为每一位导师建立工作档案,为每一名学生建立成长档案。导师要在《宇航学院本科生发展辅导档案》中按照规范记录指导过程并签字,作为考核的指标之一。
4、定期开展导师经验交流与研讨,使好的经验和做法得以推广等。针对一些重点案例和特殊情况,定期与辅导员、学院领导开展分析会诊工作。
5、学院鼓励导师前往沙河校区对低年级学生开展指导工作,并为导师两校区往返提供便利条件。
6、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过程要注意:本科生导师不是研究生导师,可在适当的时机对学生进行点拨,但不要干扰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节奏。
八、 考核与奖励
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小组建立工作档案,按照导师岗位职责要求评价导师的工作绩效。根据导师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与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合作与探索实践、身心健康与发展等四个方面的指导情况,考核导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导师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之一,工作量计入KPI考核体系。对导师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比例约为本科生导师总数的10%。被评为优秀本科生导师的教师,在年终考核、专业职务晋升、岗位评聘、研究生招生指标等方面给与政策倾斜。
九、 附则
本方案从20xx级学生开始试行,逐步探索适合宇航学院本科生发展的导师制实现形式,为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提供新的经验。
宇航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小组
20xx年4月15日
导师制实施方案 篇2
“德育导师制”是以“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首先是德育工作者”的理念建立的,它将学校的德育目标、任务从班主任工作中分解到担任“导师”的任课老师身上。使担任“导师”的任课教师与班主任紧密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对学生德育管理进行优化,形成全员育人、全科育人、全程育人的良好育人模式。
一、指导思想:
贯彻“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办学理念。
实践“全员育人,全科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新理念。
二、目的意义:
动员多方力量,整合多种资源,形成学校“全员育人”的局面。
三、方法和步骤:
1.确定德育导师:由任课老师自主报名,班主任老师推荐,然后经学校研究确定德育导师。
2.确定被指导学生:由各班主任物色,任课教师建议,报年级部、政教处备案。
3.师生结对:由学生与导师通过双向选择,每位导师有针对性地选定1至2名“有特殊状况的学生”作为指导对象。
4.制定《德育导师工作手册》用于记载学生情况、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效。
5.建立工作制度:包括档案制度,谈心与汇报制度,会诊制度、家访联络制度、学业跟踪制度。
6.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对“德育工作导师”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考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7.把担任德育导师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必要条件、考核结果与教师教育教学评价考核挂钩、并且每学年评选部分优秀德育导师进行表彰。
四、培养目标:
1.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文明行为习惯、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科学的思想方法、明确的学习目标。
2.培养学生具有自尊自爱、自信自强、自觉自律、开拓进取。坚毅勇敢的心理品质。
3.培养学生具有辨是非、知荣辱、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及一定的道德评价能力。
4.培养学生具有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
五、德育导师职责
1.热情诚恳、主动积极地接受学生的申请,或者学校的'委托,全面深入地了解所指导学生的兴趣、个性和特长及其家庭背景,采取整体与个别教育、引领、辅导相结合,关心帮助所联系学生。
2.从关心学生学业进步、改进学习方法、生涯指导等方面入手,因人而异地制定指导计划,在学习时间安排、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纪律、学习习惯、学习过程等方面向所联系的学生提供帮助,引导学生自觉开展自主探究性学习,并接受学生在学习等方面的咨询,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3.指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学生参加课外文化娱乐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激发他们刻苦学习、勇于实践的激情,提高他们的组织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做到明确要求、悉心指导、定期检查。
4.关注并掌握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表现过程,通过与学生频繁而深入的交往,将正确的思想观念和成功的生活经验传授给学生,帮助、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心理素质,防止和纠正不良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5.加强与学生家长、其他科任教师联系,全面了解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帮助学生解决生活、学习方面的困难和心理的困惑。
六、德育导师工作内容
1.建立学生档案
为每个学生建立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家庭情况、学生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和学业跟踪档案,并对学生每星期的表现及考试成绩逐一登录,分析对照,绘制学生学业变化曲线。
2.谈心与汇报
德育导师坚持每周至少一次与学生进行个别谈心,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在学习时间、方法等方面帮助学生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要求学生每周向导师汇报生活学习情况。导师要记录师生活动全过程。
3.会诊
由班主任组织召开定期或不定期的班级德育会议,本班级的所有导师一起交流、讨论,针对存在的情况,研究对策,发挥“整体、合作、优化”的功能。
4.家访联络
建立定期家长接待日和不定期的家访、电话联络制度,每月至少与学生家长联系一次,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帮助和指导家长改进家庭教育。德育导师必须对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有清晰的了解,对其家庭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包括家庭的结构(单亲、重组、挂靠的更要作为重点)。密切与家长联系,指导家庭教育,共同探索教育方法。
5.学业跟踪
及时了解学生听课和作业情况,并给予帮助和鼓励;登记、绘制成绩变化曲线。
导师制实施方案 篇3
导师制是实施和完善学分制的必要组织保证,是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根据《宜春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导师资格、导师职责、导师聘任、管理与考核的规定,我院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学习与发动
1.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各教研室主任、班主任、辅导员。领导小组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教务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学院做好宣传工作,召开师生大会、学生班会、教研室会议,介绍实施导师制的指导思想、实施方案及操作程序等,并组织学生选择导师。
二、确定教师名单
(一)受聘教师资格审查:
1.学历资格:受聘于任课教师岗位、具有讲师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的本院教师,均有资格和义务承担本科生导师工作。
2.业务资格:
(1)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懂得教育规律,熟悉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具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
(2)熟悉学分制下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理解学分制的运行机制,知识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
3.其他:
(1)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对学生进行辅导;
(2)身心健康;
(3)校外读博、读硕的教师在读期间一般不承担导师工作;
(4)受过学校处分或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能选聘为本科生导师。
(二)受聘时间:
每每学年开学初, 各班根据新生人数,为学生配备导师,学院完成导师聘任工作,导师聘期原则上为一年,并将导师及所指导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三)聘任方法:
导师聘任实行个人申请,院(系)审核批准,报教务处备案的方式进行。
(四)网上公布
学院根据教师申请情况,结合导师聘任资格与条件,确定导师名单(导师名单包括导师个人基本情况、研究方向等),并将导师名单上网予以公布。
三、师生互选
1.师生互选工作分阶段完成。
2.每一轮前一阶段为学生申报,后一阶段为导师选择。学生每轮申报一位导师,在学生申报基础上导师选择被指导学生。
3.互选结果经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将不予更改。第一轮中由于各种原因未落实导师的学生,及本轮中接收学生数累计未满规定人数的'导师将进入第二轮互选。
4.师生互选结果在每轮结束后学院予以公布,正式结果通知将在全部导师互选工作完成后发布,最终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四、定期检查
(一)导师职责
1.关心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生活,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专业思想。
2.帮助学生熟悉本专业和相邻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籍管理条例,根据每位学生的不同特点,帮助学生制定个性化的修读计划,确定每学期的修读课程。
3.关心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教育与引导,培养学生树立刻苦学习的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4.建立导师与学生联系和沟通的有效渠道,安排相对固定的导师接待日和地点;
5.及时向学院及教务处反馈学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时填写《宜春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活动记录表(教师用)》。
(二)学生职责
1.认真领会导师制的意义,了解《宜春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暂行办法》。
2.主动与导师联系,汇报近阶段的学习、工作、思想状况等,每月至少一次。
3.服从导师的安排,积极参与科技活动。
(三)检查
1.学院把导师工作作为本院(系)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导师工作的意见;
2.学院成立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
3.学院建立本科生导师档案,并依据《宜春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活动记录表(教师用)》对导师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价,并以此作为对导师进行评价及划拨工作量的参考。
宜春学院政法学院
20xx年5月10日
导师制实施方案 篇4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切实增强德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构建“全员参与”的中小学德育工作体系,根据省教育厅浙教基〔20xx〕284号文件和市教育局义教基(20xx)5号文件《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实施“德育导师制”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我校决定自本学期始实施德育导师制。
一、德育导师制的含义
德育导师制是在“整体、合作、优化”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将学校班级德育的诸多目标、诸多任务分解到担任“导师”的任课老师身上,导师依据“用心沟通、以德树德;竭诚交流、以情动情;刻意磨练、以志励志;修身垂范、以行导行”的育人原则,既教书又育人,既管教又管导,从而形成整体合作、优化班级教师管理群的一种班级管理模式。
二、实施德育导师制的重要意义。
1、它是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需要。
学校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主阵地,教书育人是每一个教师的职责,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必须改变仅仅依靠班主任、德育教师为主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片面认识和现状,让所有教师都承担起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以德育导师制为载体,建立一支全员参与的德育队伍,使德育与智育有机结合,真正落实“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2、它是中学德育创新的重要抓手。
德育导师制是新形势、新任务下的一种德育制度创新,强调以德育回归生活、关注学生生命成长为理念,通过构建学校教学与德育一体化的管理机制,使学校德育工作更加贴近学生学习和生活,学生的知识建构与道德成长同步发展,真正提高德育的实效性。
3、它是新课程改革的需要。
我国新课程提出的三大目标之一“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学习目标,单靠课堂教学和班主任工作是不可能完成的。另外,新课程实施后,学生可以跨班级选课,传统意义上的班级管理模式可能会相对削弱。因此,探索新模式下的学生学业、生活、品行指导方式和策略,从而有效地推动新课程方案的实施,是当前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德育导师制的管理模式不失为一种可资借鉴的模式。
三、实施德育导师制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以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为指导,针对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改变教育观念,探索适应时代和学生发展需求的德育方式。提倡学生德育导师群体负责制,从教师灌输说教转变为师生平等对话,开展以沟通、理解、帮助为特征的个别教育,进一步有效推进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2、工作原则:
(1)发展性原则。德育导师的工作必须以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指向,在全面了解受导学生的基础上,师生共同讨论协商确定符合学生实际的发展目标。
(2)个性化原则。德育导师要善于发现、研究受导学生的情感、智能、兴趣爱好等个性特点,开展个别化的教育,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3)人本化原则。德育导师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真诚关爱受导学生,努力成为受导学生的良师益友。
(4)渐进性原则。德育导师要根据受导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道德水平和认知基础,循序渐进地进行教育,逐步提高受导学生的道德修养与学习能力。
(5)保密性原则。德育导师在施导过程中,要尊重施导学生的个人隐私,不随意泄漏、评价受导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四、德育导师主要职责。
按照对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习辅导”的要求,德育导师的主要职责是:
1、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上的细节表现,帮助、指导受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关心受导学生的身心健康,对受导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
3、关心受导学生的学业进步及个性特长发展,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
4、指导受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受导学生参加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
5、经常与受导学生家长及其它科任教师沟通,全面了解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各方面表现。
五、德育导师制的组织和管理。
1、组织机构:
(1)为保证德育导师制实施工作的正常运行,由书记室、校长室、政教处、团委、年级部的有关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以教学组为单位,落实好德育导师人选,明确职责,经常、及时、细致地开展转帮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
副组长:x
组员:等心理辅导室成员及各班班主任
2、管理制度在实施德育导师制的过程中,逐步建立导师聘任制度、受导学生档案制度、定期谈心与交流制度、定期家校联络制度、定期例会制度、导师培训制度、导师考核和奖励制度等,使导师的工作和管理有章可循,逐步规范。
(1)导师聘任制度:
根据自主、公开的原则,以每个教学班为单位,教师采取个人自荐和集体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学校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最终确定名单,颁发聘书。(35周岁以下的教师要人人参与)
(2)受导学生档案制度:
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受导学生。原则上每班10--12人,家境贫寒、行为有偏差、心理有障碍、学习有困难、家庭教育环境不良、单亲家庭等特殊学生群体应优先予以考虑。学生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主动提出受导要求。
A、通过填写表格建立受导学生个人档案。导师要对每位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档案,追踪学生成长轨迹。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及社会关系详细情况;学生的个性特征、行为习惯、道德素养、兴趣爱好;学生心理、生理、身体健康状况;学生每月的表现、每次考试成绩记录及分析等。
B、定期谈心与受导学生交流。
C、德育导师要定期与家长进行联系。具体时间由导师确定,但是每月至少应有一次以上的联系。联系的方式应该多样化,提倡导师进行家访,每学期至少应有一次以上。
D、每月最少两次参加受导班级的班团活动课,并能指导学生开展相关的主题教育。
以上有关内容必须记载在《德育导师工作手册》中。
(3)定期例会制度:
学校德育导师制指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交换意见,讨论问题,决定事项,总结工作。校级一般每学期召开二次,年级段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班级一般每二周召开一次,每次会议都要做好记录。
(4)导师培训制度:
学校德育导师制指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导师进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举办德育导师工作研讨等活动,不断提高德育导师的育人能力和工作水平。
(5)导师考核制度:
学校德育导师制指导小组根据下列四种情况,采取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
第一、每位导师的工作手册记录情况。(20%)
第二、受导学生和家长对导师工作的评价。(20%)
第三、受导学生的实际表现(包括品德和学习情况)。(20%)
第四、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的评价。(20%)
第五、学校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的评价。(20%)
第六、考核等第分为优秀(90分以上,包括90分)、合格(90分--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
(6)导师奖励制度:
A、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德育导师,在学校年度考核中另加分(由校务会讨论后确定)。
B、学校对担任德育导师的教师优先提供外出学习机会。
C、设立“优秀德育导师奖”。
D、学年为合格者以上(包括合格)的导师视作半年班主任年限。
E、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导师,不享受以上A、B、C、D的奖励制度。
六、注意事项:
正确处理实施德育导师制的二对关系:
1、正确处理德育导师与教学的关系。实施德育导师制的目的是为了纠正长期以来“教书”与“育人”彼此脱离的现象,通过德育导师制,真正落实教书和育人的有机结合。因此,德育导师既要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状况,也要指导他们学会学习,还要关心他们的生活,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2、正确处理导师与班主任的关系。班级是学校的基本组织,班主任是班级的管理者,实施德育导师制是班主任工作的有力补充,不是取消班主任,也不是以导师取代班主任,班主任也可以担任导师。在加强班主任工作的同时,将德育导师对受导学生的个别教育与班主任对班级的全面管理有机整合,两者相辅相成,发挥教育的整合效应。
3、正确处理导师与家长的关系。家长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子女,导师应多与家长沟通,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导师应尊重家长,讲究与家长联络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