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通用9篇)
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篇1
为扎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物业管理考评工作,贯彻落实《关于提升社区治理水平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灌办发〔20xx〕40号)文件精神,构建文明、整洁、和谐的居住环境,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努力提升居民的文明素质,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居住小区创文工作和物业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最新体系标准,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全县物业小区管理整体升级、全面达标,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高群众生活质量,高质量助推全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工作目标
实地考查各物业服务企业住宅小区管理情况,主要包括住宅小区文明城市创建、小区基础管理、物业合同履行和小区治理等工作情况。重点对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聚焦物业小区文明城市创建氛围营造、“小广告”专项整治、居民小区(楼)全面达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居住环境文明素质提升等五大工作重点,强基础、抓长效、重人文,以点带面、上下联动,推动物业小区居住干净整洁、道路平整通畅、面貌井然有序、文明素质全面提升。
三、考核范围
在县住建局备案管理的92个居住小区。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实行量化打分制。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得分中定期考核占70,满意度测评占30。
(二)日常定期考核执行标准。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定期考核实行季度考核,每个季度结束后于次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汇总,报县物业管理考核小组办公室。年度考核采取物业管理协会考评、考核小组考核和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物业管理协会考评占10%、考核小组考核占50%、测评机构满意度测评占30、居民有效投诉率和投诉件整改率占10%。年度考核排名以全年四个季度分数相加所得总分从高到低排列。
县考核小组、物业管理协会和测评机构分别依照本文件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对物业服务企业文明城市创建、基础管理、合同履行、小区治理、综合管理服务、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护保养等方面进行测评,考核标准按年度工作要求可另行修订。
1、考核设A、B、C、D四个等次。年度综合评分在85分(含)以上的为A级;综合评分在70—84分的为B级;综合评分在60—69分的为C级;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下的为D级。
县住建局实行流动红、黄旗制度,对季度考核得分后10名的小区,在物业服务企业悬挂黄旗警告,并向小区业主公告,由物业服务企业递交整改计划并落实整改措施;对季度考核得分前10名的小区,在物业服务企业悬挂红旗表彰,并向小区业主公告,由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经理及相关人员进行表彰。
2、考核中发现住宅小区管理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的,由住建局物业监管科发放《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整改通知书》,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因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责任导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小区考核不得评为A级。
①装修管理严重失控;
②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转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③影响各类创建活动;
④发生对物业服务行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
4、因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责任导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小区考核为D级。
①设施设备瘫痪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②物业工作人员涉及项目装修、搬运、敲墙等“强买强卖”等行为;
③因物业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5、对考核资料进行存档管理,物业小区考核结果在全社会予以通报。
五、结果运用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结果,将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优秀住宅小区和先进物业服务企业评选、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征集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年度综合考核为A级的住宅小区。由县住建局择优推荐参与连云港市优秀住宅小区的评比;对年度综合考核为A级的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可在县内物业管理招投标中给予3分加分奖励,同一物业公司的不同住宅小区项目可以累计加分。考核加分在新的项目中标后不再计算,考核加分奖励期间不超过2年。
(二)年度综合考核为C级的住宅小区。给予3个月整改时限,整改期间县住建局不予出具企业诚信证明。
(三)年度综合考核为D级的住宅小区。给予6个月整改时限,整改期间县住建局不予出具企业诚信证明,按规定记入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档案。物业服务企业有1个项目考核评定为D级的,在物业管理招投标中扣3分;有2个以上项目考核评定为D级的,在物业管理招投标中扣分予以累计。考核扣分起止期间1年。年度综合考核为D级的住宅小区,建议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按规定启动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工作。
(四)年度考核奖励。取前25名物业小区分别对应的物业公司,在年终物业考核总结大会上由县住建局对物业公司和其主要负责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取得灌南县内物业选聘优先推荐资格。总结大会将邀请县级媒体予以报道,增加获奖企业的.行业知名度。奖项设置如下:
1、一等奖小区5个。物业服务企业获得灌南县物业服务企业年度金奖,对应小区物业项目经理获得金牌经理奖项。
2、二等奖小区8个。物业服务企业获得灌南县物业服务企业年度银奖,对应小区物业项目经理获得银牌经理奖项。
3、三等奖小区12个。物业服务企业获得灌南县物业服务企业年度铜奖,对应小区物业项目经理获得铜牌经理奖项。
根据奖项设置,分别给予物业公司和个人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创新创优奖励
1、省市示范小区。被评为省级示范小区、省级宜居小区和市级示范项目小区。
2、红色物业小区。被评为省、市级红色物业小区。
3、创文工作奖励。根据本文件要求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考评和县创文办考评等次,在综合评分中位列前10名的物业小区。被上级部门表彰的以上物业小区,县住建局分别给予物业公司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住建局成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房产处、物管科相关同志为成员,邀请县相关部门同志参与组成的县物业管理考核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住建局物管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考核小组成员要按照创建标准,分片区、分小区点面结合进行考核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会办,提出解决措施,切实改进工作。
(二)细化任务分解。按照“全员参与、督查推进、长效管理、分工明确”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居住小区创文“五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结合居住小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要求逐级落实推进,将整治任务、标准要求和整治项目层层分解到各督查推进小组工作人员,按照序时进度真抓实干、扎实推进。
(三)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灌办发〔20xx〕21号)部署的要求,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做好工作安排部署,同时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狠下决心、动真碰硬,快节奏推进、超常规突破,采取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等办法,扎实抓好居住小区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
(四)强化督查考核。严格执行每周一检查、每月一通报等督查机制,及时协调、现场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内容,并进行跟踪再督查,确保每个问题限期解决到位。设立曝光台,对态度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推诿扯皮或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格问责到位,坚决追究责任并公开曝光。
七、附则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深化“迎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加强市民文明行为养成,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丰泽区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社区决定大力宣传开展以“不剩饭、不剩菜”为主题的文明餐桌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酒店、饮食店、学校餐厅、机关食堂、企业食堂为重点,以餐饮业从业人员、中小学在校生、机关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和广大消费者为主要对象,大力普及文明餐桌知识,倡导节俭用餐行为,营造和谐文明的用餐社会氛围,把俭以养德、俭以养性、俭以养生的理念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
二、工作目标
大力宣传“不剩饭、不剩菜”、“文明用餐、节俭养德”,发动餐饮企业,市民积极参与,从文明餐桌细节入手,切实做到:节俭用餐——不剩饭剩菜,吃多少点多少;安全用餐——不用地沟油,不用变质食品;卫生用餐——使用消毒的`公筷公勺。
三、工作安排
1、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渠道,以节俭用餐、安全用餐、卫生用餐为主题,宣讲:剩菜是地沟油主要来源,节俭饮食不仅节约了资源,保护了环境,减少了浪费,而且有利于身体健康。
2、倡仪餐饮企业及食堂在大厅内张贴“不剩饭不剩菜”、“文明用餐、节俭惜福”、“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惜衣有衣、惜食有食”等内容的标语,提醒消费者注意节俭、讲究卫生。要通过持之以恒的宣传和倡导,树立新的饮食观念,由“爱面子”向“重实情”转变,由“讲排场”向“求健康”转变,由“畸形消费”向“绿色饮食”转变,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节俭风尚。
3、社区居委会负责辖区的组织协调工作,落实重点地段、重点企业,营造户外宣传氛围,发动消费者积极参与,扩大文明餐桌行动的影响。
四、工作要求
1、各居民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的意义,坚持把此项活动作为推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诚信体系建设和市民思想道德素质提升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统一部署,积极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形成整体合力。
2、文明餐桌行动是今年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一项内容和考核依据,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安排、指导做好图片、文字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区文明办通知为指导,大力实施市政设施、景观绿化、清水活水、行业管理、窗口服务等提升工程,有效解决有碍城市文明进步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市民生活质量的重点问题,以扎实的工作、最好的成绩迎接上级的检查测评,为实现我区“两年争先、四年领先、六年率先”的发展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我局承担的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点位标准及责任分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分别成立市政及景观照明工作组、绿化景观工作组、水环境工作组、物业管理工作组、供水供气工作组,由局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一)市政及景观照明工作组
三、工作内容
(一)实地考察点位申报
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负责做好城区人民公园、翠园绿地、中心横河景观带等公园绿地实地考察点位的'申报及日常巡查、维护和考核工作,保证迎查点位常态化达标。
(二)城区公园、广场长效管理
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做好城区公园的环境整治、公用设施维护和志愿者集中服务工作。重点对广场及周边道路破损的路牙石、人行道盲道道板砖、广场铺装石材、路灯景观灯以及缺失的绿化苗木等进行维修和补栽,完善相关志愿服务、文明教育的公益广告。由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牵头负责,市政管理处、物业管理中心、水环境管理处协同配合。
(三)道路基础设施维护
由市政管理处牵头,园林中心、水环境管理处、路灯管理所配合。主要对城区主次干道的损坏的基础设施(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路牙石、道板)等进行巡查和维修;对城区道路缺失或损坏的雨污水窨井盖子、雨水篦子等进行巡查、维修和更换;对城区道路标志标牌和道路绿化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商业大街管理
由市政管理处牵头,园林中心、水环境管理处、路灯管理所配合。主要对城区商业大街损坏的基础设施(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路牙石、道板)等进行巡查和维修;对缺失或损坏的雨污水窨井盖子、雨水篦子、道路标志标牌和绿化苗木进行巡查和整改。
(五)背街后巷管理
市政管理处、水环境管理处、园林绿化中心、路灯管理所等部门积极配合金沙镇和高新区做好各自管辖范围内背街后巷的道路、盲道、标志标牌以及窨井盖子等道路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社区和小区管理
物业管理中心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指导和检查金沙镇、高新区开展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和物业管理规范化活动,有效解决部分老小区特别是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脏乱差现象,物业管理人员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服务,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到位,小区环境整洁、管理规范;物业管理中心牵头组织金沙镇、高新区对所辖老小区楼道亮化情况进行调研,并牵头召开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加强城区住宅小区特别是老小区的互查、整改工作,特别要做好物业管理收费、日常保洁、统一着装、投诉处理等方面的工作。
(六)规范窗口服务质量
由自来水总公司和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负责,加强城区供水、供气服务窗口的日产管理和巡查整改,做到人员着装统一、便民设施齐全、服务承诺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工作人员热情礼貌、文明用语,提升窗口形象、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
(七)加大宣传力度
局办公室牵头印发《创建文明城市应知应会》宣传单和《调查问卷》,并发放至局机关及局属事企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营造人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相关要求
1、坚持例会制度。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各专业领导小组实施定期例会制度,局主要负责人听取各责任小组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情况的汇报,总结点评各项工作,研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城市建设科负责做好创建迎查的日常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做好后勤服务、文稿材料、信息沟通等保障工作。
2、分解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我局承担的文明城市城建工作要求,各专业小组要逐一对照,细化分解,注重横向联系,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文明城市建设重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做好保障工作。实施文明城市建设重点工作是一项民生系统工程,我局将加大人、财、物的投入,确保20xx年全区文明城市建设的各项重点工作取得实效。
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篇4
为加强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文明意识,培育社会文明风尚,加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步伐,根据《20xx年城关区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决定在社区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七大系列活动。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抓住“知行统一”这一关键,大力倡导文明理念,积极营造文明氛围,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努力培育文明新风,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努力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推动文明和谐城关建设、促进全街经济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内容
以“讲文明树新风”为统一主题,组织开展七个方面的系列活功:
(一)开展“文明在我节日中一一弘扬传统”主题活动。突出“我们的节日”文化内涵,利用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重要传统节日,开展节日民俗文化和“中华经典进机关”活动,引导人们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
(二)开展“文明在我言行中一一文明常伴”主题活动。开展“百万市民讲文明、重礼仪告别不良行为践行礼仪”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礼仪知识,引导市民群众积极践行仪。开展“文明出行”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遵章守纪、文明礼让的`交通秩序。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公德教育,促进兰州市“三管九不”市民行为规范教育、法制知识和城市管理法规教育,激发其关心和参与城关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开展“文明在我爱心中一一志愿服务’,主题活动。积极引导志愿者开展交通协管、市容市貌监督、环境卫生维护、文明倡导等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做好对“空巢老人”的生活救助和日常照料等关爱服务活动。
(四)开展“文明在我心目中一一崇德向善”主题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参与“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组织道德模范走进社区和学校深入巡讲,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广泛传播善行义举、美德好德,引导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的优良氛围。
(五)开展“文明在我环境中一一清洁家园”主题活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落实周末卫生大扫除制度,组织社区干部、企业职工、大中小学生和社区居民走上街头,劝导和纠正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贴乱画、公共场所吸烟等不良行为,整治环境脏乱差现象,创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重点配合区有关部门北出口“生态文明通道创建"等活动。
(六)开展“文明在我生活中一一精神文明”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全民读书活动。继续开展“祖国在我心中一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进一步激发市民群众爱党爱国的热情。开展“社区邻里节”、“中秋团结共和谐社区文化展演”等活动,大力倡导团结和睦、关爱互助的人际关系。
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抓住加强公民道德教育的历史机遇,以文明礼仪知识“四进”为主题,以提升居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核心,以优化投资环境为重点,大力倡导崇尚文明、讲究礼仪、遵守秩序、爱护环境、重诺守信的社会风尚,做到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努力提高全街道精神文明创建水平。
二、活动内容:
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礼仪示范、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激发广大社区居民学习文明礼仪知识的热情和积极性。
三、活动具体措施
1、扎实开展“城乡共建”和“五送”、“五进”活动。要形成文化共建、环境共建、经济共建,要做到送知识、送技能、送信息、送文化、送法律下乡活动,同时还要开展科技、文体、法律、卫生、环保进社区活动。
2、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继续加强农村图书室、文化室、文化广场和文化墙建设推广工作,形成一批标志性的文明带、路、街。
3、组织社区志愿者和巾帼志愿者开展公益援助行动。美化社区环境,为孤寡老人、残疾人服务等,组织巾帼志愿者参与各种公益援助行动,宣传文明礼仪知识,进行家庭美德教育,并为下岗失业妇女及儿童等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争创美丽文明友爱互助社区。
4、组织开展建党九十周年为主题的'群众文化广场演出活动。充分利用城市广场、社区活动室、健身广场、居民服务中心等阵地,组织基层干部群众唱响红色经典歌曲,增强人们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广泛运用群众文艺形式传唱道德模范等身边好人,激发公民参与道德建设的热情。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街道宣传部们将对此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到年终街道宣传思想工作考评之中。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我街道创建文明县城工作的一项重要载体,摆上重要日程,抓好抓实。要根据《方案》的安排,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具体方案,加强组织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要立足基层,面向大众,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上下呼应、全民参与、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成功经验,同时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不文明现象进行批评曝光,促进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高。
(二)抓住根本,提升素质。要深化思想道德内涵,始终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部署任务、安排活动、开展工作。要运用“讲文明、树新风”教育实践活动这一生动活泼、参与面广的有效载体,加强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精心制作刊播一批以创建“全国最美丽、最文明县城”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让公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通过开展各种行为养成教育实践活动,让居民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自觉养成遵章守规的文明习惯。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责任单位要把此项活动与喜迎建党九十周年各项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结合起来,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县级以上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学校要精心部署、精心组织,在活动中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和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务求此项活动取得实效。
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按照职责分工,紧扣城市公共卫生管理工作重点,深入发动,周密组织,逐项整治,确保达标,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扎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有计划、按时序、分步骤的集中整治行动,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全民参与、重点突出、扎实推进的工作格局,年内实现市区二环路以内的“五小行业”、食品经营单位及自备供水、二次供水单位达标,其它城市公共卫生管理项目达到或接近全国文明城市指标要求。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
根据《徐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推进措施》《徐州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目标任务书》要求,从8月份至年底,开展城市公共卫生管理项目达标活动,并将工作内容下达至相关责任单位。
1、经营性公共场所加强疾病预防,普及健康知识,推进健康惠民活动,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和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5%。
责任单位: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食品经营单位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有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活动;食物中毒处理及时,无漏报、瞒报情况;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责任单位: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和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饮用水卫生、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管理规范;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达100%;供水单位和卫生监督机构
对水质的检测结果合格。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卫生局和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和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整治(8月—10月)。各责任单位根据担负的整治任务,广泛宣传发动,抓紧采取措施,分解目标任务,下力根治顽症,确保工作落实。市卫生局组织相关责任单位采取两周检查制、三周互查制方法进行督导与互查(具体检查方案另行通知),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上报市创建办。
第二阶段:检查考核(11月)。在各单位自查自纠、检查互查的基础上,迎接市创建办检查验收,使整治达标活动不断完善、全面推进。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2月)。以抓反复、防回潮为重点,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证集中整治达标成果持久长效。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把集中
整治达标活动摆上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富有成效地开展整治工作。相关责任部门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建立定期联席办公、联络员工作机制,要讲责任、顾大局,相互协调,密切作同,合力完成整治达标任务;各有关地区要主动服从,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努力巩固提高本辖区内整治达标水平。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加大对集中整治达标活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进行曝光,同时,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努力营造人人参与、支持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3、加强督导,强化考核。市卫生局根据市创建办整治进度和要求,组织相关责任部门按照责任区分进行检查督导,对单项优秀的进行通报表彰并上报市创建办,对工作进展缓慢、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同时,按照市创建办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做到奖优罚劣。
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以提高居民素质、生活质量和社区文明程度为目标,以道德教育、科教、文体、法律、环保、卫生、计生、维稳等社区活动工作为载体,全面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着重抓好特色社区建设。
二、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是坚持“四城同创”,确保我县20xx年全面达到省级文明县城标准,成功争创第三届安徽省文明县城。
通过社区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全县人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文化管理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环境卫生得到进一步改善,人民安居乐业,环境优美宜人,社会和谐稳定。
三、创建措施
(一)加大舆论宣传,营造创建氛围
结合社区实际,通过悬挂标语横幅、橱窗宣传栏、开展道德讲堂、组织自愿者宣讲、发放一封信和《文明市民守则》等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在辖区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有关要求、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广泛收集和听取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引导和教育辖区居民增强社会公德意识、文明行为意识、环保卫生意识,形成强有力的舆论氛围,把宣传工作贯穿整个活动之中。
(二)深化道德教育,提高市民素质
继续深入开展道德规范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围绕“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规范等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市民文明守则为基本的`行为规范,引导辖区居民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把道德教育与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志愿者服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强化道德实践,树立文明新风。
(三)强化教育普及,促进良好学风
全面发展社区教育,继续深入开展科教进社区活动,通过组织举办科普讲座、咨询、培训、竞赛等活动,普及居民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群众的文化修养。开发社区教育资源,积极构建学校、社区、家庭等多层次的社区教育网络体系。坚持开展群众性读书、读报学知识、学技能、学科学、用科学活动,培养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风气。
(四)注重文化建设,丰富社区活动
从社区实际出发,依托社区便利条件,充分发挥社区居民会议室、图书阅览室、棋牌娱乐室、广场文化、公园文化等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学习、文体娱乐等活动。积极向社区居民推荐优秀书籍,充分利用文化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的文娱活动或晨练、晚练活动,不断丰富居民文化娱乐活动。
(五)加强卫生保健,促进健康生活
深化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同时,做好基层卫生服务工作,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技能,坚持经常性举办卫生健康教育、健康知识培训,普及卫生与健康知识。
(六)推动法律普及,维护社会稳定
继续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健全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完善群防群治体系;认真做好调解工作,妥善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抵制各种丑恶现象和不文明行为的滋生蔓延,提高社区治安防范和控制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继续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加强法制建设,不断提高社区居民法律素质和法律水平;提高服务意识,全面开展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发挥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理职能,做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
(七)强化社区环境,改善人居条件
继续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围绕城市建设“5243”工程和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抓好社区硬化、亮化、美化、绿化、净化工作。加大对社区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积极配合片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背街后巷垃圾死角、垃圾塘口和“牛皮癣”的清理及日常监督管理,加强环保卫生等知识的宣传工作,提高社区居民的环保意识。
四、方法步骤
1、全面动员阶段(20xx年4月中旬-5月上旬)。通过召开社区会议、居民代表会议进行广泛动员,布置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现“动员更加广泛,目标更加明确,认识更加提高,合力更加增强”的预期目标。
2、扎实落实阶段(20xx年5月中旬-7月上旬)。对照测评体系找出差距,确保对社区各项测评指标的全面达标,确保各类创建宣传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提交材料全面到位。
3、全面提升阶段(20xx年7月中旬-8月中旬)。力争实现社区“五个明显”目标,即社区居民文明素质有明显提高,社区文化建设有明显成果,社区硬件环境有明显改观,社区和谐程度有明显提升,创建协调督导工作有明显收效。
4、迎接检查阶段(20xx年8月中旬至年底)。按照“听取汇报、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实地考察、整体观察”的相应测评要求,精心组织迎接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五、工作要求
(一)搞好宣传发动。自觉地把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活动摆上议事日程,通过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不断提高群众文明创建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落实目标责任。成立社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领导组。
组长:周庆友副组长:杨金莲
成员:马贵庆、陈道红、黄曼超、李志燕、向玥
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去抓去管,形成干部群众合力抓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照目标要求,狠抓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注重实际效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避免搞形式、走过场。在组织实施中,结合本社区中心工作和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带领广大干部和社区居民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去。
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篇8
为进一步做好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解决全区物业住宅小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测评标准和物业管理相关要求,结合全区物业住宅小区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行业监管的工作原则。各区镇(街道)、社区全面负责辖区内物业住宅小区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各级物业管理部门全面配合,积极做好业务指导和督查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保持高度责任感,切实按照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测评标准做好各项工作。
二、目标要求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全区物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完善服务功能、加强执法力度、实现精细化管理,重点围绕当前吴江在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通过强基础、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开展整治提升,力求治痛点、攻难点、疏堵点、除盲点,实现环境优美、秩序良好、设施完备、管理到位、群众满意的整治目标。
三、实施步骤
物业住宅小区管理水平规范提升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落实责任。(20xx年6月27日至20xx年7月20日)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全面提升。(20xx年7月下旬至20xx年11月下旬)落实整治方案,加大整改力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小区管理服务水平。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长效管理。(20xx年12月以后)总结完善工作举措,保持长效管理,全力巩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重点
坚持分类指导及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针对物业住宅小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攻坚,逐项抓好落实。
(一)深化红色物业党建工作
目标:党建引领,创建“红色物业”
1、提升业委会的覆盖率。进一步完善居民小区自治管理,进一步提升业委会的覆盖率,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现代社区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对符合组建业委会条件的小区应建必建,对难以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指导区镇(街道)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加强宣传发动,指导区镇(街道)、社区在小区业委会成立或换届时,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参与小区治理,实现原则上党员比例不低于50%,推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业委会党支部的建立。(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2、建设“红色物业”示范点。进一步建立起由社区党组织牵头,社区、物业企业、业委会和小区党员共同参与的“红色议事厅”,把“党建引领”贯穿小区创建文明典范城市的全过程。加快各区镇(街道)居民小区“红色物业”试点工作,区住建局联合区委组织部于7月中旬对各个示范点进行检查验收,并在8月开展“红色物业”示范点建设系列宣传。“红色物业”示范点建设将作为加分项目纳入年底物业小区考核。通过提高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服务管理和社区治理水平,提升物业服务认可度。(20xx年7月—12月)
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区委宣传部,各区镇、街道
(二)营造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氛围
目标:鼓励全民参与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1、开展文明典范城市专项业务培训。区住建局联合区文明办开展文明典范城市专项业务培训,组织属地、社区、物业服务企业深入学习,对照测评体系标准,在问题整改、城市管理、环境提升、资料整理等方面下足功夫。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对照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责任清单,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20xx年7月)
2、多渠道推送创文宣传内容。通过宣传栏、LED、微信公众号、业主联络群等方式,加大小区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的常态化宣传,形成全社会重视、理解、支持和配合文明典范城市建设工作的氛围。充分发挥居民的主体作用,调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志愿者以及广大居民的积极性,共同参与文明典范城市建设。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各区镇、街道
(三)试点老旧小区物业化管理
目标:实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1、制定物业化管理方案。为解决无物业小区准物业化管理这一难题,区住建局将针对无物业老旧小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深入调研,在充分了解各区镇(街道)无物业小区的当前管理状态、存在主要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垃圾分类等工作,拟制定规范无物业小区准物业化管理的内容和标准,针对不同类型的无物业小区自身特点因地制宜确定管理方式,逐步建立起无物业小区属地主导、居民自治、政府补贴的准物业化管理模式。力争20xx年老旧小区物业化管理覆盖率实现100%。(20xx年7月—20xx年12月)
2、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做好舆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的意义、作用及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增强业主法律意识转变消费观念。把物业法律知识服务理念潜移默化灌输到业主思想中,增强业主对物业管理有偿服务的认知程度,引导业主树立“花钱买服务”有偿消费观念,提高契约意识和法制意识。积极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老旧小区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资规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四)开展物业治理专项行动
目标:推动物业小区治理提质增效
1、开展公益广告提升行动。属地政府、社区要负责刊播公益广告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常态化公益广告巡查制度,加强监督指导。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公益广告要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清理或更新。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现有公益广告组织管理人员每两个月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公益广告为物业企业设置的,由物业企业负责整改;公益广告为广告经营公司在租赁广告位设置的,由物业公司通知广告公司负责整改;公益广告为属地政府在小区内设置的,由物业企业反馈给所在社区,由属地政府统一整改。(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各区镇、街道
2、开展基础设施修复行动。结合公共设施、公共设备的养护计划,各物业项目应对小区路面、公厕、清洁屋(亭)、文体设施、电梯、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严格的周期性检查,做好日常维修养护,确保楼道亮灯率100%。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制定修复计划,对影响小区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应立即进行维护修缮。如维修、更新、改造中涉及的费用,应及时与业主委员会或社区汇报,申请使用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使用小区公共收益,力争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各区镇(街道)要加大对物业住宅小区“整治”的投入,尤其对没有维修资金及公共收益的老旧小区,应安排相应的维修资金,同时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创建工作,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3、开展环境卫生清理行动。各物业住宅小区需对本小区进行全面排查,对小区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饲养家禽、毁绿种菜要摸清底数,对违法违规业主进行规劝制止,做好台账记录。制止无效的,按有关程序报告所在辖区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执法部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报告后,应及时到现场检查核实,依法处理,并给予报告人书面答复。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全面清理小区内积存垃圾,实行规范的.垃圾分类,垃圾日产日清,彻底改变部分小区“脏、乱、差”的现象。(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4、开展规范停车专项行动。各物业住宅小区对本小区车位数、车辆保有量进行全面摸底,制定各住宅小区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上报各区镇(街道)物管部门。在社区、业委会的指导下按照相关规定合理施划小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增划停车线。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完善小区消防通道标志标识,开展集中清理整治。禁止机动车辆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住宅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道和电梯前室内停放、拉线充电;禁止违规侵占道路、绿化带、私自搭建车棚等行为。对占用住宅小区消防通道,违规停放机动车辆、电动自行车,妨碍消防车通行、人员疏散逃生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劝导、纠正、处置。对阻碍清理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要第一时间报告公安部门。(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公安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区城管局,各区镇、街道
(五)开展文明楼道建设专项行动
目标:因地制宜打造文明楼道
1、楼道设施提升行动。将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与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有机结合,组织力量开展小区楼道基础设施排查、维修、更新、改造。确保防盗门、照明灯、电梯、无障碍设施等无老化、侵占、损坏现象。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鼓励在老小区加装电梯,鼓励设置扶手、折叠座椅等设施,方便老年群体和失能人士通行。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资规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2、楼道卫生提升行动。开展楼道卫生大扫除,紧盯卫生死角强化清洁力度。针对一楼门廊顶部、楼梯及扶手、电梯间、窗户窗台、墙面地面等公共区域开展清扫保洁,重点清理整治楼道内堆积堆放的鞋柜、储物柜、废弃家具等物品和随意丢弃的餐盒、果蔬等生活垃圾,确保楼道干净整洁,墙面、地面无污秽破损,楼道(包括底层和顶层的公共区域)无杂物堆放或占用堵塞。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城管局,各区镇、街道
3、楼道秩序提升行动。在小区内合理设置停车、充电区域,引导居民自觉做到非机动车不上楼、共享单车不乱放、充电线缆不乱拉,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规范设置便民张贴信息栏,定期清理楼道内乱张贴、乱涂写的小广告,确保楼道无小广告乱张贴、乱涂画现象。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工信局、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4、楼道线缆整治行动。着力推进线缆整治工作,治理各类凌乱、垂落的强弱电线缆,清理空中“蜘蛛网”,切实消除楼道线缆杂乱、裸露、老化、侵占公共空间等隐患。着力整治“飞线充电”,严禁占用建筑物内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区域停放非机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利用公共部位电源及从室内私自接拉电线进行充电。
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责任部门: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各区镇、街道
5、楼道文明实践提升行动。结合居民需求和楼道条件,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务实有效、特色鲜明的文明楼道实践点,精心策划志愿服务项目进小区、进楼道。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小区打造小区楼道文明实践文化墙,营造向善向德、互学互帮、家庭和睦、邻里互助、友爱向上的小区楼道氛围。
牵头部门:区文明办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各区镇、街道
(六)严格小区物业监督考核
目标:提升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1、加强物业检查考核。结合文明典范城市检查进一步优化考核办法,各区镇(街道)每季度组织对辖区内物业小区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区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开展四次行业联合检查,对全区物业小区做到全覆盖。在此基础上组织不少于四次的小区抽检,重点检查文明典范城市检查中成绩不佳的物业小区。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要求物业企业立即整改,对于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考核排名靠后的物业服务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其法定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告诫,并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名下所有物业小区的考核频率。建立年度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参加考核的物业服务项目的考核等级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建立定期通报红黑榜,对考核较差、检查整改不落实的物业服务企业,建议业委会按规定程序予以解聘。(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2、健全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区住建、规划、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协作配合,建立起物业服务企业联动机制,切实将物业住宅小区管理纳入社区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加强联合执法,针对小区内存在的各类不规范、不文明现象,例如车辆堵塞消防通道、飞线充电、垃圾不分类、垃圾随意倾倒等现象,各部门既要坚持重拳治顽疾,又要注重机制创新、政策完善和科技运用,加强源头管控,进一步健全小区自治网络,构建小区文明典范城市建设长效管理机制。(20xx年7月起,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资规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吴江消防救援大队,各区镇、街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各物业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物业住宅小区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有效地推进。
(二)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结合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
(三)广泛宣传,强化引导。要充分运用新媒体和社区公开栏、宣传栏等载体,积极宣传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使用人、业主等物业各方的先进典型,形成全民同心共建、共同创文的良好局面。
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篇9
一、打造范围
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打造文明小区楼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此次文明小区楼院打造工作涉及城区4个社区管辖范围的居民小区、移民安置小区。
二、打造时间安排
从20xx年3月中下旬开始,在前期开展打造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展开打造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及各社区务必抓紧打造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力争于20xx年4月底前完成文明小区楼院的打造工作。
三、打造内容标准
按照“美化、绿化、硬化、亮化”的“四化”标准,结合我镇实际,因地制宜深入推进“六个一”工程,即:一个群众自治性质的管理组织机构、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一个门卫值班室、一个宣传公示栏、一个文化体育活动场所、一支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使城区所有小区楼院、居民区(点)的形象和文明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具体打造标准及各单位点附后)。
四、打造工作保障
(一)小区楼院公共设施建设、绿化、美化工作,用小区公共设施建设、绿化配套资金解决;小区公共设施、绿化配套资金不足的,在小区房建节约资金中解决;上述资金都不能解决的,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小区公共设施建设由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绿化、美化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小区居民健身设施建设,由县体育局争取上级体育部门支持建设,或由政府支持建设,由县体育局负责组织落实到位。
(三)小区自治管理组织建立、制度建设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建设工作,以及聘请最低需求保安、保洁人员经费,单位小区采取居民自筹一点、联系小区、居民区(点)部门、单位支持一点方式予以解决;移民安置点采取联系居民区(点)部门、单位支持一点和政府支持一点的方式予以解决。
五、打造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文明小区楼院”打造工作,是我镇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有效载体,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创建优美环境和优良秩序,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各单位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镇政府切实加强对打造文明小区楼院的指导,充分发挥社区两委的自治作用,将“文明小区楼院”的打造工作,纳入社会创新管理工作的范畴,纳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自治工作中,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小区打造实行县级部门、单位联系小区、居民区(点),干部职工联系居民户制度,参与并支持、帮助所联系小区、居民区(点)文明小区楼院打造工作;各部门、单位在对所联系居民小区、居民区(点)支持、帮助打造的同时,也要切实抓好本单位小区楼院的打造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文明小区楼院”的打造是一项以人为本的群众性活动,必须切实抓好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形式和载体,深入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作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以“文明”为荣的良好氛围。各联系部门、单位在支持、帮助打造的同时,还要组织单位干部职工深入联系帮扶小区楼院、居民区(点)的居民户,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和文明礼仪知识的宣传教育,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让居民知晓创建文明城市、支持创建文明城市、参与创建文明城市,解决入户问卷调查时群众满意度偏低的难题。
(四)注重实际,确保效果
“文明小区楼院”打造工作要从实际出发,要与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讲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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