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精选8篇)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1
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仍然是20xx年全局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根据省局的工作部署,今年要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双七项制度的落实情况,通过全面推进制度建设,积极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同时为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深入规范和整顿全市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今年将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清理、三项专项执法检查,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统一思想,结合当地食品市场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一、以食品质量监管制度落实为重点,规范提高食品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意识。
20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把制度建设和落实放在首位。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推行“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市场巡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及应急处置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食品经营企业信息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七项制度建设。各基层工商分局(所)要在今年5月底将上述七项制度全部上墙公示,并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细化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对七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要建册存档,认真登记录入各项工作内容。尤其对食品经营企业信息分类工作要严格按照分类条件登记备案,并根据分类级别区分管理。各地消保部门要制定详实的工作计划,加强对基层工商分局(所)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同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加强自身管理的基础上,要积极协助食品经营主体全面推进企业自律七项制度建设,即“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货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制度、食品退市制度”。今年省局要求将食品经营自律七项制度要向农村、向所有食品经营场所推进。下半年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主要就是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的七项自律制度落实情况,因此各地要尽早进入情况,做好提前量,务必将此项工作抓实抓牢。此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地区要在今年6月中旬前基本完成对各类食品经营场所的制度上墙公示工作,为下半年的自律制度建设专项执法检查打好基础。各地要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完善七项自律制度,不要提困难,找客观原因,对不按时限完成上述工作的,市局将在全系统给予通报批评。
二、针对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按照省局20xx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的要求,今年将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清理、三项专项执法检查。
(一)1—6月,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规范工作,重点解决食品经营主体资格不规范不合法的问题。
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登记注册机关分别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食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有效性依法审核和清理与规范,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在今后登记注册中严格坚持先证后照,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确保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基层工商分局(所)负责对本辖区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者逐户进行排查,对持照依法生产经营的,按户登记相关事项,实行一户一卡,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经济户口档案,并输入计算机实行网络化管理。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对违法经营的依法查处。各级登记注册机关对清理规范后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情况,采取通过计算机网络或书面文书等方式逐级反馈给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基层工商分局(所),为基层工商分局(所)对食品经济户口管理和日常监管提供有利条件。基层工商分局(所)要在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排查和逐户登记的基础上,统计汇总相关资料,逐级上报。
各地对本地区清理规范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并对数据资料进行认真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并对清理规范工作的情况和好经验、好做法及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和上报市局消保科。
(二)2—6月,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解决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
1、第一阶段,组织排查阶段(3月中旬前)。各地要结合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农村市场专项执法行动情况),根据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以及日常市场监管所掌握的情况,对辖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研究确定重点整治的区域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要把在食品经营主体资格、食品质量、食品经营行为等方面问题突出的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城市社区确定为重点区域,于3月14日前上报市局消保科。
2、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3月中旬—5月份)。各地在执法检查中要以“六查六看”为基本内容,针对已确定的重点区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认真彻底予以治理。对无照经营的,要坚决依法取缔;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对构成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要采取边整治边规范的方法,注重从制度上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出现前清后乱现象。同时,按照市局党组的要求,决定在集中整治阶段开展两项专项整治行动。具体部署如下:
(1)4月1日至4月15日开展一次清除一次性发泡塑料饭盒(俗称白色饭盒)专项整治行动。一次性发泡塑料饭盒,主要原材料聚苯乙烯是一种致癌物质,使用过程中超过65℃以上可产生致癌性极强的有毒化合物二恶英,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各地要对此项整治行动高
度重视,一把手要亲自组织实施,主管局长要亲临一线指挥落实,各基层工商分局(所)要对各自辖区内所有饭店,盒饭销售点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发现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饭盒一律没收销毁。严查本辖区内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饭盒来源,对生产加工窝点和批发销售商要依法从严处理。
(2)5月10日至5月25日,开展一次清理加工销售伪造、冒用他人包装标识熟食制品的专项整治行动。目前有些农贸市场经销熟食的个体业户和部分熟食加工店随意伪造、冒用他人包装标识,滥用在自己加工销售的熟食制品上,误导和欺诈消费者。因此各地要组织精干力量对所有农贸市场熟食销售点和其他熟食加工店进行逐户检查,检查发现上述问题要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公示曝光。
每次专项整治行动结束5日内,各地要将整治情况上报市局消保科。为防止上述违法行为反弹,各地要加强督导,各基层工商分局(所)做好市场巡查工作,做到长效监管。
3、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6月份)。各地依据整治目标,组织力量对确定的重点区域进行对照检查,重点查看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对已经解决的,制定巩固措施;对没有解决的,制定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对专项执法检查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及时上报市局消保科。
(三)、7—11月,开展经营者七项自律制度建设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解决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的建立和落实问题。
1、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7月份)。采取入户走访、发放调查表等方法,向各类食品经营场所和广大食品经营者宣传开展自律制度建设专项检查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在此基础上以基层工商分局(所)为主,督促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各地要将入户走访情况和经营者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登记并作为开展对照检查的依据。
2、第二阶段,检查规范阶段(8—10月份)。要逐户检查各类食品经营者七项自律制度建立和落实的情况。要将检查情况进行完整记录,作为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的依据。要坚持边检查、边规范、边纠正,对自律制度未建立或落实不到位的经营者,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同时加大检查频次,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指导和督促其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对限期内不能改正的要依法处理,并列入重点监管名录,一旦发现其有其他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
3、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1月份)。要注意总结正反两方面典型,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示经营者自律制度建设情况。要结合创建“放心食品店”、“诚信单位”的评比等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加强自律。省局将适时召开“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建设经验交流暨现场会”,市局将选择一批示范样本进行推荐。
(四)、开展重要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在“五一”、“十一”、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大食品市场监管力度,对消费量大、容易出问题的食品进行重点检查,打击销售有毒有害和不合格节日食品行为,查处节日推销过期、劣质食品,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做赠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城市社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和农村集市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各地要在每次节日前两周内确定检查重点,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各基层工商分局(所)统一行动,检查结束后,相关职能部门汇总各基层工商分局(所)的检查情况,并在节日结束后5日内上报市局消保科。避免以往“几个人看一天,走几个地方”的形式检查方式,使专项整治真正取得实效。
三、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基层工商分局(所)食品安全监管行为。
各地要按照总局制定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将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认真落实到每个基层工商分局(所),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规范其市场监管行为,确保基层工商分局(所)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到位;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和市场巡查到位;食品质量监管和监督经营者建立与落实自律制度到位;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和取缔无照经营到位;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和预警与应急处置到位。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一级抓一级,对基层工商分局(所)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情况和落实“五个到位”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逐所验收,确保基层工商分局(所)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逐一落到实处。尤其是市场巡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市局制定的市场巡查制度进行,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限时解决,需下架退市的食品必须在4小时内下架退市,并做好登记报县一级消保部门存档。市局将在下半年抽调各地消保科长组成检查组,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检活动。主要检查基层工商分局(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制度落实、职能发挥、经营者自律制度落实、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和食品质量状况等。并通过打分评出名次,通报全系统。
四、监管工作的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切实做到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各内设职能机构按职责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逐级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坚持自查与检查相结合,整治与规范相结合。
(二)健全责任制度,严格责任追究
各地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工商部门食品安全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监督检查责任制,结合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各级领导、内设机构及基层工商分局(所)的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特别是要注重发挥各地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监管执法是否到位和是否依法行政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制度建设,扩大社会监督
各地要通过进一步加强食品市场监管制度建设、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设、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执法监管体系;通过进一步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完善七项自律制度,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者自律体系;通过充分发挥消协的监督和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建立健全食品市场社会监督体系。
(四)密切协作配合,狠抓检查落实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区域间、地区间、内设机构间以及与食品药品、质检、卫生、农业、公安、商务等职能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和整体优势。对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要注意及时总结推广,促进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回头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保各项专项执法检查取得实效。省局将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全省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互查互检,因此各地一定要按市局的统一部署,狠抓落实,严防“留死角、出漏洞”,力争使我局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走在前列。
各县(市)区局、有关直属分局应于今年6月3日前上报上半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结和统计报表,于今年11月18前上报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全年统计报表。对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并视不同情况,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启动预案,严加防控,妥善处置突发问题,切实维护好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进-步做好我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拋《*县疾控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
系统、连续地收集整理,分析食源性疾病(包牯食物中毒)事件,疑似食源性疾病异常病例/异常健康取件发布及其影响因素,并将信息及时上报和反馈,全面掌握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情况,及时调整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二、监测内容及范围
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包括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疑似食源性疾病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发布及其影响因素。
三、监测方法
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方法见《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工作手册》,食源性致病尚菌监测方法见《食源性致病菌监测工作手册》,《食品化学性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工作手册》及《食源性致病菌监测工作手册》另行下发。
四、报告流程 附后
中心卫生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其分工。
(1)组 长: *vvvv
副组长: *vvvv
成 员: *vvvv
*vvvv
*vvvv
*vvvv
( 2 )职责分工
1、 副院长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协调工作,所有工作组人员统一由其调遣,分工合作。
2、负责制定《中心卫生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工作痕迹资料的整理保存。
3、化验室、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采样,样品的监测及送检工作,并对整个采样过程和样品的监测进行质量控制。
4、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后勤保障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乡属各部门、行政村:
为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特别规定》,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建立健全从种植、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乡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把全乡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重点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重点单位,是指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畜禽、屠宰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小食杂点,以及药品经营企业等;重点区域,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农业生产过程和农业投入品使用进行整治,着重加强地环境和农药、兽药、饲料、词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监管。强化种植全程管理,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指导企业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和农产品质
量安全检验测制度。加强对种植殖生产过程中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苏红”、孔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污染监测,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禁产、禁售农药、渔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强化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
(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到今年年底,各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帐制度。
(三)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全面实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师长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结农村、学校餐饮业管理;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四)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病列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一6月20日)各村、各单位在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摸清辖区内食品安全状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经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务院关于虽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有关法律厂法规知识和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广泛发运群众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12月24日)
各村、各单位要全面实施各项整治措施,扎扎实实夺推进整洁治工作,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联合查处,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对群众举报和调查了解到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和大案要案线索,要认真查证,情况
属实,要坚决严厉打击。
巩固成果、总结验收阶段(12月25日一12月31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集中整洁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对已立案的案件要抓紧查办,并依法查处到位,对前期查处有违法行为的单位要“回头看”,防止反弹:同时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食品监督管理体系。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直协调产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活动,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各村、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根据本方案,提出具体的'整治任务和目标;
(二)依法办事,直协调配合。各村、各单位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制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一发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各村、各单位要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按,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式作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无论是牵头部门还是配合部门,都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群策群力,积极工作,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同时,积极探索治本之策,加快相关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有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要认真实施食品等产品的质量追溯和如回制度。
(三)扎实推进,确保落实。各村对本村的重点区域,重点案件要加强督察查,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同时,各村和牵连、头部门(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和信息沟通。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一、工作任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政府负总责要求,按照省、市局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xx省内有食品法定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按计划开展县域内的食品抽检工作,确保及时、足额、高质量完成抽检任务。
(一)抽检对象
食用农产品、现制现售及餐饮食品、餐饮具主要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豆类、生干坚果和籽类食品等进行抽检(其中现制现售及餐饮食品应重点抽检小作坊);县食药监局专项抽检主要针对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特色食品及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进行抽检。
(二)抽检时间和频次
x年度抽检工作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x月xx日结束。
原则上高风险食品每季度抽检x次,较高风险食品每半年抽检x次,一般风险食品每年度抽检x次。视经费情况适当调整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抽检频次。
(三)抽检地区、环节和场所
x年度抽检应覆盖县区、乡镇和农村,其中流通环节采样应覆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餐饮环节采样应覆盖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小型餐饮等不同规模的餐饮服务单位。
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集易市场、问题多发区域、大型集体餐饮场所、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以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尤其是要加大对学校食堂和旅游旺季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的抽检。
二、组织实施
(一)制定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x年全县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抽检实施方案,明确抽样地点、抽样频次和抽样进度。检验项目和抽检品种的具体要求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相关规定为准。
(二)合理分配抽检任务
监督抽检任务政府纳入财政预算拨付抽检经费。抽样单位应筹划好采样进度,合理分配采样时间和采样量,全年均衡完成抽检任务,避免出现集中抽样、集中检验。
县局按时录入食用农产品抽检结果于“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站”(简称二级站),以便省、市局对每个县区的食用农产品抽检情况进行统计、监督。
(三)确定抽样单位和承检机构
根据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规定》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x年版)》要求,确定抽样单位和承检机构,本系统检验机构能满足检验任务需求的,原则上不得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本系统检验机构不能满足检验任务需求的,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承担检验任务。x年度我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由xx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政府招标的承检机构共同承担。
(四)抽样检验
抽检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x年版)》执行,抽样时履行法定程序。
县局将加强对承检机构的管理,严格按照程序组织考核。承检机构对于不合格样品必须进行复核,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三、结果分析利用
抽样单位在抽取样品时必须采用终端抽样APP,在抽样时仔细核对,务必填写正确的抽样信息,避免在后续工作中出现不必要的问题。按国家总局要求样品务必于x个工作日之内送至检验机构(保质期较短的食品应在保质期内送达)。
县食药局对抽检数据分析研判,对发现可能存在食品安全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问题和风险的,及时报告市局。同时,向县级政府报送相关抽检数据分析信息,以便及时研究、部署、开展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专项治理工作。
四、核查处置
在收到不合格样品的检验报告后,必须在x个工作日内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相关企业进行核实和处置,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对总局规定较高风险限时限报的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小时之内启动。
核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防止失职渎职行为,要对不合格食品实行“一样品一表一案卷”建立档案。
五、情况通报
县食药监局按照要求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并每月在xx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对各镇抽检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县食药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向政府申请抽检经费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食品安全抽检工作顺利开展。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本县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重要依据。凡未按法律要求将食品安全抽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一律不得分。
(二)参与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样单位、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抽样、检验和结果上报,不得随意更改数据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测数据,确保结果的真实、客观和准确。
(三)负责抽检和参与抽样、检验的单位、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向任何组织或个人泄露抽检检测相关信息,不得将检验结果事前通知被抽检单位,不得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七、其他
在完成县局下达的抽检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各镇食品安全状况、居民饮食消费特点、易发多发问题等因素,制定食品安全抽检计划,要重点加强对儿童食品、餐饮环节食品、食用农产品、地方特色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生产经营食品、农村地区食品等的抽检,对区域性、行业性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制定专项抽检计划,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要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热点舆情事件应对处置、案件查办的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开展应急和执法等方面抽检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5
根据州食药监局和州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深入开展对学校食堂的集中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严格督促学校食堂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培训、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止,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整治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以及托幼食堂
三、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决定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
副组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 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 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 县教育局安全保卫股股长
*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管理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日之前完成)
1、县教育局、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认真摸底动员,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成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进一步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正确认识本次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开展排查,组织辖区范围内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食品和关键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到位。
3、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成立应急组织机构,结合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食品安全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求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能及时控制、有效处置。
(二)监督执法阶段(9月11日-10月20日)。
1、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抄报主管教育部门,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严格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学校食堂经营者资质,严禁学校将食堂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人员经营,依法查处学校食堂无证经营行为。完善食品安全抽查和监测制度,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法查处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总结评估阶段(10月21日-10月30日)。
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先进,督促整顿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显著的单位进行整改,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为保障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作
1、县卫生和计生局、教育局要按照相关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沟通配合,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的问题,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松、不断、不乱。同时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能,严肃查处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对未依法查处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县卫生和计生局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协作,互通信息。对管辖范围内学校食堂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学校食堂和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农村寄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畜禽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等原料采购、贮存和使用的监管,加强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中毒事件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加强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
1、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加大对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消费的意识。要积极推动和大力开展餐饮服务企业诚信、讲自律的活动,切实增强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
2、要做好专项整治的信息报送工作。对整治中发现和查处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于10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一、整治目标
深入开展对学校食堂的集中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严格督促学校食堂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培训、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止,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整治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以及托幼食堂
三、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决定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
副组长: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xx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xx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xx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xx县教育局安全保卫股股长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管理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日之前完成)
1、县教育局、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认真摸底动员,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成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进一步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正确认识本次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开展排查,组织辖区范围内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食品和关键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到位。
3、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成立应急组织机构,结合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食品安全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求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能及时控制、有效处置。
(二)监督执法阶段(9月11日-10月20日)。
1、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抄报主管教育部门,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严格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学校食堂经营者资质,严禁学校将食堂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人员经营,依法查处学校食堂无证经营行为。完善食品安全抽查和监测制度,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法查处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7
和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分为3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5 月23日-5月31日)
制定和县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学校进行调查摸底。
(二)第二阶段(6月1日-11月2日)
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的原则,大力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第三阶段(11月3日-11月7日)
总结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总结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8
(一)做好学校食堂状况调查
全面展开学校食堂状况调查,尽快摸清底数。全面、准确掌握学校食堂的底数、分布、卫生状况以及持证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堂,要督促其改善条件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新建、改扩建的食堂,要加强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二)严格执行准入管理制度
加大对本区域内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准入管理力度,要求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指导,提高其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三)日常监管和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
按照“重点工作”的要求,一是主动与学校食堂或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其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二是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立即责令其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格查处;三是以中小学食堂及托幼机构为重点扎实推动对学校食堂或供餐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量化分级评分标准对其进行等级评定。
(四)积极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在秋季开学前,组织所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40学时以上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包括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等,并进行统一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