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用3篇)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一、创建目标
以深化交通文明引领城市文明为抓手,在县城路开展交通文明示范街创建活动,打造安全畅通、基础完善、整洁规范、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打造县城中央会客厅建设生态宜居县城,创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创建道路
路路口至路口。
三、创建目标
(一)基础设施方面,做到“四好”。
1、安全设施好。健全生命防护工程,科学设置防护栏、隔离墩等,管理严格,运行正常。
2、道路维护好。路面、道沿、人行道设施无缺失、损坏,保持平整、完好状态。
3、服务设施好。按规范建设公共卫生间、公共休息区、停车场等,实现智慧化管理。
4、日常管理好。无倚门经商、乱摆摊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规范有序,长期保持。
(二)整洁有序方面,做到“五到位”。
1、保洁到位。常态清扫道路,清洁设施和公共卫生间,保持整洁。
2、绿化到位。经常对绿化带、行道树进行补种、修剪做到全覆盖、无死株、无缺失。
3、拆除到位。对违章建筑、设施、广告牌等依法拆除、清除,确保规范。
4、清理到位。严厉打击、查处、清理“野广告”和路面、墙面以及相关设施“牛皮癣”,根除不文明现象。
5、治理到位。建立门前保洁、停车、规范经营责任制,签责任书、承诺书,负责到底。
四、创建责任
1、创建道路的清洁、保洁和垃圾站、垃圾桶、公共卫生公共休息区的建设、管理。
责任单位:市政工程园林服务中心
责任人:
2、路面绿化带、行道树、人行道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责任单位:市政工程园林服务中心
责任人:
3、拆除违章建筑、违规广告,清理野广告和倚门经商、占道经营、人行道乱停车辆、乱摆摊点治理。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人:
4、共享单车的日常运行管理。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人:
5、路内道沿上停车泊位的施划、收费管理。
责任单位:城投公司
责任人:
6、建立完善的长效常治机制。
责任单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人:
五、创建措施
(一)建立整治措施台账。
对创建路段进行彻底摸排,排查基础设施、管理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逐一对标整治规范到位。
(二)加强路面巡查检查。
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和范围,在重点时段、路段不间断开展巡查检查及时发现整治突出问题、纠正违法违章违规行为。
(三)严格执法管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查严处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违法建筑、违规倚门经营、乱摆摊设点、破坏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行为,加大治理力度,形成治理合力。
(四)广泛开展宣传。
要动员社会广泛参与、配合支持。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涉及机关、单位车辆、人员的,点对点通报所在单位。
六、创建步骤
第一阶段:2月16日至2月28日,各相关责任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摸排创建路段排查问题,建立清单,夯实责任。
第二阶段:3月1日至9月30日,创建路段问题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10月1日至12月20日,创建路段巩固提升、迎接验收。
七、创建要求
(一)狠抓工作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包抓领导和责任人,夯实创建责任,实行路长、段长责任制,认真开展排查,建立台账清单,加强对违法建筑、倚门经商、乱摆摊点,破坏公共设施等行为惩处力度,坚持问题销号制度,逐条逐项抓好问题整改,确保示范街(路)创建工作如期达标。
(二)严格夯实责任。
各责任单位做好查漏补缺,对反馈、排查的问题,要认真整改落实,确保全面达标。对出现创建工作推动不力、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追究责任。
(三)及时报送信息。
各责任单位要做好日常台账建立、资料收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明确具体工作责任人,并每月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11月底报送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为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文明交通素质,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根据林州市交通运输局工作安排,特制订林州市交通路政管理所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努力提高职工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大力开展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文明交通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交通安全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并以此为契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思想道德建设。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文明交通行动的工作目标: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全所干部职工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长效机制更加健全,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广大干部职工对交通出行安全感和交通环境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文明交通行动的主要内容: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这一主题,重点组织开展四项活动: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
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三是“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四是“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三、实施步骤
林州市交通路政管理所建设文明交通行动方案分三个步骤实施:20xx年积极营造良好的文明交通环境;20xx年重点解决交通痼疾问题;20xx年巩固、深化文明交通行动成果。(一)宣传造势阶段(20xx年)
1、开展“文明交通,平安出行”大型公益宣传活动。通过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大力宣传“平安交通,禁止酒驾”、“文明交通,健康运动”、“交通安全,全民联动”、“文明交通,温情感动”等系列公益活动,让文明交通观念深入人心,促进我市建立和谐、文明、安全的交通大环境。
2、开展“改变陋习,珍惜生命”宣传行动。发挥黑板报、橱窗、网络等媒体优势,继续开展以“文明礼让斑马线”、“车辆各行其道”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公务用车及公务员私家车文明礼让斑马线活动。
3、开展对单位工作人员,重点是公务用车的文明倡导和宣传。对单位工作人员要提倡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单位工作人员的文明程度和素养,树立交通路政的良好形象,旨在倡导全社会共同创建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二)解决痼疾阶段(20xx年)
1、进一步加强全所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2、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
3、在全单位大力提倡文明交通行动,从每个人做起,促进我市的文明交通行动更好的开展,促进我市建立和谐、文明、安全的交通大环境。
(三)巩固成果阶段(20xx年)
对两年来的文明交通行动成果及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检验。通过对全所推荐的优秀个人,对酒驾宣传、文明礼让斑马线、遵守标志标线、非机动车/行人遵章、驾驶人车内违法行为等宣传活动的成果进行检查,认真总结三年文明交通行动的成功经验,适时召开现场会,表彰先进科室,对下一步文明交通行动进行部署。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省部署用3年时间在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一次全省性的大型交通安全社会活动。各科室、中队要高度重视,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我所成立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由所领导任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本单位工作。各科室、中队要做到组织、人员、职责、措施到位,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细化方案,加强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确保行动计划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各科室、中队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协作配合。要将本单位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与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相结合,做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三)加强检查,狠抓落实。要根据行动计划制定相应的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将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督促做好全体干部职工的文明交通安全教育,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安委〔〕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政发〔〕13号)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决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我市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二、总体目标
捣毁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窝点,通过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案件,打击烟花爆竹市场违法犯罪行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格局和长期稳定的联合执法机制,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烟花爆竹市场安全,营造和谐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三、整治范围和工作重点
(一)整治范围:全市范围内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从业单位。
(二)工作重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失职渎职行为。
四、组织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一)市政府成立黄冈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市监察局副局长、市交通局副局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市邮政局副局长、市供销社纪检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督查指导、情况汇总等日常工作。
(二)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项整治工作,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分块包干,分级负责。
(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1市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等行为,凡达到立案标准的立案查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严格实施治安处罚。负责督办黄州区及黄冈经济开发区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2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杜绝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和违章操作。组织查处不具备法定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负责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负责督办团风县和浠水县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3市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的道路运输管理和在监管的通航水域内的船舶载运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
4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产品质量不合格和标识、标注不规范、违规经营含氯酸钾产品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
5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营业执照。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负责督办英山县和罗田县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6市邮政局:负责监督查处违规邮寄烟花爆竹行为。
7市供销社:负责规范本系统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经营行为。负责督办管理区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8市监察局:负责对烟花爆竹监管职能部门失职渎职行为。参与支持、庇护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干部进行相关责任追究。
五、方法步骤
政府牵头、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属地管理、分片包干。统一部署、集中行动的方法,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
1市政府召开全市烟花爆竹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2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安排部署本地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
3开展全市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专栏等有效形式,深入到乡镇、社区、农村,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燃放知识和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目的
(二)排查整治阶段
找准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各自监管范围内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成立由政府牵头,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邮政、供销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队伍,集中行动,坚决打击。
1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动。有生产制作烟花爆竹传统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排查清理行动。重点对乡镇、村组的废弃、闲置房屋进行全面排查,彻底端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小作坊、小窝点,彻底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供应源头,堵死烟花爆竹的销售渠道,坚决杜绝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
2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动。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管理。重点查处未经公安部门许可、不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偷运、违反许可事项、一证多运、超量运输、中途转运、利用公共交通车辆贩运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年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审批情况进行一次清查,对审批把关不严,违规发证、监管不力的要坚决查处。
3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动。要通过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的方式。对罚没的烟花爆竹,由公安部门负责销毁,对非法储存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同时要查清非法储存货物的来源和流向,既要端掉窝点,又要切断源头。
4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动。对城镇繁华地段、人员密集地方、集贸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对长期无证经营的钉子户”要从重从严进行重点打击。
5开展整顿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行动。一是对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安全条件和经营活动进行严格检查。严查储存仓库安全条件、超量储存、无正规包装标识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严禁销售含氯酸钾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二是对零售点进行严格全面检查。严查零售店直接从事批发经营、直接从生产厂家和非法批发商进货,花炮和普通商品混存、销售区和生活区混杂等违法行为。对长期非法违规经营的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要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6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燃放、邮寄烟花爆竹行为。对不申报、未经许可举行焰火晚会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按规定的地点和时段燃放。
7开展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动。对违规发放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监管工作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为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予以严肃查处。
(三)督查、总结阶段
1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成立督查专班。抽查的零售点不少于10家,对批发企业全部进行检查。要采取听汇报、看资料、看现场、查记录的方法,深入实地全面了解掌握情况,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的具体问题。
2各地各有关部门每星期向市整治办报送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
3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市政府将适时召开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会议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4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本地本部门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效果。
(二)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联合行动。要配足配齐配精执法队伍,对非法行为从重从严从快坚决打击。对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把非法生产、运输、储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严防利用空闲场所进行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发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严厉打击的基础上,严查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料来源和烟花爆竹产品的销售渠道。发现非法经营的要深入追查产品来源和私藏窝点。发现非法运输的要深入追查幕后人员,查清运输销售网络。对无证经营、销售“三无产品”和超范围经营的要严肃查处。要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三禁”禁放区域、禁放时段、禁放品种)监督管理,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
(四)广泛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要向社会广泛宣传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教育群众从身边做起、从我做起,远离非法烟花爆竹。各地都要设立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