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门卫岗位职责(精选4篇)
小区门卫岗位职责 篇1
1、维持门口人员、车辆的进出秩序和本区域的公共秩序,注重礼仪礼貌。
2、负责检查进出门岗物品,防止物品丢失及危险品进入所管理区域。对进入管理区域的大件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盘问和控制,同时联系工程维修班长进行现场处理。如:整车的砖坯、大块的玻璃、雨棚、封闭阳台所用材料等。
3、负责登记进出车辆并检查车辆外观,严格执行公司对车辆进出的管理规定,认真检查车型、车牌号,避免出现差错。
4、负责及时办理车辆出、入场手续,根据当时停车场的容量和车辆流量,用标准的手势,动作引导
小区门卫岗位职责 篇2
1、录像监控室保安应严格遵守公司工作程序及仪容仪表的规定。
2、录像监控室保安应密切监视录像监视仪,以观察、跟踪可疑活动。
3、录像监控室保安应与内部和外围的巡逻保安、停车场、车库保安和门卫保安紧密协作与交流,最大限度地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4、录像监控室保安在发现有火警和其它报警信号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队长或巡逻保安人员,查看或解除报警险情。
5、录像监控室的保安在紧急情况下应保持镇静,并采取控制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6、监控室保安在监控画面上,看到当班保安人员在岗位上出现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在工作区域吸烟、在岗位上打磕睡、门岗倒闸未能正常开放等),监控保安应在第一时间用对讲系统提醒该员工。
7、录像监控室保安在中控室内的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上报给保安经理或保安主管。
8、录像监控室保安应打扫工作区域、填写交接班登记表、记录当班的重要事件、交接物品如钥匙、双向对讲机、传呼机等。
9、录像监控室保安在和接班的保安完成交接班前不得离岗,并在交接班时立正、互相敬礼。
10、如因保安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疏忽大意等,所造成的损失,当班保安人员应该做出赔偿,情节严重者公司追究其法律责任。
小区门卫岗位职责 篇3
岗位职责
1、保安要严格遵守公司工作程序及仪容仪表的规定。
2、门卫保安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出入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因交接班不清而造成事故时,追究交接班双方主责任;
3、对未领卡而冲入的车辆,记下其车牌号码,并用对讲机第一时间通知其他岗位的保安人员。
4、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或装有污染物品的车辆、大货车(经管理处同意的除外)等,严禁驶入住宅区内。
5、门卫保安人员应监督、控制出入的施工人员、房产中介、拾荒者和推销人员入内。
6、门卫保安应按规定对外来车辆和访客进行盘查、登记。对来访人员通行证的发放进行控制,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进入小区。
7、录像监控室保安应密切监视录像监视仪。
8、录像监控室保安在发现有火警和其它报警信号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队长或巡逻保安人员,查看报警险情。
9、录像监控室保安在紧急情况下应保持镇静,并采取控制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10、录像监控室保安在中控室内的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上报给保安经理或保安主管。
11、巡逻岗保安负责指挥引导进入车辆和车场的安全管理,维持车场秩序,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12、巡逻岗保安负责巡查车辆及车场设施情况,做好车况记录,如发现停放在小区的车辆有损伤或檫痕时,请立即上报当班队长或物业。
13、进入住宅区停放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车位(或指定区域,如地面)内。行车通道、消防通道、人行道、绿化带、居民活动场所及非停车位禁止停车。
14、巡逻岗保安应按保安部门规定的时间间隔打点巡逻,夜班巡逻岗保安必须收持强光灯进行巡逻。
15、巡逻岗保安应按保安部门的规定,检查应上锁的门,对未上锁的门窗采取安个措施。
16、巡逻岗保安应检查改造工程、装修工程及新施工现场,以确保其按规范安全施工,即可燃气体的使用、危险化学用品、施工现场的隔离、拆改主体结构等。发现违规操作均应记录下来并上报保安经理。
17、巡逻岗保安在遇到可疑人、物时应高度警惕,并通知录像监控室监视。如果当时不能使用监控设备或不在监控区域,保安应跟踪该可疑人物直到确信不存在问题为止。
18、巡逻岗保安在遇到客户、家属、员工、患者发怒、紧急情况时应保持冷静,并采取控制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19、内部和外部的巡逻保安、门二卫保安及录像监控室的保安紧密协作与交流,最大限度的保障小区安全。
20、应打扫工作区域、填写交接班登记表、记录当班的重要事件、交接物品如钥匙、双向对讲机等。
21、在与接班的保安完成交接班前不得离岗。
小区门卫岗位职责 篇4
为加强小区门卫管理工作,保障小区居民生活有序进行,保护小区住户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现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门卫工作职责
(一)负责小区常住人员的出入管理,查验非常住人员临时通行证;
(二)负责外界来访小区人员的查问登记;
(三)负责监管进出小区的机动及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按月收取停车费;
(四)负责进出小区的物品的查验登记;
(五)负责小区院内、住宅楼的安全巡视、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巡查; 按时开关照明灯、水泵;
二、管理办法
1.门卫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遵守制度和要求,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值班值勤无关的活动。白天值班人员每两小时巡查1次,夜间值班人员每小时巡查1次。违反规定者每次罚款100元。
2.门卫对出入小区人员、车辆有权进行必要的检查。外来人员一时没有联系上被访人,可在门外等候。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小区。对出入小区车辆进行登记,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特殊情况可直接拨打110电话报警。对有明显标志的公务人员、车辆(如救护车、消防车、警车、邮车、工商、税务、供电)等可免于登记通行。对出现的`异常情况,保安员要准确及时记录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情况。
3.门卫有权对所有搬进(出)小区的物品进行盘查;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当确认搬入物品属危险品时,应拒绝搬入。小区住户凡有大件、重要的物品搬出本小区,必须由住户本人亲自在小区门卫室申报登记,经值班保安检验确认后准予放行。
4.要熟悉小区安防设备分布情况,按时开启技防设施,技防设施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
5. 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值班中所发生的重要事项登记在册。
6.保持保安室内部、电动门的卫生清洁和周围环境的干净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保安室严禁吸烟,违反规定者每次罚款100元。
7 . 凡因门卫人员责任,小区发生盗抢、伤亡、火灾等事件,责任门卫人员应赔偿相应损失。